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我当兵五年退伍后到单位上班,当兵算工龄但当兵的五年养老保险国家帮我们交吗
服役期间的军龄视作交费年限,当退休计算养老金时,视作交费年限和实际交费年限合并计算养老金的。(以档案材料中记载的服役军龄为准)。
2. 当兵算工龄吗养老保险
退役士兵服现役年限计算为工龄,与所在单位工作年限累计计算,享受版国家和所在单位规定的与工龄权有关的相应待遇。军人退役后,会将当兵期间的工龄与退役后相连接,合并计算工龄,同时也会办理
退役士兵办理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手续。
(2)当兵没有养老保险退休算工龄不扩展阅读
退役士兵到城镇企业就业或者在城镇从事个体经营、以灵活方式就业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服现役年限视同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年限,并与实际缴费年限合并计算。
退役士兵回农村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参加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退役士兵在服现役期间建立的军人退役养老保险与其退役后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关系接续,由军队的军人保险管理部门和安置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
退役士兵服现役年限视同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年限的养老保险待遇计发办法,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3. 当兵兵龄在企业算不算工龄
当兵七年,在公司工作了四年、而且是依据规定缴纳社保五金一险的;那么连续缴费年内限就是11年(领取养老容金要的是社保缴经年数,也就是俗称的工龄;其包括军龄、1992年前工龄和下乡年数),本公司工作年数(单位工龄)为四年。
4. 当兵8年兵龄算不算工龄 能否接续养老保险
兵龄当然算工龄,8年兵龄就是8年工龄,还要续买7年的养老保险。就是15年。到退休年龄退休就是!!!
5. 志愿兵转业到企业以后,退休时只算工龄,不算入伍十二年的养老保险,企业有这规定吗
现在办理退休都在社保局,企业无权决定社保局规定的退休条件。
军龄可视同缴费,这是《社保法》《劳动法》《军人报销法》规定的,单位不与上报属于违法了。
6. 当兵2年交的社保,退伍后1年多没交,现在算不算工龄呢
您的当兵军龄视为您的缴费年限。您的档案是给您记载的,工龄,现在国家规内定,职工退休,容是按照缴费年限计算,那么,没有缴费,也就没有缴费年限,所以,也就无形中,缴纳养老保险金年限也就计算了工龄,不缴费的,就没办法计算退休费,也就不可能算作工龄,你只要缴纳了养老保险,那么你在哪里工作,都是计算工龄的。
7. 74年参加工作,78年当兵,没有劳动部门的定级,能算工龄吗
不能算工龄,但是当兵的兵龄享受军队的军人应该得到的待遇,工作的工龄可以等到退休后享受享受劳动部门的社会养老保险的待遇。
8. 退伍安置后是正式工吗当兵年数算工龄吗有社保吗
从2012年7月1日起,军人抄实行军人保险法,退出现役之后,养老保险关系办理转移到地方社保部门,和参加工作之后缴纳的养老保险合并计算缴费工龄,至于你当兵退出现役,现在都是合同制,没有什么正式工,养老保险按照规定凡是用人单位都要给缴纳的,关键是,现在很多企业没有给缴纳,尤其是管理不规范的私企,民营企业等等
9. 参军前有三年协议工应该给算工龄吗
协议工什么意思?如果是正式工,就算工龄,临时工就不算了,如果是进入统筹的,也算工龄。
10. 当兵三年养老保险算不算工龄
兵龄算进养老保险,视同缴费年限。
退役人员和军队复员干部尚未参保缴费的,可持有效证明到当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登记军龄手续,原有军龄可视同缴费年限,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和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的军龄)满15年的,可按月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
对已办理登记军龄手续后按规定缴费的,其实际缴费年限与原有军龄合并计算为缴费年限。固定职工在实行企业和职工个人共同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制度之前,按国家规定计算为连续工龄的时间,都可以作为“视同缴费年限”,并且可以与实际“缴费年限”合并计发养老保险金。
(10)当兵没有养老保险退休算工龄不扩展阅读:
退役士兵的其他安置政策
为帮助退役士兵实现就业,国家实行士兵退役金制度,并完善了扶持退役士兵创业就业优惠政策,将原来对自谋职业城镇退役士兵的扶持创业就业优惠政策,扩大到所有自主创业就业的退役士兵。报考公务员、应聘事业单位职位的,在军队服现役经历视为基层工作经历。
完善了退役士兵职业教育和技能培训政策,将原来的对自谋职业城镇退役士兵进行短期职业技能培训,调整为对退役1年内的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实施免费职业教育和技能培训,退役1年以上参加职业培训的按国家有关规定享受一定优惠,考入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的享受教育资助。
调整了退役士兵安排工作范围。将原来城镇籍士兵、服现役满10年的士官、获个人二等功以上奖励的士兵、因战因公致残的五级至八级士兵退役后由政府安排工作,改为服现役满12年以上的士官,获个人二等功、战时三等功以上奖励的士兵。
因战致残的五级至八级残疾士兵,烈士子女士兵。调整了伤病残士官退休和供养范围。将原来的因战、因公一级至四级残疾等级的所有士官可以作退休安置,调整为因战、因公一级至六级残疾等级的中级以上士官可以作退休安置,一级至四级残疾等级的初级士官作供养安置。
完善了退役士兵继续完成学业政策。将原来的在校大学生士兵退役后保留1年学籍,扩展为退役后2年内允许复学,参加国防生、农村基层服务项目以及军官人选选拔时优先录取。
此外,改革还调整了安置经费保障办法,退役士兵安置经费由原来的地方财政承担为主,调整为中央财政和地方财政共同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