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有寫以房養老的相關論文嗎
有一篇關於「以房養老」的新聞稿,覺得寫得挺深入的,三問「以房養老」:前路還有多遠?http://fs.fmw.cn/news/6895.html
B. 目前我國以房養老存在的問題
近日,一則30戶以房養老的被騙的消息刷爆網路。目前我國以房養老還是試點,那麼以房養老目前仍存在的問題有哪些呢?
法律制度不健全
法律法規沒有明確規定,政府層面的「以房養老」就很難推行。「以房養老」需要民政局、房管局、人社局、金融和保險機構等多個部門一起制定具體的政策和細則才可能得到推展。
「以房養老」需要透明、公正的法治環境。「以房養老」牽涉到房地產業、金融業、社會保障、保險以及相關政府部門,對這些領域的運作質量要求相當高。
如何保證這些行業、部門公平、公正地經營、管理和執法,在當前法治不健全的條件下是個極大的挑戰。就拿房地產評估來說,由於起步較晚,中國房地產評估機構還極不規范,不但整體素質偏低,而且市場存在惡性競爭,有爭議的評估結果,尤其對於弱勢群體來說,更難以得到及時、公正、合理的處理。有相關人士表示,在將來新修訂的老年人權益保障法時,應設立對老年人居住權的優先保護原則。
適用人群偏窄
按照現有情況分析,符合條件的最有可能是獨居或孤寡老人,或膝下無子女、子女定居國外的老人,這些老人沒有繼承等問題。但即使這類老人也擔心,一旦簽訂協議,即失去了對房屋的所有權,落入「沒房也沒錢」境況。
C. 國外如何「以房養老」
新加坡:60歲以上的老年人把房子抵押給有政府背景的公益性機構,由公益性機構一次性或分期支付養老金,老人去世時產權由這些機構處分,「剩餘價值」(房價減去已支付的養老金總額)交給其繼承人。美國:雖然美國的社會養老保障體系比較健全,但大多數美國老年人依然以「以房養老」方式作為補充。美國政府和一些金融機構也向老年人推出了「以房養老」的「倒按揭」貸款,發放對象為62歲以上的老年人。許多美國老年人在退休前10年左右就為了自己養老而購買了房子,然後把富餘的部分出租給年輕人使用,利用年輕人支付的房租來維持自己的退休後生活。由於美國的房屋出租業比較發達,美國人支出的房租大約占個人支出的1/4到1/3,因而房屋出租的收益也是比較可觀的。「以房養老」已被許多美國人認為是一種最有效的養老方式。英國:「以房養老」主要有兩種形式,一是把房產抵押給銀行等機構,每月取得貸款作為養老金,老人繼續在原房屋居住,直至去世或搬進養老院後用該住房歸還貸款,大約有20%左右50歲以上的老年人打算採用這種方式;另一種就是出售大房,換購小房,用差價款養老。此外,還有老人將房產出售後搬到其他物價水平較低的國家去養老。日本:以房養老對申請人的條件要求較苛刻。以東京為例,申請人年齡必須在65歲以上,要居住在自己持有產權的住宅中,且不能有子女同住。申請人家庭的人均收入要在當地的低收入標准之下,已經申請低保等福利政策的家庭不能享受這項政策。申請人持有產權的房屋必須是土地價值在1500萬日元以上的獨門獨戶建築,集體住宅不可申請。荷蘭:「以房養老」模式起源於荷蘭,但荷蘭人對這種方式不感興趣,「倒按揭」基本沒有市場。一般人65歲退休時可拿到工作時收入的70%以上,房子一般都是自己買下來,沒有租房的壓力,2009年荷蘭人住房自有率為57%。退休後的生活更輕松,有了很好的生活保障,他們一般不需要也不會考慮用「以房養老」這種方式來過退休後的生活。
D. 什麼叫以房養老
以房養老其實就是「倒按揭「的一種俗稱,指房屋產權擁有者,把自有產權的房子抵押給銀行、保險公司等金融機構,後者每月給房主一筆固定的錢,房主繼續獲得居住權,一直延續到房主去世;當房主去世後,其房產出售,所得用來償還貸款本息,其升值部分亦歸抵押權人所有。從國際范圍內的先例來看,以房養老非常普遍。
益養老平台認為,以房養老就是用老年人的住房來反向抵押養老保險,是如今社會養老保障體系供給側改革的重要創新。
但是也存在有很多不法分子利用以房養老來騙取老人的信任,如果被不法分子將老人的房產抵押貸款的話,就會出現老人老無所依的狀況,所以對於這種新型的養老方式,老年人一定要保持警惕,千萬不要輕信別人的話沖動辦理。
E. 什麼是「以房養老」保險
以房養老是依據擁有資源,利用住房壽命周期和老年住戶生存余命的差異,對廣大老年人擁有的巨大房產資源,尤其是人們死亡後住房尚餘存的價值,通過一定的金融或非金融機制的融會以提前套現變現。
實現價值上的流動,為老年人在其餘存生命期間,建立起一筆長期、持續、穩定乃至延續終生的現金流入。
中國有60歲以上老年人1.78億,養老的經濟模式主要是子女贍養、退休金、社保金。逐漸興起「年輕貸款買房,老年將房屋抵押給銀行或保險公司,由上述機構支付養老費用,晚年衣食無憂」的「以房養老」。
(5)住房養老文獻有哪些擴展閱讀:
以房養老好處:
1、解除老年人經濟顧慮,延長其壽命。據國外數據統計,獲得倒按揭房款的老年人平均壽命將延長2年左右。
2、防腐倡廉。如官場上流行的「59歲現象」,就因為官員在臨近退休之時,對未來生活預期不良,為保持退休後生活水平而貪污受賄。
3、該模式還可以改變老年人消費觀念,擴大消費。
4、啟動老年人的房產金庫,提高其生活質量。
F. 求以房養老的外文文獻,最好是介紹國外實行以房養老情況的那種,方便與中國對比的最好~,謝謝
北京圖書館 北京圖書館是中國的國家圖書館。1988年建成的這座新型的、現代化的新館,坐落在北京圖書館原址以西的西郊紫竹院北側。這是我國、也是目前亞洲地區最大、藏書最多的圖書館,也是世界上著名的大型圖書館之一 北京圖書館的前身是始建於1909年的原「京師圖書館」,主要用於收藏善本書等古籍。原址坐落在北海公園西側、文津街路北,後於1929—1931年間重修。這里環境幽美,明代時是著名的玉熙宮,明末時是皇家的別院。清代時宮殿荒廢,後建圖書館,全館面積僅僅8000平方米。70年代後期該館擴建為50000多平方米,藏書1100萬冊。 北京圖書館雖然只有80多年的歷史,但其藏書基礎可以追。溯到700年前。它繼承了當時南宋皇家圖書館和明代皇家圖書館的部分珍藏,又以清廷內閣大庫翰林院和國子監南學為基礎,收藏了大量的善本、叢書、地方文獻和其他珍貴文獻。其庫藏「四庫全書」是中國大陸惟一完整的一套。為了保藏和利用幾千年遺留下來的歷史文化,使其發揮更大的作用,北京圖書館修復了大量被損壞的古籍書。該館還積極地、有重點地收藏國外的一些出版物;目前已入藏100多個文種,它們從不同的角度反映了世界各國政治、經濟、科學、技術的發展狀況,為研究世界各國的情況提供了必要的資料。 新建的北京圖書館於1988年落成。它是由多層樓群環繞主樓的一組建築。主樓地上十六層,地下三層。樓群中有對稱的院落,屋頂為中國古典形式。全館佔地面積7萬平方米,建築面積則達17萬平方米,其中書庫面積6萬平方米,藏書為2000多萬冊。館內開設了30多個各類圖書閱覽室,擁有3000多個座位。還有可供6—16人使用的小型研究室數十個,有現代化的管理設備和展覽廳、學術報告廳等。這一切使得古老的北京圖書館變得年輕了。為了保護珍貴書籍,現已將館內各種善本、珍本拍成縮微膠卷,供讀者閱讀。在音像資料視聽室里,人們可以看到世界各地的視聽資料。 北京圖書館已建立了具有中國特色的藏書體系,為中國的現代化建設發揮著日益重要的作用。
G. 什麼是以房養老有什麼作用
隨著我們國家老齡化逐漸嚴重,「以房養老」的政策退出之後,為老人提供了更好的保障。那麼什麼是以房養老呢?簡單來說,它是一項挑戰不少中國傳統思維老百姓的政策,從推出到實施,從實施到現在都獲得了不同年齡段老百姓的高度關注。下面小編總結了一些關於以房養老的知識,希望可以幫助大家更深入的了解關於以房養老政策的基本概念。
什麼是以房養老
以房養老是依據擁有資源,利用住房壽命周期和老年住戶生存余命的差異,對廣大老年人擁有的巨大房產資源,尤其是人們死亡後住房尚餘存的價值,通過一定的金融或非金融機制的融會以提前套現變現。實現價值上的流動,為老年人在其餘存生命期間,建立起一筆長期、持續、穩定乃至延續終生的現金流入。
中國有60歲以上老年人1.78億,養老的經濟模式主要是子女贍養、退休金、社保金。逐漸興起「年輕貸款買房,老年將房屋抵押給銀行或保險公司,由上述機構支付養老費用,晚年衣食無憂」的「以房養老」。
以房養老的項目分類
以房養老的理念之下則聚集了眾多的具體操辦模式,據我們大致歸納可包容30種,倒按揭只是其中最為典型也最為復雜的一種,並非一定要將以房養老等同於倒按揭。據我們的廣泛調研和深入研討,以房養老的各種操作模式可分為金融行為和非金融行為,前者運作復雜,必須通過金融保險機構才得以順利運營,包括倒按揭、售房養老和房產養老壽險等;後者的各種簡易方法,則是老年人開動腦筋,再加上社會的有意倡導後,就完全可以自行操作,包括遺贈扶養、房產置換、房產租換、售房入院、投房養老、售後回租、招徠房客、異地養老、養老基地等。這些看上去大相徑庭的做法,其實都可以實現以房養老的大目標。
以房養老政策的實施有什麼意義
其實該政策的實施對很多擁有傳統觀念的老年人而言具有很大的挑戰,在中國人根深蒂固的想法中「但存方寸地,留於子孫耕」。很多老人都會選擇在百年後將自己的一切所有都留給自己的孩子。而現如今的政府的「以房養老」政策卻要讓老人將房屋抵押該銀行,讓自己辛苦一輩子也難以攢下一套房子讓給別人。這也不時為該政策所要面臨的巨大阻力。但隨著試點的推行表明也有不少的人是很贊成該政策的,一方面有了這項政策讓一些老人的生活更加有保障,除了一般的養老保險外有了更為高一點的生活補貼讓生活能更有品質保證;另一方面也使得子女的負擔得到了緩解和減輕。
關於這樣的政策,不少專家以及業內人士都認為值得期待。隨著現在國家老齡化問題比較嚴重,推出這樣的以房養老模式,不僅可以讓老人們的晚年花費不再愁,更加可以穩妥的讓他們更加愉悅舒適的享受自己的晚年生活。希望通過上面的簡單介紹,可以幫助過各位朋友掌握「什麼是以房養老?」這樣的問題,並且在選擇這類做法的時候,可以作出正確的決定。
H. 以房養老的政策解讀
這是金融養老、以房養老的方式之一,在國外較為普遍,在國內發展還剛剛起步。這次《意見》以試點形式寫了進來。應該講這對於老年人、對於保險公司都是利好消息,如果試點成功的話,對於解決老年人的養老資金問題,盤活已有房屋資源,擴大保險公司業務都有積極意義。
對此,民政部有關負責人表示,國務院發布《意見》,旨在積極應對人口老齡化,不斷滿足老年人持續增長的養老服務需求,同時對擴大內需、增加就業、促進服務業發展具有重大意義。
「開展老年人住房反向抵押養老保險試點」即所謂「以房養老」,只是「完善投融資政策」中的一句話,而且明確是開展試點。在隨國務院《意見》同時下發的重點任務分工中,也只是45項重點任務分工中第27項有關保險資金投資養老服務領域中的一個子項目。該負責人表示,國務院《意見》中明確提出發展居家養老、社區養老、機構養老、醫養結合等多種養老服務模式。
在投融資、土地供應、稅費優惠、補貼支持、人才培養和公益慈善等方面採取了一系列力度大、含金量高的利好舉措。對健全工作機制、開展綜合改革試點、強化行業監管、加強督促檢查等方面提出了保障措施。
開展「以房養老」在國外一些國家已有成熟的做法。這次國務院《意見》借鑒國際經驗,提出開展這方面的試點,是積極慎重穩妥的,目的是探索符合國情、滿足老年人不同需要、供老年人自主選擇的養老保險產品,擴大養老服務供給方式,進而構建多樣化、多層次、以需求為導向的養老服務模式。
民政部副部長竇玉沛表示,我國未來將以多種途徑應對養老問題,在政府兜底的基礎上,鼓勵社會力量積極參與養老服務,「以房養老」是市場化運作的一種高端化服務,是自願的、自主選擇的行為。竇玉沛指出,《意見》明確提出政府要堅持保障基本,重點為城鄉「三無」老人,低收入老人,經濟困難的失能、半失能老人提供無償或低收費的供養、護理服務,進一步明確了政府的兜底責任,對城鄉困難老年人是利好消息。同時面對廣大公眾將著力構建多樣化、多層次的養老服務保障模式。
國土部:宅地70年後續期不影響以房養老
住宅建設用地使用期到期後,如何自動續期尚無明確規定,是否會影響一些人的以房養老計劃?國土部官員認為,不會影響。
《物權法》對住宅建設用地使用期期滿後怎麼辦,只有四個字「自動續期」。這讓不少人擔憂,以普遍的70年使用期為例,70年後續期是否需要交錢、如果交錢交多少、怎麼交這些具體問題都沒有明確的規定,更讓有以房養老想法的人心存顧慮。國土資源部副部長貟小蘇表示,尚無具體規定,但他認為不會影響到有以房養老想法的人的計劃。
相關政策
1 「以房養老」或解決養老金短缺
「以房養老」是國際上成熟、普遍養老方式之一,國內初起步
隨著「老齡化」加速到來,養老金「缺口」成為學界和公眾擔心的問題。「老年人住房反向抵押養老保險」是國際上成熟、普遍的金融養老、以房養老方式之一,在國內卻初起步。民政部社會福利和慈善事業促進司司長詹成付說,這次《意見》以試點形式寫了進來,對於老年人、對於保險公司都是利好消息,若試點成功,對於解決老年人的養老資金「短缺」問題,盤活已有房屋資源,擴大保險公司業務都有積極意義。
2 醫療機構「入駐」養老機構
各地要促進醫療衛生資源進入養老機構、社區和居民家庭
《意見》提出,各地要促進醫療衛生資源進入養老機構、社區和居民家庭。衛生管理部門要支持有條件的養老機構設置醫療機構。二級以上綜合醫院應當開設老年病科,增加老年病床數量,做好老年慢病防治和康復護理。按照國務院部署,我國探索醫療機構與養老機構合作新模式,醫療機構、社區衛生服務機構應當為老年人建立健康檔案,建立社區醫院與老年人家庭醫療契約服務關系,開展上門診視、健康查體、保健咨詢等服務,加快推進面向養老機構的遠程醫療服務試點。
3 新建社區須配建養老設施
按照人均用地不少於0.1平方米標准配套建設
《意見》提出,凡新建城區和新建居住(小)區,要按照人均用地不少於0.1平方米的標准配套建設養老服務設施,與住宅同步規劃、建設、驗收和交付使用;老城區和已建成的居住(小)區,要限期通過購置、置換、租賃等方式開辟養老服務設施。
詹成付介紹,國務院要求,國土資源部等相關部門,出台具體政策,將各類養老服務設施建設用地納入城鎮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和年度用地計劃;各地各單位可將閑置的公益性用地調整為養老服務用地。
《意見》明確,民辦非營利性養老機構與政府開辦的養老機構享有相同的土地使用政策,對營利性養老機構建設用地優先保障供應。同時,詹成付稱,民政部將會同國土部等部門制定政策,嚴防以興辦養老機構之名,行經營房地產之實。
I. 理想與現實的差距——以房養老模式的思考
伴隨我國老齡化社會的步步逼近,以房養老也漸漸成為社會普遍關注的社會焦點問題。所謂「以房養老」,即住房反向抵押貸款,也稱「倒按揭」、「反按揭」等,它是指有養老需求的房主把房子抵押給銀行、保險公司等金融機構,後者在綜合評估後,按月給房主發放固定資金。待房主去世後,其房產出售,所得用來償還貸款本息,其升值部分歸抵押權人所有。目前人們對於這種新型養老模式認識不一,褒貶各異,筆者認為,以房養老模式理想與現實有很大差距,要完善以房養老模式,我們至少要克服以下三個方面的難題。
二、房屋自身的問題
所謂以房養老,房屋是養老的基礎和前提,房屋的質量和使用壽命直接關繫到以房養老模式能否順利實施。但就目前的房屋設計和房屋價格而言,至少存在以下三個方面因素不利於以房養老模式的推廣。
第一,房屋設計壽命短不利於以房養老模式的推廣。按照目前國家的相關民用建築設計規范,房子壽命分為100年和50年兩種,一般民用建築都是按50年設計的,只有紀念性建築和特別重要建築才會是100年設計壽命。換句話說,通常我們居住的房屋設計使用壽命其實只有50年,從房屋竣工開始經過50年的期限,房屋也就要報廢了。另外據統計,我國的公民平均首次置業年齡普遍比西方國家要提早15年左右,一般來說在30歲前後就開始首次置業了,而我國居民的平均壽命目前是75歲,隨著生活水平的不斷提高居民平均壽命還將不斷延長。由此我們不難算出,如果一個人30歲購房75歲去世,在他去世後的第5年房屋的使用期限就已經到期!銀行、保險公司等金融機構如何才能收回成本,更不要說利潤了。如果銀行、保險公司等金融機構在以房養老中不能獲利,那麼這種以房養老模式自然也就難以維持和發展。
(以上回答發布於2017-08-14,當前相關購房政策請以實際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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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 談談對以房養老的看法
以房養老是利用老年住戶生存余命和住房壽命周期的差異,對廣大老年人擁有的巨大房產資源,尤其是人們死亡後住房尚餘存的價值,通過一定的金融或非金融機制的融會以提前套現變現,實現價值上的流動,為老年人在餘存生命期間,建立起一筆長期、持續、穩定乃至延續終生的現金流入。即將老年人的「死房子」變成了「活錢」,滿足老年人希望「居家養老」和「增加養老收入」兩大養老需求。
然而,在中國,「養兒防老」的傳統觀念占據著主流,給子女遺贈房產的傳統也根深蒂固。以房養老若要實行,需面對這一文化傳統上的挑戰。一方面,對於那些退休待遇十分優厚的城市人口(如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來說,依靠不菲的退休金便足以養老,根本就沒有「以房養老」的必要;另一方面,對於那些沒有自有產權住房如租住在廉租房、公租房中的城市低收入人口來說,雖然他們確實有養老之憂,但是又根本沒有條件和資格奢談「以房養老」。也就是說,有房子的人大多不需要「以房養老」,沒房子或者沒產權房的人根本沒辦法「以房養老」,富家水澆不了窮家田,這是「以房養老」最大的局限性所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