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国营敬老院老人死亡怎样开具死亡证明
即使不在敬老院
通常可上社区卫生院开据滴!
『贰』 家里老人在敬老院去世了 是意外死亡 敬老院有责任吗
如果是意外的话,敬老院有看护不力的责任。
『叁』 农村五保户在敬老院意外死亡,死者家属应得到什么样的赔偿金。
农村五保户意外死亡直系亲属能要求的赔偿如下:
一、按扶养协议处理。扶养协议约定“五保”对象的遗产归承担供养义务的供养人所有的归其所有,没有明确约定的,不能归其所有。供养人有的是集体组织;有的是基层政府举办的供养机构,如敬老院等;有的是集体组织与供养机构共同承担供养义务。如何确定供养人,应根据扶养协议和和承担供养义务的实际情况确定。值得注意的是在目前的供养工作中应当完善扶养协议。扶养协议的内容应当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特别是对“五保”对象的遗产处理要明确写入扶养协议之中。
二、按遗嘱继承或遗赠处理。“五保”对象与“五保”供养人在扶养协议中对遗产未作处理,而另立遗嘱将遗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一人或数人继承,或者将遗产赠他人。其死亡赔偿金归其遗嘱继承人或受遗赠人所有。
三、按法定继承处理。在“五保”扶养协议和“五保”对象遗嘱中均未处理死亡赔偿金情况下,“五保”对象的死亡赔偿金由法定继承人继承所有,即《解释》第一条二款中所列的死亡受害人的近亲属。
四、承担“五保”供养义务的集体组织或“五保”供养机构有权从死亡赔偿金中扣回“五保”费用。即在法定继承或遗嘱继承的情况下,“五保”对象的死亡赔偿金应当先行扣除“五保”费用后的剩余部份才由法定继承人或遗嘱继承人继承所有。这完全符合我国继承法及其《意见》的有关规定,也体现了权利义务相一致的法律原则和公平正义的法治理念。
『肆』 我是敬老院的院长,有个老人在我敬老院得病去世要不要赔偿
老人在敬老院去世很正常,人老了体弱多病,如果说敬老院没有及时治疗,耽误病情,作为家属你得拿出足够的证据,否则养老院不会承担责任。
『伍』 老人在养老院正常死亡,养老院需要承担什么责任
正常死亡没有法律责任。
正常死亡处理流程:
按照供养协议书执行程序,首先通知其亲属,然后在亲属的同意下给老人买伤葬服穿上,在给所在村居委员会通知并开具火化证明,再约好火化车,最后等待亲属和村居委员会到养老院商议后去火化,最后按照三方确定方案把老人入土为安。
(5)敬老院死亡扩展阅读
服务内容:
1、全自理护理,为老人建立档案每天两次测量血压体温并记录,按时提醒老人吃药,提供可以自理的老人健身打牌等活动。为老人洗衣服,每月带领老人洗澡理发。
2、半自理护理,为老人建立档案每天两次测量血压体温并记录,按时提醒并帮助老人吃药,提供可以半自理的老人健身、打牌等活动。为老人洗衣服,每月带领老人洗澡理发。帮助他们健身以恢复他们的肢体功能。
3、完全不自理护理,为老人建立档案每天两次测量血压体温并记录,按时喂老人吃饭吃药,每天最少3次帮助肢体活动,按摩、翻身、擦洗污渍等。为老人洗衣服,提供老人用防褥疮床垫,每月擦洗一次身体。对于一些特殊的老人经家属同意会增加一些服务项目。
入院须知与要求:
1、入住老人自愿入院。如退院则由本人及家属提出申请,子女及全家人同意方可出院。
2、入住老人及家属监护人员交身份证复印件一张、老人乙肝化验单,说明并无精神病、传染病。由老人监护人员与院方签申请表一份、协议书一式两份。
3、有精神病、传染病的患者不得入住。
4、院方提供被套、床单、枕套。入住老人需自带棉被、枕心、脸盆、毛巾、水杯、香皂等日用品及四季换洗衣服。其他多余物品,请不要带入敬老院。
5、入住老人不得将电器带入敬老院。若确实需要,经院方同意方可带入使用,全部费用(包括电费)由家属担负。
6、敬老院对老人提供流动服务与呼叫服务相结合。老人及子女若有增项服务,应该与院方协商。
7、入住老人如果不习惯院里生活,可以出院,费用按天数退还。
『陆』 住敬老院五保老人走失后死亡,敬老院承担什么责任
养老院当然有责任,既然已经在养老院住了三年,就肯定有其它人能认识走失的老人,只要有两个人以上的书面作证,就能成为老人入住的证据
『柒』 老人在敬老院去世的病去世要不要承担责任
如果老人在敬老院是正常的得的病去世的是不敬老院是不需要承担责任的因为是老人自身有疾病的原因
『捌』 老人在敬老院突然死亡敬老院可有责任
这需要看具体是什么原因导致老人死亡的,如果是自身的原因,如疾病等,敬老院是没有什么责任的。
『玖』 老人在敬老院去世无任何死亡原因
突然猝死属于自身身体问题,养老院不负任何责任
『拾』 敬老院领导管理疏忽,导致老人死亡能获赔多少
敬老院涉嫌过失致人死亡
过失致人死亡罪,是指行为人因疏忽大意没有预见到或者已经预见到而轻信能够避免造成的他人死亡,剥夺他人生命权的行为。
《刑法》第二百三十三 过失致人死亡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死亡赔偿金,又称死亡补偿费,是死者因他人致害死亡后由加害人给其近亲属所造成的物质性收入损失的一种补偿。
死亡赔偿范围和计算公式
(一)收入损失。提指根据死者生前的综合收入水平计算的收入损失。收入损失=(年收入-年个人生活费)×死亡时起至退休的年数+退休收入×10死者年个人生活费占年收入的25%-30%。
(二)医疗、护理费<具体内容参见前条第(二)项>。
(三)安抚费。是指对死者遗属的精神损失所给予的补偿。
(四)丧葬费。包括运尸、火化、骨灰盒和一期骨灰存放费等合理支出。但以死者生前6个月的收入总额为限。
(五)其他必要的费用。包括寻找尸体、遗属的交通、食宿及误工等合理费用。因此,按照此计算方法,全国各地、个人情况,其计算结果是不一样的。
通常,在处理过失致人死亡罪的死亡赔偿金问题上,都是采用当地情况计算出来后,由双方进行协商调解。因此,如果有保险公司介入,其中一些计算和法律问题,可以从中协调。
生命无价,“死亡赔偿金”或抚慰金不是对死者生命本身的赔偿,生命本身不可能也不必要用金钱进行计算,而是抚慰死者的近亲属。因此侵权一方为了得到受害人的谅解,应该做力所能及最大程度的善意来解决此事,往往才是有利于解决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