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被判刑了,出狱后,还可以领养老金吗
服刑人员刑满释放,一般情况下,可以继续领取养老金。
服刑人员养老金发放,依刑罚种类不同,区别对待。
一、
在职人员服刑前社会养老保险缴费年限,与刑满释放后缴费年限合并计算。
达到国家规定的退休年龄时,享受退休养老保险待遇。
二、
退休人员违法犯罪,被判处拘役、管制、劳动教养、有期徒刑宣告宣告缓刑等监外执行以下的人员:
(一)
未参加养老保险的人员,停发退休费,发给生活费。
(二)
参加社会养老保险的人员,发给基本养老金。
(三)
拘役、管制、劳动教养、有期徒刑宣告缓刑期内不参加退休费、养老金调整。
(四)
拘役、管制、劳动教养、有期徒刑缓刑期满可以继续领取退休费、养老金。
(五)拘役、管制、劳动教养、有期徒刑缓刑期满,参加下一年度退休费、养老金调整。
三、
如果退休人员违法犯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实体刑罚的,暂停退休待遇,而不能领取退休费、养老金的。
而且,服刑期间不能参加退休费、养老金调整。
刑满释放后可以继续领取退休费(可能会有变动)、养老金,下一年度参加退休费、养老金调整。
四、
在职、退休人员违法犯罪,判刑后在服刑期内死亡的,参加社会养老保险的,与参加社会养老保险在职、退休人员正常死亡一样,养老金个人账户内个人缴费(养老金)剩余部分可以继承。
五、
国家公职人员,判处实体刑罚的,必须的给予开除公职处分,其参加社会养老保险前的工龄,也就是视同缴费年限将清零。
视同缴费年限,在计发养老金时,是与实际缴费年限同样起作用的。
国家公务员,2014年10月,开始实行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实际缴费年限不足5年,视同缴费年限清零,对养老保险待遇,是有非常重要的影响的。
仅供参考。
『贰』 退休人员被判刑后,还有养老金吗
关于退休后判刑是否有养老金的问题,大家首先要明白一个基本原则,养老金是干什么的?养老金是为了供养参保的退休人员基本生活的,为他们提供基本的生活保障。如果他已经被判刑进去“吃牢饭”,也算是吃喝不愁了,甚至医疗都有国家保障。所以,养老金是不会给这样的人发放的。相关制度
《关于退休人员被判刑后有关养老保险待遇问题的复函》中提到退休人员被判处拘役、有期徒刑及以上刑罚或被劳动教养的(劳动教养制度已经取消),服刑或劳动教养期间停发基本养老金。服刑或者劳动教养期满后,可以按照服刑前或者劳动教养前的标准,继续发给基本养老金,并参与以后的基本养老金调整。虽然说期满后就正常了,但是错过了养老金调整,这也是体现了我们对违法犯罪人员的惩罚。
还有,根据规定,如果退休人员在服刑死亡的,其个人账户储存额中的个人缴费部分本息可以继承,但遗属不享受相应待遇。
『叁』 在社保领取养老金的人被判刑后,服刑期间养老金是否可以继续领取,有无相关文件
在社保领取养老金的人被判刑后,服刑期间养老金不可以继续领取。
原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在《关于退休人员被判刑后有关养老保险待遇问题的复函》(劳社厅函[2001]44号)中规定,退休人员被判处拘役、有期徒刑及以上刑罚或被劳动教养的,服刑或劳动教养期间停发基本养老金,服刑或劳动教养期满后可以按照服刑或劳动教养前的标准继续发给基本养老金,并参加以后的基本养老金调整。
退休人员在服刑或劳动教养期间死亡的,其个人账户储存额中的个人缴费部分本息可以继承。退休人员被判处管制、有期徒刑宣告缓刑和监外执行的,可以继续发给基本养老金,但不参与基本养老金调整。
退休人员因涉嫌犯罪被通缉或在押未定罪期间,其基本养老金暂停发放。如果法院判其无罪,被通缉或羁押期间的基本养老金予以补发。
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服刑期间,是不能享受政治权利等其他的权利。这也是犯罪者对自己违法行为所应该承受的一种惩罚和责任。但是刑满释放后,犯罪者已经受到了应有的惩罚,应当享受的权利,还是应当正常享受,包括养老金的领取。
『肆』 被判刑的人还能领退休金吗
服刑期间是停止发退休金
『伍』 在职职工判刑后还有养老金吗
在职职工判刑后,如果出狱后已经累计缴纳养老保险费满十五年,达到或超过法定退休年龄后,可以领取养老金。
《国务院关于建立统一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决定宏橡》(国发〔1997〕26号)规定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累计满15年的在申请办理退休后可按月发给基本养老金。
至于领取多少,要看贵省槐闷的基本养老保险计发办法。
(5)被判刑还有没有养老金扩展阅读
第八条 用人单位应当按照《江苏省社会保险费征缴条例》的规定,到当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社会保险的登记、申报、变更登记等手续,并持社会保险登记证等证件、资料,到地方税务机关建立缴费关系。
用人单位与参保人员建立、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应当在规定的期限内到当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基本养老保险相关手续,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当在规定的期限内办结。
用人单位办理基本养老蔽明旁保险注销时,应当到地方税务机关结清应当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后,再依法办理注销手续。
第九条 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当在规定的时间内向地方税务机关提供用人单位和参保人员缴费的基本数据,地方税务机关依据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提供的数据向用人单位和参保人员征收基本养老保险费,出具征收凭证,并在规定的时间内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提供用人单位和参保人员的实际缴费情况。
地方税务机关在征缴过程中发现用人单位申报不实的,应当及时将用人单位实际的工资总额、职工工资收入提供给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当重新核定。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地方税务机关计算的数额,先行缴纳当月的基本养老保险费。
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纳入财政预算管理。征缴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按时、全额缴入国库,并按照国家规定纳入财政专户管理。
『陆』 退休后如果被判刑,还有养老金吗
劳动部办公厅《关于退休人员被判刑后有关养老保险待遇问题的复函》(劳社回[2001]44号)文件规定:答“退休人员被判处拘役、有期徒刑及以上刑罚或被劳动教养的。服刑或劳动教养期间停发基本养老金,服刑或劳动教养期满后可以按服刑或劳动教养前的标准继续发给基本养老金,并参加以后的基本养老金调整”
『柒』 被判刑了,出狱后,还可以领养老金吗
有的犯人在承担刑事责任的时候有可能啊,是属于快要退休这种情况,然后刑期满了出狱,这个退休金对方是不是也可以全部拿着了?
犯罪出狱后有退休金吗犯罪入狱,不能办理领取养老保险手续,出狱之后达到退休年龄,缴费满15年的,可以办理领取基本养老金手续。
参加社会养老保险的人员在退休前犯罪刑满释放后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或退休后违法犯罪的退休待遇;
1、参加社会养老保险的人员在退休前犯罪刑满释放后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如果在1998年6月30日前参加养老保险,累计缴费年限满10年,可按规定领取基本养老金;如果在1998年7月1日(包括当日)后参加养老保险,累计缴费年限满15年,可按规定领取基本养老金;如果累计缴费年限不满10年或15年的,可以补缴至满10年或满15年,享受养老金待遇。不受所犯何罪、是否正处于被剥夺政治权利处罚当中之影响。
2、参加社会养老保险的人员在退休前犯罪服刑期间(不包括缓刑、假释或监外执行)或被劳动教养期间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暂缓办理退休手续,待服刑或劳动教养期满后按规定办理退休手续。
3、参加社会养老保险的人员在退休前犯罪被判处刑罚缓刑期间,假释或暂予监外执行期间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可办理退休手续,享受养老金待遇,但不参与基本养老金调整。
若缓刑被撤销收监狱服刑的、被撤销假释继续服刑的、撤销暂予监外执行继续服刑的,从撤销之月起停止发放基本养老金。
缓刑期满被宣告原判刑罚不再执行、假释期满被宣告原判刑罚执行完毕、暂予监外执行至刑罚执行完毕的,继续按原来的标准发给基本养老金并参加下一年度的基本养老金调整。
以上内容就是相关的回答,退休金一般来说的话,和犯罪这种情况没有必然的联系,但是在犯罪期间是不能办理养老保险手续的,这个可以在出狱之后自己去缴纳15年就可以了。
『捌』 判刑后还有退休金吗
服刑期间停止发放退休金,刑期结束恢复退休金的领取,领取金额按服刑前的金额计算。
根据《关于退休人员被判刑后的退休待遇问题》:
一、对领取保险金的,在服刑期间及刑满后的发放。
2001年3月8日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退休人员被判刑后有关养老保险待遇问题的复函》劳社厅函[2001]44号中明确规定:退休人员被判处拘役、有期徒刑及以上刑罚或被劳动教养的,服刑或劳动教养期间停发基本养老金。
服刑或劳动教养期满后可以按服刑或劳动教养前的标准继续发给基本养老金,并参加以后的基本养老金调整。退休人员在服刑或劳动教养期间死亡的,其个人帐户储存额中的个人缴费部分本息可以继承,但遗属不享受相应待遇。
退休人员被判处管制、有期徒刑宣告缓刑和监外执行的,可以继续发给基本养老金,但不参与基本养老金调整。退休人员因涉嫌犯罪被通缉或在押未定罪期间,其基本养老金暂停发放。如果法院判其无罪,被通辑或羁押期间的基本养老金予以补发。
二、对于国家公务员退休后,因违法需要追究责任的行政处理及待遇问题,监察部关于对犯错误的已退休国家公务员追究行政纪律责任若干问题的通知中提到。
退休的国家公务员在任职期间或者退休后触犯刑律,被依法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自判决生效之日的下月起取消其退休金和其他退休待遇。但却没有规定刑满释放后可以继续发放。
(8)被判刑还有没有养老金扩展阅读:
根据《国务院关于建立统一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决定》:
第三条、企业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以下简称企业缴费)的比例,一般不得超过企业工资总额的20%(包括划入个人帐户的部分),具体比例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少数省、自治区、直辖市因离退休人数较多、养老保险负担过重,确需超过企业工资总额20%的。
应报劳动部芦昌、财政部审批。个人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以下简称个人缴费)的比例,1997年不得低于本人缴费工资的4%,1998年起每两年提高1个百分点,最终达到本人缴费工资的8%。有条件的地区和工资增长较快的年份,个人缴费比例提高的速度应适当加快。
第四条、按本人缴费工资11%的数额为职工建立基本养老保险个人帐户,个人缴费全部记入个人帐户,其余部分从企业缴费中划入。随着个人缴费比例的提高,企业划入的部分要逐步降至3%。个人帐户储存额,每年参考银行同期存款利率计算利息。
个人帐户储存额只用于职工养老,不得提前支取。职工调动时,个人帐户全部随同转移。职工或退休人员死亡,个人帐户中的个人缴费部分可以继承。
个人帐户储存额只用于职工养老,不得提前支取。职工调动时,个人帐户全部随同转移。职工或退休人员死亡,个人帐户中的个人缴费部分可以继承。
第五条、本决定实施后参加工作的职工,个人缴费年限累计满15年的,退休后按月发给基本养老金。基本养老金由基础养老金和个人帐户养老金组成。
退休时的基础养老金月标准为省、自治区、直辖市或地(市)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20%,个人帐户养老金月标准为本人帐户储存额除以120。个人缴费年限累计不满15年的,退休后不享受基础养老金待遇,其个人帐户储存额一次支付给本人。
本决定实施前已经离退休的人员,仍按国家原来的规定发给养老金,同时执行养老金调整办法。各地区和有关部门要按照陪判扒国家规定进一步完善基本养老金正常调整机制,认真抓好落实。
本决定实施冲首前参加工作、实施后退休且个人缴费和视同缴费年限累计满15年的人员,按照新老办法平稳衔接、待遇水平基本平衡等原则。
在发给基础养老金和个人帐户养老金的基础上再确定过渡性养老金,过渡性养老金从养老保险基金中解决。具体办法,由劳动部会同有关部门制订并指导实施。
『玖』 退休后被判刑新刑法没有出台规定养老金就不发吗
关于退休人员被判刑后有关养老保险待遇问题的复函
劳社厅函[2001]44号
黑龙江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
你厅《关于已领取养老金人员涉嫌犯罪被通辑或在押未定罪期间养老金发放问题的请示》(黑劳社呈[2001]5号)收悉。经研究,现答复如下:
退休人员被判处拘役、有期徒刑及以上刑罚或被劳动教养的,服刑或劳动教养期间停发基本养老金,服刑或劳动教养期满后可以按服刑或劳动教养前的标准继续发给基本养老金,并参加以后的基本养老金调整。退休人员在服刑或劳动教养期间死亡的,其个人帐户储存额中的个人缴费部分本息可以继承,但遗属不享受相应待遇。退休人员被判处管制、有期徒刑宣告缓刑和监外执行的,可以继续发给基本养老金,但不参与基本养老金调整。退休人员因涉嫌犯罪被通辑或在押未定罪期间,其基本养老金暂停发放。如果法院判其无罪,被通辑或羁押期间的基本养老金予以补发。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
2001年3月8日
『拾』 判刑后还有退休金吗
根据中组部、人社部、监察部、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公务员被采取强制措施和受行政刑事处罚工资待遇处理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04号)第二条(五)、(六)款规定禅烂,公务员退休后被判处管制、拘役或拘役被宣告缓刑、有期徒刑被宣告缓刑期间。
停发退休费待遇,按本人原基本退休费的60%计发生活费,刑罚执行完毕或缓刑考验期满不再执行原判刑罚的,按40%降低基本退休费,补贴按办事员确定。今后国家调整退休费时,按办事员的标准执行。
公务员退休后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从人民法院判决生效之日起,取消原退休费待遇。刑罚执行完毕后的生活待遇,由原发给退休费的单位酌情处理。
对于企业退休人员,贺盯漏根据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退休人员被判刑后有关养老保险待遇问题的复函》(劳社厅函[2001]44号)规定,退休人员被判处拘役、有期徒刑及以上刑罚或被劳动教养的。
服刑或劳动教养期间停发基本养老金,服刑或劳动教养期满后可以按服刑或劳动教养前的标准继续发给基本养老金,并参加以后的基本养老金调整。
(10)被判刑还有没有养老金扩展阅读:
根据中组部、人社部、监察部《关于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机关工人被采取强制措施和受行政刑事处罚工资待遇处理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9号)第二条(五)、(六)款规定,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机关工人退休后被判处管制、拘役或拘役被宣告缓刑期间,停发退休费待遇,按本人原基本退休费的60%计发生活费。
刑罚执行完毕或缓刑考验期满不再执行原判刑罚的,按12%降低基本退休费,补贴按低一个职务层次(技术等级)确定。今后国家调整退休费时,按原执行退休待遇职务层次(技术等级)的低一个职务层次(技术等级)的标准执行。
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机关工人退休后被判处有期徒刑被宣告缓刑期间,停发退休费待遇,按本人原基本退休费的60%计发生活费。缓刑考验期满不再执行原判刑罚的,按40%降低基本退休费,补贴按最低职务层次(技术等级)确定,今后国家调整退休费时,按最低职务层次(技术等级)的标准执行。
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机关工人退休后被判处有期徒刑(不含被宣告缓刑的)以上刑罚的,从人民法院判决生效之日起,取消原退休费待遇,刑罚执行完毕后的生活待遇,由原发给退休费的单位酌情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