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我婆婆老年痴呆,公公光顾自己 觉得婆婆拖累他不能去玩,我带两个不到二岁的孩子,还得做饭洗衣服 还得
这种家庭,真是不幸。离婚了孩子怎么办?如果有条件的话,把你的婆婆送去老人院吧,或者请保姆
⑵ 老人最怕的就是老年痴呆,无法自理拖累孩子.该如何做
老年痴呆症没有办法~只是退休后尽量多出去参加社交活动~培养自己的兴趣爱好~多动脑动手是最好的
⑶ 瘫痪老人拖垮一家人,照顾老人真的要崩溃了,照顾老年痴呆我要疯了
非常可怕的是,我的外婆并不算真正意义上的老年痴呆,但我家已经忍受了20多年比老年痴呆更过分的种种行为了,确实,谁家有谁知道,那是怎样一种我疯了也要把你们都折磨疯的感觉,以爱的名义自私的毁掉儿女正常的生活和一切,那种随时都要家庭破碎分分钟考验人性的感觉,非常痛苦。
这事儿要从很久很久以前说起,我外婆17岁结婚嫁给我外公,婚后一共生育七个子女,在那个年代的农村,女人没有别的事业可做,所有的前半生都交给了丈夫和孩子,这就是她的所有,也像全天下所有的父母一样,像老母鸡一样护着她的孩子们,分外疼爱。到了后来我大舅发家,把外公外婆都迁到市里,然后子女也各自成家有了自己的事业孩子,外公外婆在市区住着独门小院,本来是一派祥和,然后好日子没过两天,我外婆开始了。
这还是外婆算年轻的时候,半夜挨个给子女打电话:“你们快来吧,我要不行了,我血压高,快来个人给我降血压”然后第二天还要上班,送孩子的亲戚们纷纷半夜穿衣,赶到老两口家,一量血压啥事儿没有,就安慰安慰她吃点降压药,就纷纷散了。然后这种情况,大概持续了整整一年……每个人都心力交瘁,从开始的担心紧张,到后来的疲惫无话,没有办法,外公也用拦着她不要打电话,觉得血压高自己吃点药,但是她常常偷着跑出去,到小卖部给打电话。谁也想不到,往后的折磨还有20来年。。。
这种情况一年半的时候,家庭会议又一次召开了,不知道谁起的头,终于说出了那句大家憋在心里好久的那句:“咱们老妈是不是精神有问题了……”终于儿女们也放下了脸面,把外婆送到安定医院检查,大夫的结论是轻微焦虑症,老年痴呆前期症状,从此靠服用罗拉和启维,让子女们能在晚上好好入睡。没错,她吃药,大家就能睡好觉。这是多么嘲讽的现实。
然而白天并没有因此消停,还是各种疑神疑鬼,多走两步喘一喘,就觉得自己有心脏病,要去医院做一次检查,某一天腰疼,就觉得自己有
腰间盘突出……类似的例子举不胜数,只有你想不到没有你听不到,确实像焦虑症,但是实际不是的,真实情况是:她觉得孤独,她受不了一手带大的孩子们不能日夜陪伴在她身边,受不了家里只有他们老两口。没错,每天下班去看她都不行,她就想让七个子女和外孙们天天都陪在她身边!! 一刻都不想分开!!!没错,这个世界,有懂事儿的老人,好的老人,也有不懂事儿的老人,胡搅蛮缠的老人,自私的老人。她不是真的糊涂,而是装着糊涂,耍赖皮。
我姥爷(外公),一个硬朗健康,善良并且非常怕打扰麻烦别人的老人,总是训着喊着我姥姥(外婆)才能让她收敛一点,并且对她真的很好。我姥姥从年轻的时候,在家除了照顾孩子,山上的活我姥爷干,家里的家务活我姥爷的妈妈(不会排辈不知道叫什么)干,老了以后,搬到市区,我姥爷刷碗做饭,挑水生火修家具,没事还去街口捡瓶子赚点外快给自己买小酒儿,家人总说,我姥姥就是太闲了,这个病纯属是闲出来的毛病………然后某一次大家都在,我姥姥又在闹的时候,我姥爷说了一句:“照你这么折腾,我活不过69岁。”后来,我姥爷真就在69岁那年,突发脑溢血瘫痪在床,子女轮流照顾,我姥爷躺在床上说:“老了还拖累你们,让你们这么伺候,我还不如早点去了算了”然后没多久,我姥爷在某天早上,非常安静的去了。姥爷从得病到走一共半年时间,这期间,大家都只有心疼和怜惜,四个子女没有一个想逃避,都争先恐后把姥爷接回家照顾,但除了花点钱,姥爷没给谁堵过心。
⑷ 老人患有脑梗,老年痴呆,整天疯闹,一刻都不停,家人照顾已有17年了,现在家里人都很崩溃,该怎么办啊
这种问题,答案无非两个,要么继续,要么放弃。
其实答案你们自己心里早有了,何必假惺惺的来问一下呢?到时候拿这个推脱责任吗?
我国关于赡养老人的法律法规比较完善,其中有如下具体规定:
(1)成年子女有赡养扶助父母的义务。赡养父母是子女应尽的法定义务。任何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加以改变,也不得附加任何条件进行限制;
(2)赡养人应当履行对老年人经济上供养、生活上照料和精神上慰藉的义务,照顾老年人的特殊需要。赡养人是指老年人的子女以及其他依法负有赡养义务的人。赡养人的配偶应当协助赡养人履行赡养义务;
(3)赡养人对患病的老年人应当提供医疗费用和护理;
(4)赡养人应当妥善安排老年人的住房,不得强迫老年人迁居条件低劣的房屋;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一条对于年老、年幼、患病或者其他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人,负有扶养义务而拒绝扶养,情节恶劣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该条是遗弃罪的具体规定。二、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
1、成年子女有赡养扶助父母的义务。此外,我国婚姻法也明确规定,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的义务。
2、赡养是指子女在物质上和经济上为父母提供必要的生活条件。子女作为赡养人,应当履行对老年人经济上供养、生活上照料和精神上慰藉的义务,照顾老年人的特殊需要。儿子和女儿都有义务赡养父母,已婚妇女也有赡养其父母的义务和权利。有经济能力的子女,对丧失劳动能力,无法维持生活的父母,都应予以赡养。
赡养老人不得以放弃继承权或者其他理由,拒绝履行赡养义务。由此可见,赡养人的赡养义务是由法律明文规定了的,赡养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推卸责任;同样,在赡养老年人这个问题上也是不能附加任何条件的。
⑸ 老年人患了老年痴呆,该怎么办
老年痴呆的前兆有哪些?
1、性格改变
老年痴呆的一个前兆之一,就是性格出现改变,经常会疑心子女拿了自己的财物。脾气也开始变得奇怪起来,而且经常出门就会忘记回家。
如果家里的老人出现这些异常的举动,那么就要警惕起来,因为早期的老年痴呆主要表现为性格变化,比如出现自私、急躁、固执、发怒等。而这个阶段也经常容易被忽略,也容易和血管类疾病混淆。
2、记忆衰退
老年痴呆的的典型症状之一就是出现记忆障碍,主要表现为对近期所做的事情经常会忘记,但是对于以前久远的记忆却比较清晰。经常会忘记早餐吃的什么东西,早上有没有洗脸等,有可能下午就把上午做的事情给忘记了,但是对于三十年前的战友和挚友名字都可以记清楚。
3、容易迷路
迷路是老年痴呆患者最容易出现的问题,据研究统计,全国平均每天大概有1370名的老人走失,主要是老年痴呆而导致。所以如果发现家里的老人比较健忘,而且出现在比较熟悉的环境中也容易出现迷路、经常找不到自己的东西放在何处等现象,就要及时到门诊就诊。
4、理解能力下降
老年痴呆患者的理解力和判断力都会出现下降的情况,比较明显的特点就是在不同的节气无法正确的选择合适的衣物。比如夏天的时候穿棉袄,而冬天的时候穿短袖。在和别人交谈的时候经常跟不上别人思路,对很多简单的事情也无法理解。
虽然老年痴呆发病率比较高,但是在一定程度上还是可以有效进行预防的,只要在早期可以及时的发现,及时带患者就诊,进行正规合理的干预和治疗,还是可以恢复到一个良好的健康状态。所以对于老年痴呆患者来说,预防是关键。
平时家里人要注意多关心老年人的心理状态,适当让老人接触外界,进行一些娱乐活动。此外定时带老人进行常规的体检来及时分析老人的身体健康状态,都可以有效的预防老年痴呆的出现。
⑹ 老人在得老年痴呆后,生活还能自理吗这种疾病该怎么治疗呢
老人在得老年痴呆后,生活还能自理吗?这种疾病该怎么治疗呢?
老年痴呆症在老年人中是非常常见的疾病,给老年人和家属带来很多的影响,我们常常可以听到有些老年痴呆症的患者走失,这是由于患者很多记忆都丢失导致的,他们甚至不记得自己的亲人和回家的路,常常让家属担惊受怕。
现在很多人都很长寿,到了晚年,其实我们的身体会出现各种各样的问题,老年痴呆症就是我们常患的疾病之一。事实上,老年痴呆症会使老人生活不能自理。同时,他们的意识也是非常模糊的,人们需要密切照顾他们,否则很容易出现某些意外。
1,家庭护理
患有老年痴呆症的老人如果家中小便不能自理,可以考虑以上三种方法,这三种方法都有各自的优缺点,家人可以考虑自己家中的实际情况以及老年痴呆症的现状来帮助自己选择最佳的护理方法,让处于老年痴呆症的老人今后能生活得更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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⑺ 老人得了老年痴呆症应该怎么办啊,好头疼,没人能天天照顾,能送养老院吗
好办的很,关键是看你有钱没钱,没多少钱就自己看护。有钱的话就请个护工在家里招呼,但是我提醒你安个监控。防止护工或保姆虐待你的父母,所以说这是很重要的一个提醒。
⑻ 家里老人身体不好,轻微老年痴呆,平时上班工作忙,要如何照顾老人老人在家一天天也挺无聊的,家庭条件
试着白天能不能放在老年人活动中心,或者是养老院等老人比较集中的地方,有人陪他说话,也正好看着,不会乱走或者出意外。没有这种地方的话建议能不能就近多找几个在家退休的老人,让他们轮流陪着,轻微老年痴呆不会影响到生活不能自理,也不会给这些老人添麻烦。你既然这么问了,肯定是你们这一辈没人腾出手来一直照顾,又请不了护工,只能这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