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父母給子女寫信的格式
父母給子女的書信可分為稱呼、正文、結尾、署名、日期五個部分,每個部分都專有一定的格式。屬
1、稱呼:根據自己和收信人的關系,平時怎麼稱呼,在信中就怎麼寫。
2、正文:這是信的主要部分。寫信人要說的話都寫在這里。
3、結尾:結尾可根據寫信人跟收信人的關系和具體情況,寫上表示祝願,勉勵或敬意的祝頌語。
4、署名:在結尾的再下一行的後半行寫自己的名字,署名的前面也可以寫上跟隨對方相應的稱呼。
5、日期:可以寫在署名的後面,也可以寫在署名下一行的後半行。最報寫清年月日,以便查考。
如果信已經寫完,又發現內容有遺漏,或某件事敘述不夠全面時,在信的後面還可以補寫。但是在補寫的話前面要加上「還有」、「另外」、「再」;或在後面加上「又及」等字樣。
例如:
親愛的Max,
你媽媽和我還找不到詞彙來描述你給我們帶來的對未來的期望。你的新生活充滿了潛能,我們願你能健康快樂,以讓你充分地去探索研究。你已經給了我們一個理由去反思我們希望你生活的那個世界。
像所有的父母一樣,我們想要你長大後的世界比我們今天更好。
愛你的,
爸爸和媽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