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社保的養老保險包含哪些保險
法律分析:
社保都包含哪些險種?
答:養老保險,醫療保險,工傷保險,失業保險,生育保險。
可以只交一種幾種保險嗎?
答:不可以,目前所有保險是捆綁繳納的,無法單獨拆分繳納。
交夠多少年保險可以領退休養老金
答:養老保險必須累計交夠滿15年到法定退休年齡才可以領取養老金。
退休後養老金大概能拿多少?
答:誰也不知道你以後能拿多少退休工資,不到你的退休年紀當年誰也無法預測,應為牽扯到你的繳費基數,繳費年限,退休當年當地社會平均工資,退休地點等諸多因素。
如果不到退休年齡死亡了錢可以退么?
答:可以退,但是只能退個人賬戶里的社保部分,企業交的是不會退給你的。
社保比例大概是多少?
答:目前全國各地比例不太一樣,但總體差不多,養老保險是單位19-20%,個人8%,醫療保險是單位8%,個人2%,失業保險是單位0.7%,個人0.3%,生育保險是單位1%個人不繳,工傷保險是根據行業危險程度劃分為單位0.2%-2%不等,個人不繳。
醫保是不是一斷就沒有辦法用了?
答:不是的,醫保是退休前停繳後立即停保,無法享受住院報銷,但是醫保卡的余額還是有效的,續保後醫保就又生效了,累積交滿20-25年後,退休後醫保是終身有效的。
社保停交了幾個月有沒有什麼影響?
答:就社保來說可能影響到你的生育,醫療,工傷報銷問題,養老保險可能因城市不同可能影響你的購房,小孩入學,簽證等問題。但總體來說影響不大。
社保斷交了,怎麼辦?
答:根據當地政策,如果能補繳是最好的,如果不能補繳接著續交就可以了,應為社保是累積計算的。
辭職不想幹了,社保如何處理?
答:一般有兩種處理方法,一種是通過靈活就業人員繼續繳納,第二種就是不用處理,等待工作後接著續交就行了。
生育報銷是必須交夠一年么?
答:不完全對,是生產之前必須連續交滿1年才可以報銷。
醫保卡可以到外地用么?
答:目前全國還沒有聯網,暫時還沒辦法直接到異地就醫,但是有些試點城市已經可以了。或者可以辦理異地就醫手續後回當地報銷。
離職後是不是就沒辦法報生育險了?
答:不是的,只要你離職前,生育險交滿1年以上,跟公司解除或終止勞動後也是可以享受生育報銷的。自己主動辭職是能報銷的。
到退休年紀了,社保沒交夠15年怎麼辦?
答:一般三種情況,
1、如果當地允許補繳的話可以一次性補齊15年社保,辦理退休
2、延遲退休,再多交幾年社保,達到15年年限辦理退休
3、提取個人賬戶余額,辦理退保
失業金如何領取?
答:失業金領取要滿足以下幾種條件,
1、在同一單位連續繳納社保一年以上。
2、與單位解除勞動合同或終止勞動合同。
3、已經進行失業登記,並有求職要求的。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
第一條 為了規范社會保險關系,維護公民參加社會保險和享受社會保險待遇的合法權益,使公民共享發展成果,促進社會和諧穩定,根據憲法,制定本法。
第二條 國家建立基本養老保險、基本醫療保險、工傷保險、失業保險、生育保險等社會保險制度,保障公民在年老、疾病、工傷、失業、生育等情況下依法從國家和社會獲得物質幫助的權利。
第三條 社會保險制度堅持廣覆蓋、保基本、多層次、可持續的方針,社會保險水平應當與經濟社會發展水平相適應。
第四條 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的用人單位和個人依法繳納社會保險費,有權查詢繳費記錄、個人權益記錄,要求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提供社會保險咨詢等相關服務。
個人依法享受社會保險待遇,有權監督本單位為其繳費情況。
2. 想給父母買點養老醫療方面的保險,你覺得哪些合適
推薦保險產品是需要了解您家人的實際情況(比如年齡、性別、身體狀況、收入支出負債等信息)和保險需求,買保險是需要做需求分析的,並不是可以直接向您推薦保險產品,也並不是一個保險產品就適合所有人。

百萬醫療是市面上最多的醫療險產品,重點保障住院醫療、特殊門診醫療、門診手術、住院前後門急診。有些百萬醫療有墊付功能,達到約定條件,在約定的醫院住院治療,可以申請醫療費用墊付,保險公司出錢先行墊付醫療費用,可以減少家庭經濟壓力。醫療險是花了多少錢,最多可以報銷多少錢(有社保的話要扣除社保報銷的部分,有免賠額要扣除免賠額)。
所以說,買保險要根據自己的實際情況和具體的保險需求來定,不可盲目購買,要買的明明白白,知道保什麼不保什麼,如何申請理賠,有什麼注意事項等等,這樣買保險才是更合理的。再就是保險服務方面,買對是一方面,能夠順利得到理賠也非常重要。
3. 養老保障體系包括哪些方面
2022年4月21日,國務院辦公廳印發《關於推動個人養老金發展的意見》。這是2月21日國務院印發《「十四五」國家老齡事業發展和養老服務體系規劃》後,國家在推動個人養老金發展上邁出的重要一步。推動個人養老金發展是健全多層次、多支柱養老保險體系,增強人民群眾獲得感、幸福感、安全感的重要舉措,直接關系廣大參加人的切身利益。
目前我國養老保障體系包括五個方面即由「五支柱」構成。其中,
零支柱為國家提供的非繳費型養老金,即國家針對有特別困難的人或家庭提供一種養老保障,無須企業和個人交錢,完全由國家財政負擔;
第一支柱為公共養老金,即國家社會保障制度內的養老金,由國家、企業和個人共同承擔;
第二支柱為企業年金(職業年金),即用人單位和個人共同繳費形成的養老金;
第三支柱為個人養老金,即個人為養老所准備的存款、理財、保險、信託、房產等各類資產的總和;
第四支柱為來自家庭成員、代際之間的養老幫助,如親人、子女提供的各種錢款等。
第零支柱
非繳費型的「零支柱」主要為終身貧困者以及不適用任何社會養老保險制度的非正式部門和正式部門的
老年人或者喪失勞動能力者提供社會養老保險。
「第零支柱」養老保障制度屬於滿足部分社會底線成員福利需求的底線福利制度,其包含兩個層面:
一是旨在消除老年人貧困的社會救助層面的制度;
二是旨在提升全體老年群體基本生活水平的社會福利層面的制度。在我國,第一層面的制度是針對老年人的農村「五保」制度和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第二層面的制度為老(高)齡津貼制度。
農村「五保」制度最早可追溯至國務院於1956年頒布的《全國農業發展綱要》。1999年、2007年國務院分別頒布《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條例》和《國務院關於在全國建立農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的通知》,標志著國家對經濟困難的城鄉居民實現了社會救助制度的全覆蓋。
老(高)齡津貼制度是普惠性的社會福利型養老保障制度,其主要依據是2012年修訂的《中華人民共和國老年人權益保障法》中「國家鼓勵地方建立八十周歲以上低收入老年人高齡津貼制度」條款。目前高齡津貼制度已實現全國省級層面全覆蓋,陝西省目前為70周歲以上老人提供每月50元-300元的補貼額度。
第一支柱
繳費型的基本養老保險為強制性的社會保障年金制度,即公共養老金。該支柱主要通過社會財富的再分配,為
退休人員提供基本生活水平的終身保障。
我國的基本養老保險計劃最早起源於1991年國務院頒布的《關於企業職工養老保險制度改革的決定》,1995年、1997年、2005年我國在全國范圍內相繼對城鎮職工養老保險制度進行改革,養老保險制度逐漸由現收現付制轉為社會統籌與個人賬戶相結合的模式。其中,在繳費環節,單位和個人繳費比例均發生了較大變化,最終採取了單位繳費全部計入社會統籌賬戶、個人繳費(含視同繳費)計入個人賬戶的方式。在基金管理環節,養老金大多以銀行存款或購買國債的方式運營。2015年國務院頒布的《關於印發基本養老保險基金投資管理辦法的通知》後,該運營方式轉變為由各省市歸集結余養老金交由專門的養老金投資機構進行多元市場化投資,以實現養老金的保值增值。在發放環節,養老金計發辦法由工資比例制轉變為社會統籌賬戶加個人賬戶模式,養老金發放標准與繳費年限、繳費基數、退休年齡、物價水平等因素有關。養老金由單位發放到社會化發放,使養老保障制度的公平性、效率性及服務性均得以大幅提升。
第二支柱
第二支柱通過個人和用人單位在職期間繳納的一定費用,建立的企業年金和職業年金制度。
企業年金是一種補充性養老金制度,是企業及其職工在依法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基礎上,自主建立的補充養老保險制度。
企業年金制度最早始於2000年國務院頒布的《關於印發完善城鎮社會保障體系試點方案的通知》,該通知最早將補充養老保險制度稱為「企業年金」,並規定了企業年金制度實行完全積累的個人賬戶制,由企業和職工個人繳納,並對企業繳費在制度規定內進行稅收優惠。企業年金制度完善於2004年頒布的《企業年金試行辦法》(2017年出台《企業年金辦法》)和《企業年金基金管理機構資格認定暫行辦法》(2011年修訂);2013年公布的《關於企業年金、職業年金個人所得稅有關問題的通知》,明晰了企業年金各環節的稅收優惠政策.
職業年金是指機關事業單位及其工作人員在參加機關事業單位基本養老保險的基礎上,建立的一種補充養老保險制度。2015年正式實施的《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印發機關事業單位職業年金辦法的通知》,對機關事業單位職工的職業年金制度作出安排。
目前,我國年金制度採取完全積累制的個人賬戶制。在稅收優惠方面,個人繳費不超過4%的部分不繳納稅;在繳費環節,國有企業與民營企業的繳費比例稍有不同,職業年金與企業年金的繳費比例趨同;在運營環節,年金制度採取信託型管理模式,以受託人為主體,賬戶管理人、託管人和投資管理人各有分工、共同管理基金;在計發管理環節,企業年金中的個人賬戶採取記賬積累制,針對財政全額給付的職業年金中的個人賬戶則採取記賬積累制,按照要求計入基金收益。
第三支柱
第三支柱是指個人自願開展的長期養老金積累,包括商業養老保險、養老理財產品、養老目標基金等。商業養老保險、基金產品、銀行理財、儲蓄存款、信託、房產等適合投資的金融產品均屬於第三支柱范疇。
個人購買的商業養老保險是「三支柱」的重要內容之一,主要產品包括專屬商業養老保險、個人稅延型養老保險、房屋反向抵押養老保險。其中,專屬商業養老保險是在中國銀保監會指導下開展的滿足人民群眾多樣化養老保障需求的重要工作,專屬商業養老保險於2021年6月局部地區試點銷售,2022年3月在全國范圍普及推廣。專屬商業養老保險是以養老保障為目的,領取年齡在60周歲及以上的個人養老年金保險產品,分為積累期和領取期兩個階段,領取期不得短於10年。產品採取賬戶式管理,賬戶價值計算和費用收取公開透明。
第四支柱
非正規保障的「第四支柱」主要是家庭成員和代際之間的一種經濟或非經濟的養老、醫療和住房扶助行為,是基於傳統倫理的家庭式養老制度,主要來自子女供養、親戚資助以及家庭間資金轉移等,多渠道、多角度提升老年人生活水平,以彌補前四個支柱覆蓋外人群的不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