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到达退休年龄还可以继续上班吗
可以。依据劳动合同法等规定,职工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劳动关系自动解除。所以,不论是否办理退休手续,均不再是该单位职工,单位不再支付工资。若单位与职工协商一致,同意继续上班,则职工与单位属于劳务关系,不属于劳动关系。而劳务关系时,用工单位不需要缴纳各项社会保险。
员工达到退休年龄,便依法开始享受养老保险待遇,原劳动合同因为员工达到法定退休年龄而自动终止。单位返聘员工的,这时员工与单位之间关系的性质便从原来的劳动关系转变成了民事劳务关系。单位聘用达到退休年龄的普通工人也可以称之为返聘。
返聘的相关规定
返聘即离退休人员的再次聘用,因为退休员工不属于劳动部门管理,不能签订正式的劳动合同,所以聘用离退休人员不能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28条执行。誉核离退休人员与用人单位发生争议,如果属于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案范围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应予受理。
退休是指根据国家有关规定,
劳动者因年老或因工、因病致残,完全丧失劳动能力(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而退出工作岗位。而经此延伸出的职工退休制度则是我国劳动保险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而如今退而不休的现象逐渐增多,劳动者达到法定年龄退休后,被返聘到原单位或其他单位继续工作,此即是现阶段我国普遍存在的退休返聘。
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
第四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终止:
(一)劳动合同期满的;
(数则二)劳动者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
(三)劳动者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踪的;
(四)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的;
(五)用人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十四条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无确定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有下列情形之一,劳动者提出或者同意续订、订立劳动合同的,除劳动者提出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外,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的;
(二)用人单位初次实行劳动合同制度或者国有企业改制重新薯虚棚订立劳动合同时,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十年的;
(三)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劳动者没有本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续订劳动合同的。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第十五条 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以某项工作的完成为合同期限的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订立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
B. 退休年龄将到若不离职继续上班还受劳动法保护吗,公司辞退还有没有经济补偿
也不是你想不离职就能不离职的。如果公司想要继续雇佣你,会和你签返聘协议,如果公司不想用你,可以直接和你解除劳动关系,不需要给予经济补偿。
C. 女性退休年龄了还在单位工作有双倍工资吗
双倍工资赔偿只有在存在劳动关系,且超过一个月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情形下才能获得。女性职工到达退休年龄的,与用人单位为劳动务关系,不构成劳动关系,没有双倍工资赔偿。
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
第四十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终止:
(一)劳动合同期满的;
(二)劳动者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
(三)劳动者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踪的;
(四)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的;
(五)用人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
第二十一条 劳动者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劳动合同终止。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三)》
第七条 用人单位与其招用的已经依法享受养老保险待遇或领取退休金的人员发生用工争议,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按劳务关系处理。
D. 到了退休年龄办了退休公司没有解除劳动合同工资照发吗
到了退休年龄办了退休公司没有解除劳动合同工资照发。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员工一旦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并符合退休条件,即便与用人单位之间的劳动合同尚未到期,劳动合同也应当提前终止。这种情况下,用人单位无需支付任何形式的补偿或赔偿金。因此,如果员工已经办理了退休手续,公司仍然继续发放工资,这并不符合相关法律规定。一旦员工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劳动合同即告终止,用人单位应当停止支付工资。
退休政策的影响因素:
1、国家法定退休年龄:根据国家规定,男性和女性的法定退休年龄不同,影响退休政策的执行;
2、工作年限:员工的工作年限长短会影响退休金的计算和发放;
3、社会保险缴纳情况:员工是否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直接关系到退休后的养老金领取;
4、企业规定:不同企业可能有不同的退休政策,如提前退休、延迟退休等;
5、地区差异:不同地区的经济发展水平和政策导向可能会对退休政策产生影响;
6、个人身体状况:员工的健康状况也可能成为影响退休政策执行的一个因素。
综上所述,根据我国法律规定,一旦员工达到退休年龄并符合退休条件,劳动合同应提前终止,用人单位无需支付补偿金。因此,如果员工已办理退休手续,公司继续发放工资是不符合法律规定的。一旦员工开始享受养老保险待遇,劳动合同即终止,用人单位应停止支付工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四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终止:
劳动合同期满的;
劳动者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
劳动者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踪的;
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的;
用人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的;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E. 超过退休年龄辞退员工补偿标准需要给吗
超过退休年龄辞退员工一般是不会给予任何的补偿标准,但如果是在退休中而用人单位没有办其办理退休的手续,这种行为仍然是属于公司的员工,这种辞退同样也需要进行补偿的。
一、超过退休年龄辞退员工补偿标准需要给吗?
达到退休年龄,单位解除和你之间的劳动合同的,无需支付经济补偿金。如果你是达到退休年龄后才去单位上班,那么你们之间是劳务关系并非劳动关系,这时候单位中止劳务关系则没有任何的补偿。
如果劳动者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用人单位未为其办理退休手续,劳动者继续在用人单位工作的,该劳动者仍属用人单位职工,与其他劳动者享有同等待遇。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二、经济补偿的个税计算
根据《关于个人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取得的一次性补偿收入征免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文件规定,个人因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而取得的一次性经济补偿收入、退职费、安置费等所得要按照以下方法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1、个人因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而取得的一次性补偿收入(包括用人单位发放的经济补偿金、生活补助费和其他补助费用),其收入在当地上年职工平均工资3倍数额以内的部分,免征个人所得税;超过的部分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因解除劳动合同取得经济补偿金征收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的有关规定,计算征收个人所得税。即可视为一次取得数月的工资、薪金收入,允许在一定期限内进行平均。具体平均办法:以个人取得的一次性经济补偿收入,除以个人在本企业的工作年限数,以其商数作为个人的月工资、薪金收入,按照税法规定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个人在本企业的工作年限数按实际工作年限数计算,超过12年的按12年计算;
2、个人领取一次性补偿收入时按照国家和地方政府规定的比例实际缴纳的住房公积金、医疗保险费、基本养老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可以在计征其一次性补偿收入的个人所得税时予以扣除;
3、企业依照国家有关法律规定宣告破产,企业职工从该破产企业取得的一次性安置费收入,免征个人所得税;
4、个人在解除劳动合同后又再次任职、受雇的,对个人已缴纳个人所得税的一次性经济补偿收入,不再与再次任职、受雇的工资、薪金所得合并计算补缴个人所得税。
综合上面所说的,超过了退休年龄说明员工已经是属于退休的状态,如果用人单位辞退一般也不会给予任何补偿,对于超过年龄的人员一般是不会再受到劳动法的保护,所以,在处理的时候就要看案件的实际情况,对于劳动者也要尽量的保障自己的权益。
F. 员工到了退休年龄可以继续聘用吗
法律分析:可以。依据劳动合同法等规定,职工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劳动关系自动解除。所以,不论是否办并历理退休手续,均不再是该单位职工,单位不再支付工资。若单位与职工协商一致,同意继续上班,则职工与单位属于劳务关系,不属于劳动关系。而劳务关系时,用工单位不需要缴纳各项社会保险。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四十四条 劳动者依法享有养老保险待遇,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劳动合同终止。法律分析:腊辩可以。依据劳动合同法等规定,职工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劳动关系自动解除。所以,不论是否办理退休手续,均不再是该单位职工,单位不再支付工资。若单位与职工协商一致,同意继续上班,则职工与单位属于劳务关系,不属于劳动关系。而劳务关系时,用工单位不需要缴纳各项社会保险。法律绝局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四十四条 劳动者依法享有养老保险待遇,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劳动合同终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