⑴ 银川市2016年银质纪念币在哪个银行发行
2016年贺岁银质纪念币,是贵金属纪念币,不是流通纪念币。
面值只是象征性的,不代表价值版,也不能按面值兑权换。
中国的贵金属纪念币主要由中国金币总公司总经销。
2016贺岁银币,银行渠道也有部分销售。
中国金币总公司全国特许零售商名单:http://www.chngc.net/agencies/1317.html
银行购买渠道包括:中国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中国工商银行、中国建设银行,交通银行、招商银行、中信银行、兴业银行、民生银行、北京银行和北京农商行等。
⑵ 2016年宁夏银川小企业怎样申报残保金
2016年宁夏银川小企业怎样申报残保金:
一、征收范围及征收标准
(一)征收范围
自治区行政区域内未按规定安排残疾人就业的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民办非企业单位(以下简称用人单位)。
自工商部门登记注册之日起3年内,对安排残疾人就业未达到规定比例、在职职工总数20人以下(含20人)的小微企业,免征残疾人就业保障金。
(二)征收标准
用人单位安排残疾人就业的比例不得低于本单位在职职工总数的1.5%,未达到规定比例的应当缴纳残疾人就业保障金。
用人单位将残疾人录用为在编人员或依法与就业年龄段内的残疾人签订1年以上(含1年)劳动合同(服务协议),且实际支付的工资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方可计入用人单位所安排的残疾人就业人数。
用人单位安排1名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1至2级)或《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1至3级)的人员就业的,按照安排2名残疾人就业计算。
用人单位跨地区招用残疾人的,应当计入所安排的残疾人就业人数。季节性用工应当折算为年平均用工人数。以劳务派遣用工的,计入派遣单位在职职工人数。
保障金按上年度用人单位安排残疾人就业未达到规定比例的差额人数和在职职工年平均工资之积计算缴纳。计算公式为:
保障金年缴纳额=(上年度用人单位在职职工人数×1.5%-上年度用人单位实际安排的残疾人就业人数)×上年度用人单位在职职工年平均工资。
假定您所在地的上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为20000元,单位上年度在职职工总数为200人,无残疾人。
应缴纳的保障金=200*20000*1.5%=60000元。
二、年审办法
(一)年审单位
各级残疾人劳服机构负责同级用人单位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年审工作。自治区残疾人就业服务中心负责自治区机关、团体、事业单位,中央驻宁各单位,自治区国资委直管企业,自治区各厅、委、办所属单位,经自治区批准的上市公司、外商独资企业,外省、市(自治区)驻银机构的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年审工作。地址在金凤区新昌东路208号(宁夏联通大厦西侧)。未设残疾人劳服机构的地区,由当地残联或上级残联所属的残疾人劳服机构负责年审。
(二)年审要求
未安排残疾人就业的用人单位不需要年审,直接到税务部门计缴残疾人就业保障金。未按期办理年审手续的用人单位,按未安排残疾人就业全额计征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属于免征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的小微企业安排残疾人就业的,仍需办理年审手续。
(三)年审须提交的资料
1.用人单位上年度末填报的统计部门的《劳动情况》报表复印件。未填报《劳动情况》报表的用人单位须提供上年度职工工资发放凭证和缴纳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凭据复印件。上年用人单位在职职工年平均工资证明。如有需要,用人单位还须提供上一年度财务总账及明细账。
2.第二代《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的原件。
3.劳动合同书原件和复印件。
4.社会保险(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有效凭证。
(四)年审时间
2016年5月9日至7月30日。
三、申报、缴纳
(一)用人单位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申报缴纳参照税务部门的税(费)申报缴纳相关办法执行。
(二)免征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的小微企业或安置残疾人就业达到规定比例的用人单位,仍需向税务部门申报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其申报金额为零。
(三)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申报缴纳时间为7月1日至9月30日。
⑶ 宁夏银川医保2016年医保报销比例
宁夏银川医保2016年医保报销比例:
1、一个自然年度内首次住院起付标准为回1300元,以后每次650元。
2、支付比例答分三个档,以三级医院为例,起伏标准:3万元,在职85%,退休91%,3万-4万在职90%,退休94%,4万以上,在职95%,退休97%。
3、普通住院90天为一个结算周期。精神病住院360天为一个结算周期,起伏标准减半。一个自然年度内统筹基金支付最高7万元。
4、住院大额最高支付10万元,住院大额的支付比例一律为70%
⑷ 宁夏银川2016年廉租房分配名单
我叫陈景坤坤我是西夏区平吉堡的人想知道啥时候廉租房才能分到,我已经等了快三年了。麻烦你们给我看看,谢谢
⑸ 2016年银川市小升初对户口转入时间有规定吗
2016年银川市小升初对户口转入时间没有规定,但对考生父或母(其他法定监护人)在流入地入学条件有具体规定:在宁夏
具有连续3年以上合法稳定职业、合法稳定住所;在宁夏累计缴纳3年以上社会保险参保
费。考生必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作为审核依据。具体参考宁夏省内《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后在我省参加升学考试工作的实施方案(试行)》第二条随迁子女参加升学考试的基本政策。
关于做好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后在我省参加升学考试工作的实施方案(试行)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转发教育部等部门关于做好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后在当地参加升学考试工作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12〕46号)要求,做好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后在我省参加升学考试工作,结合实际,制定以下实施方案:
一、充分认识做好随迁子女升学考试工作的重要性
近年来,全省各地认真贯彻落实“以流入地政府为主,以全日制公办中小学为主”政策,坚持因地制宜、积极稳妥的原则,统筹考虑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规
模、升学需求和流入地教育承载能力等因素,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在当地接受义务教育的问题得到有效解决。随着我省经济社会的不断发展和城市化进程的逐步推
进,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在我省参加升学考试的需求日益凸显。在我省各地教育资源可承载的前提下,积极稳妥推进随迁子女升学考试工作,最大限度地满足进城
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后升学考试需求,对于保障和改善民生、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具有极其重要的意义。各地、各有关部门务必高度
重视,采取切实措施,积极推进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后升学考试工作。
二、做好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升学考试工作的基本原则
我省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升学考试工作坚持有利于保障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受教育权利和升学机会、坚持有利于促进人口合理有序流动的原则,统筹考虑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升学考试需求和我省各地教育资源承载能力等因素,积极稳妥、循序推进。
三、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参加升学考试的基本政策
(一)关于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参加中考
自2013年起,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具有我省连续两年初中学籍的,可在学籍所在地报名参加初中毕业学业考试与高中阶段招生考试。在宁夏
具有连续3年以上合法稳定职业、合法稳定住所;在宁夏累计缴纳3年以上社会保险参保
费。考生必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作为审核依据。
(二)关于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参加高考
根据国务院国办发[2012]46号文件要求,在进城务工人员具有合法稳定职业、合法稳定住所(含租赁)并按照国家规定参加社会保险等前提下:
2013年,进城务工人员本人及子女均具有三年以上我省户籍,且子女具有我省连续高中三年学籍的,可在我省报名参加普通高考。
2014年,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具有我省连续高中三年户籍和三年学籍的,可在我省报名参加普通高考。
2015年起,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具有我省连续高中三年学籍的,可在我省报名参加普通高考。
四、建立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考试资格公示制度
各地要建立健全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考试资格公示制度,拓宽群众监督举报渠道,严把考生考试资格关口。考生考试资格审查结果须在考生就读地县级招生考
试部门、考生所在学校公示,公示时间为10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招生考试部门、考生所在学校应设置举报信箱,公布举报电话,认真做好群众来信来访和政策咨
询工作。对有异议的考生,要认真核实处理。
⑹ 宁夏银川市兴庆区通贵乡2016年占地具体情况,房屋怎样补偿,资金如何
关于当地的征地补偿措施,当事人可以关注政府的公告。根据《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六条 规定 ,国家征收土地的,依照法定程序批准后,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予以公告并组织实施。
被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应当在公告规定期限内,持土地权属证书到当地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办理征地补偿登记。
第四十八条规定, 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确定后,有关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公告,并听取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的意见。
第四十九条规定, 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应当将征收土地的补偿费用的收支状况向本集体经济组织的成员公布,接受监督。
同时,当事人可以参照以下规定来确定补偿措施。根据《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规定, 征收土地的,按照被征收土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
征收耕地的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至十倍。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按照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计算。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按照被征收的耕地数量除以征地前被征收单位平均每人占有耕地的数量计算。每一个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的安置补助费标准,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四至六倍。但是,每公顷被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最高不得超过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十五倍。
征收其他土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参照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标准规定。
被征收土地上的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
征收城市郊区的菜地,用地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新菜地开发建设基金。
依照本条第二款的规定支付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尚不能使需要安置的农民保持原有生活水平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可以增加安置补助费。但是,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总和不得超过土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三十倍。
国务院根据社会、经济发展水平,在特殊情况下,可以提高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标准。
⑺ 2016年宁夏银川生育险报销多少钱
现在生育二孩以内已经不需要办准生证了,国家从2016年1月1日开始全国统一实施普遍二孩政策,生育二孩以内的只要携带双方身份证、户口本和结婚证到现居住地或是户籍地计生部门登记一下就可以生了。如果是三孩及以上的准生证,比如再婚、少数民族之类的,得等各省新修订的计生条例出台才能明确办理程序。
⑻ 宁夏银川市职工的养老保险(2016年)
职工养老保险一般都是有所在单位交纳,以职工工资的28%交纳,其中单位承担20%,职工个人承担8%,有单位代扣,统一交纳。
⑼ 2016年宁夏银川市公租房的公示名单
银川公租房最后一批公市名单
⑽ 2016年6月1日宁夏银川抢劫案
抢劫属于严重的刑事犯罪,应当依法予以严惩。
抢劫罪,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内,对财物容的所有人、保管人当场使用暴力、胁迫或其他方法,强行将公私财物抢走的行为。
《刑法》:第二百六十三条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抢劫公私财物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入户抢劫的;
(二)在公共交通工具上抢劫的;
(三)抢劫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
(四)多次抢劫或者抢劫数额巨大的;
(五)抢劫致人重伤、死亡的;
(六)冒充军警人员抢劫的;
(七)持枪抢劫的;
(八)抢劫军用物资或者抢险、救灾、救济物资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