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个人自己交社保,如果缴了10年,人就去世了怎么办
我觉得如果人去世了的话,这个钱应该就会给他的继承人吧。
Ⅱ 自己交的社保到退休了拿了几个月的退休金死亡了余额还退吗
自己交的社保到退休了拿了几个月的退休死亡之后不会退,但是养老保首先个人账户的余额是可以被子女继承的。且养老保险统筹基金会支付一部分的丧葬费和抚恤金。个人死亡同时符合领取基本养老保险丧葬补助金、工伤保险丧葬补助金和失业保险丧葬补助金条件的,其遗属只能选择领取其中的一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十四条 个人账户不得提前支取,记账利率不得低于银行定期存款利率,免征利息税。个人死亡的,个人账户余额可以继承。
第十七条 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因病或者非因工死亡的,其遗属可以领取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在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因病或者非因工致残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可以领取病残津贴。所需资金从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中支付。
第四十九条 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死亡的,参照当地对在职职工死亡的规定,向其遗属发给一次性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所需资金从失业保险基金中支付。个人死亡同时符合领取基本养老保险丧葬补助金、工伤保险丧葬补助金和失业保险丧葬补助金条件的,其遗属只能选择领取其中的一项。
(2)自己交养老金死亡扩展阅读: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十五条 基本养老金由统筹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组成。基本养老金根据个人累计缴费年限、缴费工资、当地职工平均工资、个人账户金额、城镇人口平均预期寿命等因素确定。
第十六条 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满十五年的,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
第四十条 工伤职工符合领取基本养老金条件的,停发伤残津贴,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低于伤残津贴的,从工伤保险基金中补足差额。
Ⅲ 入社会保险人。如果中途死亡 那交的养老保险 怎么办受益人是谁
养老保险参保人在享受保险前身亡的,属于自己个人缴纳的部分全部退回,并计算同期活期存款利息,单位缴纳的部分则不予退回,作为社会统筹资金了。养老保险参保人在享受保险期间身亡的,可以退回个人账户的未扣完的剩余部分资金。受益人一般是法定继承人,保险人生前有指定受益人的,按指定执行。
1、概念
社会养老保险即由社会统筹基金支付的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组成,是国家和社会根据一定的法律和法规,为解决劳动者在达到国家规定的解除劳动义务的劳动年龄界限,或因年老丧失劳动能力退出劳动岗位后的基本生活而建立的一种社会保险制度。
2、计算方法
1)企业缴费额=核定的企业职工工资总额×20%;职工个人缴费社会养老保险额=核定缴费基数×8%(目前为8%)=职工工资总额×60%~300%×8%。
2)个体劳动者(包括个体工商户和自由职业者)缴费额=核定缴费基数×18%。
例如:2003年4月份河北省公布的2002年度省社平工资为每月747元,因此缴费基数可以在747—2241元之间自主选择(即省社平工资每月747元得100%-300%之间选择缴费)。全年缴费金额最少为:747×18%×12=1613.5元,最多为:2241×18%×12=4840.6元。
Ⅳ 如果交社保人死了怎么办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相关条例,可以分两种情况来看:1、一专种是参保人没到领取养属老金的年龄就去世了。尚未退休就已经身故的,社保并没有相应的赔偿。只是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储存额中个人缴费部分及利息一次性退还给继承人,同时终止养老保险关系;身故前的医疗费用可以按规定报销。带户籍地派出所出具的死亡证明、社保卡,到参保地社保局申请退社保金。2,则是刚领几个月,或者还没领完养老金就去世的情况;还有参保人移居国外停止参保的情况。退休后身故,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储存额中个人缴费部分及利息的余额(减去过去已领部分)一次性退还给继承人,同时终止养老保险关系。 可申请丧葬费和抚恤金。不管是不是自己交的全部费用。(个人交的也是有单位部分的,单位部分的进社保统筹)退保只退个人账户中的缴费部分。
Ⅳ 个人养老金一次交完了,中途去世,能拿到丧葬费吗
有殡葬费,参加养老保险人员因故身亡还会发放丧葬费和一次性补贴。死者医疗保险个人帐户尚有余额的,请到社保经办机构医疗保险待遇部门办理结算。
丧葬抚恤金大概是退休工资,两个月的标准。补偿金大概是退休工资十个月的标准。这个补偿是一次性的补偿完之后就没有钱了。还有一个方面就是如果说退休以后,个人账户当中的钱没有领完。这部分钱是可以继承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十四条规定:个人账户不得提前支取,记账利率不得低于银行定期存款利率,免征利息税。个人死亡的,个人账户余额可以继承。
2011年5月12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开始征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若干规定》的公众意见。草案规定了基本养老保险缴费不足15年人员的待遇,并明确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余额可以继承。
草案明确规定,退休人员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的缴费年限按照各地现有规定执行。
为了规范管理,草案明确个人账户不得提前支取和个人账户余额继承办法。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在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前离境定居的,其个人账户予以保留;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相应的养老保险待遇。
同时,明确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死亡的,个人账户中的余额可以全部继承。
草案还明确了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的具体办法,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跨省流动就业的,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基本养老金分段计算、统一支付。
Ⅵ 个人缴纳职工养老保险中途死亡怎么办
家人可以去参保的社保局提取个人帐户缴纳的全部金额和利息,以及领取一性怃恤金、丧葬费补助。
《社会保险法》第十四条:个人账户不得提前支取,记账利率不得低于银行定期存款利率,免征利息税。个人死亡的,个人账户余额可以继承。
第十七条 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因病或者非因工死亡的,其遗属可以领取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在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因病或者非因工致残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可以领取病残津贴。所需资金从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中支付。
注意:是个人账户里余额。社保养老是按单位比例和个人比例收取的,如果你是在单位的,那你所交的钱只是个人部分,这部分全部进入个人帐户,可以返还或继承。
丧葬补助费和一次性抚恤金的标准为:
(一)丧葬补助费为其死亡时本市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倍。
(二)一次性抚恤金以其死亡时本市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为基数。供养亲属为1人的,支付上述基数的6倍;供养亲属为2人的,支付上述基数的9倍;供养直系亲属为3人及以上的,支付上述基数的12倍。
(6)自己交养老金死亡扩展阅读:
参保人死亡的,将一次性待遇退给其法定继承人:需要提交资料如下:
1、养老保险待遇申请表(一式两份)。
2、参保人死亡医学证明或火化证原件及复印件,或户籍注销证明(须注明死亡时间)。
3、继承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继承人银行卡存折及复印件。
以下材料中提交其中一件即可:能证明死者与继承人关系的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或镇街民政部门的婚姻关系证明;派出所、村/居委出具的继承关系证明;公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村/居委出具的多名继承人授权其中一名继承人领取一次性待遇的证明(需要附上所有法定继承人签名和按指纹)。
移居国外或者停保的可以申领回自己缴纳的社保费(含政府补贴)。
而参保人死亡的,从45岁开始,刚好到60岁缴纳满15年限的3万元档次的社保说明(3万元是最多人选择也是最实惠的档次,可以拿到足额且最高的政府补贴21600元,购买的10万元档次也只有21600元的政府补贴,购买低于3万元则补贴又更低)。
如果这个参保人60岁刚好一个月养老金都没领就死了,则一次性待遇为:缴纳的社保费3万元+政府补贴21600元
如果领取了N个月养老金则为:缴纳的社保费3万元+政府补贴21600元-每月养老金数*N(数额有所省略,但数字不会相差太大)。
最后,参保人死亡的,都会向其遗属一次性发放丧葬抚恤费3000元。
Ⅶ 个人交的养老保险,养老金能一直拿死亡年龄吗!
个人交养老保险也好,集体给你交养老保险也好,只要你开始领,不出现不可以领的特殊情况。都可以无条件的领到死。而且死后还有丧葬费,抚恤费的补贴。
Ⅷ 个人交的养老保险人死了能退吗
具体步骤如下。
申请办理社会保险退保业务,按业务性质不同,分别提供如下资料:
在职死亡退保:申报人及代申请人身份证、劳动手册、医院死亡通知或火化证明书;
离退休人员死亡待遇申领:申报人及代申请人身份证、医院死亡通知书、火化证明书、供养对象户口簿及证明书等相关资料。
1、如果是未享受待遇就已死亡的直接退其个人缴费部分总额(不含政府补贴)。 举例:某1951年出生人员,2010年参保缴费100元,2011年参保缴费100元,然后未享受待遇就已死亡,则就是退其200元。
2、如果是既参保缴费,且已享受待遇的,公式是:其个人缴费部分总额(不含政府补贴)-其个人缴费部分总额(不含政府补贴)÷139×已领取的月数。 举例:某1951年出生人员,2010年参保缴费100元,2011年参保缴费100元,若此人已经领取了10个月钱后死亡,则就是退其200-200÷139×10=186元。
Ⅸ 自己交养老保险金,如果若干年后死亡,以前交的钱怎么处理
自己交养老保险金,如果若干年后死亡,以前交的钱个人账户养老金余额可以继承。
根据社会保险法规定,个人账户养老金具有强制储蓄性质,属于个人所有,个人死亡的(包括退休前和退休后),个人账户养老金余额可以继承。
因病或非因工死亡的,其遗属可以领取丧葬补助金和遗属抚恤金。丧葬补助金和遗属抚恤金也是职工参保享受养老保险待遇的一部分。
(1)丧葬补助金,是职工死亡后安葬和处理后事的补助费用,目前全国没有统一标准。从某些地方规定来看,丧葬补助金一般按照职工死亡时当地职工月平均工资的一定月数计发,如大连,丧葬补助费为本市上一年度3个月的社会平均工资。
(2)遗属抚恤金,是职工死亡后给予其家属的经济补偿和精神安慰。遗属抚恤金各地规定不一样,有的没有规定抚恤金,只规定按月发给遗属救济费;有的规定了一次性抚恤金,还规定按月发给遗属生活补助费,如大连,除了按照本市上一年度10个月的社会平均工资的标准发给直系亲属一次性救济费外,供养直系亲属还可以按当地生活困难补助标准以及物价补贴之和领取亲属救济费。
因病或非因工致残的社保待遇:
在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因病或者非因工致残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可以领取病残津贴。病残津贴是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对前述特殊参保人员给予的经济补偿。病残津贴属于新制度,目前还没有相应的津贴标准,需要出台相应的配套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