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宜章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直屬機構
宜章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直屬機構具體職責如下:
1. 就業管理局:
- 貫徹執行國家勞動和社會保險工作基本方針、政策及改革總體方案,制定和執行就業服務政策,組織和指導全縣就業服務工作。
- 負責全縣失業保險工作,包括基金征繳、稽查、管理,失業人員的核定、登記、培訓、管理及失業保險金發放。
- 組織全縣就業再就業培訓工作,提供技能培訓和專業技能人才培訓,管理技工學校和職業培訓機構。
- 組織專業技術人才從業資格技能鑒定,編制全縣就業預算、決算,負責就業服務、培訓和失業保險信息統計。
- 承辦上級業務部門和縣勞動和社會保障局交辦的其他事項。
2. 機關事業單位社會保險處:
- 貫徹執行機關事業單位養老保險法律法規和政策,依法開展業務。
- 負責養老保險基金的征繳、撥付和管理,建立和管理參保人員的個人賬戶和檔案,辦理養老保險關系和基金轉移手續。
- 按規定支付養老金,確保養老金按時足額發放,做好離退休人員的社會化管理工作。
- 編制養老保險基金的預決算報表,執行財經紀律,確保養老基金專款專用、安全運營。
- 規范參保行為,稽核繳費基數和參保人數,防範騙取、冒領養老金行為。
- 做好養老保險政策宣傳和信訪工作,受理投訴舉報和咨詢服務。
- 承辦上級交辦的其他事項。
3. 社會保險管理站:
- 貫徹執行社會保險法律法規和政策,依法開展養老保險業務,擴大社會保險覆蓋面。
- 負責縣級企業養老保險基金的征繳和管理,建立和管理個人賬戶,辦理養老保險關系和基金轉移手續。
- 嚴格按政策規定支付養老金,確保養老金按時足額社會化發放,做好企業離退休人員的社會化管理工作。
- 編制社會保險基金的預決算報表,執行財經紀律,加強基金管理和保值增值。
- 規范參保行為,稽核繳費基數和參保人數,審查虛報冒領社會保險費行為。
- 做好社會保險宣傳、信訪工作,受理投訴舉報和咨詢服務,接受社會監督。
- 承辦上級交辦的其他事項。
4. 醫療保險中心:
- 負責基本醫療、大病互助、生育保險基金的征繳、管理和支付。
- 負責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基金的籌集、管理和支付。
- 負責離休幹部、二等乙級傷殘軍人醫療費用的籌集、管理和支付。
- 管理破產改制企業退休人員醫療費用,靈活就業人員醫療保險基金的收繳和支出管理。
- 編制醫療保險基金的預、決算。
- 協調醫保定點醫院、葯店,監督收費和服務質量,檢查費用結算。
- 制定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業務管理辦法。
5. 工傷保險管理中心:
- 貫徹執行工傷保險法律法規和政策,依法開展工傷保險業務。
- 負責全縣工傷保險基金征繳和管理。
- 規范參保行為,稽核繳費基數和參保人數,審查虛報冒領工傷待遇行為。
- 辦理工傷保險調查和待遇撥付。
- 做好工傷保險的宣傳、信訪工作,受理投訴舉報和咨詢服務,接受社會監督。
6. 勞動保障監察大隊:
- 宣傳勞動保障法律、法規和規章,督促用人單位貫徹執行。
- 檢查用人單位遵守勞動保障法律、法規或規章的情況。
- 受理違反勞動保障法律、法規或規章行為的舉報、投訴。
- 依法糾正和查處違反勞動保障法律、法規或規章的行為。
7. 勞動力市場服務中心:
- 提供就業政策法規咨詢,發布職業供求信息、市場工資指導價位信息和職業培訓信息發布。
- 提供職業指導和職業介紹,為就業困難人員實施就業援助。
- 辦理就業登記、失業登記等事務。
- 管理全縣職工人事檔案,負責勞動事務代理。
- 指導鄉鎮(社區)勞動保障站業務。
- 承辦其他公共就業服務。
8. 社區就業服務中心:
- 貫徹執行勞動保障工作方針、政策,依法維護社區勞動組織的合法權益。
- 掌握、分析和管理本地勞動力資源,為勞動力登記建檔,建立勞動力資源庫。
- 協調全縣社區服務組織開展各項工作,探索建立幫助就業困難人員獲得收入的社區就業服務新機制。
- 完成勞動和社會保障局交辦的其他工作任務。
② 2023湖南郴州宜章縣事業單位報名方式
2023湖南郴州宜章縣事業單位報名方式是網路報名,不設置開考比例,不收取報名費。考生通過《2023年宜章縣公開招聘(引進)高層次人才公告》中考生網上報名二維碼,提交報名信息進行網上報名。
報考人員必須掃描本方案末尾的二維碼進入微信報名平台進行報名,在微信報名平台上填報報名信息和上傳照片(照片要求:近期免冠1寸藍底證件照片,jpg格式,大小1M以內,不按要求上傳照片的,資格初審不合格)。每人限報考1個崗位。微信平台報名信息一經提交,將無法修改,請謹慎提交!未按規定要求進行報名的報考人員視為放棄報考。報考人員應仔細閱讀招聘公告和《計劃崗位信息表》(附件1),提交的報考申請材料應當真實、准確。
無人報名的崗位取消該崗位計劃,崗位計劃數未報滿的核減該崗位計劃數。取消招聘計劃數將於5月30在宜章縣人民政府門戶網站發布。招聘計劃核減情況將於5月31日在宜章縣人民政府門戶網站另行公告。
報考人員提供的聯系電話應准確無誤並確保能隨時聯系;如遇聯系方式變更,須及時告知招聘單位。因提供錯誤聯系信息或無法及時聯系造成的後果由報考人員承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