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父母出資買房贈送給子女怎樣才能有効地證明
你好,1、父母給孩子買房,父母持有的付款收據就可以作為贈與證明。
2、父母給孩子買房,是登記在孩子的名下的,要是登記在父母的名下,那就不是對孩子的贈與。
3、房子是父母出錢購買的,因系為子女購買,所以購房款收據上記載的應當是子女的名字,但只要付款收據由父母持有,那就能證明該款是父母所出。只要能證明購房款系父母所出,而房子又登記在孩子的名下,這就能表明是父母贈與孩子的。所以,父母持有的付款收據,能作為贈與證明。
望採納,謝謝!
可以從父母的賬戶直接轉款到賣房一方的賬戶,並且,父母與子女簽訂協議,註明是父母出資買房給子女。如有必要,可到當地公證處進行公證。
你說的這個情況,屬於一方父母在子女婚後,購買房產,贈與子女家庭,產權權益是子女和配偶兩人的,原因;房產證上寫了子女兩口子名字!這就等同於把一半房產贈與了另一方,這在新婚姻法上的解釋就是;一旦小兩口離異,這房子他倆一家一半。
贈與吧。
贈與過戶
1、費用 免徵營業稅和個人所得稅,但是需要增加
⑴公證費 40元/平米*產權證面積
⑶契稅的徵收 不論房產什麼情況都需要徵收全額契稅
其他費用和正常過戶都一樣
2、所需材料
⑴公證處需要賣方夫妻雙方戶口本和身份證影印件一套、買方身份證影印件一份,產權 證影印件一套
⑵不需要經過地稅局直接可以過戶。
⑶房管局需要材料同正常過戶基本一樣只不過還需要公證書原件一份。
只有一個辦法:房產證寫父母的名字,然後和兒子寫一個協議,註明房子給兒子無限期使用。
如果房產證寫兒子名字,兒子賣房父母無權干涉,即使有協議約定兒子不能賣房也沒用。
去公證處
有人會教你怎麼寫
寫好簽名
公證處公正
ok
婚後購房證明父母出資:
首次明確以結婚登記程式存在瑕疵為由主張撤銷結婚登記應提起行政復議或行政訴訟;
明確規定親子關系訴訟中一方當事人拒絕鑒定將導致法院推定另一方主張成立的法律後果;
首次明確夫妻一方個人財產婚後產生的孳息和自然增值不是共同財產;
明確婚後一方父母出資為子女購買不動產且產權登記在自己子女名下的應認定為夫妻一方的個人財產;
首次明確離婚案件中一方婚前貸款購買的不動產應歸產權登記方所有;
明確規定當事人協議離婚未成則事先達成的附協議離婚條件的財產分割協議不生效。
如果你還想把房子進行買賣,只能以過戶的形式實現。
房屋如果在以子女的名義貸款時需要將貸款還清才能過戶的。
如果只是想永遠在該房屋居住。
要求子女給自己出具一份租房合同,合同時效5年,要求無償居住該房屋,在合同到期時如父母雙方一人在世,該合同自動續簽。直到父母雙方都不在了就可以了。合同中還要明確規定在合同未履行完前,無論何種原因子女無權單方解除和同。最後對合同進行公證或要求見證人簽字,見證人一定要年輕點的,並且人數在3人以上,應該改合同年限較長,以防公證人到時都去世了
如果是從父母銀行卡里刷的最好
當初你父母是什麼方式給的?
婚前個人按揭購房,婚後共同還貸, 婚前一方已經支付了首付,且按期支付了一段時間的月供,婚後,用 夫妻共同財產 。但有的是雙方在婚前共同集資或一方父母添資共同購買,而購房合同寫在一人名下,在確定是否是共同財產時,應強調當事人的舉證責。
B. 父母房產過戶給子女需要哪些材料
父母房產過戶給子女需要以下材料:
1、被繼承人死亡證明原件;
2、被繼承人房產證原件;
3、被繼承人單位開具的履歷表可以證明與繼承人的關系;
4、繼承人身份證。
父母房產過戶給子女需要以下手續:
1、房屋評估:評估公司對房屋進行市值評估;
2、繼承公證:房產繼承人到房屋所在地的公證處辦理繼承公證,領繼承公證書(攜帶證明資料:死亡證明書、合法繼承人名單證明、遺囑);
3、房屋測繪:在辦理產權登記之前,房產繼承人須到房地產測繪部門申理房屋面積測繪、轉繪手續,並領取測繪成果或者附圖;
4、繼承登記:房產繼承人應該攜帶房地產權證、繼承公證書、房屋測繪等證明到房地產交易中心申請繼承登記手續。填寫《房地產產權登記申請書》領取並回執。帶資料審核通過後,取得房產證明;
5、規定需遞交的其它資料:如涉及該房屋權屬等事項是法院判決、裁定或調解的,必須繳交法院判決書、裁定書或調解書等。如該房屋經實地測繪,發現已經改建或存在違法建設的,必須提交規劃部門的報建審核書或處理決定書。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條
父母和子女有相互繼承遺產的權利。
第一千一百二十六條
繼承權男女平等。
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條
遺產按照下列順序繼承:
(一)第一順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順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繼承開始後,由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第二順序繼承人不繼承;沒有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的,由第二順序繼承人繼承。
本編所稱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養子女和有扶養關系的繼子女。
本編所稱父母,包括生父母、養父母和有扶養關系的繼父母。
本編所稱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異母或者同母異父的兄弟姐妹、養兄弟姐妹、有扶養關系的繼兄弟姐妹。
第一千一百二十八條
被繼承人的子女先於被繼承人死亡的,由被繼承人的子女的直系晚輩血親代位繼承。
被繼承人的兄弟姐妹先於被繼承人死亡的,由被繼承人的兄弟姐妹的子女代位繼承。
代位繼承人一般只能繼承被代位繼承人有權繼承的遺產份額。
C. 父母給孩子買房什麼可以作為贈與證明
父母給孩子買房需要到公證處,辦理贈與證明。或者出具買房子的原始票據,比如付款收據,或者是銀行轉賬憑證。
1、父母贈與自己子女房房產可以有一份書面的贈與合同,合同中明確約定是給自己子女這一方就可以了。
2、父母給孩子買房,父母持有的付款收據就可以作為贈與證明。房子是父母出錢購買的,因系為子女購買,所以購房款收據上記載的應當是子女的名字,但只要付款收據由父母持有,那就能證明該款是父母所出。
3、父母給孩子買房,是登記在孩子的名下的,要是登記在父母的名下,那就不是對孩子的贈與。
(3)父母的房產贈與子女需要哪些證明擴展閱讀:
辦理贈與公證應當注意的問題
1、申辦贈與公證,當事人應當親自到公證機構提出申請,不能委託他人辦理。如親自到場確有困難的,可申請公證員上門為其辦理。
2、經過公證的贈與合同,贈與人不可單方撤銷贈與。
3、贈與財產如為共同共有(如夫妻共有財產),需共有人(如夫妻雙方)共同贈與。
4、贈與財產如為不動產或其他依法應當進行登記的財產,辦理贈與公證後,還應當到相應的登記機構辦理所有權變更登記。
D. 父母將房屋贈與子女需要什麼手續
房產贈與一般需要雙方當事人訂立書面合同,並且需要做房產贈與公證。辦理房屋贈與手續需要提交房屋贈與申請表、房屋產權證書、贈與公證書等資料。
詳細程序
一、贈與人與受贈人簽訂房屋贈與的書面合同,即贈與書。
贈與書的主要內容為:
1、贈與人與受贈人的姓名、性別、出生日期和家庭住址;
2、贈與人與受贈人的關系;
3、贈與的理由;
4、被贈與標的物的名稱、數量和基本狀況、坐落地點;
5、贈與人對贈與行為的意思表示;
6、贈與人在贈與書上簽名或蓋章、簽名日期。
二、辦理公證
根據司法部、建設部《關於房產登記管理中加強公證的聯合通知》的規定,房屋贈與必須辦理公證。辦理贈與公證由贈與人住所地或贈與行為發生地公證處受理。贈與不動產的,也可由不動產所在地公證處受理。辦理贈與公證申情人應提交下列證件和材料:
1、贈與人的身份證件(居民身份證、戶口簿、護照、通行證復印件);
2、贈與書;
3、贈與物清單及所有權證明,如房產證、存單等;
4、贈與物為共有財產的,應提供共有人同意將財產贈與他人的書面意見;贈與物為集體所有的,應提交該集體組織成員同意贈與的書面意見;贈與物為全民所有的,應提交國有資產管理部門批准贈與的文件;
三、辦理房屋所有權轉移登記手續
房屋贈與當事人到房地產管理機構申請變更登記,應提交下列證件:
1、房屋贈與申請表;
2、房屋權屬證書(房屋共有的提供共有權證);
3、房屋戶型平面圖;
4、房屋贈與公證書;
5、贈與人及受贈與人身份證或戶口復印件(與原件核對);
6、契稅收據
四、贈與人將房屋交付受贈人
這里的交付要以辦理房屋產權轉移登記為准。如果未辦理產權轉移登記手續,但當事人之間訂立了書面贈與合同,贈與人已將原房屋產權證交給受贈人的,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貫徹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若干問題的意見》第128條規定,也應當認定贈與成立,然後補辦過戶手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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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關法律規定: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貫徹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若干問題的意見》
1、公民之間贈與關系的成立,以贈與物的交付為准。贈與房屋,如根據書面贈與合同辦理了過戶手續的,應當認定贈與關系成立;未辦理過戶手續,但贈與人根據書面贈與合同已將產權證書交與受贈人,受贈人根據贈與合同已佔有、使用該房屋的,可以認定贈與有效,但應令其補辦過戶手續。
2、贈與人明確表示將贈與物贈給未成年人個人的,應當認定該贈與物為未成年人的個人財產。
3、贈與人為了逃避應履行的法定義務,將自己的財產贈與他人,如果利害關系人主張權利的,應當認定贈與無效。
4、返還的不當利益,應當包括原物和原物所生的孳息。利用不當得利所取得的其他利益,扣除勞務管理費用後,應當予以收繳。
5、民法通則第九十三條規定的管理人或者服務人可以要求受益人償付的必要費用,包括在管理或者服務活動中直接支出的費用,以及在該活動中受到的實際損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