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我國養老保險應採取哪種籌資方式,為什麼
我國的城鄉居民養老保險基金由個人繳費、集體補助、政府補貼構成。
(一)個人繳費。參加城鄉居民養老保險的人員應當按規定繳納養老保險費。繳費標准目前設為每年100元、200元、300元、400元、500元、600元、700元、800元、900元、1000元、1500元、2000元12個檔次,省(區、市)人民政府可以根據實際情況增設繳費檔次,最高繳費檔次標准原則上不超過當地靈活就業人員參加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的年繳費額,並報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備案。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會同財政部依據城鄉居民收入增長等情況適時調整繳費檔次標准。參保人自主選擇檔次繳費,多繳多得。
(二)集體補助。有條件的村集體經濟組織應當對參保人繳費給予補助,補助標准由村民委員會召開村民會議民主確定,鼓勵有條件的社區將集體補助納入社區公益事業資金籌集范圍。鼓勵其他社會經濟組織、公益慈善組織、個人為參保人繳費提供資助。補助、資助金額不超過當地設定的最高繳費檔次標准。
(三)政府補貼。政府對符合領取城鄉居民養老保險待遇條件的參保人全額支付基礎養老金,其中,中央財政對中西部地區按中央確定的基礎養老金標准給予全額補助,對東部地區給予50%的補助。地方人民政府應當對參保人繳費給予補貼,對選擇最低檔次標准繳費的,補貼標准不低於每人每年30元;對選擇較高檔次標准繳費的,適當增加補貼金額;對選擇500元及以上檔次標准繳費的,補貼標准不低於每人每年60元,具體標准和辦法由省(區、市)人民政府確定。對重度殘疾人等繳費困難群體,地方人民政府為其代繳部分或全部最低標準的養老保險費。
❷ 基本養老保險的籌資模式是什麼誰負責繳納保險費
基本養老保險的籌資模式是國家預算和企業營業外列支的生產性收益專。國家、企業和個人三屬方共同負責繳納保險費。
基本養老保險(亦稱國家基本養老保險),它是國家和社會根據一定的法律和法規,為解決勞動者在達到國家的解除勞動義務的勞動年齡界限,或因年老喪失勞動能力退出勞動崗位後的基本生活而建立的一種社會保險制度。基本養老保險以保障離退休人員的基本生活為原則。它具有強制性、互濟性和社會性。
❸ 現收現付制和完全積累制這兩種養老金籌資模式的區別是什麼
現收現付制和完全積累制的區別如下:
1、開發票時填寫的信息不同
現收現付制需要在申報的「購買方納稅人識別號」欄填寫購買方的統一社會信用代碼。購買方為企業的憑證,索取申報時,應向銷售方提供統一社會信用代碼。
而銷售方為其提供開完全積累制時,應在「購買方納稅人識別號」欄填寫購買方的納稅人識別號,不符合規定的發票,不得作為稅收憑證。
完全積累制是具有唯一性的,只要稅務發票系統裡面查到了這家企業的發票代碼不同,就可以查詢到這家企業的進銷項發票情況,也就可以知道企業是否虛開發票了。
2、職責不同
現收現付制負責本單位財產物資的統一管理,每年進行一次財產清查,健全保管、領用、維護、賠償、報廢、報損以及人員調動交接制度,保證賬物相符。
而完全積累制負責組織編制本單位資金的籌集計劃和使用計劃,並組織實施。資金的籌集計劃和使用計劃要結合本單位的經營預測和經營決策以及生產、經營、供應、銷售、勞動、技術措施等計劃,按年、按季、按月進行編制,
並根據企業的經濟核算責任制將各項計劃指標分解下達落實,督促執行。根據生產經營發展和節約資金的要求,組織有關人員,合理核定資金定額,加強資金的使用管理,提高資金使用效果。根據管用結合和資金歸口分級管理的要求,擬定資金管理與核算實施辦法,並組織有關部門貫徹執行
3、包括范圍不同
現收現付制包括20款,即電力建設基金收入、三峽工程建設基金收入、養路費收入、車輛購置附加費收入、鐵路建設基金收入、公路建設基金收入、民航基礎設施建設基金收入、郵電附加費基金收入、港口建設費收入。
而完全積累制包括企業依法交納的增值稅、消費稅、企業所得稅、資源稅、土地增值稅、城市維護建設稅、房產稅、土地使用稅、車船稅、教育費附加等稅費、
礦產資源補償費、印花稅、耕地佔用稅等稅費,以及在上繳國家之前,由企業代收代繳的個人所得稅等。
4、考核內容不同
現收現付制主要考核能否認真貫徹執行國家的憲法、法律、法令,是否具備工作人員應有的道德品質、是否具有做好本職工作的業務技能,以及必備的文化知識和實際工作能力。
而完全積累制主要考核,出勤情況、學習成績和工作態度,完成任務的數量、質量、效率等。
參考資料來源:網路-完全積累制
網路-現收現付制
❹ 按照養老保險基金的籌集模式,可以把養老保險分為哪幾類他們之間的區別和聯系是什麼
養老保險的
種類有很多
要是想一一了解
直接是網查詢
❺ 社會保險的籌資方式包括哪些
社會保險的籌資方式有以下三種:
1、國家福利模式,責任主體是國家,籌資來源是一般稅收(不是單獨開征社會保障稅),待遇確定根據個人和家庭需要,與個人能力、納稅多少不相關。
2、社會保險模式,責任主體是勞資雙方,籌資來源是社會保險繳費,待遇確定根據個人繳費基數、繳費年限,強調繳費義務與待遇享受權益的相關性。
3、個人儲蓄型保障制度,責任主體是個人,籌資來源是個人工資強制儲蓄,待遇完全取決於個人儲蓄和投資回報的多少,強調個人儲蓄的賬戶資產歸個人所有,不能調劑。
我國的社會保障制度定位當屬第二和第三結合的統賬結合模式。
(5)解釋養老保險的三種籌資模式擴展閱讀
我國籌集的現狀
我國社會保險基金籌集方式實施部分積累制, 即現收現付制和完全積累制的綜合。按照有關規定, 我國的社會保險基金是由地方稅務部門或社會保險業務經辦機構採用社會保險費的形式進行籌集的, 這對不同的徵收形式下籌集基金時以不同的賬戶設置及管理提出了明確的要求。
我國社保基金現行管理體制是收支兩條線制衡體制。財政部門的財政專戶,社保部門的收入戶和支出戶,以及銀行現金管理流程規制,已經形成有效的互相制約作用。現實情況是,大多數地區財政資金短缺,社會保險資金有結余儲備。
參考資料來源人民網-深化社會保障管理體制改革問題解析
參考資料來源網路-社會保險基金
❻ 基本養老保險的籌資模式是什麼誰負責繳納保險費
籌資模式是社會統籌與個人賬戶相結合。負責繳納保險費的由用人單位和個人繳費以及政府補貼等組成。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第十一條規定,基本養老保險實行社會統籌與個人賬戶相結合。 基本養老保險基金由用人單位和個人繳費以及政府補貼等組成。
具體為用人單位應當按照國家規定的本單位職工工資總額的比例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記入基本養老保險統籌基金。職工應當按照國家規定的本人工資的比例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記入個人賬戶。
無僱工的個體工商戶、未在用人單位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非全日制從業人員以及其他靈活就業人員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應當按照國家規定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分別記入基本養老保險統籌基金和個人賬戶。
(6)解釋養老保險的三種籌資模式擴展閱讀:
其他國家養老保險的制度模式:
1、傳統型:傳統型養老保險制度又稱為與僱傭相關性模式(employment-related programs)或自保公助模式,最早為德俾斯麥政府於1889年頒布養老保險法所創設,後被美國、日本等國家所採納。個人領取養老金的工資替代率,然後再以支出來確定總繳費率。
2、國家統籌型之福利型養老保險:福利國家所在地普遍採取,最早為英國創設,如今適用該類型的國家還包括瑞典、挪威、澳大利亞、加拿大等。
3、國家統籌型之蘇聯模式:是前蘇聯所創設的,其理論基礎為列寧的國家保險理論,後為東歐各國、蒙古、朝鮮以及中國改革以前所在地採用。
4、強制儲蓄型之新加坡模式:新加坡模式是一種公積金模式。主要特點是強調自我保障,建立個人公積金賬戶,由勞動者於在職期間與其僱主共同繳納養老保險費,勞動者在退休後完全從個人賬戶領取養老金,國家不再以任何形式支付養老金。
5、強制儲蓄型之智利模式:強調自我保障,也採取了個人賬戶的模式,但與新加坡模式不同的是,個人賬戶的管理完全實行私有化,即將個人賬戶交由自負盈虧的私營養老保險公司規定了最大化回報率,同時實行養老金最低保險制度。
❼ 為什麼我國養老保險的籌資模式要由現收現付制度轉換為部分積累制
現收現付制的機制是由年輕一代供養上一代,將年輕一代繳納的保險費用用於支付給老一內代的養老保險容金。這種基金籌資模式可以應對通貨膨脹所帶來的風險。
但是,這種籌資模式與人口結構有密切的關系,當老齡化嚴重,就會增加養老保險費用的支出,年輕一代繳納養老保險的費用就要增加,從而增加了年輕人的負擔。另外,1997年實行養老保險以來,1997年之前退休的人(即「老人」)沒有繳納過養老保險,須完全由社會提供;1997年之前參加工作,1997年以後才退休的人(即「中人」)繳納的養老保險費用不足以供他們養老,須由社會支出一部分,這也就是我國養老保險面臨的最大難題——所謂的「隱性債務」問題。
為了解決這一問題,我國養老保險籌資模式由現收現付制改為部分積累制,個人繳納存入個人帳戶,用於個人養老;企業繳納費用計入社會統籌帳戶,解決隱性債務問題,從而,既保證了老一代的養老保障,又減輕了年輕一代的負擔。
❽ 什麼是養老保險基金籌集模式中的完全積累式
社會保障基金的籌資模式是社會保障制度中一個重要的組成部分。社會保障的籌資模式,也叫社會保障資金的財政模式,它是依據一定的收支平衡原則,確定一定的收費率,以取得一定的保障收入,用以滿足社會保障事業和經濟穩定發展需要的一項制度。
一般籌資模式分三類:
1、現收現付制
這種籌資模式,要求以近期內橫向收支平衡原則為指導籌集資金。方式為:先對一年內某項社會保障措施所需支出的費用測算,後按一定的比例分攤到參加該保障措施所有的單位和個人,當年提取,當年支付。養老保險的負擔是代際之間進行轉移,即由在職職工一代人負擔已退休職工一代人的養老費用,在職職工本人則由下一代人負擔。該模式的特點是在社會保障實施的初期,收費率較低,費率調整靈活,社會共濟性強,避免通貨膨脹的影響,易於操作,費率以後隨著人口老齡化發展趨勢。用現收現付的方法籌集資金代際供養模式將面臨較大的風險。
2、完全積累制
也稱完全基金式。
這種模式是一種以遠期收支平衡為原則的籌資模式,要求在預測未來時期社會保障支出需求的基礎上,確定一個可以保證在相當長的時期內收支平衡的總平均收費率,將其分攤到保障對象的整個投保期。該方式的特點為初期的收費率較高,籌資見效快,在較長的時期內,收費率保持相對穩定。在社會保障收入大於支出形成的儲備基金,用以彌補以後年度的支大於收形成的差額。這種方法要求善於管理養老保險基金,還得要善於運營投資該筆資金,力爭有較好的回報,因此這種方法不再具有社會保險固有的公平原則,也無法體現按需分配的社會保障原則,各國對此方法持審慎態度。
3、部分積累式
也稱部分基金式。
這是一種把近期橫向收支平衡原則與遠期縱向收支平衡原則結合起來的籌資模式。在滿足一定支出需要的前提下,留出一定的儲備適應未來的支出需求。這種籌資方式幾年不變,過幾年調整一次。收大於支的部分,形成一定數量的基金。其特點是初期收費率較低,以後逐步提高,保持相對穩定。兼有現收現付制的長處,簡單,管理費較低,容易操作;又有完全積累制的長處,積累一筆雄厚的社會保險基金,安然運行在高齡社會中。
❾ 簡述我國基本養老保險的資金籌集方式
根據《社會保險法》規定,基本養老保險基金由用人單位和個人繳費以及政府補貼等組成。其中,用人單位和個人繳費是基本養老保險基金的主要來源。
我國基本養老保險制度是繳費型的。國家規定用人單位按照不超過工資總額的20%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個人按照本人工資的8%繳費基本養老保險費。靈活就業人員參加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的,按照當地上年度在崗職工平均工資的20%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
❿ 中國社會保險基金中採用部分積累制籌資模式的項目有( ) A、基本養老保險 B、工傷保險
我國企業職工養老保險採用社會統籌和個人賬戶相結合的部分積累模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