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養老金轉移怎麼轉移
辦理養老保險轉移的手續:勞動者應當先申請原參保地的社保經辦機構為其出具參保繳費憑證;然後申請原單位為其轉移社保和檔案;再將參保繳費憑證等材料交給新就業的單位;最後由新單位依法接受相關材料,為勞動者在新參保地的社保經辦機構申報社保登記。
轉移養老保險關系中,從外省(自治區、直轄市)流動到我省就業參保的,從我省流動到外省(自治區、直轄市)就業參保的,在省內跨省轄市流動就業,這3類參保人員都要在新參保地及時辦理基本養老保險關系轉移接續手續。
但對男性年滿50周歲和女性年滿40周歲的,流動到非戶籍地的參保人員,不再轉移接續基本養老保險關系,由新就業地相關社保經辦機構,按國家規定為其建立臨時基本養老保險繳費賬戶。
記錄單位和個人全部繳費;待其轉出我省或達到領取條件時,將臨時基本養老保險繳費賬戶中的全部繳費本息,轉移歸集到其原參保地或待遇領取地。
參保人員在河南省各省轄市范圍內部流動就業參保的,在新參保地辦理養老保險關系轉移接續手續時,不受此年齡限制。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
第十六條 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累計繳費滿十五年的,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累計繳費不足十五年的,可以繳費至滿十五年,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也可以轉入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或者城鎮居民社會養老保險,按照國務院規定享受相應的養老保險待遇。
第二十一條 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待遇由基礎養老金和個人賬戶養老金組成。參加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的農村居民,符合國家規定條件的,按月領取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待遇。
第二十二條 國家建立和完善城鎮居民社會養老保險制度。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根據實際情況,可以將城鎮居民社會養老保險和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合並實施。
第三十二條 個人跨統籌地區就業的,其基本醫療保險關系隨本人轉移,繳費年限累計計算。
② 養老保險轉到另外一個城市,需要哪些資料
養老保險轉移需要的材料有:
1、申請表。
2、繳費職工戶口簿、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
3、《職工養老保險手冊》。
4、繳費職工的參加工作時間、視同繳費年限等相關信息需要認定的,需出具繳費職工本人的《人事檔案》。
5、解除(終止)勞動關系證明書、調動手續原件及復印件。
6、政策規定的其他相關材料。
養老保險轉移手續如下:
一是打憑證。工作離職的時候,企業人力資源部門帶解除勞動關系證明給社保經辦機構幫你辦完中止參保手續後,你本人攜帶包括參保人員居民身份證,到參保所在地的社保經辦機構列印《基本養老保險參保繳費憑證》。
二是辦手續。在新的工作地或戶籍所在地,帶齊你的身份證和《基本養老保險參保繳費憑證》這些手續,到所在地社保經辦機構填寫《轉移接續申請表》,向轉移地的社保機構提出轉入申請。
三是轉移資金。新舊參保地兩地社會部門將處理轉移事項。轉移你的個人賬戶等內容,只要審核通過,參保者將在45個工作日後接收到社保部門完成轉移的通知。但實際情況是兩地來回聯系,帶轉移賬戶錢款,來回兩三個月是常有的事情,您耐心等待就是了。
只有養老保險是可以在同一個賬戶中續交的。養老保險的異地轉移需要新城市社會保障局的接收函,把這張函給遷出城市的社會保障局以後,之前城市的社保局會將養老保險的金額打入到新城市的賬戶之中。
養老保險轉移新規
1、《轉移辦法》的主要內容。《轉移辦法》規定,參保人無論是城鎮職工還是農民工流動就業時,其基本養老保險關系和所繳納的養老保險費可以按規定轉移,在不同地區參保的繳費年限合並計算,個人賬戶儲存額累計計算,未達到領取待遇年齡時不得辦理退保手續,農民工返鄉不再回城鎮就業的可以轉回新農保,參保人員跨地區就業,除轉移個人賬戶儲存額外,1998年後參保的單位繳費按12%也一並轉移。
2、《轉移辦法》對參保人有利。《轉移辦法》的出台,有利於維護參保人員特別是廣大農民工的養老保險權益。
3、轉移接續手續簡便。參保人流動就業,需要辦理養老保險關系轉移接續手續的,到轉出地社會保險機構開具參保繳費憑證;在新就業地參保,參保人只需向新參保地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提出轉續關系的書面申請,提交參保繳費憑證,其他審核、確認、跨地區轉續等相關手續,都由轉入地和轉出地社會保險機構溝通協調辦理,參保人員無需為辦理轉移接續手續往返奔波。
法律依據:
《社會保險法》第十九條個人跨統籌地區就業的,其基本養老保險關系隨本人轉移,繳費年限累計計算。個人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基本養老金分段計算、統一支付。具體辦法由國務院規定。
③ 跨省養老保險轉移流程
跨省轉移養老保險關系需要走三個流程:
1、新參保地審核轉移接續申請並向原參保地發出同意接受函;
2、原參保地辦理轉移手續;
3、新參保地接受轉移手續和資金。
3個流程走完後即可辦妥轉移接續手續,政策規定每個流程最多15天,也就是說參保者最多45天就可以將全部手續辦完。
所需要的材料有:身份證、申請表。
辦理流程:
(1)參保人員在新就業地按規定建立基本養老保險關系和繳費後,由用人單位或參保人員向新參保地社保經辦機構提出基本養老保險關系轉移接續的書面申請。
(2)新參保地社保經辦機構在15個工作日內,審核轉移接續申請,對符合本辦法規定條件的,向參保人員原基本養老保險關系所在地的社保經辦機構發出同意接收函,並提供相關信息;對不符合轉移接續條件的,向申請單位或參保人員作出書面說明。
(3)原基本養老保險關系所在地社保經辦機構在接到同意接收函的15個工作日內,辦理好轉移接續的各項手續。
社保轉移的相關內容:
一、由國家立法,強制實行,企業單位和個人都必須參加,符合養老條件的人,可向社會保險部門領取養老金。
二、養老保險費用來源,一般由國家、單位和個人三方或單位和個人雙方共同負擔,並實現廣泛的社會互濟。
三、養老保險具有社會性,影響很大,享受人多且時間較長,費用支出龐大。因此,必須設置專門機構,實行現代化、專業化、社會化的統一規劃和管理。
通過建立養老保險制度,有利於新老更替,實現就業結構的合理化;為老年人提供了基本生活保障,使老年人老有所養,是應對人口老齡化的一項重要措施,有利於社會穩定;能夠激勵年輕人奮進,提升工資標准,為退休後的生活提供保障,有利於從側面上促進經濟發展。
養老問題不僅是社會問題,而且是一個全球性問題,關繫到一個國家或社會的經濟、文明發展,需要我們予以足夠的重視。由於養老保險的實施范圍很廣,被保險人享受待遇的時間較長,費用收支規模龐大,因此,必須由政府設立專門機構,在全社會統一立法、統一規則、統一管理和統一組織實施。
員工的單位為其繳納社保是國家規定的,如果涉及到離職或者入職或者跨省的情況的,一定要及時辦理社保的轉移,保證社保的繳納不中斷具有連貫性。跨省轉移社保的流程相對比較麻煩,並且需要的材料也比較多,因此一定要提前到社保官網進行了解,保證辦理過程的順利。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第十九條 個人跨統籌地區就業的,其基本養老保險關系隨本人轉移,繳費年限累計計算。個人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基本養老金分段計算、統一支付。具體辦法由國務院規定。
④ 養老轉移如何辦理流程
辦理養老保險轉移的手續:勞動者應當先申請原參保地的社保經辦機構為其出具參保繳費憑證;然後申請原單位為其轉移社保和檔案;再將參保繳費憑證等材料交給新就業的單位;最後由新單位依法接受相關材料,為勞動者在新參保地的社保經辦機構申報社保登記。養老保險分為省內轉移和省外轉移。
省內社保轉移:
1、社保規定是可以隨人的工作地點轉換而遷移合並的。(遷移社保不需要花錢辦理的)
2、先到參保地社保局申請遷出社保辦理一張「養老保險參保繳費憑證」。
3、將遷移的憑證帶回戶籍地,在戶籍地社保局申請辦理自繳費社保帳戶,然後再將遷移回來的社保申請合並到現在新的帳戶內即可。
4、遷移合並的社保並不影響你的累計繳納年限。
跨省社保轉移:
1、申請養老保險關系轉移參保人的社保卡、身份證復印件各1份;
2、離職證明、戶籍遷出證明、工作調函(三者之一)。
3、辦理流程:參保人本人持所需資料到參保地各社保經辦機構辦理《參保繳費憑證》;參保人攜《參保繳費憑證》交養老保險關系轉入地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申請辦理養老保險接續手續。
法律依據
1、《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第十九條。個人跨統籌地區就業的,其基本養老保險關系隨本人轉移,繳費年限累計計算。個人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基本養老金分段計算、統一支付。具體辦法由國務院規定。
2、《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第三十二條。個人跨統籌地區就業的,其基本醫療保險關系隨本人轉移,繳費年限累計計算。
3、《國務院辦公廳關於轉發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財政部城鎮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關系轉移接續暫行辦法的通知》第三條。 參保人員跨省流動就業的,由原參保所在地社會保險經辦機構(以下簡稱社保經辦機構)開具參保繳費憑證,其基本養老保險關系應隨同轉移到新參保地。
⑤ 養老保險異地轉移需要什麼手續
(一)一般賬戶轉出:
1、申請轉移人員持本人身份證、單位介紹信(單位在職人員)到轉出地養老保險經辦機構列印《基本養老保險參保繳費憑證》和《基本養老保險關系轉移接續信息表》;
2、申請轉移人員持《基本養老保險參保繳費憑證》和《基本養老保險關系轉移接續信息表》到轉入地養老保險經辦機構提出轉入申請。
3、轉入地養老保險經辦機構審核符合轉入條件的,向轉出地養老保險經辦機構發送《基本養老保險跨省轉移聯系函》。
4、轉出地養老保險經辦機構對接收到的《基本養老保險跨省轉移聯系函》進行審核後,在信息系統中完成個人轉出,並列印《基本養老保險關系跨省轉移基金劃轉表》、撥付轉移資金。
(二)臨時繳費賬戶轉出:
1、申請轉移人員持本人身份證到轉出地養老保險經辦機構填報《基本養老保險臨時繳費賬戶轉移申請表》,並列印《基本養老保險臨時繳費賬戶轉移聯系函》和《基本養老保險關系轉移接續信息表》。
2、申請轉移人員持《基本養老保險臨時繳費賬戶轉移聯系函》和《基本養老保險關系轉移接續信息表》到轉入地養老保險經辦機構提出轉入申請。
3、轉入地養老保險經辦機構審核符合轉入條件的,向轉出地養老保險經辦機構發送《基本養老保險臨時繳費賬戶轉移聯系函》回執。
4、轉出地養老保險經辦機構對接收到的《基本養老保險臨時繳費賬戶轉移聯系函》回執進行審核後,在信息系統中完成個人轉出,並列印《基本養老保險關系跨省轉移基金劃轉表》、撥付轉移資金。
二、轉入手續辦理
(一)一般賬戶轉入:
1、申請轉入人員持本人身份證復印件、《基本養老保險參保繳費憑證》(如屬轉入戶籍地的應提供戶籍證明、屬組織人事部門調動的應提供調動憑證)到轉入地養老保險經辦機構填報《基本養老保險關系轉移接續申請表》。
2、轉入地養老保險經辦機構對上述資料審核後,向轉出地養老保險經辦機構發送《基本養老保險跨省轉移聯系函》。
3、轉出地養老保險經辦機構審核同意轉出的,向轉入地養老保險經辦機構發送的《基本養老保險關系轉移接續信息表》並按規定轉出基金。
4、轉入地養老保險經辦機構在對接收到的《基本養老保險關系轉移接續信息表》和轉出的基金進行核對後,將轉移信息錄入信息系統,轉移基金分別記入個人賬戶和統籌基金。
(二)臨時繳費賬戶轉入:
1、申請轉移人員持本人身份證到轉出地養老保險經辦機構提出轉出申請,轉出地審核受理後向轉入地養老保險經辦機構發送《基本養老保險臨時繳費賬戶轉移聯系函》。
2、轉入地養老保險經辦機構對接收到的《基本養老保險臨時繳費賬戶轉移聯系函》進行審核後,將《基本養老保險臨時繳費賬戶轉移聯系函》回執發送至轉出地養老保險經辦機構。
3、轉出地養老保險經辦機構收到《基本養老保險臨時繳費賬戶轉移聯系函》回執後向轉入地養老保險經辦機構發送《基本養老保險關系轉移接續信息表》並按規定轉移基金。
4、轉入地養老保險經辦機構對接收到的《基本養老保險關系轉移接續信息表》和轉出的基金進行核對後,將轉移信息錄入信息系統,並將轉移基金分別記入個人賬戶和統籌基金。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第十六條_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累計繳費滿十五年的,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
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累計繳費不足十五年的,可以繳費至滿十五年,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也可以轉入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或者城鎮居民社會養老保險,按照國務院規定享受相應的養老保險待遇。
⑥ 養老保險轉移怎麼辦理
養老保險轉移手續如下:
1、由用人單位或參保人員向新參保地社保經辦機構提出基本養老保險關系轉移接續的書面申請;
2、新參保地社保經辦機構在15個工作日內,審核轉移接續申請;
3、原基本養老保險關系所在地社保經辦機構在接到同意接收函的15個工作日內,辦理好轉移接續的各項手續;
4、新參保地經辦機構在15個工作日內辦結有關手續,並將確認情況及時通知用人單位或參保人。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第十九條
個人跨統籌地區就業的,其基本養老保險關系隨本人轉移,繳費年限累計計算。個人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基本養老金分段計算、統一支付。具體辦法由國務院規定。
第二十條
國家建立和完善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制度。
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實行個人繳費、集體補助和政府補貼相結合。
養老保險轉移需要什麼材料
1、勞動者與原用人單位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證明;
1、原參保地的社保經辦機構出具的參保繳費憑證;
3、以及勞動者與新單位簽訂的勞動合同書等。
⑦ 異地養老保險轉移需要什麼資料
養老保險轉移需要的材料有:1、申請表。2、繳費職工戶口簿、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3、《職工養老保險手冊》。4、繳費職工的參加工作時間、視同繳費年限等相關信息需要認定的,需出具繳費職工本人的《人事檔案》。5、解除(終止)勞動關系證明書、調動手續原件及復印件。6、政策規定的其他相關材料。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 第十九條 個人跨統籌地區就業的,其基本養老保險關系隨本人轉移,繳費年限累計計算。個人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基本養老金分段計算、統一支付。具體辦法由國務院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