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2017年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通知
近日,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山东省财政厅共同印发《关于2017年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通知》,决定从2017年1月1日起,调整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通知内容如下。
各市人民政府,省直各部门、单位,各养老保险省直管企业,各中央驻鲁 机关事业单位: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关于2017年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 通知》(人社部发[2017]30 号)精神,结合我省实际,经省政府同意,并报人力 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批准,从2017年1月1日起,调整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 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调整范围
2016年12月31日前已按规定办理退休、退职手续并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的 退体、退职人员(以下简称退休人员)。
二、调整办法和标准
这次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采取定额调整、挂钩调整和适当倾斜相结 合的办法。
(一)定额调整。每人每月增加55元养老金。
(二)挂钩调整。按以下两部分计算增加养老盘:
1.按2016年12月本人基本养老金的2.1%确定月增加额。
2.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分别执行下述挂钩调整办法:
(1)企业退休人员与本人缴费年限挂钩调整。缴费年限每满1年,按1.7元确 定月增加额。其中,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不含特殊工种等折算增加的年 限;缴费年限不足1年的,按l年计算。
(2)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与本人职务(岗位、技术等级,下同)挂钩调整。 根据职务层次不同划分若干档次,每个档次以31元为基数乘以不同的调整系数 确定月增加额 。各职务层级的具体调整系数,遵循衔接平衡原则,另行确定。
(三)适当倾斜。2016年12月31目前,年满70周岁不满75周岁(以办理退休手 续时按规定确认的出生年月计算,下同)、年满75周岁不满80周岁和年满80周岁 以上的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分别增加15元、30元和60元养老金。
同时,综合考虑不同年龄、不同情况人员以往年度倾斜的养老金累计标准 ,对达到相应年龄的有关人员,分别补齐累计标准差额。其中,2016年1月1日 至12月31日期间达到70周岁、75周岁和80周岁的企业退休人员(不含企业一次性 补缴参保人员)每人每月分别增加290元、190元和360元,企业一次性补缴参保 人员每人每月分别增加70元、60元和120元,机关事业堕位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分 别增加20元、80元和80元。
三、资金列支渠道
调整基本养老金所需资金,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从企业基本养 老保险基金中列支,参加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基本养老保险的,从机关事业 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中列支;未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由原渠道解决 。
四、相关问题处理
(一)按相关规定办理退体手续的建国前老工人,基本养老金调整办法另行 制定。
(二)按本通知调整基本养老金的退职人员,系指按《劳动保险条例》第13 条丙款、国发[1 978]l 04号、鲁革发[1 972]143号文件规定办理退职手续并按 月领取退职生活费的人员。
(三)本通知所称企业一次性补缴参保人员,系指按鲁政办发[2011]64号等 文件规定办理一次性补缴参保手续的人员,以及按鲁人社发[2015]29号等文件 规定以个人身份补缴、补缴前未参加基本养老保险、没有可以认定的视同缴费 年限、补缴时已超过法定退休年龄、一次性补缴养老保险费后领取基本养老金 的人员。
(四)确定本人月基本养老金基数时,企业退休人员按鲁劳社发[1999]82号 文件及有关规定执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按鲁人社办发[2015]78号文件及 有关规定应当纳入基本养老保险统筹的待遇项目确定。
(五)本次调整基本养老金, 一律计算到元,不足1元的按1元增加。
五、组织实施
本次调整退体人员基本养老金,体现了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对 广大退体人员的亲切关怀,直接关系退休人员的切身利益,涉及面广,政策性强。各市,各部门(单位)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实施。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时,养老保险管理工作规范、基础信息齐全准确的,经统筹 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核准后,由负责统筹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直接办 理。尚不具备条件的,可由单位或单位主管部门协助办理。各市要按照省统一 部署,制定工作实施方案,对调整养老金工作的组织领导、工作进度、资金保 障等作出周密安排,确保各项工作平稳进行。
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山东省财政厅
② 济南2017年事业退休中人养老金理顺了吗
济南2017年事业退休中人养老金已经理顺了。
具体说明如下:
政策依据:根据山东省人社厅、财政厅的相关通知,济南市(包括高新区)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的基本养老金调整及补发工作已经在2017年得到了妥善处理。特别是2017年7月27日,高新区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的基本养老金调整及补发部分已经全部一次性发放到位^[2]^。
全省情况:不仅济南市,山东省整体在2017年之前退休人员的养老金待遇问题也已经基本理顺完毕^[3]^。这意味着,包括济南市在内的全省各地市的事业退休中人,其养老金的发放和待遇调整都已经按照相关政策要求得到了落实。
结论:综上所述,济南2017年事业退休中人的养老金问题已经得到了妥善解决,相关待遇已经理顺并按时发放。这一政策的实施,对于保障退休人员的合法权益、提高其生活质量具有重要意义。
③ 山东省2017年退休人员养老金调整方案什么时间公布
此次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采取定额调整、挂钩调整和适当倾斜相结合的办法。
1 定额调整(体现社会公平和制度统一,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实行统一标准)每人每月增加70元养老金。
2 挂钩调整(主要体现多工作、多缴费、多得养老金的激励机制)按以下两部分计算增加养老金:
A、按2017年12月本人基本养老金的1.8%确定月增加额。
B、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分别执行下述挂钩调整办法:
(1)企业退休人员与本人缴费年限挂钩调整。根据缴费年限长短划分若干档次,每个档次按不同的缴费年限确定月增加额。(注: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不含特殊工种等折算增加的年限;缴费年限不足1年的,按1年计算。)
15年及以下 25
16年-20年 41
21年-25年 52
26年-30年 63
31年-35年 74
36年-40年 85
41年-45年 96
46年及以上107
(2)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与本人职务(岗位、技术等级)挂钩调整。根据职务层级不同划分若干档次,每个档次以57元为基数乘以不同的调整系数确定月增加额。各职务层级的具体调整系数,遵循衔接平衡原则,另行确定。
3 适当倾斜(主要考虑向高龄人员倾斜)
2017年12月31日前,年满70周岁不满75周岁(以办理退休手续时按规定确认的出生年月计算,下同)、年满75周岁不满80周岁和年满80周岁以上的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分别增加20元、40元和80元养老金。
同时,综合考虑不同年龄人员以往年度倾斜的累计标准,对达到相应年龄的有关人员,再分别按下述办法增加养老金:
一、2017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达到70周岁、75周岁和80周岁的企业退休人员(不含企业一次性补缴参保人员)每人每月分别增加270元、170元和320元,企业一次性补缴参保人员每人每月分别增加50元、40元和80元。
二、2017年10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期间达到75周岁和80周岁的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分别增加60元和40元
④ 2017年山东退休金上调方案
山东也有新的法案发布:本次山东退休金上调的方案将采取定额调整、挂钩调整、适当倾斜三个原则进行,详情如下: 1、发放公式:原发放标准原发放标准215今年发放标准; 2、发放时间:2018年1月1日; 3、发放对象:2017年12月31日前已按规定 办理退休手续 的人员; 4、调整金额:居民基础养老金上涨100元月;在有关报道中披露,山东省在2017年时退休职工的养老金水平大体在2780元月,按照今年的大体原则,上调5%后,预计2018年山东省人均每月养老金有望达到2910元,接近突破3000元大关。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关于2018年调整退休人员 基本养老金 的通知》(人社部发201818号):调整办法和标准:这次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采取定额调整、挂钩调整和适当倾斜相结合的办法。 (一)定额调整。每人每月增加50元养老金。 (二)挂钩调整。按以下两部分计算增加养老金: 1.按2017年12月本人基本养老金的1.7%确定月增加额。 2.企业和 机关事业单位 退休人员分别执行以下挂钩调整办法: 企业退休人员 与本人缴费年限挂钩调整。将本人缴费年限进行分段,对15年(含)以下的部分,每满1年,月增加1.5元;16年以上至25年的部分,每满1年,月增加1.8元;26年以上至35年的部分,每满1年,月增加2.1元;36年以上至45年的部分,每满1年,月增加2.4元;46年以上的部分,每满1年,月增加2.7元。其中,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不含特殊工种等折算增加的年限;缴费年限不足1年的,按1年计算。
⑤ 济宁市退休养老金上调最新消息2017年是多少
2017年退休职工基本养老金增加幅度为5.5%。
2017年4月13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发出《关于2017年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通知》(人社部发〔2017〕30号),从2017年1月1日起,对2016年12月31日前已按规定办理退休手续并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的退休人员,调整基本养老金,总体调整水平按照2016年退休人员月人均基本养老金的5.5%左右确定。要求各地区要按照国务院统一部署,结合本地区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合理确定调整水平和调整办法,于2017年5月31日前报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审批后组织实施。
当前,各地的具体方案还在制定中,如何调整还不明确,请耐心等待。
⑥ 2017年退休金补发政策
2017年退休金补发政策如下:
⑦ 2017年山东省退休人员养老金调整方案
2017年山东省退休人员养老金调整方案采取定额调整、挂钩调整和适当倾斜相结合的办法。
(一)定额调整。每人每月增加55元养老金。
(二)挂钩调整。按以下两部分计算增加养老金:
1.按2016年12月本人基本养老金的2.1%确定月增加额。
2.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分别执行下述挂钩调整办法:
(1)企业退休人员与本人缴费年限挂钩调整。缴费年限每满1年,按1.7元确定月增加额。其中,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不含特殊工种等折算增加的年限;缴费年限不足1年的,按1年计算。
(2)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与本人职务(岗位、技术等级,下同)挂钩调整。根据职务层级不同划分若干档次,每个档次以31元为基数乘以不同的调整系数确定月增加额。各职务层级的具体调整系数,遵循衔接平衡原则,另行确定。
(三)适当倾斜。2016年12月31日前,年满70周岁不满75周岁(以办理退休手续时按规定确认的出生年月计算,下同)、年满75周岁不满80周岁和年满80周岁以上的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分别增加15元、30元和60元养老金。
同时,综合考虑不同年龄、不同情况人员以往年度倾斜的养老金累计标准,对达到相应年龄的有关人员,分别补齐累计标准差额。其中,2016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达到70周岁、75周岁和80周岁的企业退休人员(不含企业一次性补缴参保人员)每人每月分别增加290元、190元和360元,企业一次性补缴参保人员每人每月分别增加70元、60元和120元,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分别增加20元、80元和80元。
(7)山东2017退休金上调扩展阅读:
调整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方案从2017年1月1日起,在2016年12月31日前已按规定办理退休、退职手续并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的退休、退职人员(以下简称退休人员)的养老金都按照该调整方案实施。
参考资料:关于2017年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通知-山东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