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養老詐騙涉及六類罪名
(一)、提供虛假養老服務 此類違法犯罪主要表現為利用上門照料、機構託管、提供床位 等形式,通過誘騙中老年人簽訂合同、繳納會費、購買養老床位、 預交養老服務費用等手段,非法佔有他人錢財,涉嫌合同詐騙、普 通詐騙。
(二)、投資虛假養老項目 此類違法犯罪主要表現為以投資養老保險項目、投資開辦養老 院、購買養老公寓、入股養生基地、售後定期返點、高額分紅等方 式,涉嫌誘騙中老年人參與非法集資或非法吸收公眾存款。
(三)、銷售虛假養老產品 此類違法犯罪主要表現為通過提供免費旅遊觀光、情感陪護、 虛假宣傳等手段,採取商品回購、寄存代售、消費返利、會議營銷、 養生講座等方式,誘騙中老年人購買價格虛高的保健品或者假冒偽 劣產品,涉嫌銷售假冒偽劣商品和普通詐騙。
(四)、虛假宣稱以房養老 此類違法犯罪主要表現為通過養老形式講解和推介,誘騙老年 人形成房屋產權「倒按揭」消費理念,與中老年人非法簽訂房產抵 押擔保的借貸合同或相關協議,誘騙中老年人將抵押房屋獲得的資 金購買其推介的所謂理財產品,從而進行詐騙或者非法集資。
(五)、虛假代辦養老保險 此類違法犯罪主要表現為銀行、保險機構的工作人員虛構或誇 大保險項目收益,隱瞞保險理賠真實程序,設置陷阱,誘導消費, 涉嫌合同詐騙;有的冒充銀行、保險機構工作人員以代辦「提前退 休」「養老保險」等為由,收取中老年人的材料費、好處費,以非 法佔有為目的詐騙受害人交納的保險金。
(六)、開展虛假養老幫扶 此類違法犯罪主要表現為假借義務診療、心理關愛、直播陪護、 慈善捐助、志願者服務、組織文化活動等形式獲得中老年人的信任 後,以多種形式對中老年人實施詐騙。
涉老年人詐騙主要有八類常見類型:
1、「投資理財」騙局:犯罪分子打著「國家扶持」「政策補貼」等招牌,虛構理財項目或誇大投資收益,承諾「低風險、高收益」,吸引到投資後直接攜款潛逃,造成老年人血本無歸。
2、「以房養老」騙局:犯罪分子以「以房養老」為名,誘騙老年人辦理房產抵押,然後惡意利用公證、仲裁和訴訟等方式或者使用暴力、威脅以及其他手段非法佔有老年人房產,造成老年人無家可歸、身負巨債。
3、「保險代辦」騙局:犯罪分子冒充醫院、銀行、保險公司等機構的工作人員,利用老年人渴望晚年生活有所保障的急切心理,謊稱可以代為補繳「社保」,收取「材料費」和「辦事費」。
4、、「文玩收藏」騙局:有些犯罪分子以幫助老年人拍賣其收藏的糧票、郵票、錯版人民幣等「老物件」為誘餌,虛構高價,誘騙老年人委託代為拍賣,收取「拍賣費」和「服務費」;有些犯罪分子將公司的劣質工藝品冒充為高檔收藏品,虛假承諾短期內會大幅增值且公司會高價代售或回購,誘騙老年人高價購買;有些犯罪分子合並「連環套」,先以高價拍賣為誘餌,吸引老年人到公司面談後再推銷劣質工藝品,實施「騙中騙」。
5「養生保健」騙局:犯罪分子以免費體檢、領取獎品為誘餌,吸引老年人參加「健康講座」「專家義診」等活動,以「祖傳秘方」「特供專供」為噱頭,虛構或誇大產品功效,誘騙老年人購買「葯品」「保健品」和「理療儀器」。
6、「街頭迷信」騙局:犯罪分子自稱「神醫」或「大師」,虛構老年人自身或家人將有疾病、災禍,編造只要對現金錢財和金銀首飾「開壇作法」就可以「趨吉避凶」,再勾結同夥調包或詐騙款項,造成老年人財物損失。
7、「黃昏戀」騙局:「黃昏戀」騙局是「殺豬盤」的一種,犯罪分子利用單身老人情感缺失、生活孤獨的特點,通過網路或簡訊交友發展為「戀愛關系」,再編造各種理由索要錢財。
8、「關愛幫扶」騙局:犯罪分子以「關愛老年人」和「幫扶弱勢群體」為旗號行騙,有的組織旅遊參觀活動,通過誘導、捆綁銷售或變相收取會員費等方式行騙;有的冒充燃氣、自來水公司員工或社區、醫護人員,以上門檢修管線、檢測核酸為由入戶行騙;有的利用老年人的善心和同情心,通過虛假宣傳「慈善活動」「公益項目」進行非法集資。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第二百二十四條之一,規定組織、領導以推銷商品、提供服務等經營活動為名,要求參加者以繳納費用或者購買商品、服務等方式獲得加入資格,並按照一定順序組成層級,直接或者間接以發展人員的數量作為計酬或者返利依據,引誘、脅迫參加者繼續發展他人參加,騙取財物,擾亂經濟社會秩序的傳銷活動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罰金;情節嚴重的,處五年以上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第二百六十六條,詐騙公私財物,數額較大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或者單處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並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本法另有規定的,依照規定。
㈡ 公司每個月從工資扣100,稱所謂的父母養老金,到年底的時候100變成200發給父母。合法嗎
你們公司這種做法不合法,因為他們沒有合理的理由扣除你合法的工資,而且養老版保險是給權個人上的,不是給父母上的,說年底100變200的時候,他有點涉及非法集資了,有點犯刑事罪的由頭,建議你可以咨詢律師。先好好的跟公司商量一下,盡量讓他把錢退還給你,最起碼把那個扣的100每月扣的100還給你,如果好好商量不妥當的話,建議您可以找律師好好咨詢一下,因為你們公司這樣做確實是違法行為。
㈢ 養老保險一年交3000多是不是非法集資
集資詐騙3000萬,數額特別巨大,應當判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
《刑法》第一百九十二條規定:以非法佔有為目的,使用詐騙方法非法集資,數額較大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二萬元以上二十萬元以下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五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罰金;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並處五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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㈣ 養老院暴雷事件,受害者們應該如何挽回自己的損失呢
「本想以房養老,如今卻面臨錢房兩空。」
以房養老,也被稱為「住房反向抵押貸款」或者「倒按揭」,是指老人將自己的產權房抵押出去,以定期取得一定數額養老金或者接受老年公寓服務的一種養老方式,在老人去世後,銀行或保險公司收回住房使用權。
自2014年,北京、上海、廣州和武漢4個城市啟動老年人住房反向抵押養老保險試點以來,一些打著「以房養老」旗號,從事非法集資的騙局,讓本就起步較晚的「以房養老」推廣蒙上陰影。
非法集資騙局
中國養老金融發展報告顯示,我國城鎮老年人住房擁有率為75.7%,但是同時老年人缺乏對風險的辨識能力,針對老年人的各類騙局非常多。
《國人養老准備報告》
當前我國社會基本養老保險的養老金平均收入替代率尚不足50%,因此對大部分人來說,僅依靠社會基本養老保險的養老金難以達到預期的退休收入水平。
雖然「以房養老」目前步履蹣跚,但「以房養老」這個模式本身仍然有前景。
養兒防老?
養兒防老是一句流傳已久的古話,孝道是聯結父代與子代代際關系的重要紐帶。「重男輕女」觀念的背後仍是老年贍養問題。在一個經濟單位中生活,即從父居制。媳婦是從別人家娶來的,自己的女兒則要嫁到別人家去。
「中國大眾養老觀念調查」數據顯示出,雖然老年人對「養兒防老」觀念的認同度依然很高,但青年人對該觀念的認可度已經出現了一定程度的弱化。
「80後」這一代人父母已經進入退休年齡,80後群體既要承擔撫養子女的責任,又要贍養父母,而「90後」這一代人則出生在更為典型的「4+2+1」的家庭,這一代人,有著更為開放的生育理念,無形中也加劇他們的養老壓力。
從20世紀80年代起,丁克家庭在中國悄然出現,到目前為止,近40年間,我國的「丁克一族」逐漸壯大,已經超過60萬人。轉眼間,中國的首批「丁克家族」也已步入晚年。早在1993年,美國的6180萬個家庭中,就有3480萬家庭沒有子女,丁克家庭的比例遠超50%。
在人口老齡化趨勢日益加深、社會保險負擔日益加重的背景下,「以房養老」模式無疑充滿了巨大的魅力。
2020年5月,兩會通過國內首部《民法典》,明確新增了「居住權」這一用益物權,將房屋的「居住」使用屬性單獨規定為一項物權,今後,居住人可以憑借協議去辦理居住權登記,登記後的居住權就可以對抗房屋權屬證書,可以更好地保障「居者有其屋」。
多位法律界人士表示,這一制度有助於為公租房和老年人以房養老提供法律保障。「只要居住權人不去世,購買人將無法取得房屋居住權。」
㈤ 銀保監會:警惕投資養老、以房養老金融詐騙
近期,有不法分子以投資養老、以房養老等名義進行虛假宣傳,實質是非法吸收社會資金,擾亂金融秩序,侵害消費者合法權益。中國銀保監會消費者權益保護局發布2021年第三期風險提示,提醒廣大消費者提高風險防範意識,遠離非法金融活動,保護自身權益。
手法之一:以投資養老為名詐騙養老錢
一些不法分子打著投資養老名義,承諾高利率回報且提供預留養老床位、預定養老房間等服務,向老年消費者非法籌集資金。
抓住老年人特點設計騙局。不法分子利用老年人尋求養老保障、對集資詐騙認識不足,打著投資養老、銷售老年產品等旗號,經常出現在老年人聚集的場所,如公園、超市、小區等,不斷向老年人群灌輸金融養老、新型投資等概念。
利用小恩小惠博好感,降低老年人警惕性。不法分子通過組織旅遊、參觀、講座、贈送禮品等手段,有意博取老年人信任和好感,等老年人降低警惕後,趁機對其道德綁架、虛假宣傳,最終目的是騙取老年人錢財。
拋出高回報承諾吸引老年人。不法分子慣用承諾高額分紅、保本高息、預定養老服務等說辭,誘騙老年人投資所謂「養老服務」項目,收費名目五花八門,如「貴賓卡」「會員費」「預付費」等。這些機構沒有能力提供所承諾的養老服務,獲得資金後運作、流向不透明,有很高的集資捲款跑路風險,一些老年人的養老錢被不法分子詐騙。
手法之二:用以房養老名義詐騙老年人資金
不法分子所稱的「以房養老」為假。正規的以房養老是指老年人住房反向抵押養老保險,即將住房抵押與終身養老年金保險相結合的創新型商業養老保險。擁有房屋完全合法產權的老年人將房產抵押給保險公司,繼續擁有房屋佔有、使用、收益和經抵押權人(保險公司)同意的處置權,並按照約定條件領取養老金直至身故;老年人身故後,保險公司獲得抵押房產處置權,處置所得將優先用於償付養老保險相關費用。這種保險目前在我國還處於試點階段且比較小眾,其准入門檻高、法律關系復雜、風險因素多,對機構業務開展和銷售管理都非常嚴格。
不法分子所謂的「以房養老」風險極高,且暗藏陷阱。不法分子以國家政策名義掩蓋非法集資的本質,打著「以房養老」、有高收益回報等旗號誘騙老年人辦理房產抵押,再把借來的錢拿去買其所推薦的理財產品。這種「抵押-借貸-理財」方式操作流程多、參與主體亂、投資風險高,本就不符合絕大多數老年人的風險承受能力。且所謂「理財產品」很可能是虛假的,借來的錢最終還是到了非法機構口袋。
用「以房養老」名義誘騙老人抵押房產,詐騙資金。不法分子所宣稱「以房養老」與國家試行的住房反向抵押養老保險完全無關,只是其假借國家政策、為非法集資活動造勢宣傳的手段而已,其實根本不具備相應的資質、能力,往往是「以新還舊」的龐氏騙局。有的參與人甚至都不知道自己的房產被抵押,最終失去了房子,還背負貸款。
上述行為侵害消費者合法權益,影響惡劣,中國銀保監會消費者權益保護局在此提示消費者,做到以下兩謹記、兩注意。
一、謹記投資是有風險的,不宜有賭博心理而冒險入局。消費者要樹立理性投資理財觀念,切勿輕易相信所謂的「穩賺不賠」「無風險、高收益」宣傳,不要投資業務不清、風險不明的項目。理財產品如果承諾收益率超過6%就要打問號,超過8%就很危險,10%以上就要准備損失全部本金,「保本高收益」就是金融詐騙。要記住投資是有風險的,別受高收益誘惑而沖動投資。
二、謹記選擇正規機構。購買理財投資產品應結合自身的風險承受能力,選擇正規機構和正規渠道。建議消費者尤其是老年人群,在購買投資理財產品前,多咨詢正規金融機構的專業人員,多與家人商量,對投資活動的真偽、合法性進行必要的判斷和了解,防範不法分子詐騙侵害,警惕非正規機構的瘋狂營銷攬客行為。
三、注意提防集資詐騙套路。集資詐騙多有「擊鼓傳花」和「龐氏騙局」特點,往往是以新還舊,缺乏實際業務支撐和盈利來源,不存在與其承諾回報相匹配的項目,容易發生捲款跑路、資金鏈斷裂等風險。不要被「保本高息」「保證收益」等說辭迷惑。
四、注意保護個人信息。在日常生活中增強個人信息安全意識,慎重對待合同簽署環節,不在空白合同簽字。不隨意提供身份證、銀行卡號、密碼、驗證碼等重要信息,以防被冒用、濫用或非法使用。若發現疑似非法金融活動,可及時向公安機關報案或向有關金融監管部門反映情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