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父親因打架做過幾年牢 對孩子有啥影響
這種情況一般不會影響子女,但對於報考公務員、參軍等政審可能有影響。根據我國《公務員法》和有關錄取、政審的規定:直系親屬中有犯危害國家安全罪和嚴重刑事犯罪的(如嚴重暴力犯罪、職務犯罪等)才可能影響其子女報考國家公務員。父親被判的是緩刑,那一定不屬於上述范疇,因此不會影響下一代。
如果有刑事案底,這個不會影響三代人,但會對直系子女今後的政審造成影響,影響到子女的參加公務員考試、徵兵、銀行、國企、事業單位、軍校和警校等的政審。需要注意的是,如果報名的是特殊崗位,如警察、監獄等相關崗位則需要三代以內近親屬無犯罪記錄證明材料了。
政治審查主要強調考生本人思想進步、品德優良、作風正派,有較強的組織紀律性和法治觀念。一般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屬政審不合格:有反對四項基本原則言行的;有流氓、偷竊等不良行為,道德品質不好的;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直系血親或對本人有較大影響的旁系血親在境外、國外從事危害我國國家安全活動,本人與其劃不清界限的;直系血親中或對本人有較大影響的旁系血親中有被判處死刑或者正在服刑的。
② 父親有案底怎麼才不影響孩子
父親有案底的,無法做到不影響孩子。一般情況下,父親的案底記錄只會影響本身,對孩子不會產生影響,父親在就業的時候,應當如實向有關單位報告自己曾受過刑事處罰;存在特殊情況的,會影響孩子的就業,這個影響是無法通過其他方式進行消除的,只要孩子的父親受過刑事處罰,在特殊情況下,就會受到一定程度的影響。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第十三條
一切危害國家主權、領土完整和安全,分裂國家、顛覆人民民主專政的政權和推翻社會主義制度,破壞社會秩序和經濟秩序,侵犯國有財產或者勞動群眾集體所有的財產,侵犯公民私人所有的財產,侵犯公民的人身權利、民主權利和其他權利,以及其他危害社會的行為,依照法律應當受刑罰處罰的,都是犯罪,但是情節顯著輕微危害不大的,不認為是犯罪。第一百條
依法受過刑事處罰的人,在入伍、就業的時候,應當如實向有關單位報告自己曾受過刑事處罰,不得隱瞞。
犯罪的時候不滿十八周歲被判處五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罰的人,免除前款規定的報告義務。
③ 父母有案底會影響孩子嗎
法律分析:父母有案底,並不代表影響孩子公務員政審,只要不是刑事案件,在監獄服刑,只有案底,不會影響,這是父母本人事情,跟子女沒有關系,對子女考公務員政審,上學,入黨不受影響,完全沒問題。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
第二百七十五條 犯罪的時候不滿十八周歲,被判處五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罰的,應當對相關犯罪記錄予以封存。
犯罪記錄被封存的,不得向任何單位和個人提供,但司法機關為辦案需要或者有關單位根據國家規定進行查詢的除外。依法進行查詢的單位,應當對被封存的犯罪記錄的情況予以保密。
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檢察院公安部 國家安全部 司法部《關於建立犯罪人員犯罪記錄制度的意見》 犯罪記錄是國家專門機關對犯罪人員情況的客觀記載。犯罪記錄制度是現代社會管理制度中的一項重要內容。為適應新時期經濟社會發展的需要,進一步推進社會管理創新,維護社會穩定,促進社會和諧,現就建立我國犯罪人員犯罪記錄制度提出如下意見。
④ 家長有犯罪記錄孩子有什麼影響
刑事犯罪判刑留下案底,會影響到子女的參加公務員考試、徵兵、銀行、國企、事業單位、軍校和警校等的政審。如果你有刑事案底,更多是對直系子女今後的政審造成影響,一般是不會影響三代人,但這不是絕對的,例如有一些特殊崗位需要三代以內近親屬無犯罪記錄證明材料。
一般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屬政審不合格:
有反對四項基本原則言行的;
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有流氓、偷竊等不良行為,道德品質不好的;
直系血親中或對本人有較大影響的旁系血親中有被判處死刑或者正在服刑的;
直系血親或對本人有較大影響的旁系血親在境外、國外從事危害我國國家安全活動,本人與其劃不清界限的。
《公安機關人民警察錄用辦法》第六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報考人民警察:
直系血親和對本人有重大影響的旁系血親中有被判處死刑或者正在服刑的;
直系血親和對本人有重大影響的旁系血親在境內外從事顛覆我國政權活動的。
從上述規定看,父母因刑事犯罪被判處死刑或正在服刑的,不得報考人民警察,但如果父母僅有一般刑事犯罪前科,且刑罰已經執行完畢的,不屬於不得報考人民警察的法定情形。
《徵兵政治考核工作規定》第八條,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民,不得徵集服現役:
家庭成員、主要社會關系成員有危害國家安全行為受到刑事處罰或者正在被偵查、起訴、審判的,組織、參加、支持民族分裂、暴力恐怖、宗教極端等非法組織的,是邪教、有害氣功組織或者黑社會性質的組織成員的;
從上述規定看,父母一般的刑事犯罪前科是不影響子女徵集服現役的。
《徵兵政治考核工作規定》第九條,對政治條件有特別要求的單位徵集新兵,除執行上述規定外,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也不得徵集:
家庭成員發表不當言論;
家庭成員被刑事處罰或者開除黨籍、軍籍、公職的;
涉嫌嚴重違紀違法正在被調查處理或者正在被偵查、起訴、審判的;
父母(監護人、直接撫養人)、配偶加入外國國籍或者持有外國永久居留證的;
從上述規定看,對子女入伍政治條件有特別要求的單位,要求父母不得有任何刑事犯罪前科。
⑤ 父親坐過牢對孩子有什麼影響
主要反應在兩個方面,一是在子女的事業發展上,另一個是在子女的日常生活中。
對於事業的發展主要表現在以下方面:
1、父親有刑事犯罪記錄,如果已經服刑完畢的,那就不會對公務員政審有影響,如果是正在服刑的,那就對公務員政審有影響,不得報考公務員,直到服刑完畢後才可以。另外,要看所犯的是什麼罪,如果是危害國家安全罪的話,那無論怎麼樣都會有影響。還有就是,如果是正在服刑的直系親屬也是對自己的是否錄用為公務員有影響的。另外,直系親屬,有沒有關系,這個不是自己說了算,而是要根據法律規定的。
2、主要是看直系親屬犯的是什麼罪,如果是死罪,那就不能報考。如有配偶、直系親屬被判處死刑或正在服刑,對本人有重大影響的旁系親屬被判處死刑、無期徒刑或十年以上徒刑且正在服刑,直系親屬或對本人有重大影響的旁系親屬被判處危害國家安全罪等情形,報考政法機關的;有配偶、直系親屬或對本人有重大影響的旁系親屬正被立案審查,有對本人有重大影響的旁系親屬被判處有期徒刑以上刑罰且正在服刑等情形,報考相關政法機關的;都視為政審不合格。
3、國家公務員政治審查主要強調考生本人思想進步、品德優良、作風正派,有較強的組織紀律性和法制觀念。一般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屬政審不合格:有反對四項基本原則言行的;有流氓、偷竊等不良行為,道德品質不好的;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直系血親或對本人有較大影響的旁系血親在境外、國外從事危害我國國家安全活動,本人與其劃不清界限的;直系血親中或對本人有較大影響的旁系血親中有被判處死刑或者正在服刑的;為了保證錄用考核工作順利進行,各地根據需要可成立臨時性的考核工作班子,具體負責錄用考核的組織協調工作。在子女的日常生活中主要集中體現在以下幾個方面:
1、子女往往會有自卑心理,往往會被社會上的人所人為疏遠。
2、子女總覺得抬不起頭,會影響到他們的日常生活。
3、子女往往害怕與人交往,不願意積極參加社會活動,與人交往往往會很被動。
4、會影響到子女性格的封閉與不願袒露心扉。
⑥ 父親有案底怎麼才不影響孩子
如果是受過刑事處理的話,不影響孩子是不可能的。
建立犯罪人員犯罪記錄制度,開展有關犯罪記錄的工作,要按照深入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和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的總體要求,在司法體制和工作機制改革的總體框架內,全面落實寬嚴相濟刑事政策,促進社會和諧穩定,推動經濟社會健康發展。
要立足國情,充分考慮現階段我國經濟社會發展的狀況和人民群眾的思想觀念,注意與現有法律法規和其他制度的銜接。
要充分認識我國的犯罪記錄制度以及有關工作尚處於起步階段這一現狀,抓住重點,逐步推進,確保此項工作能夠穩妥、有序開展,為進一步完善我國犯罪記錄制度,健全犯罪記錄工作機制創造條件。
建立犯罪人員犯罪記錄制度的重要意義和基本要求:
建立犯罪人員犯罪記錄制度,對犯罪人員信息進行合理登記和有效管理,既有助於國家有關部門充分掌握與運用犯罪人員信息,適時制定和調整刑事政策及其他公共政策,改進和完善相關法律法規,有效防控犯罪,維護社會秩序,也有助於保障有犯罪記錄的人的合法權利,幫助其順利回歸社會。
近年來,我國犯罪人員犯罪記錄工作取得較大進展,有關部門為建立犯罪人員犯罪記錄制度進行了積極探索。認真總結並推廣其中的有益做法,在全國范圍內開展犯罪人員信息的登記和管理工作,逐步建立和完善犯罪記錄制度,對司法工作服務大局,促進社會矛盾化解,推進社會管理機制創新,具有重要意義。
⑦ 父母坐牢對孩子有影響是幾幾年實行的政策
父母犯罪,子女受影響,這個由來已久。不能簡單說是哪年的政策。如果單從考學方面,我們1953年就正式出台了高考政審制度。但是父母犯罪對子女的影響,不只是高考,參軍、考公務員、從警、事業單位等,凡有政審都可能影響。
目前來說,招考單位是按照自身需要,指定政審要求,寬嚴取決於實際需要。
⑧ 父母若是被判刑,對孩子有影響嗎
有。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修正案(九)》最新規定,大人犯法,小孩也會受到一系列影響,具體包括:
1、在公務員政審中,有一項是審查考生的直系親屬是否有刑事犯罪記錄,如果直系親屬有刑事犯罪記錄的,則孩子公務員政審不通過。其中一項就是:父母有醉駕前科,父母的有醉駕前科,不僅影響孩子的公務員政審,就連孩子高考填志願時,有些專業也不允許報考。
2、在警校招生中,政審不合格的情況包括:直系親屬和關系密切的旁系親屬中有被判處死刑或者因危害國家安全罪被判刑,或者因其他犯罪正在服刑的;
(8)父母犯罪了多少年才不會影響小孩擴展閱讀:
一、父母以下行為會影響子女考公務員:
1、父母在失信被執行人名單,他們具有還債能力,卻拒不還款的;
2、父母被判處死刑,或者正在服刑、有危害國家安全罪、或者正在立案審查的。
3、父母醉酒開車前科,也會影響孩子考公務員。
二、父母以下行為影響子女報考警校:
1、父母被判處死刑,或者因為危害國家安全罪被判刑,或者正在因其他犯罪正在服刑。
2、父母正在被政法機關偵查、控制的犯罪嫌疑人,或者父母是有邪教和其他非法組織的骨幹分子,或頑固不化、繼續堅持錯誤立場。
⑨ 父母有案底,怎樣才能不影響孩子
法律分析:父母有案底,並不代表影響孩子公務員政審,只要不是刑事案件,在監獄服刑,只有案底,不會影響,這是父母本人事情,跟子女沒有關系.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
第二百七十五條 犯罪的時候不滿十八周歲,被判處五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罰的,應當對相關犯罪記錄予以封存。
犯罪記錄被封存的,不得向任何單位和個人提供,但司法機關為辦案需要或者有關單位根據國家規定進行查詢的除外。依法進行查詢的單位,應當對被封存的犯罪記錄的情況予以保密。
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檢察院公安部 國家安全部 司法部《關於建立犯罪人員犯罪記錄制度的意見》 犯罪記錄是國家專門機關對犯罪人員情況的客觀記載。犯罪記錄制度是現代社會管理制度中的一項重要內容。為適應新時期經濟社會發展的需要,進一步推進社會管理創新,維護社會穩定,促進社會和諧,現就建立我國犯罪人員犯罪記錄制度提出如下意見。
⑩ 父親坐牢怎樣才不影響孩子
父親犯經濟罪對子女有沒有影響我國刑事法律規定罪責自負,也就是說誰實施犯罪行為由誰承擔法律責任,不搞株連,不能涉及其他家庭成員。因此,從法律上說,父母犯罪,子女是不承擔法律責任的。但在現實中,父母或家庭成員犯罪,社會對並無犯罪的其他家庭成員是有偏見的,在考公務員時可能會有影響,一般情況主要是在政審方面可能會受到不公平對待。父母犯了經濟罪,在經濟上與子女沒有關系,但在一些工作崗位上,影響子女的前途。法律依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的解釋》第一百四十三條附帶民事訴訟中依法負有賠償責任的人包括:一刑事被告人以及未被追究刑事責任的其他共同侵害人;二刑事被告人的監護人;三死刑罪犯的遺產繼承人;四共同犯罪案件中,案件審結前死亡的被告人的遺產繼承人;五對被害人的物質損失依法應當承擔賠償責任的其他單位和個人。附帶民事訴訟被告人的親友自願代為賠償的,應當准許。經濟犯罪量刑標準是什麼1、涉嫌違反《刑法》侵佔罪的規定,即將代為保管的他人財物非法佔為己有,數額較大,拒不退還的行為。法定刑期,一般情節的判處2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2年以上5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2、《刑法》和相關司法解釋沒有規定「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具體標准,可能各省自己有標准,建議咨詢當地。高利轉貸罪和挪用公款罪是經濟犯罪中兩個比較典型的罪名,它們的量刑標准與經濟犯罪的量刑標准有相似之處,它們大多數以犯罪的數額去認定。但是高利轉貸罪是採用單位犯罪的雙罰制,而挪用公款罪不僅考察數額還因類型不同考察時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