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社保2022年7月1日新規定
實行六統一
1、統一基金管理。
2022年7月1日起,實行「基金省級統收統支」模式,按照「收增量、留存量」的辦法,基金在全省范圍內統一管理使用,統一核算結算。
2、統一參保范圍和對象。
省內各類用人單位及其單位職工按規定參加失業保險。中央、省屬和軍隊駐穗用人單位參保管理實行屬地管理。
3、統一費率政策和繳費政策。
建立全省統一的費率政策。在國家規定的基準費率標准基礎上,實施浮動費率,根據企業裁員情況分別按不同檔次徵收,減輕企業負擔。
4、統一待遇和促進就業項目支付政策。
各地按照國家、省規定的失業保險待遇項目和標准支付相關待遇費用。統一促進就業各項支出,繼續執行失業保險基金擴大支出范圍試點有關規定,繼續實施穩崗補貼政策。
5、統一經辦規程。
推動失業保險公共服務標准化、專業化、信息化建設,加強業務管理,優化業務流程,提升失業保險經辦服務水平。
6、統一信息系統。
實現失業保險業務一網辦理、一卡通用,提升失業保險信息化水平,推動跨部門數據共享,防範基金風險。
北 京
今年,凡在北京市參保的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失業保險、工傷保險、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含生育)五項社會保險繳費基數上下限一致,7月1日起上限確定為31884元,月繳費基數下限為5869元。
天 津
用人單位及其職工繳納職工基本養老、城鎮職工基本醫療、失業、工傷和生育保險費基數最低和最高標准分別為4400元和22434元。
無僱工的個體工商戶和靈活就業人員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可以在4400元至22434元之間選擇適當的繳費基數。無僱工個體工商戶和靈活就業人員繳納基本醫療保險費基數為4400元。
山 西
2022年全省參加企業和機關事業單位社會保險職工個人繳納社會保險費月繳費基數確定,下限為3548元,上限為17742元。從2022年1月1日起執行。
無僱工個體工商戶和靈活就業人員繳納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費可在全省全口徑城鎮單位就業人員平均工資的60%至300%之間選擇適當的繳費基數,即月繳費基數在3548元至17742元之間,由繳費人員根據收入狀況自主選擇申報。
遼 寧
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全省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和機關事業單位養老保險個人繳費基數上限為19149元/月,個人繳費基數下限為3678元/月。個人繳費基數已按上年個人繳費基數上下限標准核定的,需重新核定,其中已辦理待遇計發、喪撫待遇領取、養老保險關系轉移、個人賬戶一次性返還等變更業務的,個人繳費基數不再重新核定。
吉 林
2021年吉林省全口徑城鎮單位就業人員平均工資為76618元。2022年7月1日至2023年6月30日,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職工個人繳費基數上限為19154.5元/月,下限為3703.2元/月。個體參保人員可在上、下限范圍內選擇適當的繳費基數。
農墾企業繳費基數核定和基本養老金計發執行《關於吉林省國有農墾企業職工參加基本養老保險有關問題的通知》(吉勞社養字〔2003〕30 號)規定。2021年全省農墾企業職工平均工資為22922 元。
上 海
2022年7月1日起,上海市社保繳費基數的上限調整為34188元/月。考慮到新冠肺炎疫情對經濟社會發展的影響,為減輕企業負擔,社保繳費基數的下限按照2020年、2021年全口徑城鎮單位就業人員平均工資的算術平均值的60%確定,自2022年7月1日起調整為6520元/月。
江 蘇
2022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全省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繳費工資基數下限按4250元執行,繳費工資基數上限暫按21821元執行。按照國家要求,江蘇省已在逐步取消社會保險年度,實行自然年度的通行做法。今後每年的繳費工資基數上下限標准,都將從1月1日起執行。2022年1月1日至12月31日,靈活就業人員養老保險每月最低繳費金額為850元
安 徽
安徽省2021年全口徑城鎮單位就業人員平均工資為6386.91元/月,以此核定2022年全省社會保險個人繳費基數上限為19160元/月,下限為3832元/月。執行時間為2022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福 建
2022年福建省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含生育保險)繳費基數上限19962元,下限3992元,從2022年7月1日起執行。城鎮職工靈活就業人員基本醫療保險月繳費基數不低於3992元。
山 東
山東省2022年度職工基本養老保險、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工傷保險、失業保險個人月繳費基數的上限為19899元,下限為3980元。
湖 北
近日,湖北省發布2022年度城鎮職工基本養老保險、職工基本醫療保險(生育保險)、失業保險、工傷保險(以下簡稱社會保險)繳費基數標准及個人繳費基數上下限,分為三檔。
第1檔:武漢市和省直,社會保險繳費基數月標准為6795元,個人繳費基數上限為20385元,個人繳費基數下限為4077元
第2檔:黃石市、十堰市、襄陽市、宜昌市、荊門市、隨州市、恩施州,社會保險繳費基數月標准為6000元,個人繳費基數上限為18000元,個人繳費基數下限為3450元
第3檔:荊州市、鄂州市、孝感市、黃岡市、咸寧市、仙桃市、天門市、潛江市、神農架林區,社會保險繳費基數月標准為5750元,個人繳費基數上限為17250元,個人繳費基數下限為3270元。
湖 南
從2022年1月1日起,全省三項社會保險的繳費基準值調整為5977元/月。計算職工基本養老金計發辦法中的2022年度繳費工資指數時相應進行調整。從2022年1月1日起,全省三項社會保險的繳費基數上限調整為17931元/月,下限調整為3586元/月。各地要按照新公布的2022年度繳費基數上下限進行差額補收或補退。
廣 西
2022年度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失業保險繳費基數:上限為18590元/月,下限為3718元/月。
柳州市參保單位繳費基數上下限由市社保經辦部門統一調整,單位無需申報。
2022年度參加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的靈活就業人員,可在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繳費基數的下限3718元/月至上限18590元/月之間,自主選擇繳費基數進行繳費。
海 南
海南省社會保險繳費基數均按從業人員上年度月平均實際工資總額核定,最低繳費基數不得低於2021年全省全口徑月平均工資7486元的60%(即4491.6元,其中養老保險月最低繳費基數為4396.9元),最高繳費基數不得高於2021年全口徑月平均工資7486元的300%(即22458元)。
適用對象為全省已經納入機關事業單位基本養老保險單位的編外人員、參保企業及其他類型單位的從業人員。
重 慶
2022年度城鎮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養老保險、失業保險、工傷保險、隨單位參加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含生育保險)的參保職工,月繳費基數上限為19784元、下限為3957元。
以個人身份參加城鎮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人員2022年度月繳費基數上限19784元、下限為3957元。
四 川
四川省2022年的社保繳費基數是6785元,繳費基數上限是20355元,繳費基數下限為4071元。
西 藏
西藏自治區確定2022年「全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為9900元,作為全區基本養老保險、基本醫療保險、工傷保險、失業保險、生育保險基數征繳和待遇計發的依據。
全區社會保險月繳費基數上限為29700元,月繳費基數下限為5940元。個體參保人員可以按規定在上下限之間自願選擇相應繳費檔次進行繳費。
陝 西
陝西省2022年度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失業保險、工傷保險核定個人繳費基數上限標准為235560元,下限標准為 47112元。
青 海
青海省人社廳公布,2021年青海省全口徑城鎮單位就業人員平均工資為91253元/年(7604元/月)。確定2022年度社會保險繳費基數上限為22812元/月,繳費基數下限為4562元/月。
法律依據
《勞動法》
第七十條規定:國家發展社會保險事業,建立社會保險制度,設立社會保險基金,使勞動者在年老、患病、工傷、失業、生育等情況下獲得幫助和補償。第七十二條規定:社會保險基金按照保險類型確定資金來源,逐步實行社會統籌。用人單位和勞動者必須依法參加社會保險,繳納社會保險費。
《勞動合同法》
第十條規定:建立勞動關系,應當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第十七條規定,勞動合同的必備條款必須包括社會保險條款。
《社會保險法》
第二條規定,國家建立基本養老保險、基本醫療保險、工傷保險、失業保險、生育保險等社會保險制度,保障公民在年老、疾病、工傷、失業、生育等情況下依法從國家和社會獲得物質幫助的權利。第四條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的用人單位和個人依法繳納社會保險費,有權查詢繳費記錄、個人權益記錄,要求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提供社會保險咨詢等相關服務。個人依法享受社會保險待遇,有權監督本單位為其繳費情況。
Ⅱ 7月1日起6070後社保補繳政策
在6月16日的時候,北京市社保局發布了一則關於補繳養老保險的重要通知,決定自2020年7月1日起,廢止《關於印發〈關於超過國家規定勞動年齡的本市城鎮人員補繳社會保險有關問題的處理辦法〉的通知》和《關於城鎮職工補繳基本養老保險費有關問題的通知》。簡單來說,就是個人存檔人員和超齡人員不得再補繳養老保險。
根據相關的規定,目前一般而言社保是最多是可以補繳2年的,從補繳的月份開始向前推算(是按補交的時間段來計算,不是按累計月份計算)。
社保可最多斷繳3個月
國家規定:養老保險要連續繳費時間達到15年,才可以在退休之後正常領取養老金。
如果斷繳在3個月內的,可以去補繳,如果斷繳超過3個月的,那麼就得重新計算繳費年限(連續繳納時間),另外在這3個月內,只能進行手工醫保報銷,是不能進行社保卡自動報銷的。
Ⅲ 7月1日起6070後社保補繳政策
你要問的是7月1日起6070後社保補繳政策是什麼這個問題吧。回答:社保不再可以一次xing補繳全部未繳部分。
之後社保只能補交本年度社保,也就是說,到了60周歲已經可以退休,但是社保繳納年限還未滿15年,那麼是不可以領取到養老保險金的。
現在的6070後都即將面臨退休,如果退休之前累計繳費年限沒有到達15年,那麼可以選擇按年補繳社保。
Ⅳ 2021年7月養老保險繳費標准
國家稅務總局廣東省稅務局、廣東省統計局聯合印發的《關於公布2020年全省從業人員月平均工資和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繳費基數上下限有關問題的通知》(粵人社發〔2021〕32號)等相關文件規定,現就我市2021社會保險繳費年度繳費基數及繳費比例調整有關事項通告如下:
一、繳費基數調整
(一)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繳費基數下限調整為3800元,上限調整為22941元。
(二)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繳費基數維持2020年度標准不變(即4963元)。
(三)失業保險繳費基數維持2020年度標准不變(即1410元)。
(四)工傷保險繳費基數為單位職工月工資總額,不設定繳費基數上下限。
(五)職工生育保險繳費基數下限調整為3800元,上限調整為21804元。
(六)特定人員單項工傷保險繳費基數下限調整為4588元,上限調整為22941元。
二、繳費比例調整
有僱工的個體工商戶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單位繳費比例調整為14%,個人繳費比例不變(即8%)。
三、其他事項
(一)靈活就業人員、無僱工個體工商戶,允許在2021年補辦補繳所屬期為2020年度相關費款。2021年1-6月申報繳納的,按照舊的繳費基數。2021年7月後申報繳納的,按照2021社會保險繳費年度繳費基數的最新規定執行。
(二)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繳費基數調整執行時間為2021年7月1日至2022年6月30日;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及職工生育保險繳費基數調整執行時間為2021年7月1日到2021年12月31日;特定人員單項工傷保險繳費基數調整執行時間為2021年7月1日至2022年6月30日;有僱工的個體工商戶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單位繳費比例按申報日期從2021年8月1日起執行。
(三)請各繳費單位(個人)按期辦理申報繳費,確保銀行賬戶有足夠余額扣繳社保費,以免影響社保待遇。
Ⅳ 養老金最新標准
2022年基本養老金的調整標准和辦法繼續採取定額調整、掛鉤調整與適度傾斜相結合的調整辦法,兼顧公平、激勵「多繳多得」「長繳多得」與重點關懷高齡退休人員等因素制定養老金調整標准和辦法,城鎮企業職工退休人員和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採取統一的調整標准和辦法。
一、調整對象:2021年12月31日及其以前按規定辦理退休(退職)審批手續並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的人員。德陽市羅江區有 22748 名城鎮企業職工養老保險退休人員參與調整養老金,1935名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參與養老金待遇調整。
二、執行時間和待遇發放:從2022年1月1日開始執行,2022年1-7月增調的養老金在7月31日前發放至領待人員養老金領取賬戶上。
三、具體調整標准和辦法:
1.定額調整:每人每月基本養老金增加38元。
2.掛鉤調整:
①以本人2021年12月的基本養老金為基數增加1.1%;
②繳費年限15年及以下的每滿一年增加0.6元/月,繳費年限超過15年的部分每滿1年增加1.7元/月。
3.傾斜調整:
②滿80歲且不滿90歲,每月增加60元;
③滿90歲及以上,每月增加100元(小提示:滿70、80、90歲是針對2021年12月前到齡人員哦)。
4.艱苦邊遠地區退休人員一至六類分別增加8.5元、17.50元、26.50元、36元、55元、75元。
四、調整養老金其他有關規定:退休人員截止2022年1月1日仍在服刑、被判處管制、有期徒刑宣告緩刑和暫於監外執行、假釋期間的,不增加基本養老金。因涉嫌犯罪被通緝或在押未定罪的,暫不增加基本養老金。
一、如何計算養老保險的繳費數額
養老保險繳費數額計算方法:
(一)企業繳費額=核定的企業職工工資總額×20%;職工個人繳費額=核定繳費基數×8%=職工工資總額×60%~300%×8%。
(二)個體勞動者(包括個體工商戶和自由職業者)繳費額=核定繳費基數×18%。例如:2003年4月份河北省公布的2002年度省社平工資為每月747元,因此繳費基數可以在747—2241元之間自主選擇(即省社平工資每月747元得100%-300%之間選擇繳費)。全年繳費金額最少為:747×18%×12=1613.5元,最多為:2241×18%×12=4840.6元。
基本養老保險繳費的比例
繳費比例分作以企業參保和以個體勞動者參保兩類:
1、各類企業按職工繳費工資總額的20%繳費,職工按個人繳費基數的7%繳費(2003年為7%,兩年提高一個百分點,最終到8%)。職工應繳部分由企業代扣代繳。
法律依據:
《社會保險法》?
第十條
職工應當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由用人單位和職工共同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無僱工的個體工商戶、未在用人單位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非全日制從業人員以及其他靈活就業人員可以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由個人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公務員和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工作人員養老保險的辦法由國務院規定。
Ⅵ 七月份退休金的新規定
第一,養老金上調正式啟動
今年國家將繼續上調退休人員的基本養老金水平,雖然調整時間有所推遲,但本月,養老金調整正式啟動了,目前,已有一些地區官宣了養老金調整通知,根據國家要求,提高標准增發的養老金待遇將會在7月底前發放到位,而且還會補發1-6月份的養老金調整差額,所以退休人員的錢袋子馬上就要變鼓了。
不過此次調整,只有2021年12月31日前已按規定辦理退休手續並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的企業和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整體調整水平為4%。而要想多漲錢,養老金水平高的、累計繳費年限長的人會更有優勢,此外,高齡退休老人、艱苦邊遠地區退休人員以及企業退休軍轉幹部這三類群體,還能享受國家傾斜照顧,額外漲錢,總之,符合的條件越多,到手的待遇就越好。
第二,養老金發放渠道有變
隨著時代發展,退休人員的養老金發放渠道也在不斷改變,而早在2019年的時候,國家就開始推行用社保卡統一發放養老金了,但是我國地廣人多,全面落實需要時間,不過覆蓋范圍越來越大,今年養老保險全國統籌正式實施,不少地區也加快了調整步伐,這不拉薩、桐廬從7月份開始,都將統一使用社保卡發放養老金,如果你沒有申領社保卡並且激活金融賬戶,那將領不到養老金。
第三,養老金提前發放
今年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全國統籌正式實施,為了穩步推進這一工作,各省市相繼接入了社會保險全國統籌信息系統,這不,湖北省社會保險信息系統6月22日至7月25日期間將停機,社保業務也將暫停辦理,其中包括養老金的發放。
要知道養老金可謂是退休人員維持基本生活的唯一經濟來源,為確保他們不受影響,7月份的養老金已在6月底前發放到位了,因此7月份是沒有養老金可以領的。不過,這一期間正好趕上養老金統一上調,所以7月底前,這部分退休人員或將能收到1-7月的養老金調整補發差額。
第四,逾期未認證的人員會暫停發放養老金
退休人員都知道,只要還活著就能一直領取養老金待遇,然而如果有人冒領盜領,國家財政將遭受巨大損失,損害的是老百姓的切身利益,所以為了避免養老金白白流失,退休人員每年都得在規定時間內進行養老金領取資格認證。
簡單來說,就是證明自己還健在,如果逾期未完成,那麼工作人員不好判定你的生存狀態,保險起見將會暫停發放養老金。比如九江市從7月起,將對161名超期未認證的退休人員暫停發放養老金,非常影響正常生活。
Ⅶ 居民養老保險每年交的錢不一樣,將來怎麼算工資
山東居民養老保險繳費又有新變化,能領1500元養老金嗎?Ⅷ 山東過渡性養老金標准
1、過渡性養老金的計算方法:過渡性養老金=指數化平均繳費工資乘繳費年限乘1.2%(或1%)。
2、基本養老金=基礎養老金+個人賬戶養老金+過渡性養老金。
過渡性養老金:屬於基本養老金的組成部分,是指在新制度之前參加工作、之後退休的人,因為之前的工作年限沒有個人賬戶,退休後個人賬戶不能完全體現其勞動貢獻情況。因而退休後的基本養老金應加上沒有個人賬戶年限的養老金,而這部分以過渡性養老金的形式進行補償。
過渡性養老金享有人群:
具有視同繳費權益並建立了視同繳費賬戶的下列參保人,享有過渡性養老金。
1、1998年6月30日前參加基本養老保險,2006年7月1日以後符合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條件的;
2、1998年7月1日後參加基本養老保險,參保前具有按國家規定的視同繳費年限,2006年7月1日後符合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條件的。
過渡性養老金如何計算
計算指數化月平均繳費工資
1、計算每月繳費指數:取員工參加工作起至退休時的每月繳費工資,除以當年度本市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
2、計算平均繳費指數:將員工自參加工作起至退休時繳費年限的每月繳費指數相加,除以其繳費年限的月數,得出平均繳費指數。
3、計算指數化月平均繳費工資:將平均繳費指數乘以退休時上年度本市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得出指數化月平均繳費工資。
過渡性養老金享受比例:
1992年7月前的繳費年限不超過25年者,其享受比例為1992年7月前的繳費年限×1.2%;
1992年7月前的繳費年限超過25年者,其享受比例為30%+(1992年7月前的繳費年限-25)×1%。
過渡性養老金指數化月平均繳費工資×享受比例。
法律依據
《國務院關於建立統一的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制度的決定》
五、本決定實施後參加工作的職工,個人繳費年限累計滿15年的,退休後按月發給基本養老金。基本養老金由基礎養老金和個人帳戶養老金組成。退休時的基礎養老金月標准為省、自治區、直轄市或地(市)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的20%,個人帳戶養老金月標准為本人帳戶儲存額除以120。個人繳費年限累計不滿15年的,退休後不享受基礎養老金待遇,其個人帳戶儲存額一次支付給本人。
本決定實施前已經離退休的人員,仍按國家原來的規定發給養老金,同時執行養老金調整辦法。各地區和有關部門要按照國家規定進一步完善基本養老金正常調整機制,認真抓好落實。
本決定實施前參加工作、實施後退休且個人繳費和視同繳費年限累計滿15年的人員,按照新老辦法平穩銜接、待遇水平基本平衡等原則,在發給基礎養老金和個人帳戶養老金的基礎上再確定過渡性養老金,過渡性養老金從養老保險基金中解決。具體辦法,由勞動部會同有關部門制訂並指導實施。
《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
第十一條基本養老保險實行社會統籌與個人賬戶相結合。
基本養老保險基金由用人單位和個人繳費以及政府補貼等組成。
第十二條用人單位應當按照國家規定的本單位職工工資總額的比例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記入基本養老保險統籌基金。
職工應當按照國家規定的本人工資的比例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記入個人賬戶。
無僱工的個體工商戶、未在用人單位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非全日制從業人員以及其他靈活就業人員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應當按照國家規定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分別記入基本養老保險統籌基金和個人賬戶。
第十三條國有企業、事業單位職工參加基本養老保險前,視同繳費年限期間應當繳納的基本養老保險費由政府承擔。
基本養老保險基金出現支付不足時,政府給予補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