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2021年城鄉居民養老保險繳費標准
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參保人員的個人年繳費標准統一設置為1440元、1680元、2160元、2640元四個檔次,由個人自主選擇標准繳費。
法律依據:《2021年度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個人繳費標准和政府補貼標准政策解讀》
㈡ 城鎮居民基本養老保險一年交多少
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要交15年。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累計繳費滿十五年的,就可以不用繳納社保了。如果有單位,繳費不滿15年,但職工還未退休的,企業還得繼續繳費,直至退休,就可以停繳了。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第十六條
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累計繳費滿十五年的,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累計繳費不足十五年的,可以繳費至滿十五年,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也可以轉入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或者城鎮居民社會養老保險,按照國務院規定享受相應的養老保險待遇。
㈢ 居民養老保險繳費標准
城鎮居民養老保險繳費標准目前設為每年100元、200元、300元、400元、500元、600元、700元、800元、900元、1000元、1500元、2000元12個檔次,省(區、市)人民政府可以根據實際情況增設繳費檔次,最高繳費檔次標准原則上不超過當地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的年繳費額。參保人自主選擇檔次繳費,多繳多得。
參加城鎮居民社會養老保險個人,年滿60周歲、累計繳費滿15年,且未領取國家規定的基本養老保障待遇的,可以按月領取城鎮居民社會養老保險待遇。
城鎮居民社會養老保險待遇由基礎養老金和個人賬戶養老金組成,支付終身。
計算公式:
1、月養老金=基礎養老金+個人賬戶總額÷139;
2、基礎養老金=標准為55元(今後隨國家政策調整)+繳費滿15年後每多繳1年基礎養老金增加1元;
3、個人賬戶總額=個人繳費+政府補貼+集體補助+社會和個人資助+上述金額產生的利息。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第十一條 基本養老保險實行社會統籌與個人賬戶相結合。基本養老保險基金由用人單位和個人繳費以及政府補貼等組成。
㈣ 城鎮居民養老保險繳費標准
法律分析:城鎮居民養老保險繳費標准目前設為每年100元、200元、300元、400元、500元、600元、700元、800元、900元、1000元、1500元、2000元12個檔次,省(區、市)人民政府可以根據實際情況增設繳費檔次。
城鎮居民養老保險繳費標准目前設為每年100元、200元、300元、400元、500元、600元、700元、800元、900元、1000元、1500元、2000元12個檔次,省(區、市)人民政府可以根據實際情況增設繳費檔次,最高繳費檔次標准原則上不超過當地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的年繳費額。參保人自主選擇檔次繳費,多繳多得。
參加城鎮居民社會養老保險個人,年滿60周歲、累計繳費滿15年,且未領取國家規定的基本養老保障待遇的,可以按月領取城鎮居民社會養老保險待遇。
城鎮居民社會養老保險待遇由基礎養老金和個人賬戶養老金組成,支付終身。
計算公式
1、月養老金=基礎養老金+個人賬戶總額÷139;
2、基礎養老金=標准為55元(今後隨國家政策調整)+繳費滿15年後每多繳1年基礎養老金增加1元;
3、個人賬戶總額=個人繳費+政府補貼+集體補助+社會和個人資助+上述金額產生的利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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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依據:《關於建立統一的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制度的意見》 第四條 基金籌集,城鄉居民養老保險基金由個人繳費、集體補助、政府補貼構成。
(一)個人繳費。
參加城鄉居民養老保險的人員應當按規定繳納養老保險費。繳費標准目前設為每年100元、200元、300元、400元、500元、600元、700元、800元、900元、1000元、1500元、2000元12個檔次,省(區、市)人民政府可以根據實際情況增設繳費檔次,最高繳費檔次標准原則上不超過當地靈活就業人員參加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的年繳費額,並報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備案。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會同財政部依據城鄉居民收入增長等情況適時調整繳費檔次標准。參保人自主選擇檔次繳費,多繳多得。
(二)集體補助。
有條件的村集體經濟組織應當對參保人繳費給予補助,補助標准由村民委員會召開村民會議民主確定,鼓勵有條件的社區將集體補助納入社區公益事業資金籌集范圍。鼓勵其他社會經濟組織、公益慈善組織、個人為參保人繳費提供資助。補助、資助金額不超過當地設定的最高繳費檔次標准。
(三)政府補貼。
政府對符合領取城鄉居民養老保險待遇條件的參保人全額支付基礎養老金,其中,中央財政對中西部地區按中央確定的基礎養老金標准給予全額補助,對東部地區給予50%的補助。
地方人民政府應當對參保人繳費給予補貼,對選擇最低檔次標准繳費的,補貼標准不低於每人每年30元;對選擇較高檔次標准繳費的,適當增加補貼金額;對選擇500元及以上檔次標准繳費的,補貼標准不低於每人每年60元,具體標准和辦法由省(區、市)人民政府確定。對重度殘疾人等繳費困難群體,地方人民政府為其代繳部分或全部最低標準的養老保險費。
㈤ 城市居民養老保險交費標準是怎樣規定的
法律分析:一、城鎮居民養老保險繳費標准繳費檔次增1500元和2000元兩個檔繳費標准目前設為每年100元、200元、300 元、400元500元、600元、700元、800元、900元、1000元、1500元、2000元12個檔次,省(區、市)人民政府可以根據實際情況增設繳費檔次,最高繳費檔次標准原則上不超過當地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的年繳費額。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會同財政部依據城鎮民收入增長等情況適時調整繳費檔次標准。參保人自主選擇檔次繳費,多繳多得。因為各地經濟水平和政策不同,具體繳費檔次需要詢問當地社保局。咨詢電話12333。二、城鎮居民社會養老保險領取待遇領取條件:年滿60周歲、繳費滿15年參加城鎮居民社會養老保險個人,年滿60周歲、累計繳費滿15年,且未領取國家規定的基本養老保障待遇的,可以按月領取城鎮居民社會養老保險待遇。城鎮居民社會養老保險待遇由基礎養老金和個人賬戶養老金組成,支付終身。月養老金=基礎養老金+個人賬戶總額÷139。基礎養老金=標准為55元(今後隨國家政策調整)+繳費滿15年後每多繳1年基礎養老金增加1元;個人賬戶總額=個人繳費+政府補貼+集體補助+社會和個人資助+上述金額產生的利息;計算系數=139(與城鎮職工養老保險系數相同)。假如你今年16歲,每年按2000元標准繳費,連續繳費45年,年滿60周歲時的月養老金標准=[55元+30(繳費滿15年後每多繳1年基礎養老金增加1元)]+{[(2000+30)×45年+0(集體補助、社會及個人資助等)]+利息(本次測算是按銀行最新利率3%的不變數計算的復滾利息)}÷139= 1439.11元。在尚未出台新規定之前,城鎮居民養老保險繳費標準是沿用相關規定,同時也需要注意,由於各地經濟發展水平不一樣、個人情況不同,因此實際每個城鎮居民選擇的養老保險繳費標准也是不一樣的。而參加了養老保險的,也只有在符合了相應的標准之後,才能享受到對應的待遇。
法律依據:
㈥ 城鄉居民養老保險繳費檔次及標准
法律分析:(一)企業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按全部職工繳費工資總和作為繳費基數,繳費比例為20%;(二)職工個人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按本人上月工資作為繳費基數,繳費比例為8%。職工本人工資按國家統計部門規定的列入工資總額統計的項目確定。職工本人上月工資超過上一年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300%的部分,不計入繳費基數。職工本人上月工資低於上一年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60%的,按60%計算繳費基數。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第十六條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累計繳費滿十五年的,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累計繳費不足十五年的,可以繳費至滿十五年,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也可以轉入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或者城鎮居民社會養老保險,按照國務院規定享受相應的養老保險待遇。
㈦ 城鄉居民養老保險繳費標準是什麼
法律分析:(一)企業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按全部職工繳費工資總和作為繳費基數,繳費比例為20%;(二)職工個人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按本人上月工資作為繳費基數,繳費比例為8%。職工本人工資按國家統計部門規定的列入工資總額統計的項目確定。職工本人上月工資超過上一年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300%的部分,不計入繳費基數。職工本人上月工資低於上一年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60%的,按60%計算繳費基數。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第十六條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累計繳費滿十五年的,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累計繳費不足十五年的,可以繳費至滿十五年,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也可以轉入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或者城鎮居民社會養老保險,按照國務院規定享受相應的養老保險待遇。
㈧ 2020年城鄉居民養老保險繳費標准
法律分析:城鄉居民養老保險繳費標准:繳費檔次增1500元和2000元兩個檔繳費標准目前設為每年100元、200元、300 元、400元、500元、600元、700元、800元、900元、1000元、1500元、2000元12個檔次,省(區、市)人民政府可以根據實際情況增設繳費檔次,最高繳費檔次標准原則上不超過當地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的年繳費額。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會同財政部依據城鎮民收入增長等情況適時調整繳費檔次標准。參保人自主選擇檔次繳費,多繳多得。
法律依據:《社會養老保險條例》
第二條 社會養老保險實行國家法定基本養老保險、地方補充養老保險和單位補充養老保險等多層次的養老保險。 政府依法組織實施國家法定基本養老保險(以下簡稱養老保險);積極創造條件建立地方補充養老保險;鼓勵、支持用人單位根據實際情況為職工參加單位補充養老保險;提倡個人參加儲蓄性養老保險。
第三條 本市行政區域內的下列用人單位(以下統稱單位)和勞動者(以下統稱被保險人)必須依法參加養老保險: (一)企業、個體工商戶、其他經濟組織和與之形成勞動關系的勞動者; (二)國家機關、事業單位、社會團體和與之建立勞動合同關系的勞動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