導航:首頁 > 養老保險 > 福建機關事業單位養老保險細則

福建機關事業單位養老保險細則

發布時間:2025-05-11 00:08:23

⑴ 福建省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退休養老保險暫行規定

機關事業單位養老保險視同繳費年限,是指參加機關事業單位養老保險的人員回在2014年9月30日以前符答合國家和省工齡政策規定計算的連續工齡(不含折算工齡)中,按照養老保險政策規定可視同繳費年限的工作年限(按月計算)。

擴展閱讀:【保險】怎麼買,哪個好,手把手教你避開保險的這些"坑"

⑵ <福建省機關事業單位離退休人員計發離退休費等問題的實施意見>的通知》(閩政正2006)40號)

各設區市人事局、勞動和社會保障局,省直(中央駐閩)各有關單位,各有關人才中介機構:

結合國家事業單位工資收入分配製度改革的有關政策,現就經省人事廳或設區市人事局(除廈門市外)批准設立的人才中介機構中的代理人員(下稱代理人員)的有關檔案工資問題,提出如下處理意見:

一、凡已參加機關事業單位養老保險統籌的代理人員,由人才中介機構按閩政〔2006〕40號文件規定的事業單位工資標准核定檔案工資,經同級政府人事部門審核後,在本人檔案中記載。其中,原執行職員工資標準的,按閩政〔2006〕40號文件規定的事業單位管理人員套改;原執行專業技術人員工資標準的,按閩政〔2006〕40號文件規定的事業單位專業技術人員套改。

二、上述代理人員,一律按2006年6月30日經過政府人事部門核定職務工資對應的管理職務或專業技術職務套改薪級工資和崗位工資,並按套改後檔案工資調整養老保險費繳交標准。2006年7月1日後,上述代理人員若獲得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並由所在單位聘任的,經同級政府人事部門審核後,可按所聘專業技術職務等級調整核定檔案工資,並按調整後的檔案工資繳納養老保險費。

三、對上述代理人員,人才中介機構應及時為其設立工資台帳,辦理記載檔案工資事宜。在代理期間,本人及單位按時足額繳納養老保險金、且沒有違法違紀行為的,由用人單位出具在本單位的工作年限證明,經過檔案所在人才中介機構確認簽章後,可報同級人事工資部門核准記載正常晉升薪級工資,工齡連續計算。今後遇國家調整工資標准時,按規定予以調整記載檔案工資,並相應調整社保繳費標准。

四、上述代理人員被錄(聘)用為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後,由人才中介機構辦理其檔案工資轉移銜接手續,提供檔案工資記載表、養老保險繳納情況等相關材料,經同級政府人事部門鑒認後,由錄(聘)用單位比照機關事業單位同類人員重新確定工資、認定連續工齡,按工資基金管理許可權審批。

五、其他符合有關政策規定、但未參加機關事業養老保險統籌的代理人員,被國家機關事業單位錄(聘)用為工作人員後,由人才中介機構提供其經畢業生主管部門簽發或核簽的報到證或保留其全民所有制人員身份手續的文件、經人才中介機構復核簽章的各階段用人單位實際在崗工作考核材料、養老保險費繳納情況、檔案工資記載表等相關材料,經同級政府人事部門鑒認後,由人才中介機構辦理其檔案工資轉移銜接手續。錄(聘)用單位根據政府人事部門簽章鑒認的檔案工資記載表等材料,比照機關事業單位同類人員重新確定工資、認定連續工齡,並按工資基金管理許可權追加工資基金。

六、本文所提到的檔案工資,作為已納入機關事業養老保險統籌范圍的代理人員調整社保繳費標準的參考因素,也作為代理人員重新被機關事業單位錄(聘)用後的工資銜接參考因素,不作為其現所在服務單位發放實際工資的依據。

七、代理人員達到法定退休年齡後,由人才中介機構辦理退休確認手續。其中,納入養老保險統籌的人員,由人才機構報各級養老保險經辦機構核發退休養老金

納入機關事業養老保險統籌的代理人員,2006年6月30日前已確認辦理退休手續的,經同級政府勞動保障部門確認簽章後,可以按閩政〔2006〕40號文件規定的事業單位同類退休人員增加養老金。2006年7月1日後達到退休條件的納入機關事業養老保險的代理人員,經其所在人才中介機構確認簽章後,按閩政〔2006〕40號文件規定的事業單位同類退休人員計發退休養老金。上述符合退休條件人員今後遇國家調整退休費標准時,按照有關規定調整養老金標准。

八、本文從2006年7月1日執行,過去規定與上述意見有不一致的,按上述意見執行。

福建省人事廳 福建省勞動和社會保障廳

二〇〇七年六月十二日

⑶ 機關事業單位養老保險改革實施細則

加快和完善社會保障體系,是我國全面推進小康社會建設的一項重要任務。社會保障問題關繫到國計民生。機關事業單位養老保險制度是整個社會保障體系建設的重要組成部分,與企業養老保險制度相比,機關事業單位養老保險制度改革明顯滯後。我國應盡快出台統一的政策法規,提高統籌層次,「做實」個人賬戶,建立權利與義務對等的養老金計發辦法,大力發展多層次的養老保障對策,建立完善機關事業單位養老保險制度。
事業單位現行的養老保險制度始建於20世紀50年代,成型於1978年。當時國務院下發《關於安置老弱病殘幹部的暫行辦法》,基本確立了幹部退休制度,其內容包括退休條件、退休待遇和撫恤善後等。1986年,國務院下發《關於發布改革勞動制度四個規定的通知》,規定國家機關、事業單位和社會團體的退休養老實行社會保險制度。1992年,原人事部印發《關於機關、事業單位養老保險制度改革有關問題的通知》,重申機關事業單位養老保險制度改革,逐步改變退休金實行現收現付、全部由國家包下來的做法。1993年,國務院印發《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工資制度改革實施辦法》。1994年,原人事部印發《關於機關、事業單位工資制度改革實施中若干問題的規定》,對退休金的計發基數、比例標准做了詳細規定。1994年開始,雲南、江蘇、福建等地先後發布機關、事業單位養老保險改革的有關文件,並開展試點工作。據原人事部有關資料顯示,截至1997年,全國28個省(區、市)的1700多個地市、縣開展了試點,其中19個省(區、市)政府出台省級方案,全國參保人數超過1000萬人,約占機關、事業單位人數的1/3,但是各地試點適用范圍差別較大,實施細節也各不相同。
1999年,經國務院批准,原國家經貿委所屬10個國家局管理的242個科研機構、中央所屬的178家工程勘察設計單位以及原建設部等11個部門所屬的134個科研機構改革了管理體制,實行屬地化、企業化管理,這些轉制的科研機構實行城鎮企業職工養老保險制度。2000年,國務院《關於印發完善城鎮社會保障體系試點方案的通知》規定,公務員和全部由財政供款的事業單位維持現行養老保險制度,部分財政供款事業單位的養老保險辦法在調查研究和試點基礎上分別制定,要求已進行改革試點的地區繼續完善和規范。2001年,原勞動和社會保障部發布《關於職工在機關事業單位與企業之間流動時社會保險關系處理意見的通知》,其中對職工在機關、事業單位和企業之間流動時轉移各項社會保險關系作了規定。
2006年,原人事部、財政部印發《關於印發<關於機關事業單位離退休人員計發離退休費等問題的實施辦法>的通知》明確,事業單位工作人員退休後的退休費按本人退休前崗位工資和薪級工資之和的70%—90%計發(退職人員按50%—70%計發)。
2009年,為推動事業發展,發揮績效工資的激勵約束功能,經國務院批准,事業單位分三步走實施績效工資制度。在職職工領取績效工資,對離退休人員發放生活補貼。生活補貼標准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人事、財政部門確定,績效工資不作為計發離退休費的基數。因此,目前事業單位退休人員待遇分為兩個部分:一是按本人退休前崗位工資和薪級工資之和的一定比例計發的基本退休費;二是屬地化的生活補貼,即替代績效工資的部分。
2008年,國務院原則通過了《事業單位工作人員養老保險制度改革試點方案》,確定在山西、上海、浙江、廣東、重慶5省市先期開展試點,與事業單位分類改革配套推進。2009年1月,國務院要求5個試點省份正式啟動此項改革,實現企業與機關事業單位之間制度能夠銜接,事業單位養老保險制度改革與企業基本一致。

擴展閱讀:【保險】怎麼買,哪個好,手把手教你避開保險的這些"坑"

閱讀全文

與福建機關事業單位養老保險細則相關的資料

熱點內容
男方父母第一次來家應該注意什麼 瀏覽:766
長壽喝多少酒最好 瀏覽:782
養生壺里的茶葉放多少水 瀏覽:250
車禍死亡死者父母80歲應賠多少 瀏覽:931
80歲的老人吃止痛葯 瀏覽:204
海南養生堂的天然維E多少錢 瀏覽:459
老人家額溫38度 瀏覽:431
父母沉迷保險怎麼買 瀏覽:256
中醫養生保健師考什麼 瀏覽:395
老年痴呆症的子女均由監護權嗎 瀏覽:366
70一80歲的老太油畫 瀏覽:722
購買什麼資產適合養老 瀏覽:708
機關事業養老金調整方案 瀏覽:892
初中如何說服父母買電動車 瀏覽:765
老人咳痰多什麼情況 瀏覽:186
濰坊退休人員社保查詢 瀏覽:406
如何做一個孝順父母的好兒女 瀏覽:312
老人總是在家裡玩手機怎麼辦 瀏覽:636
老母親80歲壽誕祝詞 瀏覽:924
海信那款適合中老年人 瀏覽:532