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安全生產檢查及隱患整改記錄表 如何填寫
填寫檢查發現的隱患,整改後填寫整改情況(包括整改負責人、時間、整改驗收時間)。
2. 安全隱患排查治理台賬怎麼填寫安全隱患治理台賬怎麼做
若填寫安全隱患排查治理台賬,首先要進行隱患排查,將查到的隱患填寫到安全隱患排查治理台賬,台賬應包括隱患內容、檢查時間、檢查人、隱患級別、責任人、責任部門、隱患地點、整改期限、是否完成整改、整改完成日期、驗收人簽字等內容
3. 安全隱患排查治理台賬怎麼填寫
安全隱患的排查台賬要填寫隱患內容,整改完成落實情況,由何部門完成,由誰驗證,整改時間,驗證時間,整改資紶,這些內容最好都體現出來。內容包括:
1.安全檢查情況
2.檢查復查情況
3.隱患整改單
4.隱患整改單復查情況
5.相關安全技術措施
4. 如何填寫安全隱患排查登記表
安全隱患調查報告
學校安全是學校最重要的任務,也是各項工作的首要任務。面對當前學校安全教育的嚴峻形勢,在各安全部門的指導下,結合學校安全工作的實際情況,堅持以「安全第一,責任大於泰山」為指針,認真落實。上級要求相關工作,並通過鍾昌明實現安全工作,切實落實安全工作。事實上,消除安全隱患。根據區教育局綜合管理的要求和實際情況,對我校隱患整改的自查報告如下:
根據區教育局綜合治理辦公室的工作要求,學校每月堅持2次安全檢查,關鍵期應予以處理。安全檢查組定期檢查學校教學樓,各實驗室,微機室,學校大門等周邊環境。檢查領導小組的安全調查,同意學校在以下方面存在隱患:
1,學校在郊外的路上,交通非常擁擠。在道路修繕中,交通部門沒有安全警示標志和減速帶。我們學校有很多學生,有很多隱患。
2,學校操場瓦特,雖然許多組織的學生拿起,但由於原來的中學舊教室拆除時,瓦片是埋在土壤中,雨是暴露在地上,學生在活動中的安全問題。
3,要加強對雜貨店的監管,加強室內衛生安全和用電安全。
4,有不完整的文件和超載的學生車輛。
5,綜合樓的電加熱設施存在供電線路直徑過小的現象。一旦投入使用,就存在設備過載和工作倦怠的隱患。
6,由於學生人數眾多,學生和學生都被運走,家長有很多,無序和安全隱患。
(二)實施隱患整改整改:
學校的安全關繫到師生的健康和切身利益。在此情況下,學校積極採取措施糾正和糾正調查中發現的隱患,杜絕安全事故的發生,向上級和有關部門報告學校不能解決的隱患。許可權及申請申請書。幫助解決。
1,針對學校大門和車輛數量混亂的局面,學校實行領導班次輪班制,注重正午學校督導,及時發現問題。同時,學校根據上級文件的精神要求,增加了專門人員,負責學校內外的安全工作,有效根除了校外非違法人員的騷擾,凈化了學校內部的環境。D校外,確保凈土。
3,針對機動車進出學校現象,加強學校守門人的管理,規定一切,不準車輛進入學校大門,中午不準學生騎車出校門,家長不得安頓。學校在中午和晚上上課。
4,加強對食品店的調查,定期進行不定期抽查,特別是檢查麵包,飲料等,對銷售人員進行健康證明書檢查,堅決不允許食品雜貨做熟食,杜絕違法食品。unter。定期核對采購的收據,核對采購渠道。
5,針對學校操場上的瓦礫隱患,學校督促體育教師和班主任指導學生參加體育課和活動。
6,鑒於綜合樓供暖設施存在的隱患,學校暫時停工,為綜合樓供暖。報告將提交相關部門申請。
7,鑒於運輸車輛超載,學校不能整天監管。學校只能對車輛和學生進行安全教育,並簽署監督書。然而,學校沒有採取措施的權利。它只能要求運輸部門解決它。
8,為沒有D的學校大門
拓展資料
安全隱患調查報告
學校安全是學校最重要的任務,也是各項工作的首要任務。面對當前學校安全教育的嚴峻形勢,在各安全部門的指導下,結合學校安全工作的實際情況,堅持以「安全第一,責任大於泰山」為指針,認真落實。上級要求相關工作,並通過鍾昌明實現安全工作,切實落實安全工作。事實上,消除安全隱患。根據區教育局綜合管理的要求和實際情況,對我校隱患整改的自查報告如下:
根據區教育局綜合治理辦公室的工作要求,學校每月堅持2次安全檢查,關鍵期應予以處理。安全檢查組定期檢查學校教學樓,各實驗室,微機室,學校大門等周邊環境。檢查領導小組的安全調查,同意學校在以下方面存在隱患:
1,學校在郊外的路上,交通非常擁擠。在道路修繕中,交通部門沒有安全警示標志和減速帶。我們學校有很多學生,有很多隱患。
2,學校操場瓦特,雖然許多組織的學生拿起,但由於原來的中學舊教室拆除時,瓦片是埋在土壤中,雨是暴露在地上,學生在活動中的安全問題。
3,要加強對雜貨店的監管,加強室內衛生安全和用電安全。
4,有不完整的文件和超載的學生車輛。
5,綜合樓的電加熱設施存在供電線路直徑過小的現象。一旦投入使用,就存在設備過載和工作倦怠的隱患。
6,由於學生人數眾多,學生和學生都被運走,家長有很多,無序和安全隱患。
(二)實施隱患整改整改:
學校的安全關繫到師生的健康和切身利益。在此情況下,學校積極採取措施糾正和糾正調查中發現的隱患,杜絕安全事故的發生,向上級和有關部門報告學校不能解決的隱患。許可權及申請申請書。幫助解決。
1,針對學校大門和車輛數量混亂的局面,學校實行領導班次輪班制,注重正午學校督導,及時發現問題。同時,學校根據上級文件的精神要求,增加了專門人員,負責學校內外的安全工作,有效根除了校外非違法人員的騷擾,凈化了學校內部的環境。D校外,確保凈土。
3,針對機動車進出學校現象,加強學校守門人的管理,規定一切,不準車輛進入學校大門,中午不準學生騎車出校門,家長不得安頓。學校在中午和晚上上課。
4,加強對食品店的調查,定期進行不定期抽查,特別是檢查麵包,飲料等,對銷售人員進行健康證明書檢查,堅決不允許食品雜貨做熟食,杜絕違法食品。unter。定期核對采購的收據,核對采購渠道。
5,針對學校操場上的瓦礫隱患,學校督促體育教師和班主任指導學生參加體育課和活動。
6,鑒於綜合樓供暖設施存在的隱患,學校暫時停工,為綜合樓供暖。報告將提交相關部門申請。
7,鑒於運輸車輛超載,學校不能整天監管。學校只能對車輛和學生進行安全教育,並簽署監督書。然而,學校沒有採取措施的權利。它只能要求運輸部門解決它。
8,為沒有D的學校大門
5. 安全生產隱患排查登記表應怎樣填
安全生產隱患排查登記表應怎樣填?
1、依據實際情況填寫。
2、制定表格的時候應該說明填寫方式。
3、比如檢查漏電保護器有效性,可以選擇打勾什麼的表示工作正常。
6. 安全生產隱患排查表
填寫檢查發現的隱患,整改後填寫整改情況(包括整改負責人、時間、整改驗收時間)。
7. 安全生產隱患排查表包括哪些
填寫檢查發現的隱患,整改後填寫整改情況(包括整改負責人、時間、整改驗收時間)。
隱患排查治理的內容包括具體包括:
1、安全生產法律法規、規章制度、規程標準的貫徹執行情況;
2、安全生產責任制建立及落實情況;
3、高危行業安全生產費用提取使用、安全生產風險抵押金交納等經濟政策的執行情況;
4、企業安全生產重要設施、裝備和關鍵設備、裝置的完好狀況及日常管理維護、保養情況,勞動防護用品的配備和使用情況;
5、危險性較大的特種設備和危險物品的存儲容器、運輸工具的完好狀況及檢測檢驗情況;
6、對存在較大危險因素的生產經營場所以及重點環節、部位重大危險源普查建檔、風險辨識、監控預警制度的建設及措施落實情況;
7、重大危險源普查、登記、建檔、申報和監督管理情況;
8、事故報告、處理及對有關責任人的責任追究情況;
9、安全基礎工作及教育培訓情況,特別是企業主要負責人、安全管理人員和特種作業人員的持證上崗情況和生產一線職工(包括農民工)的教育培訓情況,以及勞動組織、用工等情況;10、應急預案制定、演練和應急救援物資、設備配備及維護情況;
11、新建、改建、擴建工程項目的安全「三同時」(安全設施與主體工程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同時投產和使用)執行情況;
12、道路設計、建設、維護及交通安全設施設置等情況;
13、對企業周邊或作業過程中存在的易由自然災害引發事故災難的危險點排查、防範和治理情況等。
(7)養老院安全隱患排查表怎麼填擴展閱讀:
《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
第四條生產經營單位必須遵守本法和其他有關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加強安全生產管理,建立、健全安全生產責任制度,完善安全生產條件,確保安全生產。
第五條生產經營單位的主要負責人對本單位的安全生產工作全面負責。
第六條生產經營單位的從業人員有依法獲得安全生產保障的權利,並應當依法履行安全生產方面的義務。
第七條工會依法組織職工參加本單位安全生產工作的民主管理和民主監督,維護職工在安全生產方面的合法權益。
第八條國務院和地方各級人民政府應當加強對安全生產工作的領導,支持、督促各有關部門依法履行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責。
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對安全生產監督管理中存在的重大問題應當及時予以協調、解決。
第九條國務院負責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的部門依照本法,對全國安全生產工作實施綜合監督管理;縣級以上地方各級人民政府負責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的部門依照本法,對本行政區域內安全生產工作實施綜合監督管理。
國務院有關部門依照本法和其他有關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在各自的職責范圍內對有關的安全生產工作實施監督管理;縣級以上地方各級人民政府有關部門依照本法和其他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在各自的職責范圍內對有關的安全生產工作實施監督管理。
第十條國務院有關部門應當按照保障安全生產的要求,依法及時制定有關的國家標准或者行業標准,並根據科技進步和經濟發展適時修訂。
生產經營單位必須執行依法制定的保障安全生產的國家標准或者行業標准。
第十一條各級人民政府及其有關部門應當採取多種形式,加強對有關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和安全生產知識的宣傳,提高職工的安全生產意識。
第十二條依法設立的為安全生產提供技術服務的中介機構,依照法律、行政法規和執業准則,接受生產經營單位的委託為其安全生產工作提供技術服務。
第十三條國家實行生產安全事故責任追究制度,依照本法和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追究生產安全事故責任人員的法律責任。
第十四條國家鼓勵和支持安全生產科學技術研究和安全生產先進技術的推廣應用,提高安全生產水平。
第十五條國家對在改善安全生產條件、防止生產安全事故、參加搶險救護等方面取得顯著成績的單位和個人,給予獎勵。
第二章生產經營單位的安全生產保障
第十六條生產經營單位應當具備本法和有關法律、行政法規和國家標准或者行業標准規定的安全生產條件;不具備安全生產條件的,不得從事生產經營活動。
第十七條生產經營單位的主要負責人對本單位安全生產工作負有下列職責:
(一)建立、健全本單位安全生產責任制
(二)組織制定本單位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和操作規程
(三)保證本單位安全生產投入的有效實施
(四)督促、檢查本單位的安全生產工作,及時消除生產安全事故隱患
(五)組織制定並實施本單位的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
(六)及時、如實報告生產安全事故。
第十八條生產經營單位應當具備的安全生產條件所必需的資金投入,由生產經營單位的決策機構、主要負責人或者個人經營的投資人予以保證,並對由於安全生產所必需的資金投入不足導致的後果承擔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