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退休金沒領夠139個月去世的
養老金沒領夠139個月死亡余額可繼承。養老保險個人賬戶余額可以繼承,所謂養老金沒有領到139個月可以繼承,是國務院《關於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養老保險制度改革的決定》中個人賬戶養老金是按139月領完計算的,沒有領到139月,個人賬戶就有餘額,繼承人可以繼承余額。養老金的繼承:1、只要被繼承人生前還有養老金未領取的(個人賬戶有餘額的),就可以繼承;2、如果個人賬戶的余額,已經領取完了,不管是領取了幾個月,都是不能繼承的。
社保局說事業單位的沒領夠139個月的是沒有補的,是因為這個跟養老保險的養老金是不一樣的。但最終會按照什麼樣的時間領取完成,取決於投資的收益水平,包括你的退休的計發月數來決定。基本上10多年的時間是沒有任何的問題,而且退休之前的這10多年養老金水平相對是比較偏低的,那麼有了職業年金的補充,自己相對就可以獲得一個比較高的退休收入,但是10多年以後,即便是職業年金停止發放,我相信你的養老金已經增長到一定的水平,所以說基本都不會影響到我們的退休生活了。
❷ 問60歲領養老金找139個月計算,65歲領養老金是怎麼算
1月14日,國務院正式發布《關於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養老保險制度改革的決定》。方案明確,機關、事業單位建立與企業相同基本養老保險制度,實行單位和個人繳費,改革退休費計發辦法。另外,職工如果未領夠139個月即死亡,養老金余額可繼承。改革後養老金如何計算?①本單位工資總額的20%+本人繳費工資的8%(由單位代扣);②個人工資超當地上年度在崗職工平均工資300%以上的部分,不計入繳費基數;低於當地上年度在崗職工平均工資60%的,按平均工資的60%計算個人繳費基數。養老金余額可繼承我國養老保險個人賬戶的計發月數是139個月,也就是個人賬戶中的錢分139個月發完,按照60歲退休計算,職工領自己的錢要到71.5歲才能領完,在此之前死亡的,個人賬戶里的余額都可繼承。
❸ 社保可以活到老領到老嗎 60歲退休,個人帳戶養老金也只能領取139個月這是真的嗎
我認為,題主的這個認知與理解,我們應該一分為二來看,也就是有講的對的一面,也有不對的地方存在。具體講,對的一面是指計發月數139個月,是說你到達60周歲時,你的個人帳戶月養老金領取額,是按照個人帳戶累計儲存額除以139個月,所得到的那個數據。同時也說明,你的個人帳戶月養老金,在領取139個月後,就會清零無養老金可支付了。
很顯然,說的不對的一面,也是客觀存在的。因為個人帳戶養老金支付清零後的處理方法,國家是有明確政策規定的。這就是說,當退休本人的個人帳戶養老金,經過139個月的連續支付清零後,個人帳戶養老金月領取額,必須繼續如數發放,直至退休人員去世時止。只是個人帳戶養老金的支付渠道,必須改由在統籌帳戶里進行列支了。總而言之,上述分析與解讀明確告訴我們,養老金計發月數是139個月,並不意味著60周歲退休人員的個人帳戶養老金,就只能領取139個月。鑒於個人帳戶月領取額,屬於基本養老金的法定范疇。作為基本養老金有機構成中的個人帳戶月養老金,是應該而且必須與基礎養老金,以及中人的過渡性養老金,同時發放直至退休人員去世時止的,這是毋庸置疑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