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人死後養老保險能退嗎
養老保險人死後,養老保險一般情況下是給退還的,具體情況如下:
1、到達退休年齡前死亡的,個人繳納部分連同利息一次性退回參保人指定受益人或法定繼承人,同時終止基本養老保險關系,有單位的可以向單位申請喪葬費和撫恤金;
2、退休後死亡的,個人賬戶的余額(扣除已經領取的)可以退,還可以向社保申請喪葬費和撫恤金。
申請養老保險繳費退回申領范圍:
1、在達到法定領取基本養老金條件前喪失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的參保人,可在其離境時或者離境後書面申請終止職工基本養老保險關系,並退回個人賬戶存儲額;
2、機關事業單位參保職工退休後,可申請一次性退回個人賬戶儲存額中的個人繳費部分本息;
3、參保人員移出基本養老保險統籌范圍領取養老待遇的;
4、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參保人死亡後,其家屬可申請退回個人賬戶余額。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第十七條
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因病或者非因工死亡的,其遺屬可以領取喪葬補助金和撫恤金;在未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因病或者非因工緻殘完全喪失勞動能力的,可以領取病殘津貼。所需資金從基本養老保險基金中支付。
2. 人死了養老保險可以退多少錢
人死了養老保險可以退,但是需要到當地的社保局辦理相應的退還手續。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退休後因病或者非因工死亡的,其遺屬可以領取喪葬補助金和撫恤金,從基本養老保險基金中支付。=到達退休年齡前死亡的,個人繳納部分連同利息一次性退回參保人指定受益人或法定繼承人,同時終止基本養老保險關系。3. 人沒了養老保險怎麼退
養老保險個人賬戶本息全部返回。社會保險支付喪葬費、撫恤費。需要的手續:經辦人的身份證、死者身份證、火化證、死亡證明,經辦人與死者的關系證明。到社會保險辦理。
什麼是養老保險
養老保險是國家依據相關法律法規規定,為解決勞動者在達到國家規定的解除勞動義務的勞動年齡界限或因年老喪失勞動能力而退出勞動崗位後而建立的一種保障其基本生活的社會保險制度。目的是以社會保險為手段來保障老年人的基本生活需求,為其提供穩定可靠的生活來源。
養老保險是在法定范圍內的老年人「完全」或「基本」退出社會勞動生活後才自動發生作用的。所謂"完全",是以勞動者與生產資料的脫離為特徵;所謂"基本",指的是參加生產活動已不成為主要社會生活內容。其中法定的年齡界限才是切實可行的衡量標准。
同時被保險人只有滿足以下兩個條件,即:達到國家規定的退休條件已辦理相關手續;按規定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累計繳費年限滿15年的,經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核准後的次月起,方可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及喪葬補助費等。
基本養老保險費由企業和被保險人按不同繳費比例共同繳納。以北京市養老保險繳費比例為例:企業每月按照其繳費總基數的20%繳納,職工按照本人工資的8%繳納。其中城鎮個體工商戶和靈活就業人員以該市上一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作為繳費基數,按照20%的比例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其中8%計入個人賬戶。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
第十七條 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因病或者非因工死亡的,其遺屬可以領取喪葬補助金和撫恤金;在未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因病或者非因工緻殘完全喪失勞動能力的,可以領取病殘津貼。所需資金從基本養老保險基金中支付。
4. 養老保險人不在了退保嗎
1、退休前死亡:個人繳納部分連同利息一次性退回參保人指定受益人或法定繼承人的賬戶,養老保險保單終止,同時可以向單位申請喪葬費以及撫恤金。
2、退休後死亡:退還個人賬戶的余額,同時還可以向社保申請喪葬費和撫恤金。
5. 人死後個人交的養老金可以退嗎
法律分析:人去世了養老保險個人賬戶的錢不能退,但是養老保險賬戶的余額在去世後可以被其親人繼承。 同時被保險人只有滿足以下兩個條件,即:達到國家規定的退休條件已辦理相關手續;按規定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累計繳費年限滿15年的,經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核准後的次月起,方可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及喪葬補助費等。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
第十條 職工應當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由用人單位和職工共同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
無僱工的個體工商戶、未在用人單位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非全日制從業人員以及其他靈活就業人員可以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由個人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
第十三條 國有企業、事業單位職工參加基本養老保險前,視同繳費年限期間應當繳納的基本養老保險費由政府承擔。
基本養老保險基金出現支付不足時,政府給予補貼。
第十八條 國家建立基本養老金正常調整機制。根據職工平均工資增長、物價上漲情況,適時提高基本養老保險待遇水平。
6. 交了養老保險,人意外去世了,能退嗎
交了養老保險,人意外去世了,養老保險一般情況下是可以退還的。
1、到達退休年齡前死亡的,個人繳納的部分會連同利息一次性退回給參保人指定的受益人或者是法定繼承人,同時終止基本養老保險關系;保險人在退休後死亡的,個人賬戶的余額是可以退的,近親屬還可以向社保申請喪葬費和憮恤金;首先我們我們都知道,社保的養老保險規定參保人員必須達到退休年齡且繳納養老保險滿15年以上,方可按月領取基本養老保險金,納了社保的參保人未達到退休年齡死亡的,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繳納了社保的參保人在去世後,其個人賬戶不得提前支取,記賬利率不得低於銀行定期存款利率,免徵利息稅;
2、個人死亡的,個人賬戶余額可以繼承;同時根據死亡前12個月的平均繳費基數為標准,繳費一年發一個月,最多不超過20個月的一次幾天撫恤金,再加當地上年度在崗職工社會平均工資2個月的喪葬費;
3、退休後死亡的,養老保險個人賬戶剩餘部分由繼承人繼承,一次性撫恤金標准為基本養老金為標准乘以20;撫恤金標准同上,各省的標准可能有所不同;其次養老金待遇由基礎養老金和個人賬戶養老金組成,支付終身;中央確定的基礎養老金標准為每人每月55元;地方政府可以根據實際情況提高基礎養老金標准,對於長期繳費的農村居民,可適當加發基礎養老金,提高和加發部分的資金由地方政府支出;
4、參保人死亡,個人賬戶中的資金余額,除政府補貼外,可以依法繼承;政府補貼余額用於繼續支付其他參保人的養老金;參保人沒到養老金領取年齡,也就是60歲之前去世,參保人死亡的,將一次性待遇退給其法定繼承人。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
第十七條 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因病或者非因工死亡的,其遺屬可以領取喪葬補助金和撫恤金;在未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因病或者非因工緻殘完全喪失勞動能力的,可以領取病殘津貼。所需資金從基本養老保險基金中支付。
7. 人去世後養老保險金如何退回
法律分析:人死後社保退的方式:養老保險個人賬戶本息全部返回。 社會保險支付喪葬費、撫恤費。需要的手續:
經辦人的身份證、死者身份證、火化證、死亡證明,經辦人與死者的關系證明。到社會保險辦理。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 第十七條 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因病或者非因工死亡的,其遺屬可以領取喪葬補助金和撫恤金;在未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因病或者非因工緻殘完全喪失勞動能力的,可以領取病殘津貼。所需資金從基本養老保險基金中支付。
8. 人死了養老金全部退嗎
人死了,養老金不是全部退的。法律明確規定,個人死亡的,個人賬戶余額可以繼承。因此,個人死亡後,個人賬戶的余額應當當作遺產處理,由法定繼承人或者指定的人繼承,社會保險經辦機構不會將全部的養老金進行退還,只會將個人賬戶剩餘的部分支付給法定的人,並且家屬也可以領取到喪葬補助金和撫恤金。
《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
第十四條
個人賬戶不得提前支取,記賬利率不得低於銀行定期存款利率,免徵利息稅。個人死亡的,個人賬戶余額可以繼承。第十七條
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因病或者非因工死亡的,其遺屬可以領取喪葬補助金和撫恤金;在未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因病或者非因工緻殘完全喪失勞動能力的,可以領取病殘津貼。所需資金從基本養老保險基金中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