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單位為員工繳納社會保險,員工需要提供哪些資料
單位為員工繳納社會保險,根據員工的不同需提供以下資料:
1、本市城鎮人員:
(1)交過保險的需提交以下資料:養老保險轉移單、失業保險轉移單、醫療手冊;
(2)未交過保險的需提交以下資料:身份證正反面復印件,18 位的身份證號碼;一寸彩照 3張;
(3)填寫員工登記表、社會醫療定點醫療機構選三家 3 級或 2 級醫院;一家 1級醫院。
2、本市農村人員:
(1)交過保險的需提交以下資料:養老保險轉移單;醫療手冊;
(2)未交過保險的需提交以下資料:身份證正反面復印件,18位的身份證號碼,戶口本復印件(本人頁和戶主頁),一寸彩照 3 張;
(3)填寫員工登記表、社會醫療定點醫療機構選三家 3 級或 2 級醫院;一家 1級醫院。
《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第十二條 用人單位應當按照國家規定的本單位職工工資總額的比例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記入基本養老保險統籌基金。
職工應當按照國家規定的本人工資的比例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記入個人賬戶。
無僱工的個體工商戶、未在用人單位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非全日制從業人員以及其他靈活就業人員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應當按照國家規定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分別記入基本養老保險統籌基金和個人賬戶。第十條 職工應當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由用人單位和職工共同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
無僱工的個體工商戶、未在用人單位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非全日制從業人員以及其他靈活就業人員可以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由個人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
公務員和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工作人員養老保險的辦法由國務院規定。
2. 公司怎樣給員工交社保,需要辦哪些手續
一、為方便用人單位了解如何辦理社會保險業務,現將單位辦理社會保險登記、申報結算等相關手續的主要流程介紹如下:
1、先開立企業社保帳戶,一般是在企業的所在轄區的勞動保障部門要准備的資料——
1)《社會保險登記表》《在職職工異動名冊表》 《在職職工基本信息登記表》
2)工商營業執照(或批准成立文件)復印件;
3) 地稅登記證復印件;
4)組織機構代碼證復印件;
5)參保單位近期工資名冊表一份;
6)參保人員身份證復印件(外來務工另需戶口復印件)
7)首次參加醫療保險人員提供一寸紅底相片(有二代身份證讀取器的社保不需要照片要身份證原件)。
2、然後把已經在之前參加社保的員工的社保關系轉入本企業社保帳戶
3、在社保繳費首月在社保列印繳費明細單(明細單上包括員工的姓名、身份證號、繳費基數等)
4、辦理同城委託扣繳社保手續(這是到企業開戶銀行辦理)
5、以後每月只需向社保提交參保人員增加或減少表
由於各地的開立企業社保帳戶所需資料不一樣及辦理增加員工社保手續也不一樣,政策也經常調整,所以具體所需資料應按所在轄區社保規定辦理。
3. 單位給員工交社保需要什麼資料
法律分析:公司購買社保需要的資料:1、領取社會保險登記表,填寫表內各欄加蓋公章。2、提供本單位有效工商營業執照、地稅登記證附本復印件,企業代碼證、法人及參保人員身份原件及復印件。3、將本單位參保人員按(在職職工增減異動明細表)各欄要求填寫准確。提供和員工簽訂的《勞動合同》。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 第五十七條 用人單位應當自成立之日起三十日內憑營業執照、登記證書或者單位印章,向當地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申請辦理社會保險登記。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應當自收到申請之日起十五日內予以審核,發給社會保險登記證件。用人單位的社會保險登記事項發生變更或者用人單位依法終止的,應當自變更或者終止之日起三十日內,到社會保險經辦機構辦理變更或者注銷社會保險登記。市場監督管理部門、民政部門和機構編制管理機關應當及時向社會保險經辦機構通報用人單位的成立、終止情況,公安機關應當及時向社會保險經辦機構通報個人的出生、死亡以及戶口登記、遷移、注銷等情況。
4. 公司給員工辦理社保需要什麼材料
【法律分析】:公司給員工辦理社保需要材料:1、單位營業執照副本、組織機構代碼證、公章,原件及復印件;2、法人代碼證,財務印,公章,公司銀行開戶許可證,組織機構代碼證;3、位公積金登記申請表(需要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領取);4、勞動合同,沒有簽定勞動合同無法辦理社保。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 第五十八條 用人單位應當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內為其職工向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申請辦理社會保險登記。未辦理社會保險登記的,由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核定其應當繳納的社會保險費。自願參加社會保險的無僱工的個體工商戶、未在用人單位參加社會保險的非全日制從業人員以及其他靈活就業人員,應當向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申請辦理社會保險登記。國家建立全國統一的個人社會保障號碼。個人社會保障號碼為公民身份號碼。
5. 公司裡面給交社保,員工需要提供什麼材料
公司給員工繳納社保所需要的最基本的材料,那就是員工的戶口本,身份證以及這兩個證件的復印件,再加上兩張一寸的照片就可以。
員工提供的材料一般都是與之相關的最重要的兩個證件,而公司繳納社保的時候也必須要提供每個員工的原件和復印件,這才是繳納社保所需要的材料。
一、公司繳納社保要求
公司繳納社保的要求主要是根據員工的實際情況來,如果該員工是屬於正式員工,也就是公司裡面的簽了合同的員工都必須要給其繳納社保,而且按照正常的標准進行繳納,不能夠低於其他員工的社保繳納,但除了正式員工還有一些臨聘員工,正式員工是沒有社保的,所以說公司可以依法不為這些臨聘員工進行社保的繳納,而臨聘員工也不用提供個人的資料。
二、社保的繳納方式
1.首先社保繳納的方式是在現場繳納,也就是說公司可以將員工的所有資料由負責人帶到相應的社保局,然後再將材料一一的整理到現場,由社保人員一一的為員工繳納,這種方式是最直接的,雖然說比較的麻煩,但也比較靠譜。
2.當然隨著這個技術發達以後,現在很多的社保繳納都可以直接在網上進行繳納,所以說很多的公司都可以直接為員工在網上繳納社保,只不過在網上繳納社保提供的資料必須要以照片的形式實際的材料郵寄到社保局才可以繳納。
三、員工有哪些社保優待
只要公司為員工繳納了社保以後,員工可以在公司享受社保映射出來的所有的待遇,因為員工本來就是可以享受相應的社保待遇的,只要社保的政策放寬以後更多了以後,那麼員工也可以隨之而享受相應好的待遇,這是作為員工的基本權利。
所以一旦發現公司有苛刻員工社保優貸或者社保福利的,那麼員工可以拿起法律的武器上訴。
6. 公司員工交社保需要哪些材料
法律分析:企業首次辦理社會保險程序如下:一、企業需要攜帶如下證件:1、單位法人代表身份證復印件並加蓋公章;2、組織機構代碼證復印件並加蓋公章及原件;3、工商營業執照復印件及原件(復印件各一份)。二、其它需要攜帶:1、公章;2、《職工申報表》;3、新增參保人員一寸彩照二張及身份證復印件一張;4、農業戶口人員提供農業戶口復印件(復印第一頁和本人頁);5、新增人員同時報U盤 。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
第七十條 國家發展社會保險事業,建立社會保險制度,設立社會保險基金,使勞動者在年老、患病、工傷、失業、生育等情況下獲得幫助和補償。
第七十二條 社會保險基金按照保險類型確定資金來源,逐步實行社會統籌。用人單位和勞動者必須依法參加社會保險,繳納社會保險費。
7. 公司為員工購買社保的流程
公司給員工買社保一般是以下三個步驟:
1、參保的單位或個人如實填報《參保單位登記表》、《參保人員登記表》,並提供法人營業執照、機構代碼證、稅務登記證、簽發工資表的復印件;
2、,到注冊地所屬區、市社會保險經辦機構辦理,醫保辦按規定審核參保相關資料,將合格後的參保資料輸入微機管理,打佣繳費通知單》和《徵集計劃明細表》;
3、參保單位或個人繳納大額醫療保險費、證卡工本費,並交納兩張1寸免冠照片,同時製做醫保《專用病歷》和IC卡;繳費時要填制《從業人員繳納保險金增減變化表》,需蓋單位公章、單位負責人公章、經辦人公章.如員工先前已經投過保,需提供其保險編號.
最後如果想辦理參保人員增減變化的,保企業應於每月的1—15日,最好15日前辦理通過社會保險業務網站辦理本單位參保人員增減變化及應繳費信息的申報業務,並填寫、留存相關表格、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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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公司給個人上社保需要個人提供什麼材料
公司給個人上保險需要以下材料:
一、是公司和個人簽訂的勞動合同,勞動合同必須處於在有效期內。
二、其次需要個人的就失業證證明目前處於失業狀態沒有保險。
三、需要個人的身份證明以及公司的營業執照復印件和用工登記備案。
以上材料齊備後公司人事部門會到勞動部門進行登記登記後從網上就可以將個人的勞動關系。轉移到公司,然後由公司給個人上社會保險。公司繳納公司的部分個人繳納個人的部分。
勞動法規定,公司與個人使用簽訂了勞動合同就必須給個人上養老保險、醫療保險、工傷險、生育險和失業保險。有條件的公司還會給個人上公積金。
9. 企業幫員工繳納社保需要什麼手續
【法律分析】:企業幫員工繳納社保需要以下手續:1、填報《社會保險登記表》和《企業員工參加社會保險申報表》;2、企業營業執照復印件(驗原件);3、企業組織機構統一代碼證書復印件(驗原件);4、托收社保費的開戶銀行印鑒卡及復印件或開戶銀行證明;5、首次參保員工的身份證復印件;6、屬新招調入員工(含復、退、轉業軍人或畢業分配)首次參保,須提供市(區)有調入許可權部門批準的調令(軍隊轉業幹部行政介紹信),或畢業生分配介紹信或招工審批表的復印件(驗原件);隨遷入戶的須提供戶口簿復印件(驗原件);7、首次參保員工,每人需提供市公安機關認可的第二代身份證聯網照相館的數碼照回執,用於製作《勞動保障卡》。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 第七十條 國家發展社會保險事業,建立社會保險制度,設立社會保險基金,使勞動者在年老、患病、工傷、失業、生育等情況下獲得幫助和補償。 第七十一條 社會保險水平應當與社會經濟發展水平和社會承受能力相適應。 第七十二條 社會保險基金按照保險類型確定資金來源,逐步實行社會統籌。用人單位和勞動者必須依法參加社會保險,繳納社會保險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