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为职工办理养老保险需要准备什么材料
一、 办理企业登记
新建企业在成立后30日内到当地社会保险内机构填报《社会保险登记表》,并出示下列证件容和资料:
(1)《工商营业执照》或其他核准执业证件;
(2)国家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组织机构统一代码证;
(3)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
(4)开户帐号;
(5)本单位报送统计局上一年度《劳动情况统计年报》和本单位职工工资发放花名表。社保机构应即时受理,并在10个工作日内审核完毕,发给社会保险登记证,并对本证实行定期验证和换证制度。
二、办理职工登记
参加社会保险的单位新增职工及学校分配、复转军人安置等按照有关规定应参加社会保险的职工,单位需携带
1、招工审批表或劳动合同书、聘用制干部录用通知书、学校分配派遣证、复转军人安置介绍信;
2、身份证等证件到帐户管理办公室办理参加社会养老保险登记手续。
B. 为员工办理养老保险新增加时需要什么资料
如果是第一次办理
身份证复印件
首次增加表
劳动合同
用工花名册
不是首次
还要转移单
C. 新员工缴纳养老保险要带哪些资料
需要材料:
1、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
3、《本市城镇劳动者就、失业证》;
4、近期一寸免冠相片一张;
5、《职工养老保险手册》。
个人缴费窗口新参保人员携带材料1、2、4;与用人单位终止、解除劳动合同或领取失业保险金期满两个月以内的人员,还需携带3,到社保分中心填写《天津市社会保险个人缴费申报单》,办理参保登记手续,核定缴费金额,打印《社会保险缴费通知单》(一式两联)。
新参保人员凭社保分中心打印的《社会保险缴费通知单》(一式两联),到社保协议服务银行现金缴费或在分中心POS机刷银联卡缴费;新参保人员持缴费凭证,到区县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办理《职工养老保险手册》。
(3)职工入养老保险需要什么信息扩展阅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五十七条用人单位应当自成立之日起三十日内凭营业执照、登记证书或者单位印章,向当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十五日内予以审核,发给社会保险登记证件。
用人单位的社会保险登记事项发生变更或者用人单位依法终止的,应当自变更或者终止之日起三十日内,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变更或者注销社会保险登记。
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民政部门和机构编制管理机关应当及时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通报用人单位的成立、终止情况,公安机关应当及时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通报个人的出生、死亡以及户口登记、迁移、注销等情况。
第五十八条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未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其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
自愿参加社会保险的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社会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应当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
国家建立全国统一的个人社会保障号码。个人社会保障号码为公民身份号码。
第五十九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加强社会保险费的征收工作。
社会保险费实行统一征收,实施步骤和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第六十条用人单位应当自行申报、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非因不可抗力等法定事由不得缓缴、减免。职工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由用人单位代扣代缴,用人单位应当按月将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明细情况告知本人。
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社会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可以直接向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缴纳社会保险费。
第六十一条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应当依法按时足额征收社会保险费,并将缴费情况定期告知用人单位和个人。
第六十二条用人单位未按规定申报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数额的,按照该单位上月缴费额的百分之一百一十确定应当缴纳数额;缴费单位补办申报手续后,由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按照规定结算。
第六十三条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由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责令其限期缴纳或者补足。
用人单位逾期仍未缴纳或者补足社会保险费的,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可以向银行和其他金融机构查询其存款账户;并可以申请县级以上有关行政部门作出划拨社会保险费的决定.
书面通知其开户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划拨社会保险费。用人单位账户余额少于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的,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可以要求该用人单位提供担保,签订延期缴费协议。
用人单位未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且未提供担保的,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扣押、查封、拍卖其价值相当于应当缴纳社会保险费的财产,以拍卖所得抵缴社会保险费。
D. 用人单位参加企业职工养老保险要提供哪些资料
用人单位办理参保复登记制需提交以下材料:
1.《社会保险登记表》(一式三份);
2.《工商登记执照》、《营业执照》、《法人代码证书》及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居民身份证》(复印件);
3.《地税登记证》《组织机构统一代码证书》(复印
4、《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单位在职职工增减情况申报表》;
5、增加人员的应提供《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单位新增人员信息采集表》;
6、员工《居民身份证》(复印件);
7、员工与单位建立的劳动关系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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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 公司给员工办理社保需要提供哪些材料
公司给入职的员工办理社保,只要员工提供身份证复印件和相应数量符合规定的照片就可以了。
公司给入职的员工购买社保是公司应有的责任与义务。公司不能以各种理由不给员工购买社保,如果公司不按时给公司购买社保还是需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现在有的公司为了最大限度的降低公司的成本费用,就和员工在私底下签订自愿放弃社保的协议。其实这样的协议并不能免除公司的相关责任,到最后即使有这样的协议只有员工起诉公司,最后败诉赔偿损失的还会是公司。
各位大仙,对于小仙的上述观点,您有什么不同看法,可以在评论区畅所欲言。
F. 企业如何给员工缴纳养老保险啊都要什么手续啊
缴纳养老保险,即社会保险。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五十八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未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其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
保定市参保手续:
一、申请条件:社会保险登记实行属地管理。在保定市工商局注册、市(区)地税局办理开户的相关单位,可申请到市社保所或开户地社保经办机构办理参保登记。
二、办理材料:
1、营业执照副本;
2、税务登记证副本;
3、组织机构代码证;(前三个证件的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
4、开户许可证;
5、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6、单位公章;
7、需要提供的其它证件和资料。
三、办理地址:保定市东二环1539号人才大厦保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保定市社保所、保定市机关事业社会保险所
四、办理时间:法定工作日 上午8:30-12:00;下午13:30-17:30
五、联系电话:
保定市社保所:5077068
保定市机关事业社会保险所:2037686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七章第五十七条
用人单位应当自成立之日起三十日内凭营业执照、登记证书或者单位印章,向当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十五日内予以审核,发给社会保险登记证件。
用人单位的社会保险登记事项发生变更或者用人单位依法终止的,应当自变更或者终止之日起三十日内,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变更或者注销社会保险登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民政部门和机构编制管理机关应当及时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通报用人单位的成立、终止情况,公安机关应当及时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通报个人的出生、死亡以及户口登记、迁移、注销等情况。
保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社会保障
G. 员工第一次办理社保,需要准备一些什么资料
初次缴费员工需备交如下材料:
1、本地人才市场《劳动保障事物代理委托协议书》
2、身份正原件及复印件(一张);
3、一寸正件照(一张)。
公司要准备的材料有:
(1) 企业营业执照(副本)或其他核准执业或成立证件;
(2) 中华人民共和国组织机构代码证;
(3)地税登记证;
(4) 私营企业如相关证件无法清楚地认定其单位性质,应补报能证明其私营性质的相关资料(如:工商部门的证明、国税登记证、验资报告等)。
(5) 事业单位应附有关事业单位成立的文件批复。
(6) 驻华办事处应附总公司或总机构的授权书。
社保办理流程:
申请人持身份证、户口本及其复印件、社区开具的居住证明,两张近期一寸免冠彩色照片(非本市户籍人员还应提供本市居住证及复印件),填写登记表,向其户籍所在地或居住地的区、县公共职介机构和人才交流中心申请参保。
经审核符合灵活就业人员参保规定的,由公共职介机构或人才交流中心为申请人建立参保档案。
建档后,公共职介机构或人才交流中心向养老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参保手续,经办机构应及时为申请人办理参保登记和建立个人账户手续。
申请人按规定缴纳养老保险费,由公共职介机构或人才交流中心代理缴纳。
H. 在社保所给单位员工入养老保险需要什么资料
劳动合同,社保手册(没交过社保的新入员工新办理),原来有单位的还需要解除劳动合同证明,网上做增加,打印增加表,盖章,交上,行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