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為子女奉獻了一輩子,父母如何養老如何讓父母體面養老
都說“中國的父母,是這個世界上最辛苦的父母。”,在我個人看來,這句話說得非常有道理。我們的父母,在將我們撫養長大以後,為了能夠減輕我們的負擔,又開始為我們培養下一代。
不僅付出身體上的行動,很多時候還會在金錢上,給予我們大力的支持。而作為子女的我們,如果想要父母體面的養老,就需要遵從父母的意願,讓他們過上自己想過的日子。
所以我們要想讓老人,能夠安享晚年,除了要讓老人生活上過得富足以外,還需要讓老人在心情上開朗起來。
㈡ 老人叫一個子女子養老,工資房子怎麼分配
老人叫一個子女養老,在這種情況下,所有子女應該聚在一起,對贍養老人作出一個方案,我認為如果由一個子女給老人養老,這個子女應該獲得老人大部分的財產,不養老的子女,則獲得老人少部分的財產,包括工資和房子。
關於贍養老人。
《婚姻法》規定:子女對父母有贍養扶助的義務,子女不履行贍養撫養義務時,無勞動能力或生活困難的父母,有要求子女給付贍養費的權利。這里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養子女。對拒不履行者,可以通過法院訴訟解決,情節惡劣還有可能構成犯罪,應當依法追究其刑事責任。贍養扶助的主要內容是指在有經濟和社會條件下,子女在經濟上應為父母提供必要的生活用品和費用,在生活上、精神上、感情上對父母應尊敬、關心和照顧。我國相關法律規定:
1、贍養人不得以放棄繼承權、被贍養人婚姻關系變化或其它理由,拒絕履行贍養義務。
2、贍養人不履行贍養義務,被贍養人有要求贍養人給付贍養費的權利。
3、贍養人不履行給付贍養費、共同分擔費用的,除了支付贍養費、共同分擔的費用外,還應按照應當繳納的贍養費、共同分擔的費用數額的每日1%支付違約金。
4、贍養人不盡贍養義務的,在繼承遺產時少分或不分。
5、部分贍養人不履行義務,其他贍養人按照長幼順序由不盡贍養義務贍養人的下一順序贍養人繼續履行贍養協議約定的義務,任何贍養人不得以此作為自己不履行義務的理由。
㈢ 老人把財產都給兒子,養老時卻要靠女兒,作為女兒該怎麼辦
一、在老人決定把財產全部交給兒子的時候,就和老人講清楚這件事情,希望老人能夠明白其中的利害關系,也是會給老人打一個預防針。
如果老人是那種蠻不講理的情況,那麼我們就選擇在關鍵時刻,讓老人簽署一份協議,就是在老人把財產全部給兒子的時候。讓老人簽署一份協議協議,上面明確標明老人以後的養老問題,由兒子來承擔,女兒不需要承擔任何責任和經濟補償。大多數老人肯定聲稱沒問題,但是如果兒子在這個時候站出來聲稱反對,那麼說明這個兒子肯定就不是一個孝順的人。作為女兒,其實也可以看清楚更多事情,也能夠保留自己的權益。
㈣ 「老人的養老錢,最好不要拿給子女買房」你怎麼看呢
“老人的養老錢,最好不要拿給子女買房”你怎麼看?
我覺得老人的養老錢,最好還是自己留在手裡,不可全部都拿出來給子女買房用。子女買房,老人在能力范圍內可以適度的資助,卻不可把自己所有的養老錢全部拿出。原因有以下幾點。
㈤ 老人歸給子女其中一人房產也給他,還用其他子女出錢養老嗎
這種情況。主要要看個人怎麼去想,怎麼去做?老祖宗不是留過一句話嗎?叫做孝順老的不滿天,你所做的一切。將來你的子女看的一清二楚,將來他就會怎麼樣去對待你,當然,像你說的這種情況,按道理說已經決定老人歸他管而且把房產也給了他按道理說他應該負責贍養老人,至於你問其他兒女還用不用去贍養老人,這就主要看你們怎麼做啦。
㈥ 為什麼很多農民一生的血汗錢給了兒子結婚買房,老了卻無法養老了
很多農民把一生的血汗錢給了兒子結婚,人老了卻無法得到贍養。這種糟糕的情況,只能說父母養了位不孝子,無能力且沒有責任心。典型的是個白眼狼,要遭到道德譴責。甚者撕破臉的話,老人告一狀,逃不過法律制裁的!
其四,受老婆大人蠱惑。農村有些結婚後的兒子,真是“娶了媳婦忘了娘”。在日常瑣事和帶孩子的問題上,婆(公)媳關系有矛盾,兒子不會調和。家庭里都是媳婦作主,有時不僅不給贍養費,通常還指責公婆,做兒子的也不吭氣。
我這里就有一例。前段時間當地發洪水,住在農村母親的房子快要被水淹了,政府動員暫時遷移。老母親讓鄰居帶信,想到兒子、媳婦在城裡的家住段時間,就遭到兒媳婦的反對。想當初,中年守寡的老母親省吃儉用辛苦打工,用積攢下來的錢給兒子在城裡是買了房子的。
鳥有反哺情,羊有跪乳恩。人生在世,父母給予我們生命,撫育我們成長,把無私的愛傾注在兒女身上。等到兩鬢斑白時,卻讓他們的淚掛在眼角上,是何等的殘忍與不恥!
父母健在,我們沒有理由不好好孝順他們,既然緣分在一起,就應該好好珍惜。父母在世時,如果做不到“孝順”兩字,等老人百年以後去世了,再上墳頭燒紙磕頭以示懷念,其實“假惺惺”的作派不起作用,老人若泉下有知,只會痛心疾首。
孝,乃為人之本也。父母在,人生尚有來處;父母去,人生只剩歸途。做兒女的,一定要盡好贍養老人的責任和義務,懂得感恩父母!
㈦ 老人把房子贈與給其中一個兒子附加條件是要贍養他老,那其他子女是不是就沒有
老人把房子贈與其中一個兒子附加條件是要贍養養老,其餘子女有沒有取決於房產所有人。根據相關法律法規,如果老人是房產所有人,直接贈與沒有問題,附加的義務需要被贈予者履行贍養義務。如果老人不是房產所有人或者房產屬於夫妻共同財產,其餘子女也有份。
法律分析
房屋過戶需要明確房屋歸屬,如果房屋屬於老人夫妻共同財產,一方去世後沒有遺囑,房屋的一半屬於遺產,另一方無權單獨處分。房屋所有權人如果健在,那麼可以去房產局直接過戶給一個子女,這屬於法律賦予的權利,其他子女無權利索要。如果房屋所有權屬於去世的被繼承者,那麼所有子女都有該房屋的繼承權。被繼承人死亡後,其房產歸其遺囑繼承人或法定繼承人所有。如果有撫養協議,按照撫養協議分配遺產,如果有遺囑按照遺囑分配遺產,如果都沒有,則按照相關法律法規分配遺產。去世老人的父母,配偶,子女都依法享有繼承權,正常情況下遺留的房產去世老人有一半份額,這個一半份額由健在的父母,配偶,子女支配,故而其他子女也是有繼承權的。所以,如果房產證上是母親的名字那就不屬於遺產,私人過戶給其中一個子女並不需要其餘子女同意。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六百六十一條 贈與可以附義務。贈與附義務的,受贈人應當按照約定履行義務。
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條 遺產按照下列順序繼承:(一)第一順序:配偶、子女、父母;(二)第二順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繼承開始後,由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第二順序繼承人不繼承;沒有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的,由第二順序繼承人繼承。本編所稱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養子女和有扶養關系的繼子女。本編所稱父母,包括生父母、養父母和有扶養關系的繼父母。本編所稱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異母或者同母異父的兄弟姐妹、養兄弟姐妹、有扶養關系的繼兄弟姐妹。
㈧ 獨生子女老人隨子女養老可以買房嗎
咨詢記錄 · 回答於2021-11-21
㈨ 老人為子女婚後出錢購房後,想要回購房款和增值部分,支持嗎
支持,只要老人手裡有證據,但估計只能要回購房款及利息,房價上漲的增值收益與老人無關,這等於是老人借錢給子女買房,房子是子女名下的,與老人無關,房價增值部分自然也與老人無關,這事說起來簡單處理起來也麻煩,你子女即使判了不還你錢,你還能弄個人盡皆知打官司請法院強制執行?
㈩ 老人窮其一生買房留給子孫,養子養老,人老會面對什麼樣的問題
對於不少朋友來說,擁有一個屬於自己的房子是非常重要的事情,這也是我國的一個傳統,有很多人都覺得養兒防老,在自己購買了房子之後,這一個房子也將會留給自己的子孫後代,不過在現實生活中,仍然有很多人會比較擔心,就是對自己的老年生活充滿了恐懼,那麼在我們到了老年之後會面臨著哪些問題呢?
不少老人窮其一生買了自己的房子留給子孫,就是為了能夠讓自己在老年的時候能夠安度晚年這樣的一個選擇,當然是沒有錯誤,也是任何人都會准備做的一件事情,不過在這個過程中,我們仍然需要考慮到一個問題,就是隨著時代的變遷,那麼老年人的養老生活也會發生一定的變化,只有跟上時代的步伐,才能夠讓我們更好的安享晚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