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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中人養老金計算新辦法

發布時間:2022-12-26 01:27:17

『壹』 四川機關事業單位中人養老金何時兌現

目前四川地區已經開始補發中人養老金,同時也有山東、江蘇、山西、雲南、陝西等地區,已經啟動或完成中人待遇計發工作。

中人養老金的理算工作是一項非常麻煩的工作,由於退休中人的基數大,因此核算起來比較困難。目前,我國各地區正在積極的開展中人養老金的理順工作,相信在2019年我們能收到更多省市地區中人養老金兌現的好消息。

退休後按月發給基本養老金。

辦法實施後參加工作、按照本辦法參保的機關事業單位編制內工作人員。「新人」繳費年限累計滿15年,退休後按月發給基本養老金。基本養老金由基礎養老金和個人賬戶養老金組成。具體計算方法如下:基本養老金=基礎養老金+個人賬戶養老金。

辦法實施前參加工作、實施後退休且按照本辦法參保的機關事業單位編制內工作人員。「中人」繳費年限(含視同繳費年限,下同)累計滿15年,退休後在發給基礎養老金和個人賬戶養老金的基礎上,再依據視同繳費年限長短發給過渡性養老金。具體計算方法如下:基本養老金=基礎養老金+個人賬戶養老金+過渡性養老金。



退休金按照按退休金籌措方式分類

1、置存基金的退休辦法。企業提取退休基金,交給獨立的信託機構,如銀行或保險公司,由其保管運用,在職工退休時,由信託機構從退休基金中支付退休金。企業除非已完全履行退休金給付義務,否則不得將退休基金收回。

2、未置存基金的退休辦法.企業未提取退休基金交付信託機構保管運用,或者企業雖提取了退休基金,但自行保管運用,而未交付給信託機構保管使用,在職工退休時,企業自行籌措資金支付退休金。這種辦法與置存基金的退休辦法相比,職工的退休金缺乏保障。

以上內容參考:中國人保局-福建省人民政府關於印發《貫徹落實〈國務院關於機關

以上內容參考:網路-退休金

『貳』 四川中人退休金計算細則

法律分析:計算方法是,計滿15年及以上的職工,基本養老金按以下辦法計發:月基本養老金=基礎養老金 個人賬戶養老金 增發養老金,不是繳費滿15年就可以辦退休,必須要符合國家法定退休年齡的條件方能辦理退休。公務員退休後的退休費按本人退休前職務工資和級別工資之和的一定比例計發。其中,工作年限滿35年的按90%計發;工作年限滿30年不滿35年的,按85%計發;工作年限滿20年不滿30年的,按80%計發。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

第四條 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的用人單位和個人依法繳納社會保險費,有權查詢繳費記錄、個人權益記錄,要求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提供社會保險咨詢等相關服務。個人依法享受社會保險待遇,有權監督本單位為其繳費情況。

第七十四條 社會保險經辦機構通過業務經辦、統計、調查獲取社會保險工作所需的數據,有關單位和個人應當及時、如實提供。

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應當及時為用人單位建立檔案,完整、准確地記錄參加社會保險的人員、繳費等社會保險數據,妥善保管登記、申報的原始憑證和支付結算的會計憑證。

『叄』 2022年四川退休金計算方法

2022年四川退休金計算方法:

要根據當事人的繳費年限、繳費的檔次來計算。養老金計算公式,主要包括基礎養老金、個人賬戶養老金和過渡性養老金三部分。

1、基礎養老金=(參保人員退休時當地上年度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本人指數化月平均繳費工資)/2*繳費年限*1%。

2、個人賬戶養老金=參保人員退休時個人賬戶累計儲存額/計發月數。

3、過渡性養老金(各省市並不相同)=本人指數化月平均繳費工資×統賬結合前的繳費年限×1.2%。過渡性養老金,主要是針對,我們國家正式繳納養老保險之前,已經參加了工作的人。

基本養老保險

基本養老保險(亦稱國家基本養老保險),它是國家和社會根據一定的法律和法規,為解決勞動者在達到國家的解除勞動義務的勞動年齡界限,或因年老喪失勞動能力退出勞動崗位後的基本生活而建立的一種社會保險制度。基本養老保險以保障離退休人員的基本生活為原則。它具有強制性、互濟性和社會性。

『肆』 四川養老金計算方法

四川養老金計算方法:

繳費年限滿15年的職工退休時按月領取的基本養老金計算公式為:月基本養老金=個人帳戶儲存總額×1/120+退休時上一年全省職工月平均工資×20%。1995年12月31日以前參加工作、繳費年限滿15年、1998年1月1日以後退休的職工。

計算

退休時按月領取的基本養老金計算公式為:月基本養老金=個人帳戶儲存總額×1/120+退休時上一年全省職工月平均工資×20%+(退休時上一年全省職工月平均工資×本人建立個人帳戶前的平均繳費工資指數×過渡性養老金比例×本人建立個人帳戶前的繳費年限)+綜合性補貼×(建立個人帳戶前的繳費年限÷累計繳費年限)。

『伍』 2021年成都養老金計算公式是什麼

成都養老金計算方法:
1、月基本養老金=月基礎養老金+月個人賬戶養老金;
2、基礎養老金=(當地上年度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本人指數化月平均繳費工資)/2×繳費年限×1%,其中本人指數化月平均繳費工資=全省上年度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個人平均繳費指數;
3、個人賬戶養老金=個人賬戶儲存額/計發月數(50歲為195、55歲為170、60歲為139)。
《國務院關於工人退休、退職的暫行辦法》
第一條 全民所有制企業、事業單位和國家機關、人民團體的工人,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應該退休:
(一)男年滿六十周歲,女年滿五十周歲,連續工齡滿十年的。
(二)從事井下、高空、高溫、特別繁重體力勞動或者其他有害身體健康的工作,男年滿五十五周歲、女年滿四十五周歲,連續工齡滿十年的。
本項規定也適用於工作條件與工人相同的基層幹部。
(三)男年滿五十周歲,女年滿四十五周歲,連續工齡滿十年,由醫院證明,並經勞動鑒定委員會確認,完全喪失勞動能力的。
(四)因工緻殘,由醫院證明,並經勞動鑒定委員會確認,完全喪失勞動能力的。
第二條 工人退休以後,每月按下列標准發給退休費,直至去世為止。
(一)符合第一條第(一)、(二)、(三)項條件,抗日戰爭時期參加革命工作的,按本人標准工資的百分之九十發給。解放戰爭時期參加革命工作的,按本人標准工資的百分之八十發給。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後參加革命工作,連續工齡滿二十年的,按本人標准工資的百分之七十五發給;連續工齡滿十五年不滿二十年的,按本人標准工資的百分之七十發給;連續工齡滿十年不滿十五年的,按本人標准工資的百分之六十發給。退休費低於二十五元的,按二十五元發給。(二)符合第一條第(四)項條件,飲食起居需要人扶助的,按本人標准工資的百分之九十發給,還可以根據實際情況發給一定數額的護理費,護理費標准,一般不得超過一個普通工人的工資;飲食起居不需要人扶助的,按本人標准工資的百分之八十發給。同時具備兩項以上的退休條件,應當按最高的標准發給。退休費低於三十五元的,按三十五元發給。

『陸』 四川職工退休基本養老金計算方法

按照四川省勞動和社會保障廳、財政廳關於印發《四川省完善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制度實施辦法》的通知(川勞社發[2006]17號)文規定,從2006年1月1日起,基本養老金按以下辦法計發:

(1)、新人:即1996年1月1日及以後參加工作、繳費年限(含視同繳費年限,即:從參工作時間到建立基本養老保險賬戶時間,下同)累計滿15年及以上的職工,基本養老金按以下辦法計發(註:不是繳費滿15年就可以辦退休,必須要符合國家法定退休年齡的條件方能辦理退休):

月基本養老金=基礎養老金+個人賬戶養老金+增發養老金

(2)、中人:即1995年12月31日及以前參加工作、繳費年限累計滿15年及以上的職工,基本養老金按以下辦法計發:

月基本養老金=基礎養老金+個人賬戶養老金+過渡性養老金+調節金+增發養老金

①基礎養老金=(參保人員退休時上一年四川省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本人指數化月平均繳費工資)÷2×累計繳費年限×1%

其中本人指數化月平均繳費工資=參保人員退休時上一年四川省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本人平均繳費工資指數。

新人計算平均繳費工資指數,按從1996年1月1日及以後至退休當年,歷年繳費中的當年本人繳費工資與上一年全省在崗職工平均工資比值的平均數確定(2005年及以前年度的繳費工資指數仍按原規定計算並封頂)。計算公式為:

n平均指數=(X1/C1+X2/C2+…+Xn/Cn)÷N

X——當年本人繳費工資;

C——2005年及以前為當年全省職工平均工資,

2006年起為上一年全省在崗職工平均工資;

N——本人繳費年限(1996年1月1日及以後至退休時的實際參保繳費年限)。

中人計算平均繳費工資指數,按從1990年1月1日及以後至退休當年,歷年繳費中的當年本人繳費工資與上一年全省在崗職工平均工資比值的平均數確定(2005年及以前年度的繳費工資指數仍按原規定計算並封頂)。計算公式同新人計算平均指數,其中N本人繳費年限,(為1990年1月1日及以後至退休時的實際參保繳費年限)。

②個人賬戶養老金=退休時個人賬戶儲存額÷本人退休年齡相對應的計發月數

其中:個人賬戶養老金計發月數表(國發[2005]38號附表)

退休

年齡

計發

月數

退休

年齡

計發

月數

退休

年齡

計發

月數

40 歲

233

51 歲

190

62 歲

125

41 歲

230

52 歲

185

63 歲

117

42 歲

226

53 歲

180

64 歲

109

43 歲

223

54 歲

175

65 歲

101

44 歲

220

55 歲

170

66 歲

93

45 歲

216

56 歲

164

67 歲

84

46 歲

212

57 歲

158

68 歲

75

47 歲

208

58 歲

152

69 歲

65

48 歲

204

59 歲

145

70 歲

56

49 歲

199

60 歲

139

50 歲

195

61 歲

132

③過渡性養老金=(參保人員退休時上一年四川省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本人指數化月平均繳費工資)÷2×1995年12月31日以前未建立個人賬戶的累計繳費年限×1.3%(計算系數)

④增發養老金=本人指數化月平均繳費工資×增發養老金合計比例×繳費年限

符合國家和省現行規定享受增發退休養老金待遇規定條件的人員,按有關規定另外計發(增發待遇類別分別為:(1)全國勞動模範;(2)二次以上省勞模;(3)一次省勞模;(4)獨生子女;(5)三線地區內遷職工;(6)高海拔地區職工;(7)少數民族地區職工;(8)內地到少數民族地區的科技人員;(9)高級專家;(10)有重大貢獻的高級專家;(11)其他;)

其中:按現行即:川勞社辦[2005]58號文規定,對企業中終身無子女的退休職工,月生活補助費標准為40元標准;對企業中終身無子女的孤寡退休職工,月生活補助費標准為60元標准。以後將根據經濟和社會發展狀況適時調整。

⑤調節金=70元×計算比例

其中:計算比例從2006年起至2010年每年分別為90%、70%、50%、30%、10%,2011年起不再計發調節金。

注意:按上述新人、中人2項基本養老金計發辦法規定計算的基本養老金,不準超過退休時本人指數化月平均繳費工資

(3)、1995年12月31日及以前參加工作,個人繳費年限累計滿10年不滿15年的,其基本養老金按本條第(2)項的規定計發。

對到達退休年齡但繳費年限累計不滿10年的人員,不發給基本養老金;個人賬戶儲存額一次性支付給本人,實際繳費年限每滿1年再發給1個月本人指數化月平均繳費工資,並終止基本養老保險關系。

(4)、設立基本養老金計發辦法改革過渡期

為使上述新辦法計算的基本養老金與按《四川省人民政府貫徹國務院關於建立統一的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制度的決定的通知》(川府發[1997]151號)和《四川省勞動廳關於印發〈四川省貫徹統一的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制度實施辦法的實施細則〉的通知》(川勞險[1998]8號)、《四川省勞動和社會保障廳關於完善職工基本養老金計發辦法有關問題的通知》(川勞社養[2002]23號)規定的老辦法計算的基本養老金平穩銜接,對2005年12月31日及以前參加基本養老保險、在2006年至2010年5年過渡期間退休的人員,實行基本養老金新老計發辦法對比計算確定。

注意:①新老計發辦法對比計算時,老辦法計算基礎養老金的上一年全省職工月平均工資基數統一使用2005年全省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

②按新辦法計算的基本養老金高於按老辦法計算的基本養老金部分,2006年、2007年、2008年、2009年、2010年中當年退休的,在老辦法計算的基本養老金基礎上,分別按10%、30%、50%、70%、90%的比例加發,一次核定後不再重新計算;低於按老辦法計算的基本養老金部分,予以補齊發給。

[例]:(中人)按新老辦法對比計算]某職工2008年1月退休,年齡滿60歲,退休時個人賬戶儲存額為41338.47元,累計繳費年限39.42個月(其中視同繳費年限24.33個月,個人賬戶年限15.09個月),該職工取得《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並取得高級工程師資格證書在退休前仍被企業聘用和持有聘用證書。

第一步指數計算

年度

本人歷年月平均繳費工資

四川省歷年職工月平均工資

老辦法指數計算

新辦法指數計算

本人月平均繳費工資

四川省職工月平均工資

當年繳費工資指數

本人月平均繳費工資

四川省職工月平均工資

當年繳費工資指數

1994

761.10

335.67

761.10

335.67

2.267

761.10

335.67

2.267

1995

807.30

387.08

807.30

387.08

2.086

807.30

387.08

2.086

1996

1046.40

429.67

1046.40

429.67

2.435

1046.40

429.67

2.435

1997

963.30

468.83

963.30

468.83

2.055

963.30

468.83

2.055

1998

1121.30

494.92

1121.30

494.92

2.266

1121.30

494.92

2.266

1999

1304.20

539.58

1304.20

539.58

2.417

1304.20

539.58

2.417

2000

1443.60

620.42

1443.60

620.42

2.327

1443.60

620.42

2.327

2001

1582.50

747.33

1582.50

747.33

2.118

1582.50

747.33

2.118

2002

2248.60

855.67

2248.60

855.67

2.628

2248.60

855.67

2.628

2003

2898.75

966.25

2898.75

966.25

3.000

2898.75

966.25

3.000

2004

3515.70

1171.92

3515.70

1171.92

3.000

3515.70

1171.92

3.000

2005

3956.50

1318.83

3956.50

1318.83

3.000

3956.50

1318.83

3.000

2006

4463.00

1487.67

3956.50

1318.83

3.000

3956.50

1318.83

3.000

2007

5328.00

1776.00

4463.00

1487.67

3.000

4463.00

1487.67

3.000

2008

5328.00

1776.00

3.000

小計

35.598

38.598

平均繳費工資指數

2.543

2.573

第二步養老金計算

①基礎養老金

老辦法:=退休時上一年職工月平均工資×20%

=1318.83×20%=263.76元

新辦法:=(退休時上一年四川省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本人指數化月平均繳費工資)÷2×累計繳費年限×1%

=(1776+1776×2.573)÷2×39.42×1%=1250.73元

②個人賬戶養老金

老辦法:=退休時個人賬戶儲存額÷120

=41338.47÷120=344.48元

新辦法:=退休時個人賬戶儲存額÷本人退休年齡相對應的計發月數

=41388.47÷139=297.40元

③過渡性養老金

老辦法:=本人指數化月平均繳費工資×1995年12月31日以前未建立個人賬戶的累計繳費年限×1.4%

=1776×2.543×24.33×1.4%=1538.37元(原行業系數為1.4%)

新辦法:=(參保人員退休時上一年四川省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本人指數化月平均繳費工資)÷2×1995年12月31日以前未建立個人賬戶的累計繳費年限×1.3%

=(1776+1776×2.573)÷2×24.33×1.3%=1003.53元

④增發養老金

老辦法:=本人指數化月平均繳費工資×增發養老金比例×本人1995年12月31日前繳費年限

=(1776×2.543)×2%×39.42=356.07元

新辦法:=本人指數化月平均繳費工資×增發養老金合計比例×繳費年限

=(1776×2.573)×2%×39.42=360.27元

⑤綜合性補貼(老辦法用)、調節金(新辦法用)

老辦法:綜合性補貼=綜合性補貼基數(我局為66元)×(累計繳費年限-繳費年限)÷累計繳費年限

=66×[(39.42-15.09)÷39.42]=40.74元

新辦法:調節金=70元×計算比例(2008年的比例為50%)

=70×50%=35元

第三步在過渡期間,按新、老辦法對比

按上述辦法計算出:

老辦法月基本養老金=基礎養老金+個人賬戶養老金+過渡性養老金+綜合性補貼+增發養老金

2543.44=263.76+344.48+1538.37+40.74+356.07

新辦法月基本養老金=基礎養老金+個人賬戶養老金+過渡性養老金+調節金+增發養老金

2946.93=1250.73+297.40+1003.53+360.27+35

該職工最終確定的月基本養老金為:=2543.44元/月+(2946.93元/月-2543.44元/月)×50%=2745.18元/

『柒』 四川省事業單位中人退休工資細則

機關事業單位養老保險制度改革,是國家部署的一項改革任務。這是一項歷史性、根本性重大變革。2015年,國務院印發《關於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養老保險制度改革的決定》(國發〔2015〕2號),明確從2014年10月1日起,對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養老保險制度進行改革,由此對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養老問題作出了頂層設計和統一的制度安排,改變以前按本人退休時基本工資一定比例計發退休費的辦法,實行社會統籌與個人賬戶相結合的基本養老保險制度。

計發養老金不僅與職務職級相關,更與本人退休時上年度全省在崗職工平均工資、繳費年限(含符合規定計算的連續工齡)、繳費基數等10餘項指標掛鉤。同時,為讓退休人員分享經濟社會發展成果,國家對當年以前的退休人員也建立了養老金調整制度。

按照國家統一部署,2015年以來,我省結合實際研究制定了《四川省人民政府關於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養老保險制度改革的意見》(川府發〔2015〕16號)、《四川省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養老保險制度改革實施辦法》(川人社發〔2015〕45號)等文件;

2016年9月啟動了機關事業單位養老保險費征繳和由社保機構發放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工作,退休「中人」暫按單位申報的預發金額進行預發。2017年,完善計發養老待遇的相關參數。2018年12月和2019年1月採取試行方式,兌現了符合計發條件「中人」的養老待遇。

本次試行兌現退休「中人」待遇,是按上述文件規定計發機關事業單位2014年10月1日以後退休且符合計發條件人員的初始養老待遇,並全面兌現這期間國家出台的調整退休人員養老金政策(當年退休人員參加次年的養老金調整)。這是執行國家和省既定政策,不是普遍調整養老金。由於機關事業單位養老保險制度改革對原退休費制度作了重大調整,涉及面廣、情況復雜。

因此,試行兌現待遇以來,包括您在內的部分同志對不同年度退休人員間的待遇差距反映較多。對此,我們高度重視,經慎重研究,決定根據《四川省社會穩定風險評估辦法》第十五條之規定,暫停試行工作,從2019年2月份起至退休「中人」養老金計發方案和相關參數完善前,退休「中人」的養老金暫按原單位申報的預發金額繼續預發,待退休「中人」養老金計發方案和相關參數完善後,再進行結算。

(7)四川中人養老金計算新辦法擴展閱讀

機關事業單位「中人」基本養老金計算辦法如下:

基本養老金=基礎養老金+過渡性養老金+個人賬戶養老金。

基礎養老金=退休時全省上年度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1+本人平均繳費工資指數)÷2×繳費年限×1%。其中,本人平均繳費工資指數=(視同繳費指數×視同繳費年限+實際平均繳費指數×實際繳費年限)÷繳費年限。

個人賬戶養老金=退休時本人基本養老保險個人賬戶累計儲存額÷計發月數。對於機關事業單位基本養老保險制度改革前參加工作、實施後退休且繳費年限累計滿15年的「中人」,按照合理銜接、平穩過渡的原則,在發給基礎養老金和個人賬戶養老金的基礎上,再依據視同繳費年限長短發給過渡性養老金。具體辦法由各省、直轄市、自治區規定。

『捌』 四川省退休養老金計算方法

計算方法是,計滿15年及以上的職工,基本養老金按以下方法計發:月基本養老金=基礎養老金 個人賬戶養老金 增發養老金,不是繳費滿15年就可以辦退休,必須要符合我國法定退休年齡的條件方能辦理退休。
1、公務員退休後的退休費按本人退休前職務工資和級別工資之和的一定比例計發。其中,工作年限滿35年的按90%計發;工作年限滿30年不滿35年的,按85%計發;工作年限滿20年不滿30年的,按80%計發。
2、事業單位工作人員退休後的退休費按本人退休前崗位工資和薪級工資之和的一定比例計發。其中,工作年限滿35年的,按90%計發;工作年限滿30年不滿35年的,按85%計發;工作年限滿20年不滿30年的,按80%計發。
3、機關技術工人、普通工人退休後的退休費分別按本人退休前崗位工資和技術等級工資之和、崗位工資的一定比例計發。其中,工作年限滿35年的,按90%計發;工作年限滿30年不滿35年的,按85%計發;工作年限滿20年不滿30年的,按80%計發。
中人的養老金發放的具體方法是什麼?
並軌制實施以前參加工作、繳費年限累計滿15年及以上的職工,基本養老金按以下方法計發:
月基本養老金=基礎養老金 個人賬戶養老金 過渡性養老金 調節金 增發養老金
1、基礎養老金=(參保人員退休時上一年四川省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 本人指數化月平均繳費工資)
2、累計繳費年限1%
其中,本人指數化月平均繳費工資=參保人員退休時上一年四川省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本人平均繳費工資指數。
新人計算平均繳費工資指數,歷年繳費中的當年本人繳費工資與上一年全省在崗職工平均工資比值的平均數確定。
計算公式為:n平均指數=(X1/C1 X2/C2 Xn/Cn)NX 當年本人繳費工資;C 2005年及以前為當年全省職工平均工資,2006年起為上一年全省在崗職工平均工資;N 本人繳費年限
中人計算平均繳費工資指數,歷年繳費中的當年本人繳費工資與上一年全省在崗職工平均工資比值的平均數確定。計算公式同新人計算平均指數,其中N本人繳費年限,
2、個人賬戶養老金=退休時個人賬戶儲存額本人退休年齡相對應的計發月數
企業中退休職工的退休金的發放必須要職工的社會保險繳費年限連續達到十五年,如果沒有達到十五年的,社會保險機構就可以不用按照退休金的計算方法發放退休金給退休人員,但是要注意的是,如果職工達到法定退休年齡之後,沒有辦理退休手續的,也不能領取退休金。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
第十一條基本養老保險實行社會統籌與個人賬戶相結合。基本養老保險基金由用人單位和個人繳費以及政府補貼等組成。
第十二條用人單位應當按照國家規定的本單位職工工資總額的比例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記入基本養老保險統籌基金。職工應當按照國家規定的本人工資的比例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記入個人賬戶。無僱工的個體工商戶、未在用人單位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非全日制從業人員以及其他靈活就業人員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應當按照國家規定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分別記入基本養老保險統籌基金和個人賬戶。
第十三條國有企業、事業單位職工參加基本養老保險前,視同繳費年限期間應當繳納的基本養老保險費由政府承擔。基本養老保險基金出現支付不足時,政府給予補貼。

『玖』 四川省退休中人計算方法

法律分析:基本養老金=基礎養老金+個人賬戶養老金+過渡性養老金+月增發養老金,月增發養老金=當年月計發基數×本人平均繳費工資指數×增發養老金合計比例×累計繳費年限(含視同繳費年限)。

法律依據:《國務院關於工人退休、退職的暫行辦法》 第一條 全民所有制企業、事業單位和黨政機關、群眾團體的工人,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應該退休。

(一)男年滿六十周歲,女年滿五十周歲,連續工齡滿十年的。

(二)從事井下、高空、高溫、特別繁重體力勞動或者其他有害身體健康的工作,男年滿五十五周歲、女年滿四十五周歲,連續工齡滿十年的。

本項規定也適用於工作條件與工人相同的基層幹部。

(三)男年滿五十周歲,女年滿四十五周歲,連續工齡滿十年,由醫院證明,並經勞動鑒定委員會確認,完全喪失勞動能力的。

(四)因工緻殘,由醫院證明,並經勞動鑒定委員會確認,完全喪失勞動能力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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