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農民工養老保險
所謂 農民工 養老保險 是國家根據一定的法律和 法規 ,為確保農民工的基本生活保障而建立的一種 社會保險 制度。農民工個人繳費和用工單位繳費以及政府財政收入共同構成了農民工 退休 所領取 養老金 的數值。根據政策規定,農民工參加養老保險以後,可以在退休時享受更多的養老金權益。 城鎮農民工是隨著我國城鄉經濟體制改革的不斷深化而產生和發展壯大的群體,是生活在城鎮和農村之間的邊緣人,具有流動性強、非正規就業多、自我保護能力差等特點。怎樣將農民工平穩地納入社會保險制度體系,是我國急需解決的一大問題,就得從建立農民工養老保險的必要性入手,分析農民工養老保險中的問題與原因,並在此基礎上,提出完善農民工養老保險問題的建議。
『貳』 農民工養老保險
法律分析:根據社會保險法、勞動合同法等法律法規,農民工與城鎮職工一樣已全部納入基本養老保險覆蓋范圍。農民工只要在城鎮企業就業並簽訂勞動合同,就應該參加城鎮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不受戶籍的限制。農民工在城鎮從事個體經營或靈活就業,個人既可參加職工養老保險,也可參加城鄉居民養老保險,農民工可以根據自身的情況做出選擇。農民工只要參加了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符合規定的基本養老金領取條件的,可享受城鎮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待遇。未就業且沒有能力參加職工養老保險的人員,可以參加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 第九十五條 進城務工的農村居民依照本法規定參加社會保險。
『叄』 農民工養老保險政策
你好, 農民工 養老保險 政策的內容是這樣的: 1、適用范圍 農民工養老保險的適用范圍即是城鎮就業並與用人單位建立 勞動關系 的農民工,用人單位在與農民工 簽訂勞動合同 是,都應為農民工辦理參保手續。 2、繳費比例 用人單位和農民工個人共同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單位繳費比例為12%;農民工個人繳費比例為4%至8%,由所在單位從本人 工資 中代扣代繳,並全部計入其本人基本養老保險個人賬戶(以下簡稱個人賬戶)。原來已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農民工和用人單位,可按本辦法調整繳費標准。 3、返鄉務農可申辦退保 參保了的農民工在與單位 解除勞動關系 後,暫未就業的有 社保 部門保留基本養老關系,重新就業後即可續交養老保險,如果返鄉務農的,可依據個人申請辦理退保。 4、養老保險關系可異地轉移 由於農民工的流動性較大,出台了新政策後,農民工養老保險關系可以辦理異地轉移。 5、待遇計發 農民工參保養老保險繳費年限累計滿15年以上(含15年),符合待遇領取條件後,由本人向基本養老保險關系所在地社保機構提出領取申請,社保機構按基本養老保險有關規定核定、發放基本 養老金 ,包括基礎養老金和個人賬戶養老金。 6、個人賬戶 清算 如果參保的農民工在未到達法定 退休年齡 前死亡的,個人繳費部分全部返還給指定受益人或 法定繼承人 ;享受基本養老保險待遇後死亡的,個人賬戶中個人繳費部分的本息余額一次性支付給其指定受益人或法定繼承人。農民工與單位解除勞動關系後申請退保的,可將其個人賬戶的全部儲存額返還給本人, 社會保險 關系隨之終止。
『肆』 農村六十歲養老保險怎麼交
1、定時交費,收入比較穩定的農民工兄弟能夠選用這種方法。可按月、按季交納費用,殷實一點的也可按半年或按年交納保費。繳費的金額,既能夠按自己收入的比例,也能夠按固定的數額交納;
2、不定時交費,許多農民工因收入不穩定能夠採納的方法。熟年多交,欠年少交,災年緩交。收入好的時分交,欠好的時分能夠先不交。
3、一次性交費,針對年齡偏大的農人,將保費一次性交足,到60歲之後就能按規則每月收取養老金。
養老金針對不同地區的發展狀況給予參保人員每月基本的養老費用,此類費用不需要咱們農民事先繳納保險基金。每人每月最低領70元基礎養老金,經濟尚好地區每月可分發100元基礎養老金。地方財政養老金農民朋友要繳納15年的保險費用,在60~70歲十年中可每月領取固定養老金。咱們每年領取得養老金=低根養老金+賬戶總額÷139.低根養老金是參保人員年滿60歲每月領取的基礎養老金,賬戶總額是自身承擔的地方財政養老金。個人可以一次性補繳15年養老保險。補繳的政策是:一次性補繳近9萬元,男滿60周歲,女滿春賣55周歲,可以每個月領1100元左右的養老金。隨著時間推移,每個月的養老金還會增長。
考慮到現在的平均壽命等,10年內把養老金賺回來還是沒問題的。之後領到的都是賺到的。每個月有1000多塊錢的「工資」可領,生活水平可以保障,心理上也更有安全感。而且每年1萬多的養老金,比投資收益每年4500元多很多,生活水平可以更高。
60歲養老保險指什麼:
農村60歲養老保險指的是給哪些在家務農,沒有參加過養老保險繳費的,為了讓他們在晚年的時候生活能得到保障,政府由此成立的一項保險。在農村地區,很多人都是沒有繳納養老保險的,第一因為年輕的時候在家做事,沒有在大型企業上班,所以也繳納不了養老保險,那時候也沒有說可以直接繳費。第二那時候年代的人對養老保險意識不是很明確,所以覺得繳不繳費都沒有關系。
根據國務院發布的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試點通知規定:新農保制度實施時,已年滿60周歲、未享受城鎮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待遇的農村居民,不用繳費,可以按月領取基礎養老金,但其符合參保條件的子女應當參保繳費。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
第十條 職工應當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由用人單位和職工共同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無僱工的個體工商戶、未在用人單位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非全日制從業人員以及其他靈活就業人員可以逗兆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由個人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
第十六條 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達到法定退休扒指逗年齡時累計繳費滿十五年的,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累計繳費不足十五年的,可以繳費至滿十五年,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也可以轉入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或者城鎮居民社會養老保險,按照國務院規定享受相應的養老保險待遇。
『伍』 農民工養老保險的規定
法律分析:在城鎮就業並與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系的農民工,應當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用人單位與農民工簽訂勞動合同時,應當明確農民工參保相關事宜。用人單位應按規定為農民工辦理參保手續。用人單位和農民工個人共同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原來已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農民工和用人單位,可按本辦法調整繳費標准。農民工離開就業地時,原則上不"退保",由當地社會保險經辦機構(以下簡稱社保機構)為其開具參保繳費憑證。農民工跨統籌地區就業並繼續參保的,向新就業地社保機構出示參保繳費憑證,由兩地社保機構負責為其辦理基本養老保險關系轉移接續手續,其養老保險權益累計計算能繼續參保的,由原就業地社保機構保留基本養老保險關系,暫時封存其權益記錄和個人賬戶,封存期間其個人賬戶繼續按國家規定計息。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 第九十五條 進城務工的農村居民依照本法規定參加社會保險。」該條規定的進城務工的農村居民是指與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系的農村居民。這些農村居民與城鎮職工沒有身份差別,社會保險是職業關聯保障,任何勞動者只要在用人單位提供勞動,就有權參加職工社會保險,所以農民工應當與城鎮職工一樣參加社會保險。用人單位和農民工個人共同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繳納基數按基本養老保險有關規定,單位繳費比例為12% ,農民工個人繳費比例為4%~8%,由所在單位從本人工資中代扣代繳,並全部計入本人基本養老保險個人賬戶。
『陸』 農民工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繳費年限
養老保險是要交滿15年並且達到退休年齡之後才能領取養老金。新農村養老保險繳費標准目前設為每年100元、200元、300元、400元、500元、600元、700元、800元、900元、1000元、1500元、2000元12個檔次,各地具體標准不同。『柒』 農民工養老保險制度
所謂農民工養老保險是國家根據一定的法律和法規,為確保農民工的基本生活保障而建立的一種社會保險制度。農民工個人繳費和用工單位繳費以及政府財政收入共同構成了農民工退休所領取養老金的數值。根據政策規定,農民工參加養老保險以後,可以在退休時享受更多的養老金權益。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
第十五條基本養老金由統籌養老金和個人賬戶養老金組成。
基本養老金根據個人累計繳費年限、繳費工資、當地職工平均工資、個人賬戶金額、城鎮人口平均預期壽命等因素確定。
第十六條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累計繳費滿十五年的,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
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累計繳費不足十五年的,可以繳費至滿十五年,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也可以轉入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或者城鎮居民社會養老保險,按照國務院規定享受相應的養老保險待遇。
第十七條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因病或者非因工死亡的,其遺屬可以領取喪葬補助金和撫恤金;在未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因病或者非因工緻殘完全喪失勞動能力的,可以領取病殘津貼。所需資金從基本養老保險基金中支付。
第十八條國家建立基本養老金正常調整機制。根據職工平均工資增長、物價上漲情況,適時提高基本養老保險待遇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