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在外地上班交的养老保险可以转回老家继续交吗
可以转回老家继续缴存。
《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专暂行办法》 第八条 参保人属员跨省流动就业的,按下列程序办理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手续:
参保人员在新就业地按规定建立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和缴费后,由用人单位或参保人员向新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提出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的书面申请;
新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在15个工作日内,审核转移接续申请,对符合本办法规定条件的,向参保人员原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的社保经办机构发出同意接收函,并提供相关信息;对不符合转移接续条件的,向申请单位或参保人员作出书面说明;
原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社保经办机构在接到同意接收函的15个工作日内,办理好转移接续的各项手续;
新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在收到参保人员原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社保经办机构转移的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和资金后,应在15个工作日内办结有关手续,并将确认情况及时通知用人单位或参保人员。
㈡ 异地养老保险如何转回当地
养老保险转到异地好转。
根据《社会保险法》规定,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不足十五年的,可以缴费至满十五年,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也可以转入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或者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按照国务院规定享受相应的养老保险待遇。
异地养老保险转移流程:
A、根据国家的规定,可以将养老保险个人账户金额和单位缴交的(缴费基数的12%)金额转移到新工作地或家乡。其中,转移的个人账户部分与转入地的个人账户合并计算,单位缴费部分则记入转入地的基本养老保险统筹基金。此外,未达退休年龄回老家后也可在当地以灵活就业人员名义继续缴费直到满足领取养老保险的缴费年限条件。
B、如果在家乡没有找到合适的工作不能再继续参加职保,但又不想将在东莞参加的职保并入新农保的人员,根据国家的相关法规,户籍人员在户籍所在地均可以用灵活就业人员名义缴费,所以这部分人员可以在回老家后以灵活就业人员名义继续缴费参保直到达到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条件。
养老保险,全称社会基本养老保险,是国家和社会根据一定的法律和法规,为解决劳动者在达到国家规定的解除劳动义务的劳动年龄界限,或因年老丧失劳动能力退出劳动岗位后的基本生活而建立的一种社会保险制度。
养老保险是社会保障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社会保险五大险种中最重要的险种之一。养老保险的目的是为保障老年人的基本生活需求,为其提供稳定可靠的生活来源。
养老保险是在法定范围内的老年人“完全”或“基本”退出社会劳动生活后才自动发生作用的。所谓"完全",是以劳动者与生产资料的脱离为特征;所谓"基本",指的是参加生产活动已不成为主要社会生活内容。其中法定的年龄界限才是切实可行的衡量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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㈢ 外地缴纳的社保如何转回本地
在外地交的社保怎么转回本地
依据《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暂行办法第五条 参保人员跨省流动就业,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按下列规定办理:
(一)参保人员返回户籍所在地(指省、自治区、直辖市,下同)就业参保的,户籍所在地的相关社保经办机构应为其及时办理转移接续手续。
(二)参保人员未返回户籍所在地就业参保的,由新参保地的社保经办机构为其及时办理转移接续手续。但对男性年满50周岁和女性年满40周岁的,应在原参保地继续保留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同时在新参保地建立临时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账户,记录单位和个人全部缴费。参保人员再次跨省流动就业或在新参保地达到待遇领取条件时,将临时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账户中的全部缴费本息,转移归集到原参保地或待遇领取地。
(三)参保人员经县级以上党委组织部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批准调动,且与调入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并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的,不受以上年龄规定限制,应在调入地及时办理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手续。
第九条 农民工中断就业或返乡没有继续缴费的,由原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保留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保存其全部参保缴费记录及个人账户,个人账户储存额继续按规定计息。农民工返回城镇就业并继续参保缴费的,无论其回到原参保地就业还是到其他城镇就业,均按前述规定累计计算其缴费年限,合并计算其个人账户储存额,符合待遇领取条件的,与城镇职工同样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农民工不再返回城镇就业的,其在城镇参保缴费记录及个人账户全部有效,并根据农民工的实际情况,或在其达到规定领取条件时享受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或转入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农民工在城镇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与在农村参加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的衔接政策,另行研究制定。
㈣ 养老保险在外地交怎么转回老家
跨统筹地区转移的参保人先让接收地社保局出具“接收函”(接收函里有一个接收地社保局的银行户口及帐号,用于转移养老个人账户)。
参保人停保后需携带以下资料到所属社保分局(最后参保的社保局,市属参保的在市局关系科)办理转移:
(1)接收地社保局出具的“社会保险接收函”原件
(2)填写《社会保险关系(基金)申请转移表》(原单位盖章,也可以个人签名确认)
(3)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4)可以代办。代办人必须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和上述资料办理
自己买也可以,最好找个代理公司给你买,可以月月交或者年年交。也有一次性全交的,如果你还上班,就不建议一次性全买了。
(4)养老保险在外地怎么转回自己身边扩展阅读
2009年12月,国务院办公厅在29日转发了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暂行办法》
《办法》规定,自2010年1月1日起,包括农民工在内所有参加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人员,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可在跨省就业时随同转移,在转移个人账户储存额的同时,还转移12%的统筹基金(单位缴费)。
第五条参保人员跨省流动就业,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按下列规定办理:
(一)参保人员返回户籍所在地(指省、自治区、直辖市,下同)就业参保的,户籍所在地的相关社保经办机构应为其及时办理转移接续手续。
(二)参保人员未返回户籍所在地就业参保的,由新参保地的社保经办机构为其及时办理转移接续手续。但对男性年满50周岁和女性年满40周岁的,应在原参保地继续保留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同时在新参保地建立临时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账户,记录单位和个人全部缴费。
参保人员再次跨省流动就业或在新参保地达到待遇领取条件时,将临时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账户中的全部缴费本息,转移归集到原参保地或待遇领取地。
(三)参保人员经县级以上党委组织部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批准调动,且与调入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并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的,不受以上年龄规定限制,应在调入地及时办理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手续。
㈤ 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在外地,怎样转回本地
一、养老保险异地转移手续:
1、参保职工向开发区离职单位提出异地转出申请,并提供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或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2、参保单位审核后下载《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申请表》填写,并粘贴身份证复印件;
3、由企业经办人员携带《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申请表》到分中心登记部开具《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以下简称缴费凭证);
4、将《缴费凭证》交付参保职工,由职工转交到转入地社保机构。
二、医疗保险转移手续:
1、由本人或新就业地用人单位到新就业地经办机构指定窗口办理,填写《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申请表》,并按规定提供居民身份证等相关证明材料。
2、新就业地经办机构受理申请后,对符合当地转移接续条件的,应在受理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与原参保地经办机构联系,生成并发出《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联系函》。
3、原参保地经办机构在收到《联系函》之日起的15个工作日内完成手续。
4、新就业地经办机构在收到凭证和个人账户余额的15个工作日内办结接续手续。
5、将凭证第三联送给参保人员。
㈥ 在外地交的养老保险可以转回老家吗
持原单位离职证明,身份证,社保卡到原参保社保局打印个人参保缴纳凭证,再将凭证交给户籍所在地的社保局申请转入。
㈦ 养老保险在异地怎么转回原籍
以厦门为例,将准备好的材料交到所在地社保中心办理即可。
1、符合转入条件的人员提供以下材料到所属社保中心办理转入申请:
(1)原参保地社保机构提供的《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
(2)申请人身份证(台湾同胞提供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港澳同胞提供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外国人提供外国人永久居留证或护照)原件;
(3)申请人户口簿原件;
(4)通过调动进入我市的,还需提供调入的调令、调动通知(经县级以上党委组织部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批准调动的)原件;
(5)委托代办的除上述材料外还需提供委托书(内容须包括申请人和代办人双方的姓名、身份证(台湾同胞提供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港澳同胞提供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外国人提供外国人永久居留证或护照)号码、联系电话,及委托代办的事项)。
(6)户口迁入或调入的,如果在迁入或调入后首次按本市户籍人员身份参加城镇职工社会保险时年龄超过规定年龄的,本人必须在经办窗口《缴交超龄养老保险费告知书》上签字确认。需缴交超龄保险费,填报《参保人员转入异地社保关系缴交超龄养老保险费申请表》。
2、以单位职工身份参保的前往本单位所属社保中心申请,以个人身份参保的前往本人户籍所属区的社保中心申请。
(7)养老保险在外地怎么转回自己身边扩展阅读:
除了可以迁移养老保险,但是除非是本市户籍(以申请转入时的户籍状态为准)参保人员符合以下条件之一可申请办理异地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入厦门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
1、申请转入时还未达到待遇领取条件的,须正在厦参保(已缴交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并到帐且申请转入时未停保);
2、申请转入时已达到待遇领取条件的,须满足最后的企业职工养老保险缴费地为厦门或在厦保留有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包括视同缴费);
3、申请转入时已达到待遇领取条件,虽从未在厦门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但各参保地的缴费年限(包括视同缴费)均不满10年的。
参考资料来源:厦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异地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转入政
㈧ 在异地的养老保险怎样转回自己户籍所在地
1、离开原单位时, 到参保地社保机构开具《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
2、等你再次参保缴费后,在新的参保地的社保机构,出具原参保地的《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填一张转入申请表。(本人去,也可以由新的参保单位经办人去办理)。
3、申请完后,如果符合转入的条件,本人就等待社保的通知了,其余的转移手续、基金划转,就由接收方和转出方的社保机构之间去联系了。
4、双方转移手续完结后,新参保地的社保会通知你或你所在的单位经办人员。
(8)养老保险在外地怎么转回自己身边扩展阅读
《流动就业人员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业务经办规程》第五条参保人员跨省流动就业,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按下列规定办理:
1、参保人员返回户籍所在地(指省、自治区、直辖市,下同)就业参保的,户籍所在地的相关社保经办机构应为其及时办理转移接续手续。
2、参保人员未返回户籍所在地就业参保的,由新参保地的社保经办机构为其及时办理转移接续手续。但对男性年满50周岁和女性年满40周岁的,应在原参保地继续保留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同时在新参保地建立临时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账户,记录单位和个人全部缴费。
参保人员再次跨省流动就业或在新参保地达到待遇领取条件时,将临时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账户中的全部缴费本息,转移归集到原参保地或待遇领取地。
3、参保人员经县级以上党委组织部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批准调动,且与调入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并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的,不受以上年龄规定限制,应在调入地及时办理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手续。
㈨ 在外地交的社保怎么转回本地
以安阳市职工医保为例。
住房公积金的转移:
职工与外地的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后,本地新就业单位在本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为职工开设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并稳定缴存半年以上的,职工持本人身份证到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服务大厅申请办理异地转移接续业务,将在外地缴纳的住房公积金转入其在本市的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内。
养老保险转移:
本人需到原参保所在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开具《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然后携带《参保缴费凭证》及相关资料到新就业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转移接续手续。新就业地社保机构审核相关资料,符合转移条件的即可受理转移手续。
其他保险转移:
依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印发流动就业人员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业务经办规程》的通知,参保人员跨统筹区转移医保关系,需要以下几个步骤办理:
第一步、中止原参保地(新乡)参保关系,并申请开具参保凭证;
第二步、由用人单位劳资人员凭转出地开具的医疗保险《参保凭证》向市医保中心提出接续申请,提交原参保地参保凭证。市医保中心受理申请后,生成并发出《联系函》;
第三步、转出地收到转入地《联系函》后,按规定办理职工医保转移手续。转出地、转入地缴费年限累计计算。
(9)养老保险在外地怎么转回自己身边扩展阅读:
社保转移办理流程
(1)参保人员在新就业地按规定建立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和缴费后,由用人单位或参保人员向新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提出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的书面申请。
(2)新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在15个工作日内,审核转移接续申请,对符合本办法规定条件的,向参保人员原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的社保经办机构发出同意接收函,并提供相关信息;对不符合转移接续条件的,向申请单位或参保人员作出书面说明。
(3)原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社保经办机构在接到同意接收函的15个工作日内,办理好转移接续的各项手续。
(4)新参保地经办机构在收到参保人员原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社保经办机构转移的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和资金后,应在15个工作日内办结有关手续,并将确认情况及时通知用人单位或参保人员。
(5)养老保险缴费年限是累计计算的,中间允许有空档,可补可不补。
参考资料来源:安阳市民之家-在外地缴纳的社保如何转回本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