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補充養老保險是什麼意思
Ⅱ 百色養老保險補交政策
按以前的規定不允許你補繳,現在各地出台了新政策,自己看看吧。
曾在機關、企事業單位、社會團體等有過工作經歷,但因各種原因解除勞動關系或離開原單位,未參加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或中斷繳費的,截止2014年12月31日,男年滿45周歲、女年滿40周歲的人員,可憑有效原始材料,以個人身份補繳2011年6月30日(含)前的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費。
申辦補繳時,應提供以下材料:1.本人身份證、戶口簿;2.本人原始檔案、《勞動合同》、用工登記表、工資台賬等證明其工作經歷的相關原始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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Ⅲ 什麼叫補充養老保險
企業補充養老保險是指在國家基本養老保險的基礎上,依據國家政策和本企業經濟狀況建立的、旨在提高職工退休後生活水平、對國家基本養老保險進行重要補充的一種養老保險形式。企業補充養老保險也叫企業年金。建立企業補充養老保險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1、可以提高職工退休後的生活水平。隨著社會的進步和經濟的發展,職工的養老保障需求會相應提高,部分經濟效益較好的企業也有提高職工福利水平的能力。在這種情況下,允許這類企業為其職工建立補充養老保險,可以滿足職工較高層次的養老保障需求。2、有利於密切職工與企業的關系,穩定職工隊伍,增強企業的凝聚力和吸引力,促進企業發展。3、規模不斷壯大的企業補充養老保險基金把大量即期消費資金轉化為長期儲蓄資金,有助於促進資本市場的發育和國民經濟的增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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Ⅳ 補充養老保險是什麼
企業補充養老保險又稱企業年金。通俗地解釋一下:就是有一些企業自身經濟實力版比較強,樂權意在國家規定的實施政策和實施條件下為本企業職工所建立的一種輔助性的養老保險。企業補充養老保險費可由企業完全承擔,或由企業和員工雙方共同承擔,各自承擔多少也由雙方自己協議確定。
Ⅳ 城鄉養老補充保險是什麼
【法律分析】:補充養老保險指的是養老保險的補充保險。居民在享受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制度基礎上,並行城鄉居民補充養老保險制度,居民可以按照補充養老保險的檔次繳費,每一個檔次政府都會有補貼,居民繳費滿十五年之後每個月可以領取到一定額度的養老金,這樣做能夠更好地保障退休人員的晚年生活。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 第十條 職工應當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由用人單位和職工共同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無僱工的個體工商戶、未在用人單位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非全日制從業人員以及其他靈活就業人員可以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由個人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公務員和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工作人員養老保險的辦法由國務院規定。
Ⅵ 什麼是補充養老保險
補充養老保險不是社會養老保險的范圍,是國家提倡的一種社會養老保險的補充,性質相當於是一種商業養老保險。企業補充養老保險是指由企業根據自身經濟實力,在國家規定的實施政策和實施條件下為本企業職工所建立的一種輔助性的養老保險。企業補充養老保險費可由企業完全承擔,或由企業和員工雙方共同承擔,承擔比例由勞資雙方協議確定。
企業補充養老保險居於多層次的養老保險體系中的第二層次,由國家宏觀指導、企業內部決策執行。
企業補充養老保險與基本養老保險既有區別又有聯系。企業補充養老保險由勞動保障部門管理,單位實行補充養老保險,應選擇經勞動保障行政部門認定的機構經辦。企業補充養老保險的資金籌集方式有現收現付制、部分積累制和完全積累制三種。
Ⅶ 什麼是補充養老金
學術上,補充養老保險是在基本養老保險基礎上,政府以政策指導和政策優惠為導向,用工單位和員工共同出資,以資金積累和運作增值為主要特徵,以提高出資單位員工的養老待遇為主要特點的社會保險的重要組成部分。通俗的說補充養老保險就是不強迫繳納的,提高員工養老待遇的養老保險。我們平時說的養老保險是指基本養老保險,其強制繳納是與補充養老保險的顯著的區別,包括繳納比例、方式都有嚴格限制,具體可參看《社會保險費可以約定嗎?》。
補充養老保險是對基本養老保險的一種必要補充。基本養老保險只能保障職工離退休後最基本的生活需求,而實行補充保險則可以在基本養老保險的基礎上明顯地改善和提高職工離退休後的生活待遇。補充養老保險與基本養老保險、個人儲蓄性養老保險構成了我國多層次養老保險體系。
由於補充養老保險的特點,因此其是否繳納、繳納比例都比較靈活,可以由單位根據自身效益決定,根據不同的比例要求報有關部門備案或者批准即可。
一般,補充養老保險分配方案有以下三種:⑴個人帳戶制;⑵單位帳戶制;⑶單位帳戶加個人帳戶。
補充養老保險分配和記帳也比較靈活,可以按單位繳納補充養老保險費的比例進行分配,或按照單位的分配方案進行分配。個人繳費全部記入帳戶內,單位繳費可全部或部分記入。
補充保險賬戶是社會化管理的,並不是由單位自己管理或者自行委託其他機構管理,經辦機構也須由勞動保障行政部門認定的機構經辦。一般來說,目前的補充養老保險經辦機構是各地社會保險管理部門。管理部門會對單位設單位帳戶,單位帳戶下再設個人帳戶,經辦機構每年列印收益對帳單以供查對。
補充保險養老金領取方法有以下幾類:⑴到達退休年齡一次性領取;⑵員工在職期間死亡由其法定繼承人領取;⑶出國定居提前領取;⑷重大疾病無勞動能力的提前領取。這是由於其補充養老保險本身具有的社會保險性質決定的,所以員工無論何種原因辭職,除了上述情況一般不能領回保險金。所以,員工離開單位後其個人帳戶仍由經辦機構管理:
如果kano轉到新單位,並且新單位仍然有補充養老金制度的,可由經辦機構根據原單位開出的轉移證明,將其補充養老保險個人帳號轉移到kano新就業單位,原單位和新單位的補充養老保險基金合並進入個人補充養老保險帳戶。
如果kano轉到未建立補充養老保險制度的單位,或失業的,其補充養老保險帳戶暫時由原來經辦的社會保險管理部門代為管理。
Ⅷ 養老保險欠繳補收是什麼意思
是指參保人欠繳養老保險費,社保局補收欠繳費。
(例如:參保人6月應繳納養老保險費銀行代扣代繳金額不足而未繳,參保人7月存入一筆資金,社保局在7月扣繳養老保險費時,就會扣繳6月未繳金額)
Ⅸ 什麼是養老補充金
什麼叫養老補充金
學術上,補充養老保險是在基本養老保險基礎上,政府以政策指導和政策優惠為導向,用工單位和員工共同出資,以資金積累和運作增值為主要特徵,以提高出資單位員工的養老待遇為主要特點的社會保險的重要組成部分。通俗的說補充養老保險就是不強迫繳納的,提高員工養老待遇的養老保險。我們平時說的養老保險是指基本養老保險,其強制繳納是與補充養老保險的顯著的區別,包括繳納比例、方式都有嚴格限制,具體可參看《社會保險費可以約定嗎?》。
補充養老保險是對基本養老保險的一種必要補充。基本養老保險只能保障職工離退休後最基本的生活需求,而實行補充保險則可以在基本養老保險的基礎上明顯地改善和提高職工離退休後的生活待遇。補充養老保險與基本養老保險、個人儲蓄性養老保險構成了我國多層次養老保險體系。
由於補充養老保險的特點,因此其是否繳納、繳納比例都比較靈活,可以由單位根據自身效益決定,根據不同的比例要求報有關部門備案或者批准即可。
一般,補充養老保險分配方案有以下三種:⑴個人帳戶制;⑵單位帳戶制;⑶單位帳戶加個人帳戶。
補充養老保險分配和記帳也比較靈活,可以按單位繳納補充養老保險費的比例進行分配,或按照單位的分配方案進行分配。個人繳費全部記入帳戶內,單位繳費可全部或部分記入。
補充保險賬戶是社會化管理的,並不是由單位自己管理或者自行委託其他機構管理,經辦機構也須由勞動保障行政部門認定的機構經辦。一般來說,目前的補充養老保險經辦機構是各地社會保險管理部門。管理部門會對單位設單位帳戶,單位帳戶下再設個人帳戶,經辦機構每年列印收益對帳單以供查對。
補充保險養老金領取方法有以下幾類:⑴到達退休年齡一次性領取;⑵員工在職期間死亡由其法定繼承人領取;⑶出國定居提前領取;⑷重大疾病無勞動能力的提前領取。這是由於其補充養老保險本身具有的社會保險性質決定的,所以員工無論何種原因辭職,除了上述情況一般不能領回保險金。所以,員工離開單位後其個人帳戶仍由經辦機構管理:
如果kano轉到新單位,並且新單位仍然有補充養老金制度的,可由經辦機構根據原單位開出的轉移證明,將其補充養老保險個人帳號轉移到kano新就業單位,原單位和新單位的補充養老保險基金合並進入個人補充養老保險帳戶。
如果kano轉到未建立補充養老保險制度的單位,或失業的,其補充養老保險帳戶暫時由原來經辦的社會保險管理部門代為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