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地區的生存認證有一定差異,但是必須是本人到社保指定地點進行認證版。認證辦法和認證時權間、地點可以電話咨詢社保服務電話:12333。
一、認證對象:凡已辦理領取基本養老金手續的參保企業離退休及個體退休人員均屬於認證對象。
二、認證時間:每年一次:5月1日至6月30日(法定節假日除外),每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1:30,下午3:00-5:30。(有的省市規定在認證者生日當月,可順延2月)
近日,海南省省政府下發通知,從今年1月1日起,我省調整企業退休人員(含企業化管理的事業單位)基本養老金,每人每月增加75元,退職人員每人每月增加45元退職生活費。
「從今年1月1日起我的養老金每月增加了167.5元。」家住海口海甸島的雲先生聽說調整養老金後,興奮地向家人說。退休之前,他繳費25年,去年底他每月的基本養老金是2000元。根據2015年調整海南省企業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相關通知,他每個月將增加75元養老金,另外將獲得基本養老金1.5%增加待遇30元,和25年繳費每個月將獲得補助62.5元。
根據《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財政部關於2015年調整企業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的通知》要求,並經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和財政部批准,我省決定從今年1月1日起,調整我省企業退休人員(含企業化管理的事業單位)基本養老金。
據了解,2014年12月31日前按規定辦理退休(職)手續並已核定基本養老金的企業退休(職)人員,從2015年1月1日起退休人員每人每月增加75元養老金,退職人員每人每月增加45元退職生活費。另外,按照退休(職)人員本人月基本養老金(退職生活費)1.5%的比例,增加待遇標准。
根據我省實際情況,按每繳費1年(含視同繳費的實際工作年限,不含按從事特殊工種規定折算的工齡,繳費不滿1年算1年)每月補助2.5元的標准。
此外,在普遍調整的基礎上,對截至2014年12月31日前年滿70周歲至79周歲的企業退休(職)人員,每人每月再增加42元;80周歲以上的(含80周歲)企業退休(職)人員,每人每月再增加62元。
㈢ 海南省企業職工今年退休是按什麼辦法計發養老金的
由於你的繳費情況等資料都不掌握,當地歷年的職工平均工資等都是未知數,無法為你計算準確的養老金月領取額。所以,只能告訴你計算方法啦。各地情況有差異,但基本原則相同,從2006年1月起執行。因比較專業,你的慢慢學,才會計算。以下是計算方法,你自己測算吧!
一、參加城鎮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的人員,退休後均按本意見計發基本養老金。
二、 「統賬結合」後參加工作且繳費年限累計滿15年的人員,退休後按月發給基本養老金,基本養老金由基礎養老金和個人賬戶養老金組成。「統賬結合」前參加工作,本意見實施後退休且繳費年限(含視同繳費年限,下同)累計滿15年的人員,在發給基礎養老金和個人賬戶養老金的基礎上,再發給過渡性養老金和過渡性調節金。
基礎養老金、個人賬戶養老金、過渡性養老金、過渡性調節金分別按下列辦法計算:
(一)基礎養老金月標准以當地上年度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和本人指數化月平均繳費工資的平均值為基數,繳費每滿1年發給1%。計算公式為:基礎養老金=(參保人員退休時當地上年度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本人指數化月平均繳費工資)÷2×繳費年限×1%
(二)個人賬戶養老金月標准為個人賬戶儲存額除以計發月數。計算公式為:
個人賬戶養老金=參保人員退休時個人賬戶累計儲存額÷計發月數
(三)過渡性養老金月標准以本人指數化月平均繳費工資為基數,「統賬結合」前的繳費年限每滿1年發給1.2%。計算公式為:
過渡性養老金=本人指數化月平均繳費工資×統賬結合前的繳費年限×1.2%
(四)過渡性調節金以當地現行標准為基數,2006年至2014年退休的按一定比例計發。2015年及以後退休的,不再發給過渡性調節金。
按上述辦法計發基本養老金時,統賬結合時間、繳費年限、當地上年度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指數化月平均繳費工資、個人賬戶養老金計發月數、過渡性調節金計發比例,按《關於改革企業職工基本養老金計發辦法有關問題的解釋》(見附件)執行。
三、為了保持待遇水平平穩過渡,設立3年過渡期。在過渡期內按照新辦法計算的基本養老金,低於原辦法的,差額部分予以補齊。高於原辦法的,2006年退休的發給高出部分的30%; 2007年退休的發給高出部分的70%;2008年退休的發給高出部分的90%。2009年以後退休的,基本養老金按新辦法計算。過渡期滿後按新辦法計算的基本養老金仍低於原辦法的,差額部分予以補齊。
附:
關於改革企業職工基本養老金計發辦法有關問題的解釋
一、統賬結合時間
統賬結合是指基本養老保險費用社會統籌和個人賬戶相結合的養老保險制度。統賬結合時間,2005年12月31日前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從按照繳費工資基數11%或12%計入個人賬戶的時間算起;2006年1月1日後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從建立個人賬戶的時間算起。
二、繳費年限
繳費年限是指依據有關規定實行個人繳費至職工退休時,單位和個人實際繳納養老保險費的年限。實行個人繳費制度之前,按國家和自治區規定計算的連續工齡,可視同繳費年限。計發辦法中的繳費年限含視同繳費年限。繳費年限不足整年的,按月數除以12換算,保留兩位小數。
三、當地上年度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
計算基礎養老金和過渡性養老金使用的當地上年度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以統計部門公布的盟市上年度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為准。參加自治區統籌的原養老保險行業統籌企業、電力企業,以統計部門公布的自治區上年度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為准,其他企業要逐步過渡到自治區在崗職工平均工資。
四、指數化月平均繳費工資
指數化月平均繳費工資=2005年當地職工月平均工資×平均繳費工資指數
(二)新辦法中的指數化月平均繳費工資,以實行個人繳費制度至職工退休前的繳費工資、繳費年限和盟市在崗職工平均工資為依據(1998年以前以職工平均工資為依據),按下列公式計算:
指數化月平均繳費工資=退休時當地上年度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平均繳費工資指數
上式中,平均繳費工資指數按下列公式計算:
平均繳費工資指數= ------職工退休當年、前一年,二年......n-1年的年繳費工資基數,年繳費工資基數等於每個月的繳費工資基數之和。
------ 職工退休前一年,前二年......前n年當地在崗職工平均工資。
------實行個人繳費制度至職工退休前的繳費年限。不足整年的,按繳費月數除以12換算。
五、個人賬戶養老金計發月數
個人賬戶養老金計發月數按本人退休年齡所對應的下表所列標准執行。非整數年齡按月數除以12換算後四捨五入。
退休年齡/ 計發月數
40/ 233
50/ 195
60/ 139
41/ 230
51/ 190
61/ 132
42/ 226
52/ 185
62/ 125
43/ 223
53/ 180
63/ 117
44/ 220
54/ 175
64/ 109
45/ 216
55/ 170
65/ 101
46/ 212
56/ 164
66/ 93
47/ 208
57/ 158
67/ 84
48/ 204
58/ 152
68/ 75
49/ 199
59/ 145
69/ 65
70/ 56
㈣ 海南2018年企業退休工人是怎樣調工資的
海南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財政廳
《海南省關於2018年調整企業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的通知》
瓊人社發(2018)270號
各市、縣、洋浦經濟開發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人事勞動保障)局、財政局,省社會保險事業局:
根據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財政部《關於2018年調整企業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的通知》(人社部發〔2018〕18號)要求,決定從2018年1月1日起,調整我省企業和機關事業單位退休(職)人員(以下簡稱退休(職)人員)基本養老金。現將有關事項通知下:
一、定額調整
2017年12月31日前按規定辦理退休(職)手續並已核定基本養老金的退休(職)人員,從2018年1月1日起退休人員每人每月增加40元基本養老金,退職人員每人每月增加24元退職生活費。
二、掛鉤調整
退休(職)人員按照本人月基本養老金(退職生活費)1.7%的比例,增加基本養老金(退職生活費)。此外,退休(職)人員每繳費1年(含視同繳費的實際工作年限,不含按從事特殊工種規定折算的工齡,繳費不滿1年算1年)再按每月1.5元的標准,增加基本養老金(退職生活費)。
三、傾斜調整
截至2017年12月31日,年滿70周歲至79周歲的退休(職)人員,每人每月增加15元;80周歲以上的(含80周歲)退休(職)人員,每人每月增加25元。
四、資金渠道
調整基本養老金所需資金,參加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的從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基金中列支,參加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基本養老保險的從機關事業單位基本養老保險基金中列支,各級財政根據缺口情況予以補助;未參加城鎮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的,調整所需資金由原渠道解決。
2018年7月11日
㈤ 海南退休人員社保工資
2017年海南省退休人員是會上調養老金的!
人社部與財政部已發出《關於2017年調整退回休人員基本養老金答的通知》,將按照5.5%左右的總體調整水平,為2016年12月底前已退休並領取養老金的企業和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上調養老金,並統一採取定額調整、掛鉤調整與適當傾斜相結合的調整辦法。
海南省政府正在按照這個通知要求,結合實際制定各地實施細則,於5月底前報人社部、財政部審批後,預計在9月底前發放到位,並從2017年1月份起補發。
其中上海市人社局已於4月26日發布消息,全市從2017年1月起,對企業退休人員、原鎮保領取養老金人員、城鄉居保領取養老金人員增加養老金,5月5日發放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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㈥ 請問海南的養老金怎麼算的哦,
不是就業局不肯幫忙算,每個人的影響因素太多,任何人只能告訴你如何計算,但個人是計算不了的。
公式如下:
養老金=基礎養老金+個人賬戶養老金
基礎養老金=(參保人員退休時上一年度當地職工月平均工資+本人指數化月平均繳費工資)÷2×個人累計繳費年限×l%
本人指數化月平均繳費工資=參保人員退休時上一年度全省職工月平均工資×本人平均繳費工資指數
參保人員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至規定退休年齡為止。參保人員本人平均繳費工資指數是指從1995年起(這個是我省的,其它省可能不是1995年)至退休上一年度本人歷年繳費工資指數的平均值。參保人員當年繳費工資指數為本人當年繳費工資額與當年全省職工平均工資的比值。計算公式為:
本人平均繳費工資指數=(al/Al+a2/A2+……+an/An)÷N
公式中,al、a2……an為參保人員退休前1年、2年……n年本人繳費工資額;
Al、A2……An為參保人員退休前1年、2年……n年全省職工平均工資;
N為企業和職工實際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的年限。
個人賬戶養老金=個人賬戶/系數
㈦ 在海南每月能拿多少退休養老金
沒有加養老保險怎來退休金?如果夠條件可以申請最低生活保障。
現在的城鎮醫療保險加了嗎?如加可根據相關政策享受一定比例的報銷。沒加就抓緊時間加吧,是不管年齡也不需要任何體檢的。
唉,三不靠人群真的很不容易
㈧ 海南省基本養老保險條例
海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文件
瓊府辦[2011]148號
海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
關於解決未參保超齡人員參加基本養老保險
有關問題的通知
各市、縣、自治縣人民政府,省政府直屬各單位:
為實現全體公民老有所養的目標,根據中共中央、國務院《關於切實做好國有企業下崗職工基本生活保障和再就業工作的通知》(中發[1998]10號)和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財政部《關於解決未參保集體企業退休人員基本養老保障等遺留問題的意見》(人社部發[2010]107號)有關精神,經省政府同意,現就妥善解決符合條件超過法定退休年齡人員未參加城鎮從業人員基本養老保險的有關問題通知如下:
一、適用范圍
2011年12月31日前男達到或超過60周歲、女達到或超過55周歲(以下簡稱超齡人員),且具有本省行政區域內非農業戶籍的人員,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可按本通知要求參加基本養老保險:
(一)曾有按照國家規定計算的連續工齡或工作年限,從未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原用人單位從業人員;
(二)曾經與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系或形成事實勞動關系的人員;
(三)曾經參加過我省基本養老保險,因繳費年限不符合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條件,已作一次性支付待遇處理並已終止了養老保險關系的人員,或曾經參加過我省基本養老保險,未作一次性支付待遇處理的人員;
(四)原集體企業的五七工、家屬工。
二、繳費標准及繳費年限
(一)超齡人員按2010年前各年度全省在崗職工平均工資一次性繳納15年的基本養老保險費。在相應繳費年度內,其可自願選擇全省在崗職工平均工資的60%、70%、80%、90%、100%為基數進行補繳,費率為20%。補費期間繳費工資指數根據選擇的補繳基數確定。
2011年12月31日前達到或超過60周歲的超齡人員,以60周歲為基數,年齡每增長1年則向前減少1年實際繳費年限。超齡人員實際繳費年限最少不低於5年。
曾經參加過我省基本養老保險,因繳費年限不符合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條件,已領取一次性待遇的人員,按規定一次性補繳基本養老保險費時,應將已領取的指數化月平均養老金退回社保經辦機構。
曾經參加過我省基本養老保險,因繳費年限不符合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條件,未作一次性支付待遇處理的人員,其實際繳費年限接規定進行抵減。
超齡人員按規定一次性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後,社會保險經辦機構在繳費當月按實際繳費總基數的8%為其建立基本養老保險個人賬戶。
(二)超齡人員參保後,其國家承認的連續工齡或工作年限按照《海南省城鎮從業人員基本養老保險條例實施細則》規定視同為繳費年限。
三、待遇計發
(一)超齡人員參保後按照現行《海南省城鎮從業人員基本養老保險條例》及其實施細則有關規定享受基本養老保險待遇。
(二)超齡人員按規定一次性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後,可以到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核定基本養老金,自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核定基本養老金的次月起,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月基本養老金水平低於320元的,提高到320元。
(三)超齡人員參加城鎮從業人員基本養老保險後,享受今後國家企業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正常調整。
四、參保方式
(一)超齡人員憑戶籍證明和本人檔案,以個人身份向戶籍所在地社會保險經辦機構自願申請辦理參保登記,填寫《海南省未參保超齡人員參加城鎮從業人員基本養老保險申請審批表》(詳見附件)。戶籍在海口市、原在省直單位有過工作經歷的,由省社會保險經辦機構辦理。
(二)由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確定繳費基數後向戶籍所在地社會保險費徵收機關辦理繳費登記,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
(三)勞動關系不明確且無法提供檔案或檔案記載不清的,由戶籍所在地市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行政部門對其身份進行確認或提請勞動仲裁處理。
五、工作要求
(一)解決超齡人員參加基本養老保險問題政策性強,工作量大,情況復雜,時間緊迫。各市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行政部門、社會保險經辦機構和社會保險費徵收機關要高度重視,精心組織,積極穩妥推進。
(二)各市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行政部門、社會保險經辦機構要認真做好超齡人員的身份認定、待遇核定工作,社會保險費徵收機關做好社保費徵收工作。
(三)各市縣社會保險經辦機構在核定超齡參保人員待遇時,對有視同繳費年限的,要認真審核其檔案材料,嚴格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執行,不得隨意改變認定視同繳費年限的標准。
(四)一次性補繳所需費用原則上由個人承擔,同時鼓勵具備條件的單位對補繳費用給予適當補助。
(五)超齡人員參保繳費工作自本通知下發之日起實施,2012年1月1日起停止辦理。
附件:海南省未參保超齡人員參加城鎮從業人員基本養老保險申請審批表
二○一一年九月一日
海南省未參保超齡人員參加城鎮從業人員
基本養老保險申請審批表
姓名性別出生年月
身份證號聯系電話
原工作
單位單位
所在地
戶籍所
在地
繳費檔次按相應繳費年度在崗職工社會平均工資的
□60%□70%□80%□90%□100%
主要
工作
簡歷
本人
申請
本人申請參加城鎮從業人員基本養老保險,同意按我省有關規定補繳基本養老保險費並享受相應待遇。
申請人簽字:
年月日
原用人單位預審意見
經辦人(簽章):負責人(簽章):單位(簽章):
年月日
市(縣)社會保險經辦機構初審意見經審核,同意同志納入我省城鎮從業人員基本養老保險社會統籌,一次性補繳基本養老保險費金額為(大寫)元。
經辦人(簽章):負責人(簽章):單位(簽章):
年月日
市(縣)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審批意見
經辦人(簽章):負責人(簽章):單位(簽章):
年月日
說明:此表由申請人員填報,相關部門簽署意見;市(縣)人力資源社會保障行政部門、社保經辦機構及用人單位各存一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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㈨ 海南企業退休養老金漲多少錢
2016年,我國實現了企業和機關事業單位養老金待遇同步調整,按6.5%左右提高企業和機內關事業單位退容休人員養老金標准,並向退休較早、養老金偏低的退休人員和艱苦邊遠地區企業退休人員適當傾斜,1億多退休人員因此受益。
提交審查的預算報告也提出,適當提高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標准,建立基本養老金合理調整機制。穩步推動基本養老金保險制度改革,提高覆蓋面。
養老金的科學管理和保值增值受到人們普通關注。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副部長游鈞表示,到2016年底,養老保險基金的投資運營已正式啟動。
㈩ 2017年海南省退休養老金何時調整
2017年海南省退休人員是會上調養老金的!
人社部與財政部已發出《關於2017年調整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的通知》,將按照5.5%左右的總體調整水平,為2016年12月底前已退休並領取養老金的企業和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上調養老金,並統一採取定額調整、掛鉤調整與適當傾斜相結合的調整辦法。
海南省政府正在按照這個通知要求,結合實際制定各地實施細則,於5月底前報人社部、財政部審批後,預計在9月底前發放到位,並從2017年1月份起補發。
其中上海市人社局已於4月26日發布消息,全市從2017年1月起,對企業退休人員、原鎮保領取養老金人員、城鄉居保領取養老金人員增加養老金,5月5日發放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