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养老保险政府每年补多少钱
政府每年不给补钱。
比如你是按年交,你只能预交,但这一年度中如果养老保险的基数上调,你交时是按照老基数交的,那么你就得补交差额,具体补多少要视具体情况而定!
❷ 社会养老保险与政府补贴有什么不同
一、,今年是试点,不是全面铺开,你是不是在这些四川省新型农村养老保险试点县区内:
被列入首批试点的县(市、区)包括成都市金堂县、自贡市富顺县、攀枝花市米易县、泸州市泸县、德阳市旌阳区、绵阳市江油市、广元市苍溪县、遂宁市安居区、内江市资中县、乐山市市中区、南充市南部县、宜宾市珙县、广安市广安区、达州市宣汉县、巴中市通江县、雅安市雨城区、眉山市仁寿县、资阳市简阳市、阿坝州汶川县、甘孜州九龙县和凉山州西昌市。
二、试点实施办法如下,你对照一下,他们有违规吗?
四川省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实施办法
根据国务院《关于开展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的指导意见》(国发〔2009〕32号,以下简称《指导意见》),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实施办法。
一、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开展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以下简称新农保)试点工作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提高农村居民老年基本生活水平为目的,以规范管理和优化服务为基本要求,以基本覆盖农村适龄人口为目标,按照“保基本、广覆盖、有弹性、可持续”的基本原则,坚持政府引导和农民自愿参保相结合,坚持个人(家庭)、集体、政府合理分担责任,从农村实际出发,低水平起步,逐步建立筹资和待遇标准与农村经济发展水平及各方面相适应,与其他保障措施相配套的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
二、参保范围
年满16周岁(不含在校学生)、未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农村居民,可以在户籍地自愿参保。
三、基金筹集
基金由个人缴费、集体补助、政府补贴构成。
(一)个人缴费。参加新农保的农村居民应当按规定缴纳养老保险费。缴费标准目前设为一年100元、200元、300元、400元、500元5个档次,各地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增设缴费档次;参保人自主选择档次缴费,多缴多得。省政府根据国家统一要求适时调整缴费档次。
(二)集体补助。有条件的村集体应当对参保人缴费给予补助,补助标准由村民委员会召开村民会议民主确定。鼓励其他经济组织、社会公益组织、个人为参保人缴费提供资助。
(三)政府补贴。政府对符合领取条件的参保人全额支付基础养老金。国家规定标准的基础养老金由中央财政全额补助。
地方各级政府应当对参保人缴费给予基本补贴,补贴标准不低于每人每年30元。其中省级财政补贴总量按地方补贴的50%安排,省对各试点地区根据其财力水平,分档次给予补助。其余部分由市、县两级共同分担,具体分担比例由市(州)人民政府自行确定。
对选择300元缴费档次缴费的,地方政府每人每年增加补贴5元,对选择400元缴费档次缴费的,地方政府每人每年增加补贴10元,对选择500元缴费档次缴费的,地方政府每人每年增加补贴15元,资金分担比例与基本缴费补贴分担比例相同。
对农村重度残疾人,各市(州)、县(市、区)政府应部分或全部代其缴纳最低标准的养老保险费,具体标准及分担比例由市(州)政府自主确定,自行负担。
四、建立个人账户
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为每个参保人建立终身记录的养老保险个人账户。个人缴费、集体补助及其他社会经济组织、社会公益组织、个人对参保人缴费的资助、地方政府对参保人的缴费补贴,全部记入个人账户。个人账户储存额目前每年参考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金融机构人民币一年期同期存款利率计息。
五、养老金待遇
按照国家规定,我省养老金待遇由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组成,支付终身。
基础养老金标准为每人每月55元。各市(州)政府可以根据实际情况提高基础养老金标准,并对于长期缴费的参保农村居民,可适当加发基础养老金。提高和加发资金的具体标准及分担比例由市(州)政府确定,并自行负担。
个人账户养老金的月计发标准为个人账户全部储存额除以139。参保人员个人帐户资金领取完毕的,由当地政府继续为其终身支付个人帐户养老金。参保人死亡,个人账户中的资金余额,除政府补贴外,可以依法继承;政府补贴余额用于继续支付其他参保人的养老金。
六、待遇领取条件
参保人员年满60周岁、未享受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农村有户籍的老年人,可以按月领取养老金。
新农保制度实施时,已年满60周岁、未享受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不用缴费,可以按月领取基础养老金,但其符合参保条件的子女应当参保缴费;距领取年龄不足15年的,应按年缴费,允许补缴,累计缴费不超过15年。距领取年龄超过15年的,应按年缴费,累计缴费不少于15年。
七、待遇调整
省政府根据国家统一规定,结合经济发展和物价变动等情况,适时调整我省新农保基础养老金的最低标准。
八、基金管理
建立健全新农保基金财务会计制度。新农保基金纳入社会保障基金财政专户,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单独记账、核算,按有关规定实现保值增值。目前试点阶段新农保基金暂实行县级管理,随着试点扩大和推开,逐步提高统筹层次。
九、基金监督
各级劳动保障部门要切实履行新农保基金的监管职责,制定完善新农保各项业务管理规章制度,规范业务程序,建立健全内控制度和基金稽核制度,对基金的筹集、上解、预算、划拨、发放进行实时监控和定期检查,并定期披露新农保基金筹集和支付信息,做到公开透明,加强社会监督。财政、监察、审计部门按各自职责实施监督,严禁挤占挪用,确保基金安全。试点地区新农保经办机构和村民委员会每年在行政村范围内对村内参保人缴费和待遇领取资格情况进行公示,接受群众监督。
十、经办管理服务
全省要在社会保障信息系统(金保工程)的总体规划和技术构架下,建立统一、规范的新农保信息管理系统。开展新农保试点的县(市、区),要认真记录农村居民参保缴费和领取待遇情况,建立参保档案,按规定长期妥善保存。要大力推行社会保障卡,方便参保人持卡缴费、领取待遇和查询本人参保信息。试点地区要在现有社保经办机构和乡镇就业和社会保障公共服务机构的基础上,理顺新农保的管理体制,明确管理职责,运用现代管理方式和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充实经办力量,提高工作效率。新农保工作经费纳入同级财政预算,不得从新农保基金中开支。
十一、相关制度衔接
原来已开展以个人缴费为主、完全个人账户积累的农村社会养老保险(以下简称老农保)的地区,要在妥善处理老农保基金债权债务的基础上,做好与新农保制度和经办工作的衔接。在新农保试点地区,凡已参加了老农保、年满60周岁且已领取老农保养老金的参保人,可直接享受新农保基础养老金;对已参加老农保、未满60周岁且没有领取养老金的参保人,应将其老农保个人账户资金并入新农保个人账户,建立相应资料档案,按新农保的缴费标准继续缴费,符合规定条件时可以享受相应待遇。
新农保与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等其他养老保险制度的衔接办法,以及新农保制度与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水库移民后期扶持政策、农村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政策、农村五保供养、社会优抚、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等政策制度的配套衔接工作,待国家相关部门出台相关文件后结合我省实际贯彻落实。
此前已经开展新农保初步探索的地区,要根据国务院《指导意见》和本办法进行调整,特别是制度模式、筹资方式、经办管理、计发办法要与国务院《指导意见》相关政策一致。
十二、精心组织试点
省政府在各市(州)政府推荐的国家试点县(市、区)名单的基础上,审核试点条件后上报国务院审定。各市(州)政府要切实加强对试点工作的组织领导,加大对试点县(市、区)的指导力度,严格按照国务院《指导意见》和本办法的要求,尽快制定试点具体实施方案,由县(市、区)政府报市(州)政府审核后报省政府审定。
十三、加强组织领导
省政府新农保试点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对全省试点工作的政策协调和组织领导。各市(州)及试点县(市、区)也要相应成立试点工作领导机构,尽快就试点工作做出具体安排,确保试点工作的顺利推进。
各地要充分认识开展新农保试点工作的重大意义,将其列入当地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和年度目标管理考核体系,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各级劳动保障部门要切实履行新农保工作行政主管部门的职责,会同有关部门做好新农保的统筹规划、政策制定、统一管理、综合协调等工作。
各地要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运用通俗易懂的宣传方式,加强对试点工作重要意义、基本原则和各项政策的宣传,使这项惠民政策深入人心,引导适龄农民积极参保。
❸ 政府免费帮贫困户买的养老金是多少钱的
城镇居民养老保险,计算很简单,你的(缴费总额+利息)/139+政府补贴+国家补贴=领取的养老金
❹ 政府有有让交六万块钱的保养老保险吗
是哪个地方,重庆没有这个政策哦,具体说下你什么情况才能帮到你。
重庆社保问题随时交流学习。
❺ 我刚交过养老保险政府部门说国家没有政策为什么
养老保险的政策还是有的,比如,你是灵活就业的人员,有一个4050的政策,女满40男满50可以享受三年的社保补贴,最高可到五年。符合条件的都可以去办理的。
❻ 政府,我们老百姓交养老保险,是自愿,还是捆绑事,
交纳养老保险当然是自愿的,但这绝对是好事情,能交就一定要交。
❼ 现在公务员的养老保险
目前中国公务员抄的养老,采取袭由财政一手包办的退休制度,而不是政府和个人分别负担的积累制的个人养老保险制度。这种制度面前,如果谁要离开单位,将意味着他失去将来的养老保障:原本退休后可以领取的退休金没有了,而养老保险金却也没有建立和积累。这种格局面前,公务员选择离开和退出,有后顾之忧是难免的,明智的选择当然是呆在行政单位不动;而政府要辞退公务员,也因为涉及到他们辞退后的将来的养老保障题,顾忌重重,不能下手。公务员退出机制不畅,退出很难,这是症结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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❽ 由机关公务员分流到企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怎么办
看你的工资是哪个单位发的。事业单位有养老保险,公务员没有。
目前中国公务专员的养老,采取由财属政一手包办的退休制度,而不是政府和个人分别负担的积累制的个人养老保险制度。这种制度面前,如果谁要离开单位,将意味着他失去将来的养老保障:原本退休后可以领取的退休金没有了,而养老保险金却也没有建立和积累。
❾ 政府在传统社会养老中的角色列举政府在养老中的各种角色变化(从包办到如今鼓励社会机构)
国家角色的转变:新中国养老保障政策的变迁
新中国成立之后,中国的社会政策改革至少历经两次较为明显的转折。第一次转折发生在20世纪80-90年代,这是从传统计划经济向现代市场经济跨越的关键时期。与改革前相比,这一时期的社会政策改革呈现出明显的国家收缩的特征,主张政府责任的有限性,强调个人和社会的责任。第二次转折则发生在上世纪90年代末特别是进入新世纪之后的和谐社会建设时期,与改革初期相比,这一时期的社会政策改革以国家责任的适度回归为重要标志。
(一)改革开放前的社会政策
新中国成立以后,中国逐渐建立起了一套“国家-单位”式的社会政策体系,政府的强干预是这一体系的首要特征。覆盖政府与企事业单位的城市养老保障制度基本建立。而与城市相比,中国农村的养老保障制度却一直比较滞后,家庭和土地是农民主要的养老资源,除此之外,并无法定形式的保障制度,国家责任相对缺失。1956年建立了相应的“五保制度”,其资金主要来源于村集体。因此,农村的养老保障是一种集体与家庭共同负担的模式。
从资金筹集的形式来看,“现收现付”制是当时养老保障制度的主要原则,即个人不需要为退休金进行强制储蓄,而其退休金也与自身的工作贡献没有直接关系。国家制定出一套相对平均的养老金给付体系,并由单位按照相应的标准统一给付给职工。这是一种相对平均、普惠式的保障形式,个人责任并未直接体现在养老金的给付标准之中,而是更多地体现了企业和政府的责任,而由于企业在当时具有强烈的国家所有的特征,因此这一时期的养老保障制度所体现的更多地还是国家的责任。国家以一种全能主义的姿态,几乎在垄断性地提供社会福利。但是这种状况在改革开放以后逐渐被改变。
(二)国家收缩:第一次转折
上世纪80-90年代,社会政策改革受到经济体制改革的深刻影响。在整个经济体制改革的过程中,转变企业的生产和经营方式成为中心环节,要围绕这一中心环节分阶段地进行各方面的配套改革,而社会保障制度正是这一配套体系中的重要一环。
从城市养老保障来看,1986年国务院颁布了《国营企业实行劳动合同制暂行规定》,要求企业统一实行劳动合同制,而合同制员工的退休养老则实行社会保险制度,养老金的筹集由企业和劳动合同制工人自己缴纳,不足时由国家适当补助。这一政策打破了传统的就业终身制,也打破了工人与单位之间的依附关系,使个人通过单位获得福利保障的可能性大大降低,计划经济时期“国家-单位”式的保障模式受到了冲击。
尽管这一时期国家也开始探索建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老农保),尝试推行“个人缴纳为主,集体补助为辅,国家予以政策扶持”的养老保险。但是由于这一制度本质上依然是农民自我储蓄式的养老模式,缺乏集体特别是国家财政的有效支持,因而导致其始终在低水平、低覆盖上运转,并未起到理想中的保护作用。
这一时期的改革具有明显国家收缩的特征,即强调政府责任的有限性,主张个人应为自身的福利负责,因此政府的责任被不断弱化,而个人、家庭与社会的责任则被过分强调。国家收缩是一种相对意义上的收缩,即相对于不断增长的社会福利需求的增量收缩,国家对社会福利的投入远远滞后于经济的发展速度,也滞后于社会的福利需求。这是一种典型的自由主义式的改革,这一改革取向在随后的几十年里带来了严重的社会问题。
(三)国家回归:第二次转折
世纪之交,国有企业改革进入了攻坚阶段,市场经济体制改革的进一步深化面临着配套设施不健全,特别是社会保障体制不健全的问题。而经济的发展、社会的进步则把社会公平、公正等问题提到了与发展问题同等重要的位置上来,积极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成为新世纪党和政府工作的重点,社会政策改革开始重视国家在社会福利中的重要作用。从20世纪90年代末开始,政府即不断加大对社会民生事业的投入,同时出台一系列相关政策完善社会保障体系、支持社会力量发展。与改革初期相比,政府角色有了明显调整,国家干预在社会福利领域中的特征日益明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