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蘇州職工退休金每月多少
1、蘇州的退休金從每月430元提高到了每月460元,前提是參保人在當地登記滿20年,繳納養老保險滿15年。在當地登記居住不滿20年,繳納養老保險時間不滿15年的,由原來的每月290元提高到320元。
2、 退休金的計算方法
養老保險主要包括基本養老保險、個人賬戶養老保險和過渡性養老保險。
1 基本養老保險=(社保人員退休時當地上年度職工月平均收入指數化用戶月平均繳費工資)/2*繳費年限* 1%;
2個人賬戶養老金=參保人退休時個人賬戶積累額/月數;
3 過渡性養老金(不同省市)=本人指數化月平均繳費工資統賬結合前繳費年限2%。
3、 蘇州養老保險繳費標准
個人繳費:蘇州市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個人繳費標准為每人每年1500元、1980元、2460元、2820元。
參保個人繳納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費的補貼標准:男性未滿45周歲、女性未滿40周歲的,每人每年補貼350元;
男性45周歲以上55周歲以下,女性40周歲以上50周歲以下,每人每年補助410元;
男55周歲以上、女50周歲以上的,每年補助470元。
Ⅱ 江蘇省各地退休工資一樣嗎
江蘇省各地退休工資不一樣。
根據2025年江蘇省最新政策及統計數據,各市退休工資受計發基數、工齡、繳費基數和地方補貼政策等因素影響,區域差異明顯。以下從不同群體來看:
未來,江蘇省將實施「雙重調整」,計劃2028年分三檔統一計發基數,逐步緩解「南北差距超400元」現狀;提高繳費基數下限,擴大企業年金覆蓋率等,以促進區域平衡。
Ⅲ 蘇州市退休最低工資標准
法律分析:1、調整月最低工資標准。蘇州市區、張家港市、常熟市、 太倉市、崑山市均執行江蘇省一類地區月最低工資標准,由原2020 元/月調整為 2280 元/月。2、調整小時最低工資標准。蘇州市區、張家港市、常熟市、太倉市、崑山市均執行江蘇省一類地區非全日制用工小時最低工 資標准, 由原 18.5 元/小時調整為 22 元/小時。3、企業支付給頂崗實習學生的實習報酬和勤工助學學生的勞動報酬按照小時計酬,並不得低於當地非全日制用工小時最低工資標准。法律依據:《最低工資規定》第五條 最低工資標准一般採取月最低工資標准和小時最低工資標準的形式。月最低工資標准適用於全日制就業勞動者,小時最低工資標准適用於非全日制就業勞動者。第六條 確定和調整月最低工資標准,應參考當地就業者及其贍養人口的最低生活費用、城鎮居民消費價格指數、職工個人繳納的社會保險費和住房公積金、職工平均工資、經濟發展水平、就業狀況等因素。確定和調整小時最低工資標准,應在頒布的月最低工資標準的基礎上,考慮單位應繳納的基本養老保險費和基本醫療保險費因素,同時還應適當考慮非全日制勞動者在工作穩定性、勞動條件和勞動強度、福利等方面與全日制就業人員之間的差異。月最低工資標准和小時最低工資標准具體測算方法見附件。
Ⅳ 蘇州職工退休金每月多少
蘇州市區、張家港市、常熟市、 太倉市、崑山市均執行江蘇省一類地區月最低工資標准,由原2020 元/月調整為 2280 元/月。調整小時最低工資標准。蘇州市區、張家港市、常熟市、太倉市、崑山市均執行江蘇省一類地區非全日制用工小時最低工 資標准, 由原 18.5 元/小時調整為 22 元/小時。企業支付給頂崗實習學生的實習報酬和勤工助學學生的勞動報酬按照小時計酬,並不得低於當地非全日制用工小時最低工資標准。
一、個人養老金領取條件:
1、達到法定退休年齡,並已辦理了退休手續;
2、所在單位和個人依法參加養老保險並履行了養老保險繳費義務;
3、個人繳費至少滿15年(過渡期內繳費年限包括視同繳費年限)。 目前,我國的企業職工法定退休年齡為:男職工60歲;從事管理和科研工作的女職工55歲;從事生產和工勤輔助工作的女職工50歲。
二、個人養老金領取所需材料:
1、居民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各一份;
2、本人的戶口;
3、本人人事檔案;
4、登記照片一張。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 第十六條 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累計繳費滿十五年的,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累計繳費不足十五年的,可以繳費至滿十五年,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也可以轉入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或者城鎮居民社會養老保險,按照國務院規定享受相應的養老保險待遇。
Ⅳ 蘇州職工退休金每月多少
2024蘇州參保人員為本市市區戶籍滿20年,或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繳費年限滿15年的,每月460元。本市市區戶籍不滿20年,且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繳費年限不足15年的,每月320元。
根據查詢律圖網顯示,2024蘇州參保人員為本市市區戶籍滿20年,或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繳費年限滿15年的,標准由每人每月430元提高至460元。本市市區戶籍不滿20年,且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繳費年限不足15年的,標准由每人每月290元提高至320元。
Ⅵ 蘇州退休金最低標准
蘇州退休金最低標准要確定和調整小時最低工資標准,應在頒布的月最低工資標準的基礎上,考慮單位應繳納的基本養老保險費和基本醫療保險費因素,同時還應適當考慮非全日制勞動者在工作穩定性、勞動條件和勞動強度、福利等方面與全日制就業人員之間的差異。
1、調整月最低工資標准。蘇州市區、張家港市、常熟市、 太倉市、崑山市均執行江蘇省一類地區月最低工資標准,由原2020 元/月調整為 2280 元/月。
2、調整小時最低工資標准。蘇州市區、張家港市、常熟市、太倉市、崑山市均執行江蘇省一類地區非全日制用工小時最低工 資標准,由原 18.5 元/小時調整為 22 元/小時。
3、企業支付給頂崗實習學生的實習報酬和勤工助學御銀學生的勞動報酬按照小時計酬,並不得低於當地非全日制用工小時最低工資標准。
一、個人養老金領取條件:
1、達到法定退休年齡,並已辦理了退休手續;
2、所在單位和個人依法參加養老保險並履行了養老保險繳費義務;
3、個人繳費至少滿15年(過渡期內繳費年限包括視同繳費年限)。目前,我國的企業職工法定退休年齡為:男職工60歲;從事管理和科研工作的女職工55歲;從事生產和工勤輔助工作的女職工50歲。
二、個人養老金領取所需材料:
1、居民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各一份;
2、本人的戶口;
3、本人人事檔案;
4、登記照片一張。
法律依據:
《最低工資規定》
第五條 最低工資標准一般採取月最低工資標准和小時最低工資標準的形式。月最低工資標准適用於全日制就業勞動者,小時最低工資標准適用於非全日制就業勞動者。
第六條 確定和調整月最低工資標准,應參考當地就業者及其贍養人口的最低生活費用、城鎮居民消費價格指數、職工個人繳納的社會保險費和住房公積金、職工平均工資、經濟發展水平、就業狀況等因素。確定和調整小時最低工資標准,應在頒布的月最低工資標準的基礎上,考慮單位應搏戚繳納的基本鎮銀宴養老保險費和基本醫療保險費因素,同時還應適當考慮非全日制勞動者在工作穩定性、勞動條件和勞動強度、福利等方面與全日制就業人員之間的差異。月最低工資標准和小時最低工資標准具體測算方法見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