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2021年天津養老金上調細則方案
1.企業和機關事業單位退職人員、繳費年限不滿15年的退休人員,每人每月增加30元;企業和機關事業單位繳費年限滿15年以上的退休人員,在每人每月增加30元的基礎上,繳費年限在15年以上的部分,繳費每滿1年(不滿1年按1年計算),每人每月再增加2元。
3.企業和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退職人員,每人每月按照本人2020年末的月基本養老金水平的1%增加基本養老金。
企業和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退職人員,截至2020年12月31日:年滿70周歲不滿75周歲的,每人每月增加20元;年滿75周歲不滿80周歲的,每人每月增加30元;年滿80周歲的,每人每月增加40元。
4.安置到企業工作並參加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的軍隊轉業幹部,按照本通知前述規定調整基本養老金後,月基本養老金不足3470元的,補齊到3470元。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
第七條 國務院社會保險行政部門負責全國的社會保險管理工作,國務院其他有關部門在各自的職責范圍內負責有關的社會保險工作。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社會保險行政部門負責本行政區域的社會保險管理工作,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其他有關部門在各自的職責范圍內負責有關的社會保險工作。
第八條 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提供社會保險服務,負責社會保險登記、個人權益記錄、社會保險待遇支付等工作。
Ⅱ 2022天津養老金上調標准
2022天津養老金上調標准如下:
1、定額調整每人每月增加48元,較2021年定額調整58元,下調10元;
2、繳費年限掛鉤,對繳費年限不滿15年的退休人員,每人每月增加22.5元,對繳費年限滿15年以上的退休人員,在每人每月增加22.5元的基礎上,繳費年限在15年以上的部分,繳費每滿1年,每人每月再增加1.5元;
3、養老金水平掛鉤,按照上年度12月基本養老金水平增加1.24%,較2021年養老金水平掛鉤1%,上漲了0.24%;
4、傾斜調整,對上年度年滿70周歲不滿75周歲的,每人每月增加20元;年滿75周歲不滿80周歲的,每人每月增加30元;年滿80周歲的,每人每月增加40元,適當調整共計分三個年齡段進行上調,該部分調整較2021年保持一致。
《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第十五條
基本養老金由統籌養老金和個人賬戶養老金組成。
基本養老金根據個人累計繳費年限、繳費工資、當地職工平均工資、個人賬戶金額、城鎮人口平均預期壽命等因素確定。
Ⅲ 天津城鄉居民養老保險繳費標准及領取標准
根據國家規定,天津戶籍80歲以上的老人能領取到高齡津貼
1、補貼人群 補貼標准
80~89周歲老人,每人每月發放現金50元;
90~99周歲老人,每人每月發放現金100元;
100周歲及以上老人,每人每月發放現金300元;
2、補貼時間
時間期限
最早可在年滿80周歲、90周歲、100周歲前1個月起提出書面申請。
法律依據:
《天津市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實施辦法》
(一) 城鄉居民養老保險制度與優撫安置、城鄉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農村五保供養等社會保障制度的銜接,按照市人力社保局、市財政局、市民政局《關於轉發人力社保部等三部門〈關於做好新型農村和城鎮居民社會養老保險制度與城鄉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農村五保供養優撫制度銜接工作的意見〉的通知》(津人社局發〔2012〕34號)規定執行。國家實施新的制度銜接辦法時,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二) 2014年12月31日前年滿60周歲且未參保繳費的人員,其按月領取老年人生活補助的標准為:滿60周歲不滿70周歲的,每人每月80元;滿70周歲不滿80周歲的,每人每月90元;滿80周歲及以上的,每人每月100元。市人力社保局和市財政局依據本市經濟發展及物價變動等情況,適時提出老年人生活補助標准調整方案,報市政府批准後公布執行。
Ⅳ 天津市最低養老標准
一、天津市最低養老標准
1、企業和機關事業單位退休、退職人員每人每月增加50元。
2.繳費年限滿15年以上的企業退休人員(含15年),繳費年限每滿1年,每月增加2.5元(不滿1年按1年計算);企業退職人員和繳費年限不滿15年的企業退休人員,每月增加37.5元。
3.企業退休、退職人員,按照本人2016年末月基本養老金水平的1%增加養老金。
4.機關事業單位退休、退職人員,按照同類人員的月人均基本養老金水平的3%增加養老金。
5.企業和機關事業單位退休、退職人員,截至2016年12月31日,男年滿70周歲不滿75周歲、女年滿65周歲不滿70周歲的,每月增加40元;男年滿75周歲不滿80周歲、女年滿70周歲不滿75周歲的,每月增加60元;男年滿80周歲、女年滿75周歲的,每月增加80元。
6.按照本通知前述規定調整基本養老金後,企業退休軍轉幹部月基本養老金不足2895元的,補齊到2895元。
7、繳費年限滿15年以上的企業退休人員,按照通知前述規定調整基本養老金後,月基本養老金不足2895元的,再按照繳費年限增加基本養老金:繳費年限滿15年不滿16年的,每月增加1元;滿16年及以上的,繳費每增加1年,每月再增加1元。調整後的月基本養老金最高增加到2895元。
Ⅳ 天津市養老保險繳費比例
天津市養老保險根據不同情況的所交比例如下:
基本養老保險費按照下列規定繳納:
(一)用人單位按照職工個人繳費基數之和的百分之二十繳納,由用人單位開戶銀行按月優先代為扣繳。
(二)職工按照本人工資的百分之八繳納,由所在單位按月在職工工資中代為扣繳。
(三)職工本人工資低於本市上年職工月平均工資百分之六十的,以上年職工月平均工資百分之六十作為用人單位和職工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的基數。
(四)職工本人工資高於本市上年職工月平均工資百分之三百的,以本市上年職工月平均工資百分之三百作為用人單位和職工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的基數,超過百分之三百的部分不作為用人單位和職工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的基數,也不作為計發基本養老金的基數。
(五)個體工商戶按照本市上年度在崗職工平均工資的百分之二十為其本人繳納基本養老保險,其中百分之八記入個人賬戶;個體工商戶按照本市上年度在崗職工平均工資的百分之十二為其職工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職工本人按照本市上年度在崗職工平均工資的百分之八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職工本人繳納部分全部記入個人賬戶。
法律依據:
《天津市城鎮企業職工養老保險條例》
第二章基本養老保險費的籌集
第八條基本養老保險費按照下列規定繳納:
(一)用人單位按照職工個人繳費基數之和的百分之二十繳納,由用人單位開戶銀行按月優先代為扣繳。
(二)職工按照本人工資的百分之八繳納,由所在單位按月在職工工資中代為扣繳。
(三)職工本人工資低於本市上年職工月平均工資百分之六十的,以上年職工月平均工資百分之六十作為用人單位和職工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的基數。
(四)職工本人工資高於本市上年職工月平均工資百分之三百的,以本市上年職工月平均工資百分之三百作為用人單位和職工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的基數,超過百分之三百的部分不作為用人單位和職工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的基數,也不作為計發基本養老金的基數。
(五)個體工商戶按照本市上年度在崗職工平均工資的百分之二十為其本人繳納基本養老保險,其中百分之八記入個人賬戶;個體工商戶按照本市上年度在崗職工平均工資的百分之十二為其職工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職工本人按照本市上年度在崗職工平均工資的百分之八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職工本人繳納部分全部記入個人賬戶。
第九條市人民政府可以根據實際需要調整基本養老保險費的繳納標准,並報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備案。
第十條基本養老保險基金由養老保險基金經辦機構在銀行開設的基本養老保險基金專戶存儲,按照中國人民銀行規定的同期城鄉居民儲蓄存款利率計息,所得利息並入基本養老保險基金。
基本養老保險基金的保值增值,應當按照有關規定進行。所得收益全部並入基本養老保險基金。
基本養老保險基金及其所得收益不計征稅、費。
第十一條基本養老保險基金不敷使用時,由市財政根據情況予以支持。
第十二條用人單位在辦理工商登記注冊手續之日起三十日內,必須向養老保險基金經辦機構辦理養老保險登記,並按照規定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用人單位終止或者變更與養老保險有關事項時,應當在終止或者變更之日起三十日內,向原受理登記的養老保險基金經辦機構辦理注銷或者變更手續。
用人單位與職工建立或者終止勞動關系時,應當及時向養老保險基金經辦機構辦理職工增減登記。
第十三條企業解散或者破產以及由於其他原因宣布終止時,應當在資產清算處理中根據有關規定,按照第一清償順序清償所欠職工工資和退休人員養老金之後,清償欠繳的基本養老保險費。需要預留退休人員養老保險費用的,按照國家有關規定辦理。
Ⅵ 天津養老保險繳費標准2022
2022年天津社保繳費標准如下:
1、用人單位及其職工繳納職工基本養老、職工基本醫療、失業、工傷和職工生育保險費基數最低和最高標准分別為3930元和20331元;
2、無僱工的個體工商戶和靈活就業人員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可以在3930元至20331元之間選擇適當的繳費基數;
3、無僱工個體工商戶和靈活就業人員繳納職工基本醫療保險費基數為3930元;
4、託管中心中大齡靈活就業人員社會保險補貼的保險繳費基數為3930元;
5、領取失業保險金人員參加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和職工生育保險繳費基數為3930元;
6、相關部門代管一至六級殘疾軍人醫療保險和殘疾軍人醫療補助繳費基數為6777元。
《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
第二條 國家建立基本養老保險、基本醫療保險、工傷保險、失業保險、生育保險等社會保險制度,保障公民在年老、疾病、工傷、失業、生育等情況下依法從國家和社會獲得物質幫助的權利。第三條 社會保險制度堅持廣覆蓋、保基本、多層次、可持續的方針,社會保險水平應當與經濟社會發展水平相適應。第四條 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的用人單位和個人依法繳納社會保險費,有權查詢繳費記錄、個人權益記錄,要求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提供社會保險咨詢等相關服務。
個人依法享受社會保險待遇,有權監督本單位為其繳費情況。第五條 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將社會保險事業納入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
國家多渠道籌集社會保險資金。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對社會保險事業給予必要的經費支持。
國家通過稅收優惠政策支持社會保險事業。第六條 國家對社會保險基金實行嚴格監管。
國務院和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建立健全社會保險基金監督管理制度,保障社會保險基金安全、有效運行。
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採取措施,鼓勵和支持社會各方面參與社會保險基金的監督。
Ⅶ 天津城鄉居民養老保險繳費標准及領取標准
城鎮居民養老保險繳費標准目前設為每年100元、200元、300元、400元、500元、600元、700元、800元、900元、1000元、1500元、2000元12個檔次,省(區、市)人民政府可以根據實際情況增設繳費檔次。參保人自主選擇檔次繳費,多繳多得。最高繳費檔次標准原則上不超過當地靈活就業人員參加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的年繳費額,並報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備案。
參加城鎮居民社會養老保險個人,年滿60周歲、累計繳費滿15年,且未領取國家規定的基本養老保障待遇的,可以按月領取城鎮居民社會養老保險待遇。
城鎮居民社會養老保險待遇由基礎養老金和個人賬戶養老金組成,支付終身。
計算公式
1、月養老金=基礎養老金+個人賬戶總額÷139;
2、基礎養老金=標准為55元(今後隨國家政策調整)+繳費滿15年後每多繳1年基礎養老金增加1元;
3、個人賬戶總額=個人繳費+政府補貼+集體補助+社會和個人資助+上述金額產生的利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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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依據:
《關於建立統一的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制度的意見》第四條
基金籌集,城鄉居民養老保險基金由個人繳費、集體補助、政府補貼構成。
(一)個人繳費。
參加城鄉居民養老保險的人員應當按規定繳納養老保險費。繳費標准目前設為每年100元、200元、300元、400元、500元、600元、700元、800元、900元、1000元、1500元、2000元12個檔次,省(區、市)人民政府可以根據實際情況增設繳費檔次,最高繳費檔次標准原則上不超過當地靈活就業人員參加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的年繳費額,並報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備案。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會同財政部依據城鄉居民收入增長等情況適時調整繳費檔次標准。參保人自主選擇檔次繳費,多繳多得。
(二)集體補助。
有條件的村集體經濟組織應當對參保人繳費給予補助,補助標准由村民委員會召開村民會議民主確定,鼓勵有條件的社區將集體補助納入社區公益事業資金籌集范圍。鼓勵其他社會經濟組織、公益慈善組織、個人為參保人繳費提供資助。補助、資助金額不超過當地設定的最高繳費檔次標准。
(三)政府補貼。
政府對符合領取城鄉居民養老保險待遇條件的參保人全額支付基礎養老金,其中,中央財政對中西部地區按中央確定的基礎養老金標准給予全額補助,對東部地區給予50%的補助。
地方人民政府應當對參保人繳費給予補貼,對選擇最低檔次標准繳費的,補貼標准不低於每人每年30元;對選擇較高檔次標准繳費的,適當增加補貼金額;對選擇500元及以上檔次標准繳費的,補貼標准不低於每人每年60元,具體標准和辦法由省(區、市)人民政府確定。對重度殘疾人等繳費困難群體,地方人民政府為其代繳部分或全部最低標準的養老保險費。
Ⅷ 2022天津養老金上調標准表
很多人打工,是為了之後的養老金。很多人也比較關注養老金的調整問題,還別說,養老金還真的調整了。調整的是定額是比去年上調了4%,主要是定額調整、掛鉤調整和傾斜調整三部分構成。
一、調整的幅度不大,並不意味著漲得少
人社部已經明確了,養老金調整比例,與去年相比,是提升了4%,也就是之前一個月是1000元的養老金,提升到1040元了。提高的幅度,不是很高啊。但是,養老金調整,不是這樣算的。養老金調整,是三部分:定額調整、掛鉤調整和傾斜調整。
定額調整就是按照規定,大家都提升一樣的金額,這體現了公平的原則;而掛鉤調整,就是各個地方的各個企業的情況了。有的地方富裕一些,人家調整得就高一些,這個是沒有辦法比的。還與個人繳納的時間和金額有關系。傾斜調整則是針對一些地方,採取的因時因地制宜的措施。
可能會有人有疑問,那麼到底會提升多少呢?因為各個地方的財政不一樣,不可能要求所有地方的人,都一個標准。例如山東和青海的,就不一樣;同樣是山東,青島和淄博,也是不同的。要是比較,那就是給自己添堵。
養老金,是年老以後的一個重要保障。定額調整才是重要的依據!有些人覺得,本來的養老金就少,只提升4%,以後的生活,會怎樣?只提升4%,也是有原因的。國家也願意老百姓安居樂意,福壽延年的。但現實的情況,不能實現這個願望。
二、調整幅度低,也是有原因的
我們經濟發展面臨著很大壓力,經濟發展的三駕馬車是投資、消費和出口。我們的基礎設施建設,進入到一個新的階段,給我們的經濟發展,奠定了良好的基礎,但是,我們的經濟發展,因為出口和消費上,出現了動力不足的現象。
也是因為,我們的經濟形勢,不容樂觀。面對這樣的情況,很多消費者,捂緊了口袋。也是因此,我們才覺得提升4%比較少。也覺得手裡的錢,感覺不夠花的。對於經濟的感知,很多人不願意出去消費,就是一個例子。
雖然說與疫情有點關系,更多的因素是企業的效益下滑,一些大型企業也加入到裁員的行列中。大家對錢數的感知,還是比較敏感的。有些人覺得,調整幅度小了,效果就減少很多。實際上,要是沒有這個惠民工程,老百姓的日子,是不是還要繼續過下去?
我們的生活,需要心中充滿陽光。因為苦著臉,也是一天;笑著看,也是一天。每天讓自己開心一點,讓我們的生活,多彩一些,我們的生活中,會有很多彩虹。有人說,不經歷風雨,怎麼見彩虹?沒有人能夠隨隨便便成功。說得太對了!
成功需要每個人的付出,多繳納一些養老金,等到自己退休的時候,就可以多享受一些。這才是未雨綢繆!要是等著靠著別人來接濟,那麼,自己的生活,可能是不如人意的。所以,與其抱怨,不如淡然。應該知道,只要往上調整了,就是好事。
三、往上調整了,是一項惠民措施
國家每年調整定額,也是為了讓更多人獲得福利,讓大家看到雖然有地區經濟的差異,國家依然想辦法提升大家的生活幸福指數。有些人對此抱怨,是因為他們的心理落差大了而已。看到國家每年的稅收那麼多,為何在定額調整上,會小步慢走呢?
那是因為國家的稅收,需要支付的項目太多了,別說對於貧困縣的支持,光我們知道的惠民工程項目,多大千項,每一項都需要用錢。每一項都需要人員的協調,這些事情,很多人不知道。有些人只關心自己的一畝三分地,總覺得地里少雨,希望多下點。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第十六條
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累計繳費滿十五年的,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
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累計繳費不足十五年的,可以繳費至滿十五年,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也可以轉入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或者城鎮居民社會養老保險,按照國務院規定享受相應的養老保險待遇。
Ⅸ 天津養老金發放標准
退休金是退休人員的生活保障,工人退休金按照工齡進行發放。 每工作一年100元,以此類推工齡10年的退休金是1000元。參加工作20年的退休金是2000元,參加工作30年的退休金是3000元,工齡40年的退休金是4000元。不分高級工,中級工,還是普通工 人。退休金一律平等。公務員也要不分職位高低一律平等。直到目前為止,我國各地的退休金的數額並沒有一個統一的標准,在我國針對退休年齡和退休金作出調整以後,在領取退休金的政策支撐,本身就和員工的工齡計息相關,繳費年限和各地的發展水平,都會影響到員工本人領取到的退休金數額的。
一、申請退休工資的年齡條件是什麼:
1、正常退休:男年滿60周歲,女幹部年滿55周歲,女工人年滿50周歲。
2、特殊工種提前退休:從事有毒有害工種滿8年,井下、高低溫工種滿9年,高空、特別繁重體力勞動工種滿10年的,男年滿55周歲,女幹部年滿50周歲,女工人年滿45周歲。
3、因病或非因工緻殘提前退休:經省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鑒定,完全喪失勞動能力的,男年滿50周歲,女年滿45周歲。
4、政策性提前退休:國家和省有特別規定可以提前退休的,按有關規定執行。
二、申請退休工資的繳費年限(含視同繳費年限,下同)條件。
1、繳費年限滿15年的,可申請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
2、繳費年限滿10年的,可申請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
3、繳費年限不滿足上述1、2點條件的,可申領一次性養老保險待遇,終結養老保險關系;如屬於本省戶籍的,可以不申領一次性養老保險待遇,參照個體工商戶和靈活就業人員的費基、費率繼續繳費,至達到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條件為止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 第五十八條 用人單位應當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內為其職工向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申請辦理社會保險登記。未辦理社會保險登記的,由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核定其應當繳納的社會保險費。自願參加社會保險的無僱工的個體工商戶、未在用人單位參加社會保險的非全日制從業人員以及其他靈活就業人員,應當向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申請辦理社會保險登記。國家建立全國統一的個人社會保障號碼。個人社會保障號碼為公民身份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