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乡镇社保机构做哪些工作
乡镇社保机构现在主要是办理农村养老保险及农村合作医疗吧。
Ⅱ 社保中心工作职责有哪些
一、负责组织指抄导全省各级社会保袭险经办机构,按照国家对社会保险基金管理的要求,强化社会保险基金的管理和运营以及监督基金的储存、增值工作。
二、负责制定和完善全省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的各项财务规章制度,加强财会基础性工作建设,搞好财务电算化。定期或不定期地开展财务检查,对社会保险基金实施监督检查。
三、负责组织开展全省养老、失业、医疗、工伤、生育保险的会计核算工作,搞好各项基金的收支平衡与调度,确保基金支付需要;编报社会保险基金预算草案和年度基金财务报告,汇总各种财务报表,并按时向省劳动保障厅和其他有关部门报送。
四、负责制定和实施全省养老保险经办机构业务工作的管理办法和指导性意见,失业保险经办业务的操作规程和工作方案,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经办机构业务操作规程、工作方案和有关规定以及全省基本医疗、工伤、生育保险经办业务的工作。
五、负责全省企业养老保险业务的检查、指导和督促工作。
六、负责全省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医疗保险、机关事业单位、农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工作人员以及工伤、生育保险业务人员的培训工作。
Ⅲ 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服务中心是做什么工作
工作职责:
(一)负责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农村养老保险和企业退休人员待遇结算、调整、发放,社会化管理、服务工作;配合局有关科室制定养老保险有关政策;具体实施市级统筹工作;负责制定全市养老保险基金收支预算,拟定三县养老保险征缴工作目标,协同做好市本级养老保险扩面征缴参保登记等。(
二)负责制定全市农村养老保险工作的实施方案;负责宣传和贯彻执行农村养老保险有关政策;负责对县区的业务指导、人员培训和检查考核;负责农村养老保险费的汇集、上缴和使用;承办市本级农村养老保险业务的具体登记、档案管理、帐户处理、待遇核定和发放等工作。
(三)负责企业退休人员基本信息审核、接收、移转,接收退休人员人事档案;指导督促区街居做好退休人员的日常管理和各项服务工作;建立和完善退休人员基本信息库,统计上报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基础数据;建立健全退休人员档案库,指导退休人员社会保险事务服务中心保管和使用退休人员人事档案;对异地居住退休人员进行社会化管理服务;配合开展离退休人员生存状况调查,对领取养老金资格进行认证;积极开展和推进“银发帮扶工程”等。
(四)负责新批退休人员的待遇核定;死亡离退休人员丧葬补助费、一次性困难补助费及供养直系亲属抚恤金的结算;在职、个体缴费人员死亡及缴费不足十五年人员帐户一次性返还结算;负责养老金社会化发放日常管理;负责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工作;指导退休人员社会保险事务服务中心工作。
(五)负责养老保险基金管理工作,主要包括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基金、养老保险市级统筹、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费的会计核算和财务管理工作;反映和监督基金及各项资产的运行状况,及时编制各项会计报表等工作
Ⅳ 农村养老保险和工作后的养老保险如何处理
按照现在的处理方法一般都是退一方,大部分人选择把农保退掉,文件上说可以转合并,但是没有具体操作方法,近期怕也不好实现。
Ⅳ 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
金寨县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暂行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为完善社会保障体系,深化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改革,保障农民老有所养,促进城乡统筹协调发展,根据上级主管部门的指导意见,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的基本原则是“保基本、广覆盖、有弹性、可持续”。一是从农村实际出发,低水平起步,筹资和待遇标准要与经济发展及各方面承受能力相适应;二是个人(家庭)、集体、政府合理分担责任、权利与义务相对应;三是政府主导和农民自愿相结合,引导农民普遍参保。
第三条具有本县农业户口,年满16周岁、不是在校学生、未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农村居民,均可参加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
第二章基金筹集
第四条 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基金由个人缴费、集体补助、政府补贴构成。
第五条 参加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的农村居民应当按规定墩纳养老保险费,缴费年限不得低于15年,缴费标准目前设为每人每年100元、200元、300元、400元、500元、600元、700元、800元8个档次,参保人自主选 择档次缴费,多缴多得。以后依据农民人均纯收入增长等情况适时调整缴费档次。
第六条集体补助。有条件的村集体应当对参保人缴费给予补助,补助标准由村民委员会民主确定,并鼓励其他社会经济组织为参保人缴费提供赞助。
第七条 政府缴费补贴。省、县财政对参保人缴费给予补贴,县财政对参保人每人每年缴费补贴为15元,省补 贴待方案出台后计入个人动账户。
第三章建立个人账户
第八条 国家为每个参保人建立终身记录的养老保个人账户。
个人缴费、集体补助及省、县对参保人缴费补贴全部记入个人账户,个人账户存储利息按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一年期存款利率计息。
第九条 参保人如因特殊情况中断缴费的,保留个人账户,以后继续参保的,个人账户可以连续计存.
参保人缴费期间被判处有期徒刑的,服刑期间暂停缴费,待服刑期满后按本办法有关规定继续缴费。
第四章养老金待遇
第十条 凡男女年满60周岁,累计缴费满15年,且未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参保人,可享受养老金待遇,养老金待遇由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组成,支付终身。
第十一条政府为符合领取条件人员每人每月补贴基础养老金55元,今后根据经济发展水平建立适时调整机制。
第十二条个人账户养老金的月计发标准为个人账户全部储存额除以139(与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计发月数相同).
第+三条参保人男女年满60周岁,缴费年限不足
15年的,可按最低标准一次性补缴15年(不享受缴费补贴),从缴费满15年的次月起计发养老金。
本暂行办法实施时,已满60周岁示享受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检待遇的,可以按月领取基础养老金,但其符合参保条件的子女(同住一个乡镇)应当参保缴费。
第十四条参保人在参保期间死亡的,其个人缴纳的养老保险金本息一次性支付给其法定继承人或指定受益人。参保人在领取养老金期间死亡的,其个人账户储存额剩余部分一次性支付给其法定继承人或指定受益人,无法定继承人和指定受益人的,个人账户养老金收入社会保障基金财政专户管理。参加人享受待遇后死亡的可一次性享受300元的丧葬补助金。
参保人被判处有期徒刑服刑斯间已到龄的,暂缓办理
领取手续,待服刑期满后次月办理领取养老金手续,已领取养老金人员,在服刑期间停发养老金,待服刑期满后次月起发放养老金。
第五章与原农村养老保险政策的衔接
第+五条对已参加原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未领取养老金农民,原则上应按本《暂行办法》规定参加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将个人账户积累总额全部转入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个人账户,按本《暂行办法》规定的缴费基数和缴费比例折算缴费年限。折算后不满15年的,按本《暂行办法》规定的个人缴费基数和缴费比例逐年或一次性补缴差额部分,并享受政府补贴;,本《暂行办法》实施前已领取养老金的参保农民,可直接享受基础养老金。
第六章管理和监督机构及职责,
第十六条县新型农村社会养者保险领导小组是全县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的领导机构,职责是:
1、贯彻落实中央及省市有关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方针政策,制定全县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暂行办法;
2、指导、督促有关职能部门和各乡镇履行职责,保证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的顺利实施;
3、查处和纠正各种违反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的行为;
4、定期向县人大、县政府、县政协和上级主管部门报告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开展情况。
第十七条县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监督小组是全县实施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的监督机构。职责是:
1、监督全县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领导组织及县乡镇经办机构履行职责情况;
2、监督全县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基金的收支和使用情况。
第+八条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是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的主管部门,其所属县农村社会养老保险事业管理中心是实施全县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的经办机构。
职责是:
1、履行对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墓金的监管职责;
2、制定完善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各项业务管理规章制度,规范业务程序建立健全内控制度和基金稽核制度;
3、对全县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基金的筹集、上解、预算、划拨、发放,进行实时监控和定期检查,并定期披露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基金筹集和支付信息,做到公开透明,加强社会监督。
第+九条乡镇人民政府(开发区、风景区)是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实施单位,其所属乡镇就业和社会保障事务所是实施本乡镇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的经办机构,职责是:
1、做好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宣传发动、组织实施等工作;
2、做好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政策的宣传和咨询、资料信息收集和录入、个人档案建立及统计等工作;
3、做好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金征缴工作;
4、做好参保人的参保登记、待遇资格初审、生存验证、社会化管理等工作。
第二十条开展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经费列入县级财政预算.,;
第二十一条县人事、发展改革、财政、农委、公安、民政、计生、审计、广电、统计、农联社等相关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做好全县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
第七章基金管理
第二+二条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基金纳入县财政社会保障基金财政专户,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单独记账、核算,按有关规定实现保值增值。
第二十三条县劳动和社会保障、财政、审计等部门应依法履行职责,加强对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基金的监督管理。
第二十四条任何单位和个人均不得擅自改变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基金性质和用途.
第八章法律责任
第二十五条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人员违反本办法造成基金损失,情节严重的,对责任人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第二十六条伪造证件或者利用其它手段多领、冒领养老金的,由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负责追回;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第九章附则
第二十七条本办法由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第二十八条本办法自颁布之日起施行。
Ⅵ 什么是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啊
从各国的养老实践来看,人类社会的养老经历了家庭养老、国家养老保险和社会养老保险三个阶段。自从19世纪80年代德国第一个建立国家养老保险制度,发展到今天,已经有160多个国家和地区建立了养老保险制度。由于国家养老保险制度所存在的缺陷和问题,欧美国家正在由国家养老保险向社会养老保险过渡;亚非国家正在由家庭养老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过渡。
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就是为保障农村老年人的基本生活,通过再分配或储蓄的方式建立养老保险基金,用以支付老年生活费用的社会制度。
改革开放以弊山来,我国农村发生了很大变化。在养老保险领域,原有的制度安排受到巨大挑战,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作为一种新的保障方式已经出现并得到一定的发展。但在理论与学术学界仍存在较大分歧,一部分人认为我国目前还不适宜建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主要认为,由于我国经济发展水平还比较芦租低,农村人口庞大,地区间经济差别悬殊,国家财力不足等等原因,建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为时尚早。但大部分人认租哗中为,我国应当建立并进一步完善农村的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加快建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不仅是一项紧迫的任务,是我国农村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的必然要求,也是进一步改革和完善我国社会保障体系的重大举措,建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对于国家稳定和经济发展具有重大的现实和历史意义。
Ⅶ 请问养老保险归哪个部分负责
你好! 中央国家机构“养老保险”属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 地方政府机构“养老保险”属于“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局等”
Ⅷ 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处/中心听说过吧这个单位是什么性质里面的农保工作人员岗位是什么编制
一般属于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下属社会保险部门。里面的农保工作人员岗位多属于事业编制。
Ⅸ 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局是干什么的
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局的职责:
1、贯彻落实国家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政策,编制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事业发展规划,开展政策性调研工作;
2、指导市辖县区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业务办理,实施目标管理;汇总、编制、审核全市基金收支计划,编报基金预、决算;
3、申报落实财政社保补贴资金并实施据实分配;
4、规范建立业务经办管理,基金管理,财务管理及内控、稽核制度;实施保险费的收缴、养老金待遇核定和社会化发放及监控管理,开展内控审计和稽核工作;
5、收集汇总、编制上报基金财务、会计和各项统计报表;
6、负责业务经办机构、人员培训,强化业务队伍建设;
7、负责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信息化建设维护和管理,在授权范围内开展数据变更、纠错审核工作;
8、办理其他交办工作。
(9)农村养老保险处的工作职责扩展阅读
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的实施,提前实现了我国建立覆盖城乡全体居民的养老保险制度目标,对于逐步缩小城乡差距,缓和社会矛盾,维护社会公平意义重大。
现行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在实施中存在政策宣传不到位、保障水平偏低、激励性不强、制度转移衔接问题缺少具体规定、基金保值增值形势严峻等问题。
应加大宣传力度、提高保障标准、完善激励机制设计及转移衔接的制度规定、扩大基金投资渠道,以期制度能够顺利推广,并有效实现其预定目标。
2018年2月,河南出台《关于建立健全多缴多得激励机制完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意见》,提出加大政府对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缴费补贴力度,多缴多补;增发缴费年限养老金,长缴多得;调整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最低缴费档次,增加个人积累,切实提高城乡居民养老保障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