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己辞职,按道理来说是没有补偿金的。没有交保险那是你自愿的。怨不了别人。
B. 职工满足退休年龄,养老保险未缴纳满15年
职工满足退休年龄,用人公司不再聘用这无可非议。不能够以此要求用人公司就个人不满15年缴费期限向用人公司要求补偿——除非该退休人员在该用人公司工作了15年,而用人公司没有按工作年限缴纳社保。
C. 单位未缴养老保险员工到退休年龄怎么办
如果用人单位没有给员工缴纳社会保险,员工超过法定退休年龄时,社保缴费机构明确无法补缴,导致员工无法正常办理退休手续的,员工有权通过法律途径维权,要求用人单位赔偿损失。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三)》:
第一条劳动者以用人单位未为其办理社会保险手续,且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不能补办导致其无法享受社会保险待遇为由,要求用人单位赔偿损失而发生争议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
同时,依据江苏省高院、省仲裁委《关于审理劳动人事争议案件的指导意见(二)》 第二十条规定:“劳动者超过法定退休年龄请求用人单位赔偿养老保险待遇损失。
且经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审核确实不能补缴或者继续缴纳养老保险费的,自该用人单位依法应当为劳动者办理社会保险之日起,如果劳动者在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未满十五年。
用人单位应按照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于一个月当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一次性支付劳动者养老保险待遇赔偿。如果劳动者在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五年。
用人单位应按统筹地区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的,以当地最低社会保险缴费基数为缴费基准,并按其应当缴费年限确定养老金数额,按月支付劳动者养老保险待遇,并随当地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水平调整而调整。”
因此,如果用人单位没有给员工缴纳社会保险,员工超过法定退休年龄时,社保缴费机构明确无法补缴,导致员工无法正常办理退休手续的,员工有权通过法律途径维权,要求用人单位按照上述规定的标准赔偿损失。
(3)退休未缴纳养老保险补偿扩展阅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八十四条
用人单位不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对用人单位处应缴社会保险费数额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百元以上三千元以下的罚款。
第八十五条
用人单位拒不出具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证明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处理。
第八十六条
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由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责令限期缴纳或者补足,并自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逾期仍不缴纳的,由有关行政部门处欠缴数额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
第八十七条
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以及医疗机构、药品经营单位等社会保险服务机构以欺诈、伪造证明材料或者其他手段骗取社会保险基金支出的,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责令退回骗取的社会保险金,处骗取金额二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
属于社会保险服务机构的,解除服务协议;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有执业资格的,依法吊销其执业资格。
D. 退休后发现养老保险少交了怎么办
各地政策有所区别,但是社保补缴均十分困难。基本上无法再要求社保管理部门为个人追缴补足养老保险,并且尚无法律法规对该种情形如何处理进行规定,通过诉讼途径解决存在较大困难。
以深圳市为例,只规定了两年内的补缴政策,《深圳经济特区社会养老保险条例》第四十条规定:“职工认为用人单位未按照规定为其缴纳养老保险费的,应当在知道或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之日起两年内向市社保机构投诉、举报”。即在法定的两年追诉时效内,如果用人单位未按规定为员工缴纳养老保险费,该员工可以向市社保机构投诉、举报,经查证属实后,该员工两年法定追诉时效内所欠缴的养老保险费可以补缴。
对超过两年追缴时效的养老保险欠费补缴,在养老条例之前的额,用人单位及其职工未按照规定缴纳养老保险费,超过法定强制追缴时效的,可以申请补缴养老保险费,并自应缴之日起按日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
(4)退休未缴纳养老保险补偿扩展阅读:
【案例】
2012年,老张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在办理退休手续的过程中,老张发现,1992年10月至1994年7月期间,原单位没有给自己缴纳养老保险。因少缴纳了养老保险,老张领取的退休金自然也少于正常缴纳所能领取的数额。在与原单位交涉无果后,老张气愤地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原单位赔偿自己相关经济损失。
【法院判决】
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审理后认为,老张已于2012年经核准退休并领取基本养老金,但老张未能提供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出具的有关证明材料,以证明其属于应当缴纳1992年10月至1994年7月期间养老保险而被告未为其缴纳,并且未能提交证明这期间的养老保险确实无法补缴和确认补偿标准等证明材料。最终,法院裁定驳回了老张的诉讼请求。
E. 机关事业单位己缴社保养老保险、未退休死亡了有什么补偿
死亡后可以领抄丧葬费和抚恤金。
原来所缴保费,个人账户部分可以全部返还,身故前的医疗费用可以按规定报销。
带户籍地派出所出具的死亡证明、社保卡,到参保地社保局申请退社保金。
原参保缴纳社保人的供养的亲属或继承人可享受如下待遇:
(一)领取参保缴纳人的个人帐户积累余额;
(二)丧葬补助费:为其死亡时本市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倍;
(三)一次性抚恤金:供养亲属为1人、2人、3人及3人以上的,分别按市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倍、9倍、12倍支付。
F. 企业未给职工缴纳养老保险 职工达到退休年龄却无法享受退休金 企业该怎样赔偿职工
你可以向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下设劳动监察大队报案,有他们立案调查。符合的会限期缴纳或者补足,并自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
逾期仍不缴纳的,由有关行政部门处欠缴数额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请参考以下法律条例:
根据《社会保险法》的规定
第八十四条 用人单位不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对用人单位处应缴社会保险费数额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百元以上三千元以下的罚款。
第八十五条 用人单位拒不出具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证明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处理。
第八十六条 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由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责令限期缴纳或者补足,并自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逾期仍不缴纳的,由有关行政部门处欠缴数额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
(6)退休未缴纳养老保险补偿扩展阅读:
《社会保险法》还指出关于缴纳养老保险的若干问题:
第九十条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擅自更改社会保险费缴费基数、费率,导致少收或者多收社会保险费的,由有关行政部门责令其追缴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或者退还不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
第九十一条 违反本法规定,隐匿、转移、侵占、挪用社会保险基金或者违规投资运营的,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财政部门、审计机关责令追回;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
第九十二条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和其他有关行政部门、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及其工作人员泄露用人单位和个人信息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
给用人单位或者个人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九十三条国家工作人员在社会保险管理、监督工作中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依法给予处分。
G. 由于单位没签合同,导致养老保险无法补缴,无法办理退休享受退款待遇能补偿吗
谁给你补偿?没签合同你要求签啊,只能往劳动部门反应情况,但是你没有合同怎么证明劳动关系?还是首先收集证据。工资条等等都是证据。
H. 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没有享受养老保险待遇是否还有经济补偿金
这种事情复要分开来看,如果制你没有交纳社保和居民养老保险那是没有经济补偿的,如果交纳了社保达到法定退休年龄还差几年社保那可以延迟退休,如果差距太大那就会把你自己交纳的部分全部退还或者转成居民养老保险,那到时候每年可根据你交纳的保险多少领取一点养老费。另外达到一定岁数的老人每年可领取国家规定的,数额不等的老年人补助。
I. 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没有享受养老保险待遇是否还有经济补偿金
没有赔偿金!
不交养老保险,就没有养老金!
不过,民政对七十岁以上无收入老人每月会发放一定的补贴。
J. 由于用人单位未缴纳养老保险,现已退休,无法补交.如何要求经济赔偿
用人单位在职期间没有给你缴纳养老保险。退休之后你是无法补交的。那么你必须得要求经济赔偿。因为养老保险这一块儿是你退休之后的长期经济来源。你必须让对方做出巨大赔偿,不行的话你就去法院起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