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不同省份養老保險交兩份,其中一省自己全額承擔,怎麼辦
社會養老保險能在不同省份的兩個城市各上一份嗎?
這個是不允許的,對於養內老保險是容由國家統籌管理。
對於你提到的「15年後」和「兩份」,應該是這樣的:國家現在的規定是男60歲女55歲才開始領取養老金;還有兩份這個,也是不存在的,因為社保的背景是讓每個人都能解決最基本的生活保障,通俗的講就是大鍋飯,讓大家都有飯吃,真正意義改善老年生活品質則需要商保作為補充。
『貳』 如果在不同省份都同時交有社會養老保險,到時如何結算
按照社會保險法第十九條和人社部、財政部《城鎮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關系轉移接續暫行辦法》規定,基本養老保險關系隨本人轉移,在新的省市就業參保之後,由當地社會保險機構發函,原參保地憑函開具繳費憑證和辦理基金轉移;但對其中新參保地不是戶籍所在地的,男性年滿50周歲和女性年滿40周歲的,應在原參保地繼續保留基本養老保險關系,同時在新參保地建立臨時基本養老保險繳費賬戶,記錄單位和個人全部繳費。參保人員再次跨省流動就業或在新參保地達到待遇領取條件時,將臨時基本養老保險繳費賬戶中的全部繳費本息,轉移歸集到原參保地或待遇領取地。
跨省流動就業的參保人員達到待遇領取條件時,按下列規定確定其待遇領取地:
一、基本養老保險關系在戶籍所在地的,由戶籍所在地負責辦理待遇領取手續,享受基本養老保險待遇。
二、基本養老保險關系不在戶籍所在地,而在其基本養老保險關系所在地累計繳費年限滿10年的,在該地辦理待遇領取手續,享受當地基本養老保險待遇。
三、基本養老保險關系不在戶籍所在地,且在其基本養老保險關系所在地累計繳費年限不滿10年的,將其基本養老保險關系轉回上一個繳費年限滿10年的原參保地辦理待遇領取手續,享受基本養老保險待遇。
四、基本養老保險關系不在戶籍所在地,且在每個參保地的累計繳費年限均不滿10年的,將其基本養老保險關系及相應資金歸集到戶籍所在地,由戶籍所在地按規定辦理待遇領取手續,享受基本養老保險待遇。
『叄』 在不同的省份交社保退休時怎麼領取養老金
原則上,是在達到退休年齡時最後一個參保地繳滿十年辦理退休,如果最後一個參保地繳費不足十年,需要轉移到上一個滿十年的參保地辦理退休,如果各個參保地都不足十年,可以轉移到戶口所在地辦理退休。
『肆』 一個人同時兩份工作,不同省份,各自辦理了社保,退休後可以在不同地方分別領取退休金嗎
不可以在在不同地方分別領取退休金,兩個社保賬戶是要合並的,國家建立全國統一的個人社會保障號碼。具體領取退休金的城市以及金額要根據實際情況而定的。
參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第十五條,基本養老金由統籌養老金和個人賬戶養老金組成。基本養老金根據個人累計繳費年限、繳費工資、當地職工平均工資、個人賬戶金額、城鎮人口平均預期壽命等因素確定。
參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第十九條,個人跨統籌地區就業的,其基本養老保險關系隨本人轉移,繳費年限累計計算。個人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基本養老金分段計算、統一支付。具體辦法由國務院規定。
參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第五十八條,用人單位應當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內為其職工向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申請辦理社會保險登記。未辦理社會保險登記的,由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核定其應當繳納的社會保險費。
自願參加社會保險的無僱工的個體工商戶、未在用人單位參加社會保險的非全日制從業人員以及其他靈活就業人員,應當向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申請辦理社會保險登記。國家建立全國統一的個人社會保障號碼。個人社會保障號碼為公民身份號碼。
參照《城鎮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關系轉移接續暫行辦法》第六條,跨省流動就業的參保人員達到待遇領取條件時,按下列規定確定其待遇領取地:
(一)基本養老保險關系在戶籍所在地的,由戶籍所在地負責辦理待遇領取手續,享受基本養老保險待遇。
(二)基本養老保險關系不在戶籍所在地,而在其基本養老保險關系所在地累計繳費年限滿10年的,在該地辦理待遇領取手續,享受當地基本養老保險待遇。
(三)基本養老保險關系不在戶籍所在地,且在其基本養老保險關系所在地累計繳費年限不滿10年的,將其基本養老保險關系轉回上一個繳費年限滿10年的原參保地辦理待遇領取手續,享受基本養老保險待遇。
(四)基本養老保險關系不在戶籍所在地,且在每個參保地的累計繳費年限均不滿10年的,將其基本養老保險關系及相應資金歸集到戶籍所在地,由戶籍所在地按規定辦理待遇領取手續,享受基本養老保險待遇。
(4)養老保險在不同省份擴展閱讀
參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第十六條,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累計繳費滿十五年的,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
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累計繳費不足十五年的,可以繳費至滿十五年,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也可以轉入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或者城鎮居民社會養老保險,按照國務院規定享受相應的養老保險待遇。
參照《城鎮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關系轉移接續暫行辦法》第八條,參保人員跨省流動就業的,按下列程序辦理基本養老保險關系轉移接續手續:
(一)參保人員在新就業地按規定建立基本養老保險關系和繳費後,由用人單位或參保人員向新參保地社保經辦機構提出基本養老保險關系轉移接續的書面申請。
(二)新參保地社保經辦機構在15個工作日內,審核轉移接續申請,對符合本辦法規定條件的,向參保人員原基本養老保險關系所在地的社保經辦機構發出同意接收函,並提供相關信息;對不符合轉移接續條件的,向申請單位或參保人員作出書面說明。
(三)原基本養老保險關系所在地社保經辦機構在接到同意接收函的15個工作日內,辦理好轉移接續的各項手續。
(四)新參保地社保經辦機構在收到參保人員原基本養老保險關系所在地社保經辦機構轉移的基本養老保險關系和資金後,應在15個工作日內辦結有關手續,並將確認情況及時通知用人單位或參保人員。
『伍』 不同省份的社保怎樣並在一起
社保轉移
社保轉移是指在對於參保人員跨省流動就業的,轉移養老保險關內系需要走三個流程,參容保人只要申請即可,剩下的工作將由兩地社保部門進行對接轉移。
異地社保轉移辦理流程:
(1)參保人員在新就業地按規定建立基本養老保險關系和繳費後,由用人單位或參保人員向新參保地社保經辦機構提出基本養老保險關系轉移接續的書面申請。
(2)新參保地社保經辦機構在15個工作日內,審核轉移接續申請,對符合本辦法規定條件的,向參保人員原基本養老保險關系所在地的社保經辦機構發出同意接收函,並提供相關信息;對不符合轉移接續條件的,向申請單位或參保人員作出書面說明。
(3)原基本養老保險關系所在地社保經辦機構在接到同意接收函的15個工作日內,辦理好轉移接續的各項手續。
(4)新參保地經辦機構在收到參保人員原基本養老保險關系所在地社保經辦機構轉移的基本養老保險關系和資金後,應在15個工作日內辦結有關手續,並將確認情況及時通知用人單位或參保人員。
(5)養老保險繳費年限是累計計算的,中間允許有空檔,可補可不補。
『陸』 一個人可以同時在不同省份的兩個單位交養老保險嗎
不可以
一個人在不同城市是可以同時交兩份社保的,但是那你最終只能享受一份待遇。
一、社會保險是國家強制性要求購買的一種保險,國家發展社會保險事業,建立社會保險制度,建立,目的使勞動者在年老、患病工傷、失業、生育等情況下,獲得幫助,享受保險待遇。我國都明文規定,用人單位為勞動者繳納社會保險是用人單位的法定義務,明顯具有國家強制性的特點,用人單位不得以任何借口和理由拒絕承擔該項法定義務。
二、社保包括:養老、醫療、工傷、失業、生育保險等。
『柒』 社會養老保險能在不同省份的兩個城市各上一份嗎
社會養老保險能在不同省份的兩個城市各上一份嗎?
這個是不允許的,對於養老保險專是由國家統籌管理屬。
對於你提到的「15年後」和「兩份」,應該是這樣的:國家現在的規定是男60歲女55歲才開始領取養老金;還有兩份這個,也是不存在的,因為社保的背景是讓每個人都能解決最基本的生活保障,通俗的講就是大鍋飯,讓大家都有飯吃,真正意義改善老年生活品質則需要商保作為補充。
『捌』 不同時間曾在兩個省份繳納養老保險,能把兩份保險都轉到另一省份
社會養抄老保險能在不同省份襲的兩個城市各上一份嗎?
這個是不允許的,對於養老保險是由國家統籌管理。
對於你提到的「15年後」和「兩份」,應該是這樣的:國家現在的規定是男60歲女55歲才開始領取養老金;還有兩份這個,也是不存在的,因為社保的背景是讓每個人都能解決最基本的生活保障,通俗的講就是大鍋飯,讓大家都有飯吃,真正意義改善老年生活品質則需要商保作為補充。
『玖』 國家有沒有規定,在兩個不同省份交養老保險,到退休年齡的時候,可以任意選擇在一個省份退休
我想不能任意選擇在一個省份退休,應該選在最後一個省份工作及戶口所在地這兩方面綜合考慮退休,但唯一一點養老保險合並,具體到當地政務服務中心社保窗口咨詢辦理。
『拾』 在不同省份各買了一份養老保險
你可以辦理養老保險合並
1現在公司或保險機構提供的接收涵
2到原來公司或原繳內納保險機構處辦容理養老保險轉移手續
3需要准備新公司合同、身份證原件和復印件、戶口本原件和復印件
4原養老保險機構辦理,將保險賬戶里的金額及繳費年限累計到你新賬戶里,最後出一繳費明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