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我已滿六十歲,在公司上班十年多,沒有繳納社保。現在能不能申請勞動仲裁我在公司
60歲到了退休年齡,如果沒有交社保,可以申請勞動仲裁的,否則沒有退休金。
❷ 職工已到退休年齡,單位欠繳社保,該怎麼辦
員工早已抵達退休年齡規定,但自己的部門欠交個人社保,人們應該怎麼辦?關於這個問題,最先大家抵達退休年齡規定的退休工人,一定不要簽署這類退休審批表,由於你一旦簽署退休審批表,便是認同你總計繳費年限,那樣未來要想補繳都是沒辦法來補繳的,對自身而言會造成極大的影響財產損失。
❸ 到了退休年齡公司不交社保怎麼辦
可以請求公司補繳社保,如果不能補繳的可以主張公司賠償損失。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勞動爭議案件適用法律問題的解釋(一)》(法釋〔2020〕26號)
第一條 勞動者與用人單位之間發生的下列糾紛,屬於勞動爭議,當事人不服勞動爭議仲裁機構作出的裁決,依友襲叢法提起訴訟的,人民法院應予受理:
(五)勞動者以用人單位未為其辦理社會保險手續,且社會保險經辦機構不能補辦導致其無法享受社會保險待遇為由,要求用人單位賠償損失發生的糾紛;
(六)勞動者退休後,與尚未參加社會保險統籌的原用人單位因追索養老金、醫療費、工傷保險待遇和其禪伍他社會保好櫻險待遇而發生的糾紛;
❹ 到了法定退休年齡由於單位沒有辦理社保,無法退休該如何賠償呢
針對達到退休年齡時,由於用人單位因素,用人公司理應為員工交養老保險,沒有交養老保險的,依照社保法的相關規定,假如參保人員做到法律規定的法定退休年齡,養老服務保險繳費年限不夠15年,還可以繼續交費,直至交費至滿15年才行。這一交費必要條件便是參保人員已是在符合法律規定的法定退休年齡以前參與了社會養老保險的,只不過都還沒交費至滿15年,因此這樣的情況下,只需法院判決書用人公司補交,這也是能夠補交的,依照社保法的相關規定是可以再次交費至滿15年。
總的來說,依照人民法院勞務糾紛表述三的相關規定,職工以用人公司未依規為其辦理社保辦理手續,且社會保險機構無法辦理補領造成享受不到社會保險待遇為理由,需要用人公司損失賠償而出現異議的,人民法院應予以審理。對於人民法院審理以後怎麼裁定賠付事項,因為全國各地的相關規定不一樣,或是只有依照法院裁定去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