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母亲患老年痴呆 如何在她的房产证上加上儿子的名字
只能在买卖和赠予的情况下才能加上去名字。
② 奶奶老年痴呆,房子怎么交易
请个律师去公证处公证,然后到医院开具相关病情证明,然后可以有两种方式办理,这里我只能提供思路,具体事项要咨询律师。
一。通过赠与的形式进行房屋过户需要交纳的费用有:①公证费、②房产价值评估费、③合同印花税、④登记费、⑤权证印花税、⑥契税
与房产的继承过户不同,房产的赠与还需要缴纳笔契税。其中具体的手续和费用是这样的。
1、 房产的赠与人与受赠人之间需要订立一份房屋赠与的书面合同,也就是赠与书。
2、 赠与人和受赠人要带着这份赠与书和房屋的产权证,同时到房屋所在地的公证处进行房屋赠与的公证。
3、 到房地产交易中心去办理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手续。
需要的材料有:①房屋赠的申请书,②赠与人和受赠人的身份证件、③原来房地产产权证、④赠与书、⑤公证材料、⑥缴纳的契税收据。
二。办理房屋继承权过户的步骤是什么?
第一步:到房屋所在地的区公证处办理继承权的公证
人们现在会以遗嘱的方式处分自己的财产,在继承权的公证上也分成了有遗嘱的继承权公证和无遗嘱的继承权公证两种,办理这种公证的时候,需要提交的材料:
1、 有遗嘱的继承权公证提交的材料:
1) 、被继承人死亡证明
2) 、该套房屋的产权证明或其他凭证
3) 、户口簿或其他可以证明被继承人法定继承人的亲属关系的证明文件
4) 、继承人的身份证件
5) 、其他公证处要求提供的文件。
6) 、提交一份公证遗嘱。
2、 无遗嘱的继承权公证提交的材料:
1) 、被继承人死亡证明
2) 、该套房屋的产权证明或其他凭证
3) 、户口簿或其他可以证明被继承人法定继承人的亲属关系的证明文件
4) 、继承人的身份证件
5) 、其他公证处要求提供的文件。
注意:以遗嘱方式处分继承权的,一定要由公证处进行公证,否则很难认定它的真实性,很可能不被采纳。
通过继承权公证进行房屋过户需要交纳的费用有:①公证费、②房产价值评估费、③合同印花税、④登记费、⑤权证印花税
问题:公证费是怎样计算的呢? 公证费=房屋评估价值*2%。
北京市公证处对此有明确的规定,继承权公证费按照受益额,也就是继承人所继承房屋经过专业部门评估后的评估价值的2%来收取,最低收取200元。
第二步:到房地产中心进行房地产继承的登记
1、办理房地产继承的登记提交什么材料?
1)、继承权公证书的原件
2)、继承过户的申请书(房地产交易中心有规范的格式)
3)、继承人的身份证明
4)、房地产权证原件
5)、房屋平面图及地籍图原件
6)、以前购房时的契税完税证和契税完税贴花
7)、被继承人的死亡证明
因继承房产涉及到了税收的问题,房地产中心要求继承人必须到被认可的专业房地产评估机构进行房产价值的评估。评估费的收取,国家有专门的标准,使用的差额定率累进来计费。这和缴纳个人所得税时候采用的累进税率原理很类似,也就是按照房地产价格总额大小划分费率档次,分档计算各档的收费,各档收费额累计之和为收费总额。
③ 老爸七十多岁,换老年痴呆,户主能转到儿子名下吗
老人家患病意识不清醒的转换房产证户名是可以的,只不过要很多证明材料,首先是老人家的病历证明,证明无民事自主能力了,再就要老人家的法定继承人的所有人签字同意,房产局才会受理更名过户
④ 老年痴呆房子怎么过户
1、 指定监护人
老年痴呆症患者属于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规定,需要由其配偶或者成年子女作为监护人。
如果近亲属中有人对他人担任监护人有争议的,一般情况下可以由精神病人的所在单位或者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在近亲属中指定。如果有人对指定仍然不服,则可以提起民事诉讼,由人民法院裁决。
如果没有配偶成年子女等近亲属或者其他亲属作为监护人,则由患者所在单位或者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担任监护人。不同部门对于其他部门担任监护人由争议的,可以提交人民法院裁决。
2、 监护人作为代管
监护人依法确定之后,应当履行监护职责,保护老年痴呆症患者的人身、财产及其他合法权益,在确实为保护老年痴呆症患者的利益情况下,可以出售其名下房产和其他财产。
3、 监护不当的法律责任
监护人在出售老年痴呆症患者房产,或者实施其他监护职责过程中,不正确履行监护职责,或者侵害老年痴呆症患者的合法权益的,应当承担责任;
给老年痴呆症患者造成财产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其他亲属有权就监护人的上述行为提起举报控告和起诉,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有关人员或者有关单位的申请,撤销监护人的资格。
(4)母亲老年痴呆房产证如何扩展阅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
第十七条 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由下列人员担任监护人:配偶、父母、成年子女、其他近亲属、关系密切的其他亲属、朋友愿意承担监护责任,经精神病人的所在单位或者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同意的。
对担任监护人有争议的,由精神病人的所在单位或者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在近亲属中指定。对指定不服提起诉讼的,由人民法院裁决。
没有第一款规定的监护人的,由精神病人的所在单位或者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担任监护人。
第十八条 监护人应当履行监护职责,保护被监护人的人身、财产及其他合法权益,除为被监护人的利益外,不得处理被监护人的财产。
监护人依法履行监护的权利,受法律保护。
监护人不履行监护职责或者侵害被监护人的合法权益的,应当承担责任;给被监护人造成财产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有关人员或者有关单位的申请,撤销监护人的资格。
⑤ 父亲卧病,有老年痴呆症,想变卖其房产为其治病,请问流程谢谢
1,由于房产证上是你母亲的名字,只要你母亲出面就可将房产出售了,无内须你父亲同意。
2,目前你容父亲的监护人是你妈妈或你都行,所以,你或你妈妈都可以代为你父亲行使一切民事活动,但不能损害你父亲的权益。
如有帮助请采纳!!
⑥ 房产证上的人老年痴呆怎么办
法律分析:老年痴呆是没有行为能力的人,是无法办理房产公证手续的,如果领证需要办理残疾证,设定监护人,由监护人办理。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百一十五条 物包括不动产和动产。法律规定权利作为物权客体的,依照其规定。
第二百四十二条 法律规定专属于国家所有的不动产和动产,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能取得所有权。
第二百五十五条 国家机关对其直接支配的不动产和动产,享有占有、使用以及依照法律和国务院的有关规定处分的权利。
第二百五十六条 国家举办的事业单位对其直接支配的不动产和动产,享有占有、使用以及依照法律和国务院的有关规定收益、处分的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