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老年痴呆可否領殘疾證
老年痴呆是不可以領殘疾證的。
殘疾證即證是認定殘疾人及殘疾類別、等級的合法證件。目前,我國殘疾類別共分為七類:視力殘疾、聽力殘疾、言語殘疾、肢體殘疾、智力殘疾、精神殘疾及多重殘疾。凡符合《第二次全國殘疾人抽樣調查殘疾標准》的殘疾人均應發給殘疾人證。
隨著廣大殘疾人維權意識的不斷提高和覆蓋城鄉社會保障制度的逐步建立、完善與落實,殘疾人證的功能與作用日益突出,第一代殘疾人證已不能完全適應現實需要。
目前尚未辦理殘疾人證的申請人,一律申領第二代殘疾人證;已經領取第一代殘疾人證的殘疾人,將申請換領第二代殘疾人證。2009年12月31日前第一代殘疾人證換發第二代殘疾人證完畢。
第一次申辦殘疾人證的申請人(或法定監護人)和第一代殘疾人證換領第二代殘疾人證的申請人(或法定監護人),均需持申請人身份證、戶口本和二寸免冠照片六張向戶口所在地縣級殘聯提出辦證申請。
縣級殘聯(業務員)接到辦證申請人提交的相關手續後,由辦證人員對申請人、照片、身份證、戶口本塊進行核對(通過資料庫管理軟體提取公安部居民身份證信息)。將申請表中相關信息錄入殘疾人人口基礎資料庫,對於填寫虛假信息者不予受理。
縣級殘聯對於殘疾特徵明顯的申請人,依照殘疾標准,易於認定殘疾類別、等級者,可直接填寫評定表,並在評定表中明確記錄殘疾特徵和直觀評價,但必須經過包括理事長在內的3人聯合評定、簽字。
第二代《殘疾人證》的核定殘疾種類,由六類變為視力殘疾、聽力殘疾、言語殘疾、智力殘疾、肢體殘疾、精神殘疾和多重殘疾七類。
新標准將聽力語言殘疾分為聽力殘疾與言語殘疾兩大類,嚴重的口吃並且影響到正常的語言表達,將被評為言語殘疾。盲人使用紅色殘疾證,其他都使用綠色殘疾證。
(1)老年痴呆證件擴展閱讀: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殘疾人證》第二十五條殘疾人證申請人或殘疾類別、殘疾等級變更申請人對評定結論有異議的,可在十個工作日內到所在地市級殘聯申請重新評定。
經地市級殘聯同意後到指定的醫院或專業機構進行殘疾評定;如仍有異議,可向省級殘聯提出申請,由省級殘疾評定專家委員會組織專家進行評定,該評定結論為最終結論。
第二十六條建立殘疾人證動態核查機制。批准殘聯定期對殘疾人證進行審驗核查,並受理實名舉報。殘疾狀況發生明顯變化、與殘疾人證內容不符的,批准殘聯可要求持證人重新進行殘疾評定。
持證人無正當理由拒不進行重新評定超過半年以上的,批准殘聯可對其殘疾人證實施強制注銷。
第二十七條在殘疾人證核發與管理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嚴肅追究有關人員的責任,根據有關規定給予黨紀政紀處分,涉嫌違法犯罪的,移送司法機關處理。
殘疾評定弄虛作假的;違規辦理殘疾人證的;刁難殘疾人、故意拖延辦理的;泄露殘疾人個人信息造成嚴重後果的。
殘疾人證作為認定殘疾人及殘疾類別、等級的合法證件,是殘疾人依法享有國家和地方政府優惠政策的重要依據。
第二代《中華人民共和國殘疾人證》自2008年統一制發以來,各地殘聯、衛生計生委(衛生局)依規做好核發管理工作,取得積極成效。
但在實際工作中,也不同程度存在殘疾評定不夠規范、審核程序不甚嚴密、辦證周期相對較長、信息資源共享不足等問題。
隨著黨和政府各項惠殘政策特別是國務院關於殘疾人"兩項補貼"制度的全面實施,做好殘疾人證的核發管理工作越來越受到全社會的廣泛關注,也成為各地殘聯、衛生計生委(衛生局)積極推進簡政放權、精準落實各項政策、實施服務管理所必須解決的關鍵問題。
為積極適應殘疾人事業發展的客觀需要,中國殘聯、國家衛生計生委對《中華人民共和國殘疾人證管理辦法》(以下簡稱《管理辦法》)進行了修訂,現將《管理辦法》印發給你們,請結合各自實際,切實抓好貫徹落實。
B. 老年痴呆證件在哪裡辦理
法院申請。根據查詢找法網得知,監護人負責到法院申請做老年痴呆症證明,有其指定相關部門如醫院做鑒定,證明是無民事行為能力人後領取。阿爾茨海默病(老年痴呆症)是一種起病隱匿的進行性發展的神經退行性疾病。臨床上以記憶障礙、失語、失用、失認、視空間技能損害、執行功能障礙以及人格和行為改變等全面性痴呆表現為特徵,病因迄今未明。
C. 老年痴呆症怎麼申請補助
老年痴呆症申請補助流程如下:
1、到戶口所在鄉鎮的殘聯、民政窗口提交書面申請,進行初審,一般是10個工作日內;
2、初審合格後,縣級殘聯會轉交縣級民政部門對申請人的家庭經濟狀況等進行核對復審,也是10個工作日內;
3、復審通過,縣級民政部門將協同縣級財政部門申請撥付補貼資金款項到個人賬戶內。 一二級殘疾人不用繳納新農合,有財政全額補繳,三四級殘疾人如果是低保戶貧困戶可以不用繳納,否則應該繳納。
老年痴呆主要表現為認知功能下降、精神症狀和行為障礙、日常生活能力的逐漸下降。根據認知能力和身體機能的惡化程度分成三個時期:
1、第一階段(1-3年)
為輕度痴呆期。表現為記憶減退,對近事遺忘突出;判斷能力下降,病人不能對事件進行分析、思考、判斷,難以處理復雜的問題;工作或家務勞動漫不經心,不能獨立進行購物、經濟事務等,社交困難;盡管仍能做些已熟悉的日常工作,但對新的事物卻表現出茫然難解,情感淡漠,偶爾激惹,常有多疑;出現時間定向障礙,對所處的場所和人物能做出定向,對所處地理位置定向困難,復雜結構的視空間能力差;言語詞彙少,命名困難。
2、第二階段(2-10年)
為中度痴呆期。表現為遠近記憶嚴重受損,簡單結構的視空間能力下降,時間、地點定向障礙;在處理問題、辨別事物的相似點和差異點方面有嚴重損害;不能獨立進行室外活動,在穿衣、個人衛生以及保持個人儀表方面需要幫助;計算不能;出現各種神經症狀,可見失語、失用和失認;情感由淡漠變為急躁不安,常走動不停,可見尿失禁。
3、第三階段(8-12年)
為重度痴呆期。患者已經完全依賴照護者,嚴重記憶力喪失,僅存片段的記憶;日常生活不能自理,大小便失禁,呈現緘默、肢體僵直,查體可見錐體束征陽性,有強握、摸索和吸吮等原始反射。最終昏迷,一般死於感染等並發症。申請殘疾人補貼需要個人攜帶本人有效證件,並填寫當地殘疾人補貼申請表,向戶口所在地村委會(社區、居民委員會)去申請,經委會(社區、居民委員會)審核無誤會公示5天無異議後,報鄉鎮政府(街道辦事處)進行審核,審核通過後報縣(市、區)殘聯進行終審。綜上所述,
綜上所述,老年痴呆首先可以先辦殘疾證,大部分地方的老年痴患者可以辦理二級,但是根據地方經濟發展不同,收到的補助費用不同。因為根據現在的醫療鑒定,老年痴呆症患者也屬於殘疾人。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殘疾人保障法》第七條
全社會應當發揚人道主義精神,理解、尊重、關心、幫助殘疾人,支持殘疾人事業。 國家鼓勵社會組織和個人為殘疾人提供捐助和服務。 國家機關、社會團體、企業事業單位和城鄉基層群眾性自治組織,應當做好所屬范圍內的殘疾人工作。 從事殘疾人工作的國家工作人員和其他人員,應當依法履行職責,努力為殘疾人服務。
第四十八條
各級人民政府對生活確有困難的殘疾人,通過多種渠道給予生活、教育、住房和其他社會救助。 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對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待遇後生活仍有特別困難的殘疾人家庭,應當採取其他措施保障其基本生活。 各級人民政府對貧困殘疾人的基本醫療、康復服務、必要的輔助器具的配置和更換,應當按照規定給予救助。 對生活不能自理的殘疾人,地方各級人民政府應當根據情況給予護理補貼。
D. 老年痴呆可以辦殘疾人證嗎
老年痴呆是可以領殘疾證的。監護人需要攜帶以下材料去當地街道殘聯辦理:包括2寸白底免冠彩照3張、其本人身份證和監護人身份證各1份。如果其本人和監護人在同一戶口本上,則帶一份戶口本原件;如果不在同一戶口本上,則帶上各自的戶口本原件。殘疾證即證是認定殘疾人及殘疾類別、等級的合法證件。目前,我國殘疾類別共分為七類:視力殘疾、聽力殘疾、言語殘疾、肢體殘疾、智力殘疾、精神殘疾及多重殘疾。
具體原因如下:
1、老年痴呆是一種發生於中老年人的中樞神經系統變性疾病。該病的發病相對隱蔽,症狀表現為逐漸加重。在早期,主要症狀是記憶喪失,其他認知障礙和精神症狀逐漸出現,主要區別在於患者生活能力下降的程度。老年痴呆屬於內科疾病,屬於老年病,因為老年病的疾病類型可以與內科疾病區分開來,因為老年痴呆症屬於腦功能減弱,這表明患者在各個方面都離健康人很遠。嚴格說老年痴呆不能歸類為殘疾,如果阿爾茨海默病分為殘疾級別,則屬於四級殘疾。建議盡量不要讓患者獨居,外出有家人陪同,避免走失。
2、智力殘疾是指人的智力明顯低於一般人的水平,並顯示適應行為障礙。智力殘疾包括,在智力發育期間,由於各種原因導致的智力低下;智力發育成熟以後,由於各種原因引起的智力損傷和老年期的智力明顯衰退導致的疾呆。根據世界衛生組織WHO和美國智力低下協會AAMD的智力殘疾的分級標准,按其智力商數IQ及社會適應行為來劃分智力殘疾的等級。
四級殘疾證待遇如下:
1、殘疾人員個人提供的勞務,免徵營業稅;
2、殘疾人員的所得,由納稅人提出申請,報市地方稅務局審核批准,暫免徵收個人所得稅;
3、對民政部門舉辦的福利工廠和街道辦的非中途轉辦的社會福利生產單位,凡安置「四殘」人員占生產人員總數35%含35%以上,暫免徵收所得稅。凡安置「四殘」人員占生產人員總數的比例超過10%未達到35%的,減半徵收所得稅;
4、對民政部門舉辦的福利工廠用地,凡安置殘疾人員占生產人員總數35%含35%以上的,暫免徵收土地使用稅。
綜上所述,老年痴呆是可以定為殘疾的,因為殘疾人保障法規定包括視力殘疾,聽力殘疾,言語殘疾,肢體殘疾,智力殘疾,精神殘疾的,都是可以訂餐的老年期痴呆中最多的一個類型,這個病情是隱匿起病,病情會緩慢加重,雖屬於殘疾,但不容易領取殘疾證,享受國家低保政策。
希望以上內容能對您有所幫助,如果您還有其它問題請咨詢專業律師。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殘疾人證管理辦法》第三條殘疾人證堅持申領自願、屬地管理原則。凡符合殘疾標準的視力、聽力、言語、肢體、智力、精神及多重殘疾人均可申領殘疾人證。
E. 當事人患有老年痴呆症能補領婚姻證件嗎如果不能補領,有哪些條例規定
1. 當時患有老年痴呆症,不能辦理結婚登記,領取結婚證。
2. 既然你說是補領,以前辦理過結婚登記?如果是以前領過結婚證,只是因為某些原因結婚證丟失或損毀,現在還能查找到結婚檔案的,有可能給予辦理補證。但如果沒有結婚檔案,應該不會給予辦理。
3. 相關法律規定如下,供你參考:
(1)《婚姻法》 第五條結婚必須男女雙方完全自願,不許任何一方對他方加以強迫或任何第三者加以干涉。
(2) 《婚姻法》 第七條 禁止結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禁止結婚: (一)直系血親和三代以內的旁系血親; (二)患有醫學上認為不應當結婚的疾病。
(3)《婚姻登記條例》第六條 辦理結婚登記的當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登記機關不予登記:(一)未到法定結婚年齡的;(二)非雙方自願的;(三)一方或者雙方已有配偶的;(四)屬於直系血親或者三代以內旁系血親的;(五)患有醫學上認為不應當結婚的疾病的。
(4)《母嬰保健法》 八條
婚前醫學檢查包括對下列疾病的檢查: (一)嚴重遺傳性疾病; (二)指定傳染病; (三)有關精神病。 經婚前醫學檢查,醫療保健機構應當出具婚前醫學檢查證明。
4.老年痴呆是嚴重智力障礙,不能辯解自己的行為能力,不能自由表達自己的意思,所以在補領結婚證時可能是一個障礙。
但是,如果老人不是天天性痴呆,以前辦理過結婚登記,有妻子和子女,這是因為之前的結婚證丟失而補領,不影響夫妻生活再生育子女,應當可以補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