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退休後又返聘的人員,需不需要繳納社保
退休後又返聘的單位交的社保沒有任何的問題,因為你退休又返聘到工作單位,那麼作為工作單位來講,是要單獨給你發放相應的工資待遇的,至於你所獲得的社保當中養老金的待遇,是不受到任何的影響的,因為工資性的待遇是由企業單位發放的,而社保的待遇,並不是由企業單位發放,而是由社保基金來發放的。
❷ 退休後再就業還能交社保嗎
不建議了。已經辦理了退休手續的人員,屬於退休人員,即使再一次就業也不能繳納社保了。如果需要可以購買商業保險的。
❸ 退休人員需要交社保嗎
退休人員不需要繳納社會保險,法律上明確規定了達到退休年齡的人員可以享受社保的待遇,但不需要繳納社保,具體情況下可以根據有關規定,在退休時辦理有關社保待遇的處理,避免法律適用錯誤。❹ 退休人員返聘社保怎麼交
退休返聘人員一般是與招用單位形成勞務關系,所以,單位是無需為退休返聘人員繳納社保的。 退休人員作為特殊性質的群體,已完全享受國家關於退休人員的基本保障權利,因此,對於退休返聘人員無需繳納社會保險。 對於退休返聘人員繳納的社保中主要考慮工傷保險和養老保險。 關於工傷保險方面:國務院《工傷保險條例》中均沒有規定返聘的離退休人員可以享受工傷待遇,不少地方規定明確排除了離退休人員可以享受工傷待遇。 要按照勞務報酬所得來繳納個稅。 根據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退休人員養老金免徵個人所得稅,其餘的個人收入如返聘的勞務報酬、各種補貼、獎金等均應納稅。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
第一條 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個人賬戶儲存額不得提前支取。參加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在達到法定退休年齡前離境定居的,其個人賬戶予以保留;達到法定退休年齡的,按照國家規定享受相應的養老保險待遇。
第二條 社會保險法第十五條規定的統籌養老金,即現行制度中的基礎養老金,基本養老金計發辦法不變。
第三條 參加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累計繳費不足十五年的,可以延長繳費至滿十五年。社會保險法實施前參保、延長繳費五年後仍不足十五年的,可以一次性補繳至滿十五年。
❺ 退休人員社會保險還要繳納嗎
退休人員社會保險不要繳納,法律規定對於達到退休年齡的公民,是可以享受到規定標準的社保待遇的,不存在交納社保的情況,如果對相關情況的處理不清楚的,瞎滑友可以咨詢社保部門來進行認定。❻ 已退休人員再就業社保要交嗎
如果已經過了法定的退休年齡,那麼實際上是不能簽訂勞動合同的因為過了法定的退休年齡,這個,勞動合同關系是自動與單位解除的,所以說,既然勞動合同關系已經解除,那麼所在的這個社保也將退出,實際上用工單位是不需要給這個員工購買社保的,而且退休人員來說,基本上已經享受到這個退休金待遇了,所以說也是無需再購買社保費用了。
有些退休人員,因為自己退休以後還想發揮余熱,留在原單位繼續工作的情況,還是存在的那麼這種情況實際上就建立不了勞動合同,關系了,只能夠以勞務形式來建立這種勞動關系,那麼這種情況下實際上是不需要承擔任何社保費用的,當然所有的社保費用,既然不承擔的話那麼就需要自己來承擔一部分的風險,比如說,在工作期間的一個工傷風險等等之類的,這就必須要自己來承擔的,因為所在的單位,確實是無法購買,這個相應的社保費用。
實際上如果已經過了法定的退休年齡,那麼按正常來說,可以辦理退休手續享受基本養老金的待遇和退休醫保待遇。那麼在享受基本養老金待遇的同時,就沒有必要去購買這個社保了,因為你已經領到這個退休金待遇了,所以說再去購買社保實際上是沒有任何意義的,而且來說也是不能夠再購買了。那麼如果自己在退休,以後還要繼續工作的話,實際上也是一種比較好的結果,因為自己在領取退休金的同時,在所在的工作單位又可以領取一份額外的收入,對自己來說經濟上也是有所幫助的,因為你可以有一個雙份的收入。最後居然不用買社保了,那麼單位所承擔的部分和個人所承擔的部分都不需要承擔,對於單位來說,也是比較不錯的一個選擇,因為用,這樣的人相對來說他的用工成本相對是比較小的,一方面你個人如果不扣除社保的話,相應的你拿到手的這個工資相對的也高一些。
所以說自己退休以後,如果繼續留在原單位干,很有可能你現在到手的工資,要高出你自己在職期間正常繳納社保,期間的一個工資待遇!因為本身你個人所承擔的社保,不在從你工資當中扣除了,所以說你的工資將會全額發放給你,這樣的話你就拿的工資比這個,正常在指尖的工資要高。
所以說留在原單位繼續返聘的話,對個人來說實際上還是能夠拿到一筆額外的收入,畢竟不夠社保費用了,相對來說到手的工資也是比較高的。當然不留在原單位返聘去別的工作單位繼續工作也是完全可以的,同樣都是不扣這個社保費用的那麼你到手的工資,相應的來說是一個應發的全部工資。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
第十六條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累計繳費滿十五年的,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累計繳費不足十五年的,可以繳費至滿十五年,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也可以轉入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或者城鎮居民社會養老保險,按照國務院規定享受相應的養老保險待遇。
❼ 聘用退休人員也要交社保嗎
法律分析:社會保險是建立在勞動關系基礎之上的,退休返聘人員一般是與招用單位形成勞務關系,所以,單位是無需為退休返聘人員繳納社保的.退休返聘是否構成勞動關系要區分為一般與特殊兩類情形1、一般情形是,已經享受養老保險待遇或領取退休金的退休人員,根據最高院相關司法解釋,此類人員再就業的,不屬於《勞動法》、《勞動合同法》規定的勞動者,與招用單位不建立勞動關系,而構成勞務關系,雙方可簽訂勞務合同;退休返聘人員無法再參加養老保險,不需要繳納養老保險8%的個人繳存部分.但是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第十二條規定:用人單位應當按照國家規定的本單位職工工資總額的比例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記入基本養老保險統籌基金.因此部分省份企業繳納養老保險部分是根據企業"職工工資總額"繳納,也就是"工資總額"中企業繳納部分還是包括返聘的退休職工工資.2、特殊情況是,對於雖已達到法定退休年齡的人員,但用人單位未與其解除勞動關系仍繼續用工,且未按規定辦理退休手續的,上海地區的司法實踐是按勞動關系處理.《上海市工傷保險實施辦法》第六十二條規定:"用人單位聘用的退休人員發生工傷的,由用人單位參照本辦法規定支付其工傷保險待遇".
法律依據:根據《上海市工傷保險實施辦法》第六十二條規定:用人單位聘用的退休人員發生工傷的,由用人單位參照本辦法規定支付其工傷保險待遇.
❽ 用人單位返聘退休人員,還需要為其繳納社保嗎
不需要。
《勞動合同法》規定,勞動者開始依法享受基本養老保險待遇的,勞動合同終止。也就是說,公司與退休人員簽訂的合同不屬於勞動合同,屬於勞務合同。所以,用人單位不需要為退休返聘人員繳納社保。
單位社會保險繳費比例
每個地區繳納社保的標准不同因此各地的公司社保繳納標准也不同。以湖南長沙公司社保繳納標准為例:
1、養老保險:單位繳費比例為16%,個人繳費比例為8%;
2、醫療保險:單位繳費比例為8%,個人繳費比例為2%;
3、失業保險:單位繳費比例為0.7%,個人繳費比例為0.3%;
4、工傷保險:單位繳費比例為0.56%,個人不繳納;
5、生育保險:單位繳費比例為0.7%,個人不繳納;
其中職工本人月工資低於上年度全省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60%的,按60%核定個人繳費基數;超過300%的,按300%核定個人繳費基數。當個人繳費基數之和大於用人單位全部職工工資總額時,以個人繳費基數之和作為單位繳費基數。
❾ 退休後又返聘的人員,如何繳納社保
無需,由於依照《社會保險法》和《勞動合同法》等相關法律法規的有關要求,用人公司有法定義務為創建勞務關系的工作年齡段內的工作人員交納社保。實際上,這種工作人員包含全日制標准工時或者非標准工時用人工作人員,彼此有單位隸屬。而超出法律規定法定退休年齡,就歸屬於非工作年紀了,應當創建的是僱傭關系,並不是勞務關系。
彼此應簽署的是《勞務協議》,而不是《勞動合同》,受民法典管束,不會受到《勞動合同法》和《社會保險法》管束,用人公司就沒有法定義務給你交納社保了。那麼,在法律法規允許的條件下,都有哪些狀況用人公司能夠 不給用人者交納社保呢?
針對創建見習、實踐活動關聯的學員,為避開工傷事故和出現意外風險性,提議用人公司為她們申請辦理僱主責任險等商業服務意外傷害保險。有標準的,還能夠考慮到創建商業服務醫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