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五保老人自願放棄到敬老院生活,協議書怎麼寫
你好,如果五保戶老人自願放棄養老院生活,只要自家侄子侄女願意贍養,是完全可以的。
Ⅱ 職工與用人單位簽訂自願放棄繳納社會保險的協議是否有效
職工自願簽訂的自願放棄社保協議,因其內容違法,因此是無效的。
1、《社會保險法》第58條規定,用人單位應當自用工之日起30日內為其職工向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申請辦理社會保險登記。說明用人單位為職工繳納社保是一項強制的法定義務。
2、加之,保險法還明確規定了,職工應當參加養老保險、醫療保險、工傷保險、失業保險、生育保險,職工繳納社保是一項權利,也是一項法定的義務。職工放棄繳納社保的協議違反了法律法規的強制性義務,因此該協議即使不是受欺騙或者脅迫之下簽訂的,仍然是無效的協議。
3、勞動者自願放棄社會保險,用人單位不能豁免醫療費的賠償責任。由於職工當時未參加社會保險,所以醫療費用全部由其個人自理,無法享受醫療保險待遇。但是,各地一般有規定職工依然有向單位追償的權利,用人單位應當在社會醫療保險應當承擔的范圍內承擔員工的醫療費用。
拓展資料:
1、如果員工以公司未為其依法繳納社會保險為由提起訴訟,公司依然要為該員工繳納其勞動關系存續期間的社保費用。
2、不僅如此,用人單位還面臨著被處以行政處罰的法律風險。《社會保險法》第86條用人單位未按時足額繳納社會保險費的,由社會保險費徵收機構責令限期繳納或者補足,並自欠繳之日起,按日加收萬分之五的滯納金;逾期仍不繳納的,由有關行政部門處欠繳數額一倍以上3倍以下的罰款。
3、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第七十二條規定:「用人單位和勞動者必須依法參加社會保險,繳納社會保險費。」從法律規定來看,用人單位為員工繳納社會保險費是法定的義務,不能根據勞動者或用人單位自己的意願而免除,不管是口頭承諾還是簽訂書面協議而放棄繳納社會保險費的行為,均違反了法律強制性規定,屬於無效協議。
Ⅲ 員工自願放棄社保協議有效嗎
繳納社保是用人單位的法定義務,員工自願放棄社保協議沒有法律效力。為勞動者繳納社會保險是用人單位的法定義務,不履行的話要承擔法律責任。我國法律規定,只要員工與用人單位建立了勞動關系,用人單位就應該為其員工參保。
法律分析:繳納社保是用人單位的法定義務,員工自願放棄社保協議沒有法律效力。為勞動者繳納社會保險是用人單位的法定義務,不履行的話要承擔法律責任。我國法律規定,只要員工與用人單位建立了勞動關系,用人單位就應該為其員工參保。」社保各個險種的作用1、養老保險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累計繳費滿十五年的,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因病或者非因工死亡的,其遺屬可以領取喪葬補助金和撫恤金;在未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因病或者非因工緻殘完全喪失勞動能力的,可以領取病殘津貼。所需資金從基本養老保險基金中支付。2、醫療保險參加職工基本醫療保險的個人,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累計繳費達到國家規定年限的,退休後不再繳納基本醫療保險費,按照國家規定享受基本醫療保險待遇。3、工傷保險職工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傷害或者患職業病,且經工傷認定的,享受工傷保險待遇;其中,經勞動能力鑒定喪失勞動能力的,享受傷殘待遇。工傷職工符合領取基本養老金條件的,停發傷殘津貼,享受基本養老保險待遇。基本養老保險待遇低於傷殘津貼的,從工傷保險基金中補足差額。4、失業保險失業人員符合下列條件的,從失業保險基金中領取失業保險金:(一)失業前用人單位和本人已經繳納失業保險費滿一年的;(二)非因本人意願中斷就業的;(三)已經進行失業登記,並有求職要求的。失業人員在領取失業保險金期間,參加職工基本醫療保險,享受基本醫療保險待遇。失業人員應當繳納的基本醫療保險費從失業保險基金中支付,個人不繳納基本醫療保險費。5、生育保險用人單位已經繳納生育保險費的,其職工享受生育保險待遇;職工未就業配偶按照國家規定享受生育醫療費用待遇。所需資金從生育保險基金中支付。社會保險是存在著一份協議書,如果說自願的放棄社保的話,是符合我國法律有規定的,因此不違法,但是如果是用人單位強迫員工協助,自願不繳納社會保險的協議書,那麼就不是合法的,我國勞動法明確規定了用人單位應當為其支付社保。
法律依據:《社會保險法》第六十二條用人單位未按規定申報應當繳納的社會保險費數額的,按照該單位上月繳費額的百分之一百一十確定應當繳納數額;繳費單位補辦申報手續後,由社會保險費徵收機構按照規定結算。
Ⅳ 員工自願放棄社保協議有效嗎
職工自願簽訂的自願放棄社保協議,因其內容違法,因此是無效的。
《社會保險法》
第58條規定,用人單位應當自用工之日起30日內為其職工向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申請辦理社會保險登記。說明用人單位為職工繳納社保是一項強制的法定義務。
加之,保險法還明確規定了,職工應當參加養老保險、醫療保險、工傷保險、失業保險、生育保險,職工繳納社保是一項權利,也是一項法定的義務。職工放棄繳納社保的協議違反了法律法規的強制性義務,因此該協議即使不是受欺騙或者脅迫之下簽訂的,仍然是無效的協議。
《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第八十六條用人單位未按時足額繳納社會保險費的,由社會保險費徵收機構責令限期繳納或者補足,並自欠繳之日起,按日加收萬分之五的滯納金;逾期仍不繳納的,由有關行政部門處欠繳數額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罰款。
《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第五十八條用人單位應當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內為其職工向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申請辦理社會保險登記。未辦理社會保險登記的,由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核定其應當繳納的社會保險費。
自願參加社會保險的無僱工的個體工商戶、未在用人單位參加社會保險的非全日制從業人員以及其他靈活就業人員,應當向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申請辦理社會保險登記。
國家建立全國統一的個人社會保障號碼。個人社會保障號碼為公民身份號碼。
Ⅳ 自願放棄社保協議書有法律效力嗎
一、職工簽訂的自願放棄社保協議是否有效?
職工自願簽訂的自願放棄社保協議,因其內容違法,因此是無效的。
《社會保險法》第58條規定,用人單位應當自用工之日起30日內為其職工向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申請辦理社會保險登記。說明用人單位為職工繳納社保是一項強制的法定義務。
加之,保險法還明確規定了,職工應當參加養老保險、醫療保險、工傷保險、失業保險、生育保險,職工繳納社保是一項權利,也是一項法定的義務。職工放棄繳納社保的協議違反了法律法規的強制性義務,因此該協議即使不是受欺騙或者脅迫之下簽訂的,仍然是無效的協議。
Ⅵ 自願放棄社保協議書
自願放棄社保協議書是企業為了節省支出,達到利益最大化而運用的手段之一,但應當注意的是,為員工繳納社保是企業的法定義務,權利可以放棄,義務必須履行,這是法律的基本原則,因此,企業要求員工簽署保證書放棄單位為自己購買社保這是一個無效的法律行為。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第七十二條 社會保險基金按照保險類型確定資金來源,逐步實行社會統籌。用人單位和勞動者必須依法參加社會保險,繳納社會保險費。
Ⅶ 養老保險自動放棄協議怎麼寫
無論簽怎樣的協議都是無效的,只要員工向勞動仲裁委員會主張自己的權益,公司必輸無疑。除非是員工也不懂,因為簽了協議就以為自己理虧而放棄權利的,那麼你可以這樣簽:
協議書
員工---與----公司經協商一致達成如下協議:
---公司與員工簽訂勞動合同後,按《勞動法》、《勞動合同法》相關規定,要求為員工統一參保各項社會統籌保險(養老保險、失業保險、醫療保險等)。但員工因個人原因,不願按規定繳納相關保險費用,若公司強制扣繳,勢必導致部分員工離職。為此,雙方協商暫不予參保,若日後按法律規定需要補交,公司只負擔本應繳納部分的款項,所有滯納金、補交手續費用等均由員工自行承擔。
員工本人簽名:------公司
200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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Ⅷ 員工自願放棄社保協議有效嗎
一、員工自願放棄社保協議有效嗎
1、員工自願放棄社保協議無效。繳納社保是用人單位的法定義務,員工自願放棄社保協議沒有法律效力。為勞動者繳納社會保險是用人單位的法定義務,不履行的話要承擔法律責任。
2、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第六十四條
社會保險基金包括基本養老保險基金、基本醫療保險基金、工傷保險基金、失業保險基金和生育保險基金。除基本醫療保險基金與生育保險基金合並建賬及核算外,其他各項社會保險基金按照社會保險險種分別建賬,分賬核算。社會保險基金執行國家統一的會計制度。
社會保險基金專款專用,任何組織和個人不得侵佔或者挪用。 基本養老保險基金逐步實行全國統籌,其他社會保險基金逐步實行省級統籌,具體時間、步驟由國務院規定。
二、社保各個險種的作用是什麼
1、養老保險。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累計繳費滿十五年的,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因病或者非因工死亡的,其遺屬可以領取喪葬補助金和撫恤金;在未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因病或者非因工緻殘完全喪失勞動能力的,可以領取病殘津貼。所需資金從基本養老保險基金中支付;
2、醫療保險。參加職工基本醫療保險的個人,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累計繳費達到國家規定年限的,退休後不再繳納基本醫療保險費,按照國家規定享受基本醫療保險待遇;
3、工傷保險。職工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傷害或者患職業病,且經工傷認定的,享受工傷保險待遇;其中,經勞動能力鑒定喪失勞動能力的,享受傷殘待遇。工傷職工符合領取基本養老金條件的,停發傷殘津貼,享受基本養老保險待遇。基本養老保險待遇低於傷殘津貼的,從工傷保險基金中補足差額;
4、失業保險。失業人員符合下列條件的,從失業保險基金中領取失業保險金:
(1)失業前用人單位和本人已經繳納失業保險費滿一年的;
(2)非因本人意願中斷就業的;
(3)已經進行失業登記,並有求職要求的。失業人員在領取失業保險金期間,參加職工基本醫療保險,享受基本醫療保險待遇。失業人員應當繳納的基本醫療保險費從失業保險基金中支付,個人不繳納基本醫療保險費。
5、生育保險。用人單位已經繳納生育保險費的,其職工享受生育保險待遇;職工未就業配偶按照國家規定,享受生育醫療費用待遇。所需資金從生育保險基金中支付。
Ⅸ 簽訂自願放棄社保的合同合法嗎
自願放棄社保協議書1、自願放棄社保協議書甲方(以下簡稱甲方):成都機電工程學校乙方(以下簡稱乙方):身份證號:乙方系甲方員工,經乙方自願申請不願意在甲方參加統一的基本社會保險。經甲、乙雙方共同協商達成如下一致協議:一、由於乙方申請自願不在甲方參加基本社會保險,甲方將每月另行支付人民幣120元作為乙方基本社會保險福利補助,該費用不屬於乙方的任何工資收入。二、乙方領到甲方支付的基本社會保險福利補助後,乙方應將該費用用於自行購買社會保險,甲方不再承擔為乙方參加統一的基本社會保險相關的經濟、法律責任和義務。三、本協議簽訂後,如乙方需重新要求甲方為其辦理基本社會保險事宜,從乙方遞交購買基本社會保險申請次月起,甲方再為其辦理基本社會保險。同時本協議第一條將自動作廢;另外,乙方提出申請之前由此造成的相關費用均由乙方自行承擔。四、本協議是基於乙方申請而簽訂,今後凡因履行本協議引起的任何經濟、法律責任(包括行政部門對甲方的處罰)均由乙方承擔。五、本協議一式貳份,自甲、乙雙方簽字或蓋章後生效。甲方:乙方:年月日年月日2、職工自願放棄社會保險協議甲方:乙方:湖北五洋新型建材有限公司乙方將統一為員工在宜昌市五峰縣社保中心購買社會保險,並按照規定由雙方分別繳納參保費用,甲方應負擔的費用由乙方按照規定從其工資中代扣代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