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父母的房產子女怎麼過戶
父母的房屋過戶給子女流程是:簽訂轉讓、贈與或繼承合同,父母雙方簽字;提交申請材料,到房產局填寫表格和存量合同;房產局給予回執單,繳納稅費;領取完稅憑證,辦理產權變更登記。
兩種辦法辦理房屋產權過戶
一、按房屋產權贈與辦理房屋產權過戶;
1、父母帶《身份證》《戶口簿》《結婚證》《房屋所有權證》《父子關系證明》和子女帶《身份證》《戶口簿》《婚姻證明》一同到當地公證處辦理《房屋產權贈與合同》公證,然後再帶上述手續到當地房屋產權登記部門辦理房屋產權過戶手續,將該房屋產權過戶到子女名下即可。
2、過戶費用;
(1)公證費;按房價2%繳納,
(2)評估費:按房價0.5%繳納。
(3)契稅;按房價3%繳納
(4)土地增值稅;按房價1%繳納。
(5)所得稅;按房價1%繳納
(6)房屋產權登記費:80.00元。
二、按房屋買賣辦理過戶;
1、父母帶《身份證》《戶口簿》《結婚證》《房屋所有權證》和子女帶《身份證》《戶口簿》《婚姻證明》一同到到當地房屋產權登記部門辦理房屋產權交易過戶手續,將該房屋產權過戶到子女名下即可。
2、過戶費用;
(1)契稅;90平方米以下首次購房的按1%繳納;90—140平方米按房價1.5%繳納;140平方米以上按房價3%繳納
(2)營業稅:房屋產權取得滿五年的免徵,未超過五年的按房價5.5%繳納。
(3)土地增值稅;房屋產權取得滿五年的免徵,未超過五年的按房價1%繳納。
(4)所得稅:房屋產權取得滿五年的免徵,未超過五年的按房價1%或房屋原值—房屋現值差額20%繳納。(房屋原值一般按上道契稅完稅額計算)
(5)房屋交易手續費;按房屋建築面積6元/平方米交納
(6)房屋產權登記費:80.00元。
(7)房屋評估費;按評估額0.5%繳納
法律依據
《不動產登記暫行條例》第二十一條
登記事項自記載於不動產登記簿時完成登記。
不動產登記機構完成登記,應當依法向申請人核發不動產權屬證書或者登記證明。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二百零九條
不動產物權的設立、變更、轉讓和消滅,經依法登記,發生效力;未經登記,不發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
依法屬於國家所有的自然資源,所有權可以不登記。
第二百一十四條
不動產物權的設立、變更、轉讓和消滅,依照法律規定應當登記的,自記載於不動產登記簿時發生效力。
⑵ 子女買父母的房需要什麼手續
一般未成年子女和父母為同一個家庭,父母名下的房產可以直接通過贈與的方式將房產贈與給子女;若為成年子女,無論是贈與還是買賣都需要先具備購房的資格,然後才可以進行相關的手續。另外子女買父母的房子,具備騙貸嫌疑,所以一般銀行是不會為此類交易流程提供貸款的;所以一般都是全款買房。子女買父母的房流程:1、以客戶(子女)家庭為單位提供身份證、戶口本、婚姻證明(結婚證/離婚證等)、擬購房人簽字的、資質審核必備單和《購房承諾書》。(註:實際婚姻狀況必須與戶口本上婚姻狀況一致並提供結婚證、離婚證或離婚協議等有效證件,若不一致需要客戶手寫聲明。)2、房屋核驗3、簽署買賣合同4、網簽5、資金監管6、繳稅7、過戶買賣雙方過戶時客戶需要准備,家庭成員身份證,戶口本,婚姻證明以上證件的原件與復印件,購房承諾書,家庭成員信息表,還需要一份網簽合同,完稅證明等;業主:家庭成員身份證、戶口本、婚姻證明的原件和復印件、房產證原件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