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遗属有社会养老保险的还有补助吗
如果参保的是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的话,那么参保人死亡,个人账户中的资金专余额,除属政府补贴外,可以由遗属依法继承。 如果参保的是职工养老保险的话,除个人账户余额可以继承外,遗属还可以领取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
② 农村领取75元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可以申请遗属补助吗
75元不够很多人的一顿饭钱,对其它相关福利不会产生影响。你只要符合国家规定的年老年幼或者病残等条件,就可以申请遗属补助。
③ 在社保领取退休金后还能享受遗属补助吗
已经领取退休金,不再享受遗属补助。
遗属补助,是发给死者生前供养的直系亲属的,因为没有生活来源,依靠死者生前供养,才发给遗属补助,在供养条件发生变化时,应该依照规定给予取消。
④ 遗嘱补贴和养老金
一、依靠死者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并在死者死亡时有下列情形之一且无固定收入的亲属,可以享受遗属生活困难补助费:(一)死者的配偶,男年满6O周岁、女年满55周岁的;(二)死者的父母,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5周岁的;(三)死者的子女未满18周岁的;(四)死者的父母均已死亡,其兄弟姐妹未满18周岁的。二、供养亲属享受遗属生活困难补助待遇的资格,由统筹地区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认定。三、企业离休人员非因工死亡的遗属生活困难补助费执行机关离休人员遗属待遇标准。企业职工和退休人员非因工死亡的遗属生活困难补助费以全区统一确定的计算基数按比例计发。计算遗属生活困难补助费的基数由自治区劳动保障厅依据自治区工资增长率、物价上涨水平、离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水平及城镇居民最低生活费水平确定,并适时进行调整。从2007年7月1日起,企业职工和退休人员非因工死亡的遗属生活困难补助费的计算基数统一确定为900元。遗属生活困难补助费计算比例为:具有城镇户口的,配偶按计算基数的35%计发,其他供养亲属按25%计发;非城镇户口的,配偶按计算基数的30%计发,其他供养亲属按20%计发。孤寡老人或者孤儿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加发10%。符合原劳动人事部《关于建国前参加工作的老工人退休待遇问题的通知》(劳人险[1983]3号)规定领取100%退休费的工人非因工死亡的,在上述标准基础上增加5%。四、离退休人员死亡后,遗属生活困难补助费从养老保险统筹基金中支付;在职人员死亡后,遗属生活困难补助费由单位负责支付。
来源找法网:网页链接
五、享受遗属生活困难补助费的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停止享受遗属生活困难补助待遇:(一)年满18周岁的子女或兄弟姐妹;(二)就业或参军的;(三)死亡人员原配偶再婚的;(四)被他人或组织收养的;(五)死亡的;(六)失去享受遗属生活困难补助费条件的其他情形。我认为,只要你父亲去世时,你的母亲满55岁,都可以享受遗嘱补助
⑤ 已经有遗属补助还能不能领取城乡居民养老保险
领取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老人,遗属补助不在发放,因为遗属的抚恤金,是发给死者生前供养,没有生活来源,丧失劳动能力的人的。已经有了固定收入和生活来源,失去了供养条件,不在发放。
⑥ 在社保领取退休金后还能享受遗属补助吗
可以来。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自会保险法》对其有相应的规定:
第十七条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因病或者非因工死亡的,其遗属可以领取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在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因病或者非因工致残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可以领取病残津贴。所需资金从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中支付。
(6)养老保险遗属补助金扩展阅读: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相关法条:
第十八条国家建立基本养老金正常调整机制。根据职工平均工资增长、物价上涨情况,适时提高基本养老保险待遇水平。
个人跨统筹地区就业的,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随本人转移,缴费年限累计计算。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基本养老金分段计算、统一支付。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第二十条国家建立和完善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实行个人缴费、集体补助和政府补贴相结合。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待遇由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组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