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航:首页 > 养老保险 > 在职死亡的职工养老保险

在职死亡的职工养老保险

发布时间:2020-12-29 21:15:23

❶ 在职职工因病死亡,养老保险怎么退

职工在职死亡的,养老保险个人账户余额可以继承,其遗属可以领取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十四条

个人账户不得提前支取,记账利率不得低于银行定期存款利率,免征利息税。个人死亡的,个人账户余额可以继承。

第十七条

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因病或者非因工死亡的,其遗属可以领取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在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因病或者非因工致残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可以领取病残津贴。所需资金从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中支付。

(1)在职死亡的职工养老保险扩展阅读:

根据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若干规定》:

第三条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后,累计缴费不足十五年(含依照第二条规定延长缴费)的,可以申请转入户籍所在地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或者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享受相应的养老保险待遇。

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后,累计缴费不足十五年(含依照第二条规定延长缴费),且未转入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或者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的,个人可以书面申请终止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

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收到申请后,应当书面告知其转入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或者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的权利以及终止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的后果,经本人书面确认后,终止其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并将个人账户储存额一次性支付给本人。

第四条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跨省流动就业,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不足十五年的,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转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暂行办法的通知》(国办发〔2009〕66号)有关待遇领取地的规定确定继续缴费地后,按照本规定第二条办理。

第五条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跨省流动就业,符合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条件时,基本养老金分段计算、统一支付的具体办法,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转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暂行办法的通知》(国办发〔2009〕66号)执行。

第六条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不得提前支取。个人在达到法定的领取基本养老金条件前离境定居的,其个人账户予以保留,达到法定领取条件时,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相应的养老保险待遇。其中,丧失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

可以在其离境时或者离境后书面申请终止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收到申请后,应当书面告知其保留个人账户的权利以及终止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的后果,经本人书面确认后,终止其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并将个人账户储存额一次性支付给本人。

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死亡后,其个人账户中的余额可以全部依法继承。

❷ 在职死亡养老保险可以退吗

当然是可以的。参保人去世后,应办理个人账户销户手续,其个人账户余版额由继承人继承权,同时发放丧葬费和抚恤金

《社会保险法》
第十四条个人账户不得提前支取,记账利率不得低于银行定期存款利率,免征利息税。个人死亡的,个人账户余额可以继承。
……
第十七条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因病或者非因工死亡的,其遗属可以领取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

❸ 企业在职职工因病死亡,养老保险个人部分退还怎样计算

职工在职抄死亡的,养老保险个人账户余额可以继承,其遗属可以领取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十四条“个人账户不得提前支取。个人死亡的,个人账户余额可以继承。”第十七条“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因病或者非因工死亡的,其遗属可以领取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

(3)在职死亡的职工养老保险扩展阅读: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一条为了规范社会保险关系,维护公民参加社会保险和享受社会保险待遇的合法权益,使公民共享发展成果,促进社会和谐稳定,根据宪法,制定本法。

第二条国家建立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制度,保障公民在年老、疾病、工伤、失业、生育等情况下依法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权利。

第三条社会保险制度坚持广覆盖、保基本、多层次、可持续的方针,社会保险水平应当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

第四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和个人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有权查询缴费记录、个人权益记录,要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提供社会保险咨询等相关服务。

个人依法享受社会保险待遇,有权监督本单位为其缴费情况。

❹ 死亡后养老保险怎么办 在职死亡养老保险怎么处理

保险小编帮您解答,更多疑问可在线答疑。

小诺解答:

您好!

参保养老保险是为了保障自己的老年生活,而在参保人死亡后,个人账户余额是可以继承的,下面,就死亡后养老保险的问题进行介绍。

第一,有相关政策规定,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人员死亡后,其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余额,可一次性发给其经法定程序认定的继承人。

第二,对于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在职人员和离退休人员(机关、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离退休人员除外)死亡后,按规定发给的丧葬补助金、供养直系亲属救济金,所需费用在城镇基本养老保险统筹基金中列支,不再由用人单位支付。

第三,在职死亡,死亡职工的个人账户余额加利息全部作为遗产,由继承人或者受益人继承。办理在职死亡人员养老保险个人缴费本息余额需提供相应材料到社会保险事业局领取填写个人帐户一次性支付申请表。

值得提醒的是,办理在职死亡人员养老保险个人缴费本息余额需提供材料包括,出具所在单位证明,派出所户口注销证明;“死亡证明”(由医院或公安部门出具);收款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收款人必须是死者法定继承人),与死者的关系证明原件及复印件,户口簿、结婚证或公安部门出具的证明和收款人银行户头和帐号(农行开户的个人结算账户)。

❺ 在职死亡养老保险怎么办

在职死亡养老保险怎么处理,对于这类情况,一般是很常见的,具体的处理方法也是有着规定的,具体的过程,您可以看以下介绍。对于养老金教育金等收益保险问题,我刚好整理了相关内容,希望对你有帮助:2020年收益率最高的8款养老和教育金榜单

在职死亡养老保险 在职死亡人员养老保险费如何处理

答:死亡职工的个人账户余额加利息全部作为遗产,由继承人或者受益人继承。办理在职死亡人员养老保险个人缴费本息余额需提供下列材料到社会保险事业局领取填写《个人帐户一次性支付申请表》:

1.出具所在单位证明,派出所户口注销证明;

2.提供“死亡证明”(由医院或公安部门出具);

3.提供收款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收款人必须是死者法定继承人),与死者的关系证明原件及复印件,户口簿、结婚证或公安部门出具的证明;

4、提供收款人银行户头和帐号(农行开户的个人结算账户)。

退休死亡人员的亲属到市社会保险事业局保险关系科领取《城镇离退休人员死亡登记表》,进行申请。

在职死亡养老保险退保须知

办事项目

养老保险在职人员死亡退保

办理窗口

稽核审计窗口、养老保险个人账户管理窗口

办事依据

1、《社会保险法》

2、《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若干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13号)

3、《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管理暂行办法》(劳办发[1997]116号)

申办条件

在职参保人员死亡

申请材料

1、死亡证明、火化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2、参保单位或个人填写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储存额继承或退还申请表

3、参保单位出具养老保险参保证明

4、死者所在社区出具的死亡及继承证明需社区所在派出所核实情况后盖章

5、死者及继承人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原件和复印件

办事程序

参保单位或本人提交申请材料报社保局稽核审计窗口、养老保险个人账户管理窗口审,初审通过后报分管领导审批签字,最后提交待遇审付科支付。对于医保报销的攻略,我刚好整理了相关内容,希望对你有帮助:2020年全国社保医保申办报销流程!

办理期限

7日内办结

申办表格

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储存额继承或退还申请表

社会保险咨询电话:0483-8185097

保哥提示:以上内容就是对于在职死亡养老保险的处理办法的一些介绍,如果您想要了解这方面的内容,不妨花几分钟进行了解一下。

❻ 在职职工因工死亡,养老保险怎么退

在职职工因工死亡,养老保险是不会退的,但养老保险的个人账户可以被继承,且会从养老保险基金中发放丧葬补助和抚恤金。

以北京为例,根据《北京市基本养老保险规定》第十九条个人账户储存额只能用于被保险人养老,不得提前支取。被保险人死亡后,个人账户储存额或者余额中个人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及其利息可以依法继承,其余部分并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

第二十一条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支付下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

(一)被保险人的基本养老金;

(二)被保险人退休后死亡的丧葬补助费;

(三)国家和本市规定的其他支付项目的费用。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发生支付困难时,由市财政部门予以支持。

(6)在职死亡的职工养老保险扩展阅读: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十四条个人账户不得提前支取,记账利率不得低于银行定期存款利率,免征利息税。个人死亡的,个人账户余额可以继承。

第十七条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因病或者非因工死亡的,其遗属可以领取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在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因病或者非因工致残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可以领取病残津贴。所需资金从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中支付。

❼ 在职职工因病死亡,养老保险怎么退

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因病或者非因工死亡的,其遗属可以领取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13个月工资)所需资金从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中支付。
个人养老保险账户余额可以继承。

❽ 个人缴纳职工养老保险,中途死亡怎么办

加基本来养老保险的个源人,因病或者非因工死亡的,其遗属可以领取丧葬补助金,在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因病或者非因工致残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可以领取病残津贴,所需资金从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中支付。

❾ 在职职工死亡养老保险个人帐户领取有年限吗

有年限。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对其有相应的规定:

第十七条参加基本版养老保险的个人,因权病或者非因工死亡的,其遗属可以领取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在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因病或者非因工致残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可以领取病残津贴。

所需资金从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中支付。国家建立基本养老金正常调整机制。根据职工平均工资增长、物价上涨情况,适时提高基本养老保险待遇水平。

(9)在职死亡的职工养老保险扩展阅读: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相关法条:

第五十六条 职工因紧急抢救和本细则第三十七条规定的9类(种)疾病门诊所发生的医疗费,先由个人垫付,诊治终结后由用人单位凭患者的9类(种)疾病病人门诊证。

医疗保险证、IC卡、病历处方本、门诊治疗审批表、化验检查报告表、医疗费收据到医疗保险管理中心审核,按规定报销,公出差人员患病住院发生的医疗费。

第五十七条 持单位证明、IC卡、当地病历本、诊断证明、化验检查报告单、出院小结、医疗费用明细表、医疗费报销凭据等到医疗保险管理中心审核,按规定报销;统筹基金不予支付。

❿ 在职职工去世养老保险怎么退的

在职职复工死亡,养老保险不可退制,但可以继承养老保险中个人账户的基金部分。
职工死亡个人账户余额加利息全部作为遗产,由继承人或者受益人继承。还需办理如下相关手续:
1.出具所在单位证明,派出所户口注销证明;
2.提供“死亡证明”(由医院或公安部门出具);
3.提供收款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收款人必须是死者法定继承人),与死者的关系证明原件及复印件,户口簿、结婚证或公安部门出具的证明;
4、提供收款人银行户头和帐号(农行开户的个人结算账户)。
退休死亡人员的亲属到市社会保险事业局保险关系科领取《城镇离退休人员死亡登记表》,进行申请。

阅读全文

与在职死亡的职工养老保险相关的资料

热点内容
第一次去见男方父母红包一般包多少 浏览:367
大连市各区老年大学 浏览:758
九十岁的老人吃什么 浏览:80
句容哪个小区适合老人养老 浏览:163
民办教师养老保险问题 浏览:372
摩托车上老人家唱歌 浏览:382
老人保险1年大约多少钱 浏览:605
孝敬母亲的作文600 浏览:13
组织小朋友进敬老院活动 浏览:196
如何劝父母接受不婚 浏览:61
秋天养生注意什么好 浏览:461
天津苏州哪个养老金高 浏览:654
上60岁有没有务工费 浏览:241
长寿花枝条扦插方法图 浏览:505
我国70岁以上老人人数 浏览:615
上海老年大学东华分校简介 浏览:356
重阳节如何祝福语 浏览:101
有多少父母捡废品 浏览:446
分娩后第一次体检有哪些 浏览:164
退休年龄到了社保年限未到 浏览:79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