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深圳社保補交條件怎麼交
一、社保補繳規定:
單位補繳:公司,法定代表人單位,工作單位等
補繳只有根據單位組織結構補繳,本人沒法補繳。
深圳戶口和非深圳戶口能夠根據用人單位,或是技術專業補繳組織補繳漏繳個人社保。
深圳社保補繳期限:2年之內(社保五險)
二、社保補繳的材料清單
1、繳納社保人身份證件,社會保障卡;
2、《補繳養老保險申請表》,企業營業執照,公司章
3、所屬單位補繳月份全員工工資表;
4、實際補繳時間范圍,及其補繳單位會計記賬憑證;
5、繳納社保人的勞動合同書正本;
三、社保補繳步驟
1、補繳申請
補繳單位與經辦人員帶上自己身份證件及其以上材料清單正本及影印件,在隸屬個人社保站對話框遞交申請
2、補繳審理
個人社保單位核實申請原材料,滿足條件的,給予審理,出示補繳審理回執表。
3、補繳審批
個人社保單位5個工作中日內進行原材料審批,申請原材料能夠說明申請補繳的公司員工在申請單位存有勞務關系,應補繳養老服務/醫保的審核通過。審批全過程中發覺原材料需更正的,向申請單位明確提出更正規定。
4、審核
個人社保單位5個工作中日內進行審核,審核根據後,個人社保單位為申請單位實際操作養老服務/醫保補繳,並在申請單位的社保繳納賬戶扣費。
5、結果送到
扣費取得成功後,申請人/單位可列印出交費明細
❷ 深圳社保可以補交嗎
深圳社保可以補交。
補交深圳社保所需資料:
1、新辦深圳社保,請提供以下資料,身份證復印件一張,身份證可微信拍照發送及手機號;
2、已有深圳社保,提供以下資料,社保卡復印件一張,可微信拍照發送社保卡上有顯示身份證號的。
社保的新政策有以下幾點:
1、根據最新的社會保障政策,實行一次性15年繳費制度。到了退休年齡,如果沒有繳滿15年,不能按月領取養老金;
2、今年繳費不再收取現金。參保居民需持社保卡到所屬街道辦事處勞動保障平台簽訂同意批量代扣醫療保險基金確認書,簽訂完畢後,到中行就近網點激活社保卡金融賬戶,並足額存入扣款金額由中國銀行統一扣款,完成參保繳費。同時,還可採取人社自助終端完成參保繳費,無需再到街道辦事處勞動保障平台進行參保信息系統錄入;
3、醫保報銷。對參保人員一個自然年度內,個人負擔的合規醫療費用累計超過大病保險起付線以上費用原則上分七段累計補償;
4、繳費標准。繳費比例相比往年進一步提高,並需要補交少繳費用。
社保繳納標准如下:
1、養老保險,單位繳百分之十九個人繳百分之八。領取養老保險待遇需兩個條件,必須到達法定退休年齡,繳費年限必須滿15年及其以上;
2、醫療保險,單位繳百分之六個人繳百分之二。從參保繳費之日起,滿6個月後才能享受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待遇;
3、工傷保險,由用人單位繳納。工傷保險費率分為百分之零點六至百分之三點六共8個檔次,社保經辦機構按照單位所屬行業特點核定費率;
4、生育保險,由用人單位繳納。生育保險費率為百分之零點三,如果男職工參加了生育保險,妻子沒有參保,在生育時也能享受一定的生育津貼;
5、失業保險,單位繳百分之零點六個人繳百分之零點四,失業保險必須在繳滿一年後才能享受,一般為交一年領2個月,交2年領4個月,但享受的最高時限不能超過24個月,等等。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
第二條 國家建立基本養老保險、基本醫療保險、工傷保險、失業保險、生育保險等社會保險制度,保障公民在年老、疾病、工傷、失業、生育等情況下依法從國家和社會獲得物質幫助的權利。
❸ 深圳社保補繳規定的內容是怎麼樣的
社會如果說用人單位招聘勞動者的話,那麼是需要為勞動者繳納 五險一金 等,通常情況下都是由單位來進行申請 社會保險 的補繳,特殊情況下也存在著個人補繳的情況,也正是因為這樣,很多人都想要了解一下, 深圳社保 補繳規定的內容是怎麼樣的? 一、深圳社保補繳規定的內容是怎麼樣的? 農民可個人自行辦理 社保 繳費 眾所周知,社保一般都是通過單位繳納,用人單位會通過代扣、代繳的方式幫助職工繳納。但這對於農村農民來說並不現實。因此,從2018年開始,如果沒有工作單位的個人,可以以靈活就業人員的身份自行辦理,參保人到戶籍所在地的社保部門辦理社保登記手續即可。 需要注意的是:個人只能繳納養老和醫療兩大險種。 二、社保可最多斷繳3個月 國家規定: 養老保險 要連續繳費時間達到15年,才可以在 退休 之後正常領取 養老金 。 如果斷繳在3個月內的,可以去補繳,如果斷繳超過3個月的,那麼就得重新計算繳費年限(連續繳納時間),另外在這3個月內,只能進行手工 醫保 報銷,是不能進行社保卡自動報銷的。 補繳社保需加收利息和滯納金 根據規定:自2011年7月1日起,對用人單位新發生欠繳的社會保險費,自欠繳之日起至用人單位申報補繳成功的前一日止,根據其欠繳金額分險種按日加收萬分之五的滯納金。 補繳養老保險,除了需要補繳所欠本金,還要補繳欠繳本金在欠繳期間的利息。過去數年養老金個人賬戶利息在2%-3%之間,2016年之後提升到8%以上。 社保繳費標准 1、參保人繳費 工資 需根據本人上年度每月平均工資收入由用人單位負責如實申報。 2、去年年廣東省度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下稱省平工資)為5525元;佛山市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下稱市平工資)為5151元。 3、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繳費工資下限為2906元;上限為省平工資的300%,即:5525×300%=16575元。 4、職工基本 醫療保險 繳費工資統一為我市2015年度在崗職工平月均工資,即5151元。 5、 生育保險 繳費工資下限為市平工資的75%,即:5151×75%=3863元;上限為市平工資的300%,即:5151×300%=15453元。 6、 失業保險 繳費工資下限為市最低月工資標准1510元,上限為市平工資的300%,即5151×300%=15453元。 7、 工傷保險 繳費工資下限為市平工資的60%,即:5151×60%=3091元;上限為市平工資的300%,即:5151×300%=15453元。
❹ 深圳市養老保險補繳辦法
深圳社保補繳流程如下:
1、申請:申請單位按照業務辦理的指南准備申請材料,並到所屬轄區社保經辦窗口填寫申請表和向提出申請。
2、受理:社保部門核驗申請材料,申請項目材料齊全、格式規范、符合法定形式。符合條件的,予以受理,出具受理回執。
3、審核:社保部門5個工作日內完成材料審核,申請材料可以表明申請補繳的員工在申請單位存在勞動關系,應補繳養老/醫療保險的審核通過。審核過程中發現材料需補正的,向申請單位提出補正要求。
4、審批:社保部門5個工作日內完成審批,審批通過後,社保部門為申請單位操作養老/醫療保險補繳,並在申請單位的社保繳費賬號扣款。
5、結果送達:扣款成功後,申請人/單位可列印繳費清單。
(4)深圳養老保險補繳政策擴展閱讀:
補繳材料說明
1、會計記賬憑證及工資表原件及復印件一份;
2、勞動合同原件及復印件一份;
3、員工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一份;
4、《深圳市社會保險補退/合並申請表》
註:以上復印件及申請表均需加蓋公章,憑證和工資表有可能要求提交全公司的,建議辦理前先致電12333咨詢。
❺ 深圳社保補繳新規定2022
2022年深圳社保補繳新規定如下:
1、參保人繳費工資需根據本人上年度每月平均工資收入由用人單位負責如實申報。
2、去年年廣東省度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下稱省平工資)為5525元;佛山市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下稱市平工資)為5151元。
3、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繳費工資下限為2906元;上限為省平工資的300%,即:5525×300%=16575元。
4、職工基本醫療保險繳費工資統一為我市2018年度在崗職工平月均工資,即5151元。
5、生育保險繳費工資下限為市平工資的75%,即:5151×75%=3863元;上限為市平工資的300%,即:5151×300%=15453元。
6、失業保險繳費工資下限為市最低月工資標准1510元,上限為市平工資的300%,即5151×300%=15453元。
7、工傷保險繳費工資下限為市平工資的60%,即:5151×60%=3091元;上限為市平工資的300%,即:5151×300%=15453元。
❻ 深圳社保斷繳怎麼補繳啊
法律分析:
一、在單位工作,因為單位原因導致社保斷繳的,單位可以幫個人補交社保,補交兩年內的社保;如果是個人失業狀態導致的斷繳,單位無法補交。個人補交,只有在疫情期間(2020年1月後)因故沒有及時繳納社保的話,是可以補交社保的,只能是疫情期間的斷繳情況可以補交,其他時間不予補交。
二、社保是累計的,中間斷了以後繼續交的話是累計計算養老年限的。深圳規定可以補繳近兩年的養老保險,但是補交的保險不算連續,如果買房需要連續繳滿1年以上社保的話,那補繳的是不算的。至於醫療保險,醫療保險的年限永遠不會清零,斷交三個月以上只不過是連續繳費年限會中斷,中斷後不影響醫療保險累計繳費年限,但是會影響報銷的最高額度和報銷比例。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 第五十八條 用人單位應當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內為其職工向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申請辦理社會保險登記。未辦理社會保險登記的,由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核定其應當繳納的社會保險費。 自願參加社會保險的無僱工的個體工商戶、未在用人單位參加社會保險的非全日制從業人員以及其他靈活就業人員,應當向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申請辦理社會保險登記。 國家建立全國統一的個人社會保障號碼。個人社會保障號碼為公民身份號碼。
衍生問題:
個人補繳社會保險費的流程是什麼?
1、本人身份證、解除或終止勞動關系相關證明。
2、報城鎮個人繳交社會保險費申報表,在大廳辦理繳費。
3、在確無能力按時足額繳納社會保險費的城鎮用人單位中就業、未解除或終止勞動關系的人員,經本人申請、單位同意後,可按個人參保辦法參加養老、醫療保險,但不得由個人補繳以往基本養老保險欠費;如需補繳,由單位填報《補繳社會保險費申報表》、《補繳社會保險費明細表》各一式三份,以單位名義補繳。
4、在1998年前應繳養老保險費而從未繳納的從業人員(國有企業、事業單位職工)提供合法的證明材料(檔案、勞動合同等)審批後,均可辦理補繳手續並繳納養老保險費的本金及利息。
❼ 深圳一次性補繳完養老保險的受理條件是什麼
1. 深戶人員:達到國家法定退休年齡前入深戶且有一個月以上的深圳養老保險繳費到帳記錄,且最後參保地在我市,同時應符合下列條件之一:
(1) 社會保險法實施前(2011年7月前)參保,延期繳費5年後仍不足15年;
(2) 1998年6月30日前(含當日)參加企業員工基本養老保險、達到國家法定退休年齡時累計繳費年限(含視同繳費年限)滿10年以上、並且延期繼續按月繳費時間滿1年以上;
(3) 男年滿65周歲、女年滿60周歲。
2. 廣東省戶籍的非深戶人員:達到國家法定退休年齡之前的最後參保地是深圳、且在深圳連續繳費滿5年以上、但在達到國家法定退休年齡時未滿足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條件,同時應符合上款條件之一。
3. 深戶人員達到國家法定退休年齡前入深戶,在本市無達齡前的基本養老保險繳費到賬記錄,在異地有達齡前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繳費到帳記錄,但不符合異地辦理退休且不符合異地延/躉繳條件的參保人,將異地職工基本養老保險轉入我市後,男年滿65周歲、女年滿60周歲後可在我市申請躉繳。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
第二條 國家建立基本養老保險、基本醫療保險、工傷保險、失業保險、生育保險等社會保險制度,保障公民在年老、疾病、工傷、失業、生育等情況下依法從國家和社會獲得物質幫助的權利。
第十條 第一款 職工應當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由用人單位和職工共同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
❽ 深圳地方補充養老保險繳費年限
實際最低繳費年限15年。深圳戶籍的居民,到退休年齡時如果尚未繳滿15年的養老保險,是可以一次性補繳養老保險的。❾ 深圳社保可以補交嗎
只可補交養老保險,醫療、工傷險等無法補繳。
補繳社保分為深戶補繳和非深戶補繳,兩種所提供的資料不同:
1、深戶補繳年限
成為深戶後在深期間的養老都可補繳。
辦理流程
個人帶上戶口本、身份證、社保卡、中國、農業、工商、建設、招商任何一家的存摺或卡。(以上資料需要原件復印件各一份)到戶籍所在地的社保部門辦理補繳業務。
2、非深戶補繳年限
近2年養老保險。
辦理流程
職工社保個人無法完成補繳,需要公司幫忙補繳,提供身份證復印件,社保卡復印件。
個人可以到當地的社會勞動保障局申請補繳。
如果之前沒有交過的話,那是無法往前補繳的,所謂的補繳,只存在於開養老賬戶後欠交的時段。另外如果是補繳,滯納金是一定會有的,按同期銀行一年期定期存款利率計算。
❿ 深圳社保斷繳怎麼補繳啊
深圳補交社保有單位補繳和個人補繳兩種方式。單位補繳的,應填寫或通過企業網上申報系統申報並列印《申請表》,准備好相關材料,前往社保局辦理;個人補繳的,攜帶相關資料到社保局辦理補交養老保險費。予以辦理的,通過銀行托收應補交的養老保險費。不予補交的,向申請人發出不予受理通知書。
1. 已辭職,目前沒工作,社保斷繳的情況下,不可以補繳社保。只有在單位就業期間應繳未繳的社保費,才能補繳。
2. 屬於單位應繳未繳的,要由單位補繳,不可以個人補繳。如果單位拒不補繳,當事人應依據《社會保險法》、《勞動保障監察條例》、《社會保險費征繳暫行條例》等有關規定,通過向勞動保障監察機構投訴或請求社會保險經辦機構依法處理的方式來解決社會保險繳費問題。
3. 靈活就業人員社保費斷繳,根據國家和本市相關政策規定,靈活就業人員應當按月繳費,不得以事後追補繳費的方式增加繳費年限。
深圳社保斷繳後可以補繳近3個月,只能補繳養老保險,其他險種不支持補繳;社保若斷繳需要補繳的話只能通過單位來補繳,個人無法補繳。
補繳社保分為深戶補繳和非深戶補繳,兩種所提供的資料不同:
?1.深戶補繳年限 成為深戶後在深期間的養老都可補繳。 辦理流程 個人帶上戶口本、身份證、社保卡、中國、農業、工商、建設、招商任何一家的存摺或卡。到戶籍所在地的社保部門辦理補繳業務。
2.非深戶補繳年限 近2年養老保險。 辦理流程 個人無法完成補繳,需要公司幫忙補繳,提供身份證復印件,社保卡復印件。企業原因導致未繳納社保。如果是企業原因導致社保斷繳的,斷繳時間在3個月內的,可以由單位申請補繳,補繳需要繳納滯納金,如果已經跟單位簽訂了勞動合同,但是企業並沒有在職工入職30日內為其辦理社會保險參保手續,那麼這種情況就不能補繳社保,企業職工可以申請勞動仲裁,要求企業給自己補繳社保。
如果用人單位未按時為職工參加醫療保險的,可以辦理補繳,允許用人單位補繳不超過兩年的醫療保險,補繳後年限可合並計算,但是補繳前發生的醫療費用由用人單位承擔,補繳後新發生的醫療費用由醫療保險基金支付。
個人補繳只可補交養老保險,醫療、工傷險等無法補繳
辦理流程:
個人無法完成補繳,需要公司幫忙補繳,提供身份證復印件,社保卡復印件。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
第五十七條 用人單位應當自成立之日起三十日內憑營業執照、登記證書或者單位印章,向當地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申請辦理社會保險登記。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應當自收到申請之日起十五日內予以審核,發給社會保險登記證件。
用人單位的社會保險登記事項發生變更或者用人單位依法終止的,應當自變更或者終止之日起三十日內,到社會保險經辦機構辦理變更或者注銷社會保險登記。
市場監督管理部門、民政部門和機構編制管理機關應當及時向社會保險經辦機構通報用人單位的成立、終止情況,公安機關應當及時向社會保險經辦機構通報個人的出生、死亡以及戶口登記、遷移、注銷等情況。
第五十八條 用人單位應當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內為其職工向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申請辦理社會保險登記。未辦理社會保險登記的,由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核定其應當繳納的社會保險費。
自願參加社會保險的無僱工的個體工商戶、未在用人單位參加社會保險的非全日制從業人員以及其他靈活就業人員,應當向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申請辦理社會保險登記。
國家建立全國統一的個人社會保障號碼。個人社會保障號碼為公民身份號碼。
第五十九條 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加強社會保險費的徵收工作。
社會保險費實行統一徵收,實施步驟和具體辦法由國務院規定。
第六十條 用人單位應當自行申報、按時足額繳納社會保險費,非因不可抗力等法定事由不得緩繳、減免。職工應當繳納的社會保險費由用人單位代扣代繳,用人單位應當按月將繳納社會保險費的明細情況告知本人。
無僱工的個體工商戶、未在用人單位參加社會保險的非全日制從業人員以及其他靈活就業人員,可以直接向社會保險費徵收機構繳納社會保險費。
第六十一條 社會保險費徵收機構應當依法按時足額徵收社會保險費,並將繳費情況定期告知用人單位和個人。
第六十二條 用人單位未按規定申報應當繳納的社會保險費數額的,按照該單位上月繳費額的百分之一百一十確定應當繳納數額;繳費單位補辦申報手續後,由社會保險費徵收機構按照規定結算。
第六十三條 用人單位未按時足額繳納社會保險費的,由社會保險費徵收機構責令其限期繳納或者補足。
用人單位逾期仍未繳納或者補足社會保險費的,社會保險費徵收機構可以向銀行和其他金融機構查詢其存款賬戶;並可以申請縣級以上有關行政部門作出劃撥社會保險費的決定,書面通知其開戶銀行或者其他金融機構劃撥社會保險費。用人單位賬戶余額少於應當繳納的社會保險費的,社會保險費徵收機構可以要求該用人單位提供擔保,簽訂延期繳費協議。
用人單位未足額繳納社會保險費且未提供擔保的,社會保險費徵收機構可以申請人民法院扣押、查封、拍賣其價值相當於應當繳納社會保險費的財產,以拍賣所得抵繳社會保險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