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養老保險補繳與不補繳的區別
養老保險補繳與不補繳的區別如下:
1、能否領取養老金不同,養老保險補繳且繳費年限滿15年後,到國家法定退休年齡可以按月領取養老金,不補繳的話按照規定無法領取養老金。之前繳納的這部分在特定時間是可以取出來的。
2、是否產生成本不同,補繳的話除了要補上未繳的養老金,還有兩部分支出:滯納金和利息。這三部分加一塊就是補繳的時候要交的錢。不補繳就沒有這些支出。
3、領取養老金的金額不同,補繳的話基本養老金、平均繳費指數、個人帳戶養老金都是正常的,領取養老金按規定領取,不補繳的話這些都會受到影響,領取養老金也會相對少一點。
(1)養老保險不繳擴展閱讀
養老保險補繳時效
根據《社會保險法》 第五十八條規定用人單位應當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內為其職工向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申請辦理社會保險登記。未辦理社會保險登記的,由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核定其應當繳納的社會保險費。
第六十三條規定用人單位未按時足額繳納社會保險費的,由社會保險費徵收機構責令其限期繳納或者補足。
一般情況下,補繳保險的期間根據社會保險費徵收機構視企業情況而定。
社保補繳所需的材料
(1)各地區政策不同,要求的材料不同;
(2)補繳的時間不同,要求的材料也不同。一般來說,補繳的月份越早,所需要的材料越多。
具體所需材料,可登陸當地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官網查看,或撥打12333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電話咨詢。
㈡ 養老保險有一年沒交,有影響嗎
沒影響。
養老保險繳費中斷了,可以進行補繳,如果當地政策規定不允許補繳,養老保險的繳費年限是累計計算的。只要在到達法定退休年齡時,養老保險的繳費年限累計滿15年以上,就可辦理退休退休手續,按月領取養老金的。
1、養老金需累計繳納滿15年,達到退休年齡時可享受退休金待遇;醫療金需累計繳納滿25年,達到退休年齡時可享受醫保待遇。
2、醫療保險繳納中斷不超過三個月的,可以補繳,連續計算,繳納中斷期間停止享受醫保待遇。超過三個月的,不能補繳,只能重交,累計計算;自重交之月起,一年內不能享受醫保待遇。
(2)養老保險不繳擴展閱讀
養老保險的作用有以下:
1、有利保證勞動力再生產
通過建立養老保險的制度,有利於勞動力群體的正常代際更替,老年人年老退休,新成長勞動力順利就業,保證就業結構的合理化。
2、有利於社會的安全穩定
養老保險為老年人提供了基本生活保障,使老年人老有所養。隨著人口老齡化的到來,老年人口的比例越來越大,人數也越來越多,養老保險保障了老年勞動者的基本生活,等於保障了社會相當部分人口的基本生活。
3、有利於促進經濟的發展
各國設計養老保險制度多將公平與效率掛鉤,尤其是部分積累和完全積累的養老金籌集模式。勞動者退休後領取養老金的數額,與其在職勞動期間的工資收入、繳費多少有直接的聯系,這無疑能夠產生一種激勵勞動者的職期間積極勞動,提高效率。
㈢ 養老保險斷交五年,斷交五年的不繳,再續交可以嗎
可以的,斷交的可以補交也可以不補交。養老保險是可以累積的,只要繳費年齡累積達到十五年,到了法定退休年齡就可以每月領取養老金了。
但是在一些城市,如北京、上海、廣州等,購房、買車搖號、子女上學等待遇需要外來居民的社保連續繳納一定時間的記錄,其中有的待遇在計算社保連續繳納時間時,補繳的月份是算作連續的,所以如果中途出現斷繳,可以找代理公司補繳來實現社保的連續繳納。
(3)養老保險不繳擴展閱讀
養老保險斷繳之後,只要重新繳納養老保險的繳費年限是可以累計的,但是養老保險斷繳之後還是有影響的:
1、養老保險中斷期間是不計算工齡的,因此以後的工齡工資會減少。
工齡工資是工資的一個重要組成部分,特別是在工作年限滿了之後,這部分工資會越來越多。因此,如果實際上已經工作了10年,但是只累計繳納了7年社保,那麼工齡工資就會按照7年的計算;
2、養老金交的越多,退休之後能夠領取的養老金就越多。
而在中斷期間個人賬戶部分是沒有資金進入的,在將來計算養老金時就會有一定的虧損;
3、養老金是按照退休當年的平均工資作為參數的,但是會在退休之後(按法定退休年齡計算)將一生所中斷的時間累加,累計中斷12個月就會前推一年計算養老金。
也就是說,如果60歲退休,即使交滿了15年,如果中途累計斷交12個月,就會按照前一年的社會平均工資領取養老金;如果累計斷交10年,也會隨之往前倒推10年。
㈣ 公司不繳納養老保險 有什麼辦法自己交還是
公司不交納養老保險,你有什麼辦法自己交,你可以去當地勞動仲裁大隊去舉報他們,或者是你自己去當地社保局把費用給交上。
㈤ 公務員不繳納養老保險嗎
公務員以前的養老保險是由國家財政承擔,但是現在的公務員養老保險費是需要繳納的。自從國務院印發《關於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養老保險制度改革的決定》,決定從2014年10月1日起對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養老保險制度進行改革,基本養老保險費由單位和個人共同負擔。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員法》第七十九條 公務員工資、福利、保險、退休金以及錄用、培訓、獎勵、辭退等所需經費,應當列入財政預算,予以保障。
《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第十條 職工應當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由用人單位和職工共同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無僱工的個體工商戶、未在用人單位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非全日制從業人員以及其他靈活就業人員可以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由個人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公務員和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工作人員養老保險的辦法由國務院規定。
《國務院關於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養老保險制度改革的決定》規定,基本養老保險費由單位和個人共同負擔。單位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以下簡稱單位繳費)的比例為本單位工資總額的20%,個人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以下簡稱個人繳費)的比例為本人繳費工資的8%,由單位代扣。按本人繳費工資8%的數額建立基本養老保險個人賬戶,全部由個人繳費形成。
中國政府網-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
中國政府網-國務院關於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養老保險制度改革的決定
中共中央組織部12380舉報網-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員法
㈥ 職工養老保險可以不交嗎
1、單位不給員工交養老保險只交醫療保險是不可以的。
2、《社會保險》第十條規定:職工應當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由用人單位和職工共同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
《社會保險》第二十三條規定:職工應當參加職工基本醫療保險,由用人單位和職工按照國家規定共同繳納基本醫療保險費。
《社會保險法》第三十三條規定:職工應當參加工傷保險,由用人單位繳納工傷保險費,職工不繳納工傷保險費。
《社會保險法》第四十四條規定:職工應當參加失業保險,由用人單位和職工按照國家規定共同繳納失業保險費。
《社會保險法》第五十三條規定:職工應當參加生育保險,由用人單位按照國家規定繳納生育保險費,職工不繳納生育保險費。
3、《社會保險法》第五十八條規定:用人單位應當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內為其職工向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申請辦理社會保險登記。未辦理社會保險登記的,由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核定其應當繳納的社會保險費。
4、《社會保險法》第六十條規定:用人單位應當自行申報、按時足額繳納社會保險費,非因不可抗力等法定事由不得緩繳、減免。職工應當繳納的社會保險費由用人單位代扣代繳,用人單位應當按月將繳納社會保險費的明細情況告知本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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