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十幾年了不給我辦理退休手續,我能進行行政訴訟嗎
如果你達到了退休年齡,而且符合退休的條件。他們不辦理,你當然可以提起行政訴訟。
㈡ 到了法定退休年齡由於單位沒有辦理社保,無法退休該如何賠償呢
針對達到退休年齡時,由於用人單位因素,用人公司理應為員工交養老保險,沒有交養老保險的,依照社保法的相關規定,假如參保人員做到法律規定的法定退休年齡,養老服務保險繳費年限不夠15年,還可以繼續交費,直至交費至滿15年才行。這一交費必要條件便是參保人員已是在符合法律規定的法定退休年齡以前參與了社會養老保險的,只不過都還沒交費至滿15年,因此這樣的情況下,只需法院判決書用人公司補交,這也是能夠補交的,依照社保法的相關規定是可以再次交費至滿15年。
總的來說,依照人民法院勞務糾紛表述三的相關規定,職工以用人公司未依規為其辦理社保辦理手續,且社會保險機構無法辦理補領造成享受不到社會保險待遇為理由,需要用人公司損失賠償而出現異議的,人民法院應予以審理。對於人民法院審理以後怎麼裁定賠付事項,因為全國各地的相關規定不一樣,或是只有依照法院裁定去執行。
㈢ 事業單位拖欠養老保險不能辦理退休的怎麼辦
三種辦法:申請勞動仲裁,勞動執法大隊幫忙。起訴,人民法院判決。自認倒霉,自費繳納社保。
㈣ 我的檔案里沒有工資發放記錄,社保局不給辦理退休,我該怎麼辦
樓主你好,我的檔案里沒有工資發放記錄,社保局不給辦理退休,我該怎麼辦?這個辦理退休跟工資的發放記錄是沒有直接關系的,我們辦理退休要同時具備兩個條件就可以了,第1個條件就是自身達到正常的法定退休年齡,目前男性的法定退休年齡是60周歲以上,女性的法定退休年齡是55周歲以上,女性工人的法定退休年齡是50周歲以上。
那麼第2個條件就是我們養老保險的累計參保年限要達到15周年以上,當然這個可以是包括視同繳費年限的,只要能具備這樣的兩個條件,而且這兩個條件都是需要同時來具備的,就可以正常的去申請辦理退休享受基本養老金的待遇,他跟我們檔案中有沒有工資發放記錄是沒有直接關系的。
這個工資發放記錄主要是認定我們的視同繳費年限,如果你確實是有視同繳費年限,也就是說自己在1992年之前就已經參加工作,那麼想要認定自己的視同繳費年限,那麼就必須在個人檔案中,就相關的記錄,比如說你所在的這個工作單位有沒有給你相應的工資發放記錄,但是如果說沒有這樣的記錄,只是不能夠認定你的視同繳費年限,但是你的實際繳費年限如果達到15年以上的話,依然可以正常的辦理退休享受養老金的待遇。
為了謹慎回答,且結合我們這里辦理退休手續之有關事宜,可以確認:即便檔案里沒有工資發放記錄,不影響辦理退休手續。為何?
辦理退休手續流程大致如下:當依規繳納「五險一金」之自然人到了退休年齡時,帶上身份證原件、戶口簿原件、獨生子女證原件、銀行卡等,到社保局提檔 提取並驗證繳費清單 當面啟封核實工齡 繳費累計:分別是「視同繳費年限」和「實際繳費年限」之總和 驗證繳費基數 最後提交到退休計算公式 屏幕上即顯示該自然人每月領取退休金具體數額。
至於檔案里沒有工資發放記錄,它並不影響其辦理其手續。本著具體問題具體分析,大致有以下因素,從而造成辦理障礙。一是檔案里缺失參加工作第一時間,也就是《招工錄取表》,即便缺失,檔案里同樣有《轉正定級表》,以後還有《幹部履歷表》或《職工履歷表》等等,都可以形成「參加工作第一時間」,有無工資發放表並不重要。
由於不清楚題主為何原因,所以只能原則上分析。我的建議是:當面咨詢當地社保部門,缺什麼補什麼,如由單位出面是為最佳辦法。
比如《招工錄取表》,它是由勞動局批準的,一式三份,分別由勞動局、錄用單位和個人各一份並存檔,查詢一下並不難;
再比如:有關單位人數結構、性質、工種工資、改制、入黨入團提干升職等等等等,當地縣委(市委)檔案館都可查找到原始資料,查找到後復印並蓋上鮮章,社保認可。
最後,祝友順利。謝謝閱讀
一、其實沒有檔案也可以正常辦理退休,檔案中的記載並不是養老保險實際繳費年限,只要自己已經累計交費15年以上,這個實際的繳費年限,就具備了我們國家規定的最低累計養老保險的繳費年限,那麼這種情況下,不提供有效的個人檔案,也可以根據社保局記錄的一個實際繳費年限的一個記錄,辦理退休。
二、看來題主有特殊情況,社保局要求提供原始單位的一些證明材料。
1、特殊工種。員工檔案中可能已標明是特殊工種,但由於一些原因,不能確認工作年限,比如在職期間病休,或停薪留職,所以必須提供工資發放記錄。
2、視同繳費年限。1、因為視同繳費年限,它並不是實際繳費年限,也就是說我們國家從1992年才開始建立的基本養老保險繳費制度,所以說在1992年之前參加工作的人群,工齡是按照視同繳費年限的,就必須要在個人檔案中有明確的記載。如果認定了視同繳費年限就可以享受到過渡性養老金待遇的。
三、單位倒閉,可通過當年辦理招工手續的勞動部門及其所在檔案館查找「招工錄用通知書」、原單位或者主管部門文書檔案或者會計檔案查找工資介紹信存根等證明材料,向 社會 保險經辦機構申請視同繳費年限確認,經確認後在辦理退休手續。
一般情況下,達到法定退休年齡,累計養老保險繳費年限滿15年,社保局沒有理由不給職工辦理退休。另外,工資發放記錄等檔案材料主要在公司統一保管,一般不會放在人事檔案中。除非遇到特殊情況,退休審批部門才會要求提供工資發放記錄。作為一名具有多年退休經辦工作經驗的HR,在辦理退休時也曾遇到過類似事件。畢竟很多原始檔案材料形成的年代久遠,一定要耐心,找准方法,一定會有收獲。 下面就結合本人實際工作經驗,為你做具體分析,希望能夠對你有所幫助!
一、正常情況下,沒有工資發放記錄,一樣可以辦理退休!根據我國《 社會 保險法》和退休審批管理工作要求:職工達到法定退休年齡,累計養老保險繳費年限滿15年,可以停止繳納養老保險,辦理退休,領取退休金。
因此,在一般情況下,工資發放記錄作為原始檔案材料,並非是辦理退休的必須材料。
二、特殊情況下,沒有工資發放記錄,很難辦理退休!如果個人的人事檔案內容有缺失、有塗改,或者出現記載 歷史 信息不詳細、不準確等情況,此時工資發放記錄等原始材料就會派上用場啦。 工資發放記錄等原始檔案材料,可以作為在特殊 歷史 情況下,用來認定個人工作經歷、身份經歷的證明依據。出現以下2種情況,需要用到工資發放記錄:
(一)辦理特殊工種退休
1.符合特殊工種工作年限,達到提前退休年齡(男特殊工種55周歲,女特殊工種45周歲),可以辦理提前退休。主要分為以下3類:
(1)從事高空和特繁重體力勞動工作累計滿10年的。
(2)從事井下高溫工作累計滿9年的。
(3)從事其他有害身體 健康 工作累計滿8年的。
2.特殊工種的工作年限和年齡都屬於限定要求,必須滿足或者超過相應工作年限,達到提前退休的年齡,才可以辦理退休,差一天也不行。
因此,在辦理特殊工種退休時,需要重點核對特殊工種的工作經歷和個人年齡。一般來說,個人年齡不會搞錯,難點在於工作經歷的認定。退休審批部門主要以人事檔案作為認定主要依據,如果個人的人事檔案中關於特殊工種記載年限不足法定要求,就需要提供工資發放記錄、保健津貼等證據,通過查看工資表上的崗位名稱、保健津貼發放情況、所在班組等內容,判斷是否從事過特殊工種,進而作為輔助證明材料。
(二)確定視同繳費年限
1.在國家建立社保繳費制度以前,一般都需要進行工齡認定。做工齡認定的目的,是為了核算個人的視同繳費年限,否則無法准確計算基本養老金。
2.做工齡認定時,主要以人事檔案中的招工備案材料為依據(招工材料還包括過去勞動部門為知青、復員軍人、下崗再就業人員開具的人員安置介紹信等)。通過查閱招工材料,進而確定參加工作時間。
因此,如果上述招工備案等材料缺失,很難進行工齡認定,就無法去核算個人視同繳費年限,這將直接影響基本養老金的計算。此種情況下,退休審批部門會要求職工提供其他輔助證據,最簡單且最直接的就是提供當年的工資發放記錄,它可以作為職工在企業工作的證明依據。以職工第一次領取工資的發放記錄的時間為主要線索,來確定參加工作時間,從而來確定視同繳費年限。
三、 糾正一個誤區:工資發放記錄一般不會放入個人的人事檔案。一般情況下,工資表、工資發放記錄等原始檔案材料,都由公司人事或者檔案管理部門統一保管。因為工資表和工資發放記錄等材料不止涉及一個人的工資,它包括所有員工的工資數據,且每月公司都會發放紙質工資條或者電子工資條。
因此,工資表、工資發放記錄等原始材料,一般不會放入個人的人事檔案中。
四、人事檔案里沒有工資發放記錄,社保局不給辦理退休,該怎麼辦?解決方案一:如果企業沒有破產,可以找企業提供工資發放記錄
一般來講,工資發放記錄的原始材料,作為檔案由公司統一保管,不會輕易銷毀的。因此,可以聯系企業相關工作人員,說明情況,尋求企業協助。
解決方案二:如果企業破產了,可以找到企業破產清算的管理人或者找同期已經退休的其他同事,通過已退休同事的檔案,作為一種借鑒。
1.找破產清算的管理人。 此處所說的管理人不是具體的人,它是當年負責企業破產清算的一個組織,一般企業破產以後,都會有專業破產清算的組織或者機構,來負責企業破產後的具體清算工作。工資表等檔案材料一般也是由他們來統一處理。
2.找原企業同期已退休的其他同事的檔案,作為參照依據。 同為破產企業的退休職工,可以借鑒已經退休同事的人事檔案,看看他們是怎麼辦理的退休,可以取取經,借鑒一下。另外,也可以聯絡原企業還沒有退休的同事,畢竟你們都有相似的經歷,他們退休的時候也許同樣會遇到相似的問題,人多力量大,大家可以一起找退休審批部門,也許會有意想不到的效果。但是一定要注意一點,要通過正規渠道,提出正常的訴求,千萬不要造成纏訪、無理取鬧的局面。
解決方案三:尋找工資發放記錄的替代品
由於工資表、工資發放記錄等原始材料,主要在公司統一保管。但是由於這些材料形成 歷史 年代久遠,也許會因為企業破產、轉制、材料銷毀等不可抗力的因素影響,確實難以找到這些原始材料。但是這並不代表就沒法解決了,我們可以通過查找其他材料,來替代工資發放記錄:
1.查找人事檔案中的薪酬相關材料作為工資發放記錄的替代品。 比如:《工資審批表》、《轉正定級表》、《職務職級變動審批表》、《職工履歷表》、《勞動合同》等原始材料,尋找關於工資發放的線索。
2.查找社保繳費記錄作為工資發放記錄的替代品。 比如:養老保險繳費記錄、醫療保險繳費記錄等等。因為社保繳費賬戶建立之初,需要登記個人基本信息,包括年齡、參加工作時間等等內容。同時,社保繳費也是以工資收入作為繳費基礎,進而也可以推斷出個人的工資情況。
3.查找公司存檔的考勤表、銀行發放流水、會計憑證等原始檔案材料。
寫在最後:1.退休直接會影響到職工人生下半場的收入水平,所以辦理退休一定要慎之又慎。即便遇到沒有工資發放記錄,社保部門不辦理退休的事,也不要慌。
2.如果企業沒有破產,可以找企業提供工資發放記錄等原始材料;如果企業破產了,可以找到企業破產清算的管理人或者找同期已經退休的其他同事,查找原始工資繳費記錄。或者通過查閱已退休同事的檔案,作為一種借鑒;如果實在找不到原始工資發放記錄,也不要緊,可以尋找工資發放記錄的替代品。
3.企業應該對職工負責,不能把職工的檔案材料當做無足輕重的小事。無論對於已經破產或者為破產的企業,一定要妥善保管好與職工相關的所有檔案材料,切勿隨意存放,也不要隨意銷毀。畢竟,誰都有退休的那一天,助人助己,善待職工,也是善待自己。
4.要相信解決辦法總比問題多,希望你能夠順利退休。
很多企業對職工的人事檔案疏於管理,或者壓根就沒有管理。由於企業的過失,直接導致職工退休時,出現這樣或那樣的問題,對職工辦理退休造成嚴重影響,有些損失,甚至無法彌補。對此,你怎麼看?
我的檔案里沒有工資發放記錄,社保局不給辦理退休。這是你弄錯了!
社保局需要的是你是否達到退休年齡,這是他們在你退休的前一年,他們就完成了的,是按照時間的月,日存儲在電腦裡面的。
在你需要辦理的前一個月,就列印出來了!
你的工齡,也是清理好啦,不會到了你退休的時候,再去慢慢的查找!
許多單位的檔案是不在社保局的,有爭議的情況下,社保局才會叫你去檔案館提取檔案的!提取後的檔案,是仍然要歸還的,社保局是不管檔案的!
所以,你的提問是錯誤的!
只有在認證工齡的時候,才需要單位提供你是否在單位的依據,要看工資表!這是對93年以前的工齡認證!93年以後,就不需要了!因為93年以後,沒有視同繳費的工齡認證啦!
你辦理退休是沒有問題的,但是,以前的工齡認證,是有困難的。如果要認證原來的工齡,手續是由單位補辦!
題主好,在處理問題之前,首先需要相信自己擁有解決問題的能力,既然題主已經選擇提問,相信之前也做過一些信息調查工作,我們逐一分析,相信最終會有令人滿意的結果。
我有三點考慮:
第一,政策上,社保局拒絕且不給辦理退休的條件,是普適還是當地是否有明文規定?
第二,案例上,之前是否也有過類似案例發生,可以多咨詢當地熟悉人社業務的朋友;
第三,細節上,工資發放記錄一般由企業操作,可請求原單位多多給與配合,盡量附件齊全。
一、弄清政策:退休辦理條件說明雖然從題中並未能獲知題主所在具體地區的信息,但總的來說,國內退休辦理的手續也不會差異過大,若當時社保局辦理人員不給與辦理,在基礎資料提交完全後,是否有相關的政策支持?否則,不給與辦理就是不合規。
1、退休辦理條件
主要有三種基本情況:
①正常退休(常規)
這類型情況最為常見,一般來說首先繳納養老保險滿15年,其次,男(60歲)女(幹部55,職工50歲)皆達到退休年齡。
條件達到就可以辦理退休。
②特殊工種(名錄)
特殊工種指的是在國家特殊工種名錄內的崗位,例如在煤炭、冶金、石油、機械等行業從事高溫,有害、高危的職業,導致不能按照正常退休年齡退休的員工。
③職工病退(提前)
因身體原因確實需要提前退休的員工,則需提供三甲醫院近三個月的診療報告及病況說明等證明文件,資料審核與實際相符後,社保局也應該給與辦理退休。
從以上三個常見說明中,我們也未看到與工資發放記錄相關的硬性條款要求,如果不給與辦理,社保局作為「只跑一次,政務辦理」倡導者之一,也需要給出相應的說明。
題主是否有更詳細的信息可以提供?也是非常重要的環節。可參照國家綜合相關的退休辦理條例及地方是否有特殊退休規定一一比對。
2、不能退休的情形
一般來說主要有三種情況,其他作者也有提到,我們就盡量簡略說明。
①連續工齡不滿10年
指的是職工從業時連續上崗的時間,且在社保局有備案的工作記錄不滿10年。
②特殊工種沒有備案
對於這部分情況也並非不能辦理退休,需要提供以下資料即可:
勞動人事部1985年3月4日頒布的《關於改由各主管部門審批提前退休工種的通知》:
如果沒有備案或者檔案記載不清須提供工資發放表、保健津貼發放表、工資卡等原始材料。材料能清楚認定從事的崗位、年限符合國家有關規定的,也可按特殊工種辦理退休。
③未到退休年齡
這條就不難理解了,除非是國家備案的特殊工種及因病確實需要提前退休的情況,一般社保局也是不給與辦理的。
④其他特殊情況
如果題主的情況確實不在以上前三種情況之列,據我了解,一般對於特殊情況的退休案例,社保局也應有補充資料說明,比如說非京籍退休人員辦理退休,也有特定的流程、條件,不存在相關工資類強制性要求。辦理時務必需要問清楚,有理有據。
二、咨詢+補充:做好兩手准備政策梳理清楚之後,還可以從以下兩方面著手:
1、退休案例:咨詢專業人士
題主身邊相信應該有從事人事,社保相關的親戚或者朋友,可以咨詢下他們是否有遇到過類似不給與辦理的案例,如果證實此類情況不合理,當然也可以尋求律師的幫助,取得更專業的指導意見。
2、資料補充:維持企業聯系
如果確實還存在需要補充相關資料的情況,建議題主多與企業人事部維系好聯系,以便後續相關辦理資料尋求企業的支持。若資料補充完成後,社保退休辦理其實本質在於核實職工實質性入職退休與所提交的相關材料(包括但不僅限於圖秀申請表)是否一致。
相關退休資料與流程,可到地方所屬的人力和 社會 資源保障局查閱或者撥打當地人社局咨詢窗口電話咨詢。
國家人社局網站:http://www.mohrss.gov.cn(可找到各地官網地址)
從國家層面來說,不管是企業退休人員,還是個人繳納養老金及失業人員,從國家到地方都有完備的辦理流程可參照,可多打電話咨詢,了解清楚情況,及時了解進度及未能辦理的原因,就能早日完成退休手續辦理。
希望我的答案對你有用。
說實話,這些年過去了,我已經不清楚自己的檔案在哪了。
從大學畢業,檔案郵寄到單位,又從國企單位離職,轉到互聯網公司,似乎就沒有人提過檔案兩個字。
首先咱們要搞清楚一件事情,沒有檔案也可以辦理退休的。
檔案記錄的並不是養老保險實際繳費年限,只要累計繳滿社保15年以上,就具備國家規定的最低累計養老保險的繳費年限。這種情況下,不提供有效的個人檔案,也可以根據社保局的實際繳費年限辦理退休。
我不確定社保局是不清楚國家規定,還是說規定有了新的變動。
如果社保局不清楚國家規定,我想概率太小了,畢竟專職單位。
如果規定有了新的變動,可以讓社保局出具相應的文檔來查閱,如果真的是國家規定更新了,那就想其他辦法進行處理好了。
現在已經是互聯網時代了,所謂的工資發放記錄可能還停留在上個世紀的事情,建議您還是先查清楚事情的原委,弄清楚原因再做決定。
從你說的的內容和方式看,你對檔案,退休和社保常識一點都不懂,數十年是怎麼過的?你不反思嗎?
國家規定了退休年齡,男性55/60歲,女性50/55歲,達到法定退休年齡就可以退休,你不願意工作也可以提前退休;
檔案里肯定是不存放工資發放記錄的,但會記錄你的工作年限,前提是你的檔案要保存在有檔案保存資格的人事部門,這樣你調動工作單位就有記錄了。如果你的檔案一直在你的手裡或沒有資格保存檔案的機構手裡,那麼檔案里就缺少你工作的記錄,也就不能證明你1992年以前工作(92年前的工作記錄視作社保繳費),這樣你社保繳費年限可能就不夠了,這才是你說的社保局不給你辦退休的原因;
社保局是管社保費接收,記錄和審核,也管個人退休手續審批和退休金發放。不是社保局不給你辦理退休,是你個人檔案和社保繳費時間沒有滿足領取退休基金的標准。辦理退休手續需要交足15年養老保險和25醫療保險,如果你沒滿足要求就不會給你辦理享受退休待遇。
你還是先去社保局把拒絕給你辦理退休的原因搞清楚吧,別在這里舍近求遠地兜圈子了。
員工到達法定退休年齡,可以依法辦理退休。如果遇到社保局不給辦理的情況,可以詳細咨詢社保局,這個工資發放記錄需要怎麼得到,如果無法得到,可以用什麼材料來代替。既然社保局提出了問題,就一定有解決方案。建議跟社保局刨根問底,相信會得到解答的。
一般情況下,辦理退休的人員有兩種。
一種是有工作單位的,工作單位的人事專員會幫助退休員工辦理退休手續。員工根據單位人事專員的要求提供相應的照片、證件即可。
如果題主是有工作單位的,還是敦促單位負責辦理退休的人員來處理此事,他們應該會更了解當地的退休政策。
各地的退休政策和要求的材料可能略有不同,建議在退休時間前一個月前往社保局提前打聽好都需要什麼材料,留出相應的時間來准備。
如果題主是自行繳納社保的靈活就業人員,建議就要問清楚社保局具體需要的手續了。只要題主到了法定退休年齡,並且已經累計繳納社保滿15年,就應該可以辦理退休。
至於需要的材料和手續,也是社保局為了確保退休人員滿足退休條件規定的。一樣東西沒有,總能有解決的辦法。實在不行,還可以咨詢當地的律師,有些處理勞資關系很厲害的律師,他們總能幫你找到解決的辦法。
【總結】建議題主先詳細咨詢社保局,如果得不到詳細的解釋,可以找到社保局的上級部門投訴,責成社保局給出具體解釋和解決方案。必要時可以咨詢律師和走行政訴訟流程。
你的檔案里不會有工資發放記錄,如果是九二年十月份之前參加工作的,檔案里只有八四年,八六年調資表,另外有九零年,九一年,九二年調資表,這里幾張表上記錄了你的工種。如果是特殊工種,調資表上會寫明你的工種,但是,有一些人,當時為了處對象。讓單位在調資表上,只寫了工人。那麼,就不能辦理特殊工種退休。只有一個辦法,就是,查你單位留存的工資發放表。工資發放表上寫明了你的保健等級。如果是甲級,或者是乙級。那麼,拿著至少八年或者九年,十年的工資發放記錄就可以到人社局辦理特殊工種退休了。因為,特殊工種分八年,九年,十年,三個檔次作為辦理特殊工種的依據。
㈤ 退休辦不下來找哪個部門申訴
退休辦不下來找以下部門申訴:
1、符合退休條件社保中心不給辦理退休手續該找先社局保或人社廳投訴;
2、當事人可以直接訴訟社保中心;
3、當事人可以向申請勞動仲裁,如果單位不辦理退休手續,可以找勞動仲裁委員會解決爭議。勞動仲裁委員會分情況具體處理:對符合退休條件的職工,應要求用人單位按國家規定及時為其辦理退休手續;對符合退休條件,未辦理退休手續,應認定該職工仍屬用人單位的職工等;
4、當事人可以向勞動行政部門申訴,對於符合退休條件的員工,企業應該為其辦理退休手續,企業不給員工辦退休手續屬於違法行為,當事人可以向單位住所地勞動行政,監察大隊部門投訴。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七十七條
勞動者合法權益受到侵害的,有權要求有關部門依法處理,或者依法申請仲裁、提起訴訟。
第七十八條
工會依法維護勞動者的合法權益,對用人單位履行勞動合同、集體合同的情況進行監督。用人單位違反勞動法律、法規和勞動合同、集體合同的,工會有權提出意見或者要求糾正;勞動者申請仲裁、提起訴訟的,工會依法給予支持和幫助。
㈥ 企業職工到了退休年齡,單位卻不給辦理,請問該怎麼辦
1、個人可以去辦理。
2、單位不辦理的話,是要支付工資的,你認為單位肯嗎???
1、辦理退休屬於勞動部門的養老保險機構辦理,企業職工達到法定退休年齡,要事先報社保機構審批,如果單位不報,社保機構是不會管的,他們也希望退休推遲,這樣能少支付養老金。 2、所以關鍵在於單位,你可以在年齡到達之日停止上班,這樣單位要麼支付你工資,要麼給你辦理退休申報,並按規定發放養老金。 3、如果單位既不支付工資,又不辦理退休手續,你就可以向勞動仲裁部門申請勞動爭議仲裁,理由就是用人單位拖欠工資,這樣的理由勞動監察部門就會受理了。
曾經遇到過此事,有些單位以沒有辦理過此事為由拒絕,還有其它的,告之其不辦就要勞動仲裁,或訴之於法院,主張由於企業不給辦理退休手續,承擔其損失。經多次交涉後給辦了退休手續。
可以起訴。根據1978年6月國務院頒發的《關於工人退休、退職的暫行辦法》和《關於安置老弱病殘幹部的暫行辦法》(國發[1978]104號)規定,下列幾種情況可以辦理退休:
男職工年滿60周歲,女幹部年滿55周歲,女工人年滿50周歲,連續工齡或工作年限滿10年;
從事井下、高空、高溫、繁重體力勞動和其他有害健康工種的職工,男年滿55周歲,女年滿45周歲,連續工齡或工作年限滿10年;
男年滿50周歲,女年滿45周歲,連續工齡或工作年限滿10年的,經醫院證明,並經勞動鑒定委員會確認,完全喪失勞動能力的職工;
因工緻殘,經醫院證明(工人並經勞動鑒定委員會確認)完全喪失工作能力的。
根據《工傷保險條例》(自2004年1月1日起施行)規定:
職工因工緻殘被鑒定為一級至四級傷殘的,保留勞動關系,退出工作崗位,按月享受傷殘津貼;
工傷職工達到退休年齡並辦理退休手續後,停發傷殘津貼,享受基本養老保險待遇;
基本養老保險待遇低於傷殘津貼的,由工傷保險基金補足差額。
、企業不給你辦退休手續可能是企業欠交你的養老保險而造成的,你只有和企業協商,盡快解決退休問題,另個是向勞動監察隊投訴。
你們單位的做法是違法的,建議向單位住所地勞動行政(監察大隊)部門、直至信訪局、 *** 領導投訴,請求干預並處罰,相信問題會得到解決的。
員工和單位出現勞動糾紛,員工可以申請勞動仲裁進行維#權,但是特種工滿足提前退休的條件是需要由專業機構進行判定的。
原國家勞動部將從事井下、高空、高溫、特重體力勞動和有毒有害的工種定為特殊工種,並明確特殊工種的范圍由各行業主管部門或勞動部門確定。
原國家勞動部將從事井下、高空、高溫、特重體力勞動或其他有害身體健康的公眾定為特殊工種,並明確特殊工種的范圍由各行業主管部門確定。從事符合國家規定的特殊工種人員可以提前5年退休。按特殊工種條件辦理退休的職工,從事高空和特別繁重體力勞動的,必須在該工種崗位上工作滿10年,從事井下和高溫工作的必須在該工種崗位上工作累計9年,從事其他有害健康工作的必須在該工種崗位上工作累計8年。
《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
第二條 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的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發生的下列勞動爭議,適用本法:
(一)因確認勞動關系發生的爭議;
(二)因訂立、履行、變更、解除和終止勞動合同發生的爭議;
(三)因除名、辭退和辭職、離職發生的爭議;
(四)因工作時間、休息休假、社會保險、福利、培訓以及勞動保護發生的爭議;
(五)因勞動報酬、工傷醫療費、經濟補償或者賠償金等發生的爭議;
(六)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勞動爭議。
走到社會再就業繼續由單位投保繳費,或以自由職業者身份個人繳費,如果已經滿足了社保退休要求的繳費年限,你也可以不再投保繳費,就這三種選擇,不會有第四種。
如果已經達到退休年齡,繳納養老保險(含視同繳費年限)滿15年的可以申請退休。
法定的退休年齡是:男滿60周歲,女滿50 周歲,女幹部年滿55周歲的。男年滿五十五周歲、女年滿四十五周歲,連續工齡滿十年的,從事井下、高空、高溫、特別繁重體力勞動或其他有害身體健康的工作可以提前退休。
《國務院關於工人退休、退職的暫行辦法》
全民所有制企業、事業單位和黨政機關、群眾團體的工人:
(一)男年滿六十周歲,女年滿五十周歲,並且連續工齡滿十年的;
(二)男年滿五十五周歲、女年滿四十五周歲,連續工齡滿十年的,從事井下、高空、高溫、特別繁重體力勞動或其他有害身體健康的工作;
(三)男年滿五十周歲,女年滿四十五周歲,連續工齡滿十年,由醫院證明,並經勞動鑒定委員會確認,完全喪失勞動能力的應當准予退休。
《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
第十六條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累計繳費滿十五年的,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
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累計繳費不足十五年的,可以繳費至滿十五年,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也可以轉入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或者城鎮居民社會養老保險,按照國務院規定享受相應的養老保險待遇。
㈦ 本人因公司斷交三年的社保而不能辦退休,應怎樣維權
根據《社會保障法》的規定,只要達到法定退休年齡,養老保險繳費年限達到15年,就有資格退休。公司離職3年不能作為不打算退休的理由,也不符合《社會保障法》的規定。我來和大家分享一下我的個人觀點。
綜上所述,只要符合退休的兩個條件,即達到法定退休年齡,養老保險繳費年限達到15年,就可以按時退休;如果是因為公司已中斷社保繳費三年,繳費年限不足15年的,可以與公司協商補繳,向社保行政部門舉報,申請勞動仲裁維權。
㈧ 到了退休年齡單位不給辦理退休,我該怎麼辦
為什麼?不辦定有不辦的原因,僅講不辦博同情無用,不足十五年繳費年限不能辦,你是什麼原因。
㈨ 社保所不給辦退休該去哪投訴
社保所不給辦退休復該去社保局投訴。制
社會保險辦理流程:
各類企業(含國有企業、集體所有制企業、股份制企業、股份合作制企業、外商投資企業、私營企業等)、企業化管理(職工工資及退休待遇按企業標准執行)的事業單位,均應按屬地管理的原則,到納稅地(非納稅單位按單位地址區域);
所管轄社會保險經辦機構辦理社會養老保險登記手續。新成立的單位應在單位批准成立之日起1個月內輸登記手續。參保單位必須為與其發生事實勞動關系的所有人員(聘用的退休人員除外)辦理社會保險手續。
辦理社會保險需填報的表格及附報資料:
社會保險登記表及在職職工增減異動明細表(一式兩份)並在所管轄社會保險經辦機構領取;
企業營業執照(副本)或其他核准執業或成立證件(企業代理法人身份證復印件);
中華人民共和國組織機構代碼證;
地稅登記證;
私營企業如相關證件無法清楚地認定其單位性質,應補報能證明其私營性質的社保卡相關資料(如:工商部門的證明、國稅登記證、驗資報告等);
事業單位應附有關事業單位成立的文件批復;
駐漢辦事處應附總公司或總機構的授權書;
附報資料:新參保職工身份證復印件(戶口不在本市的職工還需提供戶口或者暫住證復印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