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如果养老保险交完了,还没到领钱的年龄本人就不幸身故了,怎么办啊
首先要看你买的是商业保险还是社会保险,如果是商业保险的话要看所买险种的保险责任是怎么规定的,如果是社保,个人帐户中的个人缴费部分是可以继承的,个人帐户中单位缴费部分不允许继承。另外由于个人账户是按照120个月领取计算的,因而领取超过10年后死亡就没有继承了。
❷ 养老保险还没领完,去世后剩下的钱怎么办
个人账户中的钱可以由法定继承人继承。
据《社会保险法》第十四条规定:“个人死亡的,个人账户余额可以继承。”
老金个人账户和统筹账户要分开,如果参保人养老金账户中的钱还没领完人就去世了,那么个人账户中的钱可以由法定继承人继承,但是统筹账户中的钱就要充公了,也就是说单位给你缴的钱全部都白缴了。
个人账户中的钱是有利息的,当然了,过去利息很低,每年只有2%-3%的利率,却是赶不上通胀水平,但是自2016年开始,养老金个人账户利率统一大幅调整至8.31%,并且以后也要根据工资水平上涨幅度来调整,这比大多数人的理财收益都高,所以个人缴纳的养老金今后不会贬值。
1、员工薪酬收入高于本地上年度员工平均薪酬300%的,以本地上年度员工平均薪酬的300%为缴费基数;
2、员工薪酬收入低于本地上一年员工平均薪酬60%的,以本地上一年员工平均薪酬的60%为缴费基数;
3、员工薪酬在300%-60%之间的,按实申报。员工薪酬收入无法确守时,其缴费基数按本地劳作行政有些发布的本地上一年员工平均薪酬为缴费薪酬断定。
1、养老保险缴费比例:单位21%(悉数划入统筹基金),职工8%(悉数划入自个帐户)。
2、医疗缴费比例:单位9%,职工2%+3元。
3、失业保险缴费比例:单位2%,职工1%。
4、工伤保险单位每个月为职工至少交纳0.5%,职工一分钱也不必缴,工伤保险依据单位被区分的职业规模来断定它的工伤费率,在0.5%~2%之间。
5、生育保险缴费比例:单位每个月为职工交纳1%,职工一分钱也不必缴。
6、住宅公积金公积金缴费比例:依据公司的实际情况,挑选住宅公积金缴费份额。但原则上最高缴费额不得超越员工平均薪酬的12%。
❸ 个体交社会养老保险没有领取人就去世了能退吗
1、个体交社会养老保险没有领取人就去世了,缴费人个人账户余额可以继承;其遗属还可以领取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
2、已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企业因病或非因工死亡退休人员(含个体参保已领取基本养老金人员),其丧葬补助费和一次性补助费由社保经办机构支付;
3、但我国社保条例并未对养老保险参保人员因病/非因工死亡丧葬补助费及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死亡丧葬补助费和抚恤金发放标准进行统一规定,由各省市按照本地实际情况执行制定发放标准。
4、《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的相关规定:
(1)第十四条 个人账户不得提前支取,记账利率不得低于银行定期存款利率,免征利息税。个人死亡的,个人账户余额可以继承。
(2)第十七条 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因病或者非因工死亡的,其遗属可以领取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在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因病或者非因工致残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可以领取病残津贴。所需资金从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中支付。
(3)养老保险交的钱还没领去世扩展阅读:
不同情况抚恤金标准
1、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及离退休人员死亡,一次性抚恤金发放标准调整为:烈士和因公牺牲的,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加本人生前40个月基本工资或基本离退休费;病故的,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倍加本人生前40个月基本工资或基本离退休费。
2、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和离退休人员死亡一次性抚恤金标准和计发办法,按照民政部、人事部、财政部《关于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及离退休人员死亡一次性抚恤发放办法的通知》(民发[2007]64号)的规定执行。
3、驻外使领馆工作人员、驻外非外交人员和港澳地区内派人员中原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计发基数为本人国内(内地)基本工资。
4、病故抚恤金:已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和离退休人员,属于病故的,一次性抚恤待遇仍按当地规定执行。
5、参加统筹地区工伤保险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属于因公死亡的,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按当地工伤保险规定执行。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
6、标准为: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各供养亲属的抚恤金之和不应高于因工死亡职工生前的工资。具体范围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规定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
7、养老保险抚恤金:已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和离退休人员,属于病故的,一次性抚恤待遇仍按当地规定执行。
8、失业保险抚恤金: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死亡的,其家属可以领取抚恤金,标准参照当地在职职工的规定。
❹ 交社保后,钱还没开始领就去世了,钱怎么办
参保人不论退休前后去世,其个人账户余额均由继承人全额继承,如果是职工社保或者灵活就业人员养老保险,则应由社保机构同时发放丧葬费和抚恤金。
❺ 农村养老保险,还没有领钱,保险人死亡怎么退
个人缴费买社会养老保险还没到领钱的年龄死亡了,其继承人
《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若干规定》
第五条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跨省流动就业,符合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条件时,基本养老金分段计算、统一支付的具体办法,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转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暂行办法的通知》(国办发〔2009〕66号)执行。
第六条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不得提前支取。个人在达到法定的领取基本养老金条件前离境定居的,其个人账户予以保留,达到法定领取条件时,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相应的养老保险待遇。其中,丧失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可以在其离境时或者离境后书面申请终止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收到申请后,应当书面告知其保留个人账户的权利以及终止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的后果,经本人书面确认后,终止其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并将个人账户储存额一次性支付给本人。
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死亡后,其个人账户中的余额可以全部依法继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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❻ 交够十五年养老保险,确没领一分钱去世了怎么办
您好!若是遇到这来种情况,源参保人的直系亲属可以持参保人的死亡证明或单位证明、参保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养老保险手册等相关证件到当地社保中心领取个人所缴纳的部分本金及利息、补助金和丧葬费,领取标准按当地政策执行。
《社会保险法》第十四条个人账户不得提前支取,记账利率不得低于银行定期存款利率,免征利息税。个人死亡的,个人账户余额可以继承。
第十七条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因病或者非因工死亡的,其遗属可以领取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在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因病或者非因工致残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可以领取病残津贴。所需资金从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中支付。
如能进一步提出更加详细的信息,则可提供更为准确的法律意见。
❼ 社保个人养老保险在交够15年后,未领一次养老金就去世了,该怎么办
参保人去世,其个人账户的余额全部作为遗产,有继承人继承,或者指定受益人领取
❽ 如果交纳社保后没领完就去世了怎么处理
如果交纳社保后没领完就去世了,其遗属可以领取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是从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中支付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十七条 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因病或者非因工死亡的,其遗属可以领取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在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因病或者非因工致残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可以领取病残津贴。所需资金从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中支付。
第十六条 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满十五年的,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
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不足十五年的,可以缴费至满十五年,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也可以转入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或者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按照国务院规定享受相应的养老保险待遇。
(8)养老保险交的钱还没领去世扩展阅读: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十八条 国家建立基本养老金正常调整机制。根据职工平均工资增长、物价上涨情况,适时提高基本养老保险待遇水平。
第十九条 个人跨统筹地区就业的,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随本人转移,缴费年限累计计算。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基本养老金分段计算、统一支付。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第二十条 国家建立和完善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实行个人缴费、集体补助和政府补贴相结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