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怎樣才能和爸或者媽斷絕關系。
無論是爸爸還是媽媽,如果是親生的,無法申請斷絕親子關系。不能斷,這輩子都斷不了,法律根本不允許你們自然血親斷絕關系。
具有血緣關系的親生父母子女是最弊臘近的直系血親,其親屬關系是基於血緣形成的。自然血親的親屬關系因出生而產生,因死亡而消滅。所謂消滅,是指法律上終止了權利、義務關系。
既然在父母離婚的情況下都不能消除與子女的關系,那麼,自然血親的父母子女關系,也就自然不能通過法律手段人為地予以解除,也不能通過登報聲明或雙方協議而消滅。
但是,現實中的確存在著所謂斷絕父子關系的情況,對此,只能說明父子關系惡化到了極端慧渣嚴重的地步,但這種行為並不具有法律上的效力。
一般情況下法律都不會允許親生血緣之間斷絕關系的情況發生,一般情況下不會,但家庭生活特別困難,無力撫養的,法律還是允許將自己不滿十四周歲的親生子女送給別人撫養的。
一般情況下法律都不會允許親生血緣之間斷絕關系的情況發生,一般情況下不會,但家庭生活特別困難,無力撫養的,法律還是允許將自己不滿十四周歲的親生子女送給別人撫養的。還包括喪失父母的孤兒、查找不到生父母的棄嬰和兒童。隨著收養關系的成立,養父母與養子女間的權利義務關系如同親生,養子女與生父母的權利義務關系而消除。這種情況下,除生物學的父子關系自然存在外,法律上的權利與義務就不存在了。被送養後,親生子女長大後對親生前卜悄父母沒有贍養義務,也沒有繼承親生父母財產的資格。
所以,法律上怎麼樣都無法和爸或媽斷絕關系,一輩子都斷不了。
B. 要和父母斷絕關系需要什麼手續
一、要和父母斷絕關系需要什麼手續?
1、法律上是無法斷絕的。
(1)父母對子女有撫養教育的義務;子女對父母有贍養扶助的義務;
(2)對於自然血親關系的父母子女之間,法律規定了權利和義務,父母對子女的撫養教育義務和子女對父母的贍養義務是沒有辦法解除的,也沒有任何法律程序,即使簽訂了類似於解除血緣關系的協議,也屬於違反法律強制性規定而無效。
2、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七條 父母不履行撫養義務的,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獨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要求父母給付撫養費的權利。成年子女不履行贍養義務的,缺乏勞動能力或者生活困難的父母,有要求成年子女給付贍養費的權利:
(一)不可以到公證處辦理的,但可以去法院辦理。只不過這個斷絕父子關系應該改為斷絕跟養父養母的關系,那就可以了;
(二)至於親生父親母親,那是法律決不允許的,至於道德方面,相信不需要說明解釋,大家都知道這也是不道德的行為;
(三)但是肯定事出有因,才會有這么一個決定,那麼原因方面的事情,那是可以通過法律的途徑解決的,或者私底下解決都行。
二、親生父女不能斷絕關系嗎?
1、一般情況下法律都不會允許親生血緣之間斷絕關系的情況發生,一般情況下不會,但家庭生活特別困難,無力撫養的,法律還是允許將自己不滿十四周歲的親生子女送給別人撫養的。還包括喪失父母的孤兒、查找不到生父母的棄嬰和兒童。
2、隨著收養關系的成立,養父母與養子女間的權利義務關系如同親生,養子女與生父母的權利義務關系而消除。這種情況下,除生物學的父子關系自然存在外,法律上的權利與義務就不存在了。被送養後,親生子女長大後對親生父母沒有贍養義務,也沒有繼承親生父母財產的資格。
C. 怎麼解除父母與子女的關系解除關系怎麼去走
一、解除父女關系法律流程
解除父子關系法律流程:提出請求解除關系。父子關系基於血緣關系從情感上可以斷絕關系,但是在法律上這種天然血緣關系是不可以進行解除的。雖然血緣關系無法解除,但是基於法律義務的父親對於子女的監護義務,在子女年滿18周歲以後可以自動解除。
已經年滿18周歲,在法律上就屬於完全行為能力人,任何行為只要不觸犯法律法規,完全自由,在法律上不受父母的干預。
二、為什麼不能斷絕家庭關系
父母子女關系可以分為兩種,自然血親的父母子女關系以及擬制血親的父母子女關系。自然血親父母子女關系即通常所說的親生父母子女關系,是基於子女的出生事實而產生的。親生父母子女關系是不能通過法律程序或其他方式人為地解除的。
憲法規定,父母有撫養教育未成年子女的義務,成年子女有贍養扶助父母的義務。
《民法典婚姻編》規定,父母與子女間的關系,不因父母離婚而消除。離婚後,子女無論由父或母直接撫養,仍是父母雙方的子女。
但是,都沒有規定父母子女關系可以斷絕。也就是說,親生父母子女關系是不可以人為的解除的。擬制血親父母子女關系即基於收養或再婚的法律行為以及事實上的撫養關系的形成。這種關系通常情況下是可以人為解除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